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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案.殺.兇(全文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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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勳章(賀詞) 玩過星曲WEB

1#
發表於 10-6-20 04:48 PM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一)

我極力忍著我的呼吸,心裡好生後悔,當日不好好跟我的氣功老師學習。

她教授的道家吐納大法,今天可管用了。

升降機內很擠,還有一股濃烈的汗臭。

要不是我上司的急召,這時候,我仍在迪士尼樂園內,呼吸著鳥語花香,享受我手中香濃的玉桂條。

※※※※※※※※※※※※※※※※※※※※※※※※

「CK,你在哪裡?速回!」劉警官對著電話咆吼。

「說笑吧?我今天休假,現在迪士尼樂園內。」

「出了大事!上頭有令,所有人取消休假,你快現身!」

現今的科技真行!通過電話線路的聲音,依然響亮得如同現場一樣。

「甚麼大事?其他人也能應付吧!」我仍是懶洋洋的。

「知道韓芳嗎?她死了!」

韓芳,當然知道!我敢打賭這城市中,沒有多少人不知道這個人。

一個廿多歲的女孩子,能夠成為本地最大電視台的新聞主播,除了自身努力、運氣之外;她的外貌,也是一大賣點。

可是她的死,我卻難以置信!

昨晚,我還呷著我喜愛的藍山咖啡,對著電視機,看那深宵的時事節目。

說實在的,我不喜歡時事節目。因為我日常的工作,正是那些時事節目裡的內容,而且他們所知道的,都比我少!

只要我喜歡,回到辦公室,隨手翻一翻桌面上的檔案,足以填飽我的求知慾。

我手頭上的資料,足夠花邊週刊大賣三個月。當然,也足夠大家嘔吐三個月。

因為,在我辦公室外的一塊名牌上,寫著三個字──兇殺科。

我看時事節目的原因:韓芳!

坦白一點,是她的笑容和美貌!

※※※※※※※※※※※※※※※※※※※※※※※※

安頓好妻兒,趕到事發現場之時,已是一小時後。

我的老搭檔──黃輝,一見著我,立即給我一個口罩。

「戴上它!」命令式的。

奇怪!我們辦案,一向少用這東西。不過,我還是照辦,然後隨他上樓。

這座豪宅,只有三層高,每層都有獨立升降機,升降機都是直接進入單位之內。但缺點是:速度很慢!

升降機內擠了十多人,除了我們,還有軍裝同僚。

口罩似乎發揮不出作用,所以我還得忍著我的呼吸。

我不會怪我的同僚,三十多度的大熱天,還要撲上撲下,搜集證物,若沒有滿身汗臭,反會叫別人懷疑。

我的肺部快要憋不住,面色開始發紫。若你這時看見我,可能會誤認我是外星人。

升降機門終於打開,我仍未看清現場環境,便衝了出去,用盡全身氣力,吸了一口氣。

滿以為可吸入一口清新的空氣,可惜,我判斷錯誤,而且,大錯特錯!

因為一步出升降機,中人欲嘔的血腥味道,立即撲面而來。

而我,卻毫不保留地把它塞滿我的肺部。

那股腥臭害我胃部空翻滾了幾次,人也站立不穩。

我以手撐著牆壁,勉強定住身體,幸好沒吃午餐,沒東西可嘔出來。

旁邊的黃輝見狀,大喝:「CK,別動!不要壞了證物。」

我把手縮回,望向牆壁,眼中只見一片瘀紅;再環顧四周,我呆住了。

八年當差生涯中,我從未見過如此震撼的場面。

已乾涸的血跡,佈滿客廳中的每一角落,傢俱、地板、牆壁、也包括天花板。

這種只應在好萊塢片場出現的場景,居然「有幸」搬到我面前。

先到的同僚,已在地上用膠布覆蓋出一條窄窄的「通道」,直達睡房門口。

黃輝帶著我,沿著「通道」,走到房門前。

房中的情況,把我弄的更呆。

不在於恐怖,而在它的詭譎。

房間鋪滿花瓣,充斥著花香,若不是廳中的恐怖畫面深烙腦海,這刻,我只會覺得浪漫。

韓芳的屍首就在房中央的睡床上,面容安詳,倒像是睡著了般。

要是再早一天,我站在同一位置,看見她睡在床上,我必定按捺不住心中慾念,撲身上前……

不!我不能再想下去。否則,便是褻瀆死者;這是我們工作的大忌。

我一定神,向房中的同僚打過招呼。

「CK,你來看看……」小周──兇殺科的另一同僚,小心翼翼掀起蓋著韓芳的絲絨被。

我習慣性的向著韓芳合十一拜,然後望向她的屍首。

接著,腦海遭受一次更強烈的衝擊!

屍首穿著一件真絲睡袍,睡袍覆蓋的,本應是她美好的身段,但是,目光所及,只有……血。

自她胸部以下,都染滿了血。

「兇手與死者有甚麼深仇大恨?下手如此狠毒!」我嘆慨一聲,更大原因,是為我失去了一位偶像而慨嘆。

「剛才法醫作了初步檢查,認為血跡並非來自死者,因為遺體並無外表傷痕。」小周瞄一瞄我。「再者,一個人的血液,也不可能潑滿整個大廳。」

「有可能死者不只一人?」我問道。

「已經帶走血跡樣本作化驗。是人血,還是動物的血,有待化驗結果。」黃輝插嘴道。

我檢視了一會,恭敬地替死者蓋回絲絨被。

又有同僚進入房中。

「CK!你有種!」聲音來自兇殺科惟一的女幹探麗麗。

她往我背後一掌拍下:「大家做得滿頭大汗,證物都搬完啦,你這才出現?」

應付此人,我只需使出我一貫的技倆。

「哎唷!怎麼啦?小美人~~」我裝出一副色相,伸手捏她的鼻子。

「喂!不要啦!再來,就要控告你性騷擾啦!」她驚叫閃避。

「你忘記了你的太太?」黃輝難得笑著說。

「不怕,我太太絕不會信我是同性戀!」

麗麗漲紅了臉,對著我這癩皮,除了頓足,她只好無奈的乾瞪眼。
         

待續



[ 本帖最後由 睡.小欣 於 10-6-29 02:2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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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勳章(賀詞) 玩過星曲WEB

2#
發表於 10-6-29 02:02 AM |只看該作者
(二)

「咳!咳!」

門外傳來幾下咳嗽聲,我們都以極快的速度,「重投角色」。

這幾聲咳嗽,正是劉警官的招牌!每次他出現之前,總會先來幾下咳嗽聲。

但我更懷疑那是向我們發出的「警號」。

房中回復了死寂。

沒多久,劉警官陪著幾位警方高層,在門外出現。

除了一位指揮官外,其他人,我一個都認不出來。

只怪平日不多做點功課!

幸好我們當差的,遇見上級,只需簡單立正,敬個禮便是了。

輕輕鬆鬆也可蒙混過去,不致出醜!

這次多位高層一起出動,可見案件受重視的程度。

「各位手足,辛苦了!」當中一位臉色如關公的高層,運起丹田氣,大聲說道。

這人臉色如此紅潤,若非愛好杯中物,想必血壓出了點問題,真想勸他找醫生檢查一下。

我心裡正想得入神,卻聽見有人叫我的名字。

「CK,你過來,向張署長報告一下現場情況。」劉警官向我說。

心裡總覺他是在存心坑害,幸好我也不是省油燈!

「是的長官,現場情況十分混亂,經初步檢查,女死者表面並無致命傷痕,死因不明。客廳和床上大量血跡,仍未知道是屬於人類還是動物的血液,需待化驗結果……」

很得體的回答──我十分滿意自己的急智。

關公臉……不!張署長邊聽我胡扯,邊微笑點頭,似乎很欣賞我的說話。

「幹得好!辛苦你們啦,破案後,我們必定論功行賞!」他拍拍我的肩膀。

「署長放心,CK一向查案,總有點小聰明,這次相信也難不倒他。」劉警官道。

「嗯」的一聲,張署長和幾位高層,滿意地轉身離去。

我再次肅立敬禮,直至看不見他們的背影。

可惡!

聰明就是聰明,為啥偏要加上一個「小」字?

一向覺得劉警官這人居心不良,任何時候,總不忘踏上我一腳。

我猜想,可能是妒忌我的才智吧!

呵呵呵!

功高蓋主的道理,我明白!

「真命大!」

忽然有人拍打我的後腦,轉頭一看,原來是麗麗。

「當然,要成為一個成功的警探,先決條件是機智!」我得意洋洋地道。

她伸伸舌頭,向我裝了一張鬼臉。

心底裡突然受了一下震盪,說句良心話,麗麗除了說話行為缺了點女性儀態之外,也不失是個可愛的女孩。

要不是我已「名花有主」,可能也會有衝動愛上了她,亦未可說。

我冷靜了一下心神,讓思緒重回案件之上。

「是誰首先發現案件?」我問黃輝。

「三姐!她是韓芳的乳娘,自小照顧韓芳。」黃輝瞄也沒有瞄我一眼,只顧忙於把梳妝台上的東西包好,放進紙箱。

「三姐現在那裡?有目擊案發經過嗎?」

「她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她今早起床後,發現出事報案。警員到來見到她時,仍是迷迷糊糊的。」

「這棟樓有其他住客嗎?」

「這裡是何金福名下的物業,本來地下與二樓住了他小姨的一家人,但兩個月前,他們移居外地之後,單位一直空置。所以現時只有頂層住著韓芳和三姐兩人。」黃輝轉頭望一望我,說道:「正確來說,現時應該沒有人居住了,我相信三姐也不敢再回來!」

「首富何金福?」我問。

「嗯!」黃輝隨口應了一聲。

何金福是本地數一數二的富豪,也是有名的鑽石王老五,與很多女性扯上關係。外間一直傳他收藏了一位紅顏知已在自己的物業。

沒有人知道這紅顏是誰,只知道,傳得最烈的,就是韓芳。

原來傳聞是真的!

「我們聯絡了何金福沒有?」

「聯絡過了,他正身在法國,出席某經濟論壇。」

黃輝把裝滿證物的紙箱加上封條,繼續道:「他接到消息後,已取消所有活動,立即趕回來,現在應該是在飛機上。」

「那麼,現在能錄取口供的,就只有三姐一人?」

「是的!」黃輝說完,捧起紙箱,與麗麗走出了睡房。

「屋子其他地方有甚麼發現嗎?」我轉而問小周。

「都檢查過了,並無異樣。」小周答道。「你可以再四周看看。」

「這裡拜託你了。」我說完,走出了房間。

我在全屋走了一遍,果然如小周所說,除了客廳和主人房之外,並無任何異樣,
門窗也完好無缺,未有被撬的痕跡。

建築物的防盜設施沒有被觸動過,若果韓芳真是他殺的說,兇手必定是熟人所為。

我乘升降機下樓,走回街上,觀察附近的環境。

這裡位處偏僻,五分鐘車程內都找不到其他建築物。

要找目擊人士?那就更不用妄想了!

「我要到醫院一趟,見見三姐。」我見著黃輝,便向他說。

「我陪你一起去吧!這裡的工作,大致上完成了。」他道。

「早知你們這麼快完成工作,我就不用趕過來了。知道嗎?迪士尼樂園的門票有多昂貴?」我心中有點不滿。

我跳進車子,載同黃輝,往醫院直駛。

剛才來的時候,沿路上,警車、採訪車輛穿梭往來,也不覺怎樣,但隨著警員和記者陸續撤走,這公路開始給我荒涼的感覺。

※※※※※※※※※※※※※※※※※※※※※※※※

醫院內警備森嚴,氣氛緊張。

警方加派了軍裝警員守護病房之外,以免不測。

根據醫生的報告,三姐是因為服入了過量的安眠藥而致昏迷。

經診治後,她的情況已漸漸穩定下來。

我們向駐守的警員打過招呼,便進入病房。

見著三姐時,她正呆坐床上,望著窗口,不斷地流淚。

我們向三姐道明來意。

她不停哀傷嘆息。

「找到兇手沒有?」她問道。

我們搖頭。

「求求你們,一定要替阿芳找出兇手,為她報仇!」她嘶啞的聲音說。

「妳可放心,警方會盡全力緝兇!」黃輝道。

「如此好心腸的女孩子,也能狠心殺害……」三姐再次搖頭嘆息。

「三姐,妳經常失眠的嗎?」我道。

「沒有,我很少失眠。」三姐答道。

我和黃輝互望一眼。

「那我想知道,昨晚妳為何服食安眠藥?」他狐疑的眼光望向三姐。

三姐給我們的答案更加奇怪。

她有點一頭霧水的樣子:「安眠藥?我昨晚沒有吃過安眠藥!我從來不需要吃這些東西。」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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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0-6-29 02:03 AM |只看該作者
(三)

三姐的答案不禁惹起我們的疑心。

我細心觀察三姐的表情,但未能在她的臉上找到破綻。

黃輝道:「妳是說,從來沒有使用安眠藥的習慣?」

她不假思索,立刻便道:「沒有!」

我緊盯她雙眼說道:「根據醫生的報告,妳是由於服食過量安眠藥,以致神智不清,妳有何解釋?」

「不可能,絕對沒有!」她斬釘截鐵地道,而且答時也面不改容。「我是一個極容易入睡的人,有何需要使用安眠藥?甚至連安眠藥是怎個模樣我還沒見過!」

我一直注視著她的反應,不過也沒有甚麼發現。

「妳昨夜吃過些甚麼東西?」我問。

「昨天是我的休假,我大清早便到了市區探望姪兒。直至晚上,和他一家到街上的快餐店吃晚飯,點的都是些普通的食物。」

「妳整天不在家?」

「是的!」

「那麼,昨晚韓芳離開電視台之後,接觸過些甚麼人?家裡有沒有客人來過,妳又知道嗎?」

三姐搖搖頭。

黃輝眉頭緊鎖道:「妳甚麼時間回到家中?」

「我回到家,已經十點多鐘了。當時阿芳仍在大廳,也不見有其他客人。」

「當時有沒有異樣?」黃輝追問。

「一切如常……」三姐抹抹眼睛道:「想不到,那是最後一次與她見面。」

說完又已泣不成聲,我和黃輝,向她說了些安慰說話。

待她稍稍平靜下來,黃輝再問:「三姐,妳知不知道,韓芳在外有沒有仇人?」

「倒沒有聽她提到過!」她想了想道。

「阿芳小時候的確很反叛,喜歡破壞,讀書時更經常遭師長投訴。幸好踏足社會做事以後,她的性格180度轉變;待人變得溫文有禮,最可貴是學懂了孝順母親,修好與母親的關係!」

「她母親現在哪裡?」黃輝問道。

「兩年前已經死了。」

「哦!」黃輝說道:「那麼,何金福與韓芳的關係如何?感情有沒有出現問題,例如,最近有沒有吵架之類的情況發生?」

「沒有!何先生一向待阿芳很好,對她呵護備致,從來不曾在她面前大聲說過一句話。還有,他不管如何忙碌,每晚都要過來陪她一下。可惜──如果昨晚他不是在外地公幹,阿芳可能也不會出事。」

黃輝站起來,對三姐說:「三姐,妳先休息一下,有進展時,我們再來通知妳。」

說完向我示意,準備離去。

「等一等!」我叫停了黃輝,然後對三姐說道:「還有一點,想妳補充一下,請妳想一想,除了晚飯之外,妳昨晚有吃過其他東西嗎?」

「嗯……有啊!我回家的時候,阿芳坐在客廳中,仍未上床休息,茶几上還放了一盤草莓蛋糕。她告訴我正在烹飪學校學造糕點,蛋糕是她親手造的,還要我嘗嘗。」

三姐繼續說:「本來我晚飯時已經吃得很飽,可是見她滿心歡喜,我也不忍拒絕,也就吃了一些。」

我望一望黃輝,只見他表情怪怪的。

我相信我的表情也是一樣。

「她有跟妳說過甚麼話嗎?」黃輝問三姐。

「她遞了一塊蛋糕給我後,便自顧自地看電視節目。我吃完蛋糕,覺得很累,梳洗完畢之後,便進房睡覺。直至今早起來,走出工人房,便看到……」說到這裡,三姐猶有餘悸,臉上的肌肉也在抽搐著。

「好吧,今天的談話到此為止!三姐,妳早點休息,不要想太多了。」我和黃輝一同起來,再安慰三姐一番,便離開病房。

「你認為韓芳會放安眠藥在蛋糕內嗎?」黃輝快了一步,說出我心中的疑問。

「若三姐說的是實話,這可能性很大,但韓芳放安眠藥的動機何在?」我繼續道:「要是三姐說假話,那她說謊的技巧實在高超,因為我留意不到她有甚麼破綻!」

我們都沉默下來,沉思著。

※※※※※※※※※※※※※※※※※※※※※※※※

早上起床,有點睡眠不足的感覺。

昨夜的深宵時事節目,已經換上了另一位主播,雖然同樣年輕貌美,但與韓芳相比,卻仍是欠了些風采。

失去了偶像,我惘然若失的心情,導致整夜睡不安穩。

終於體會到,為何有些年青人會為偶像自殺了。

走出睡房,頭有少許疼,可是,接著遇到的事情,卻令我更頭痛。

小兒子一見到我,立即大叫大嚷:「爸爸很漂亮、爸爸很可愛!」

這算甚麼話!甚麼「漂亮」、「可愛」?我又不是模特兒,又沒有穿上盛裝。

莫名其妙!

「老公,你成了新聞人物啦!」太太笑著對我說。但是我的專業觸覺告訴我,她的笑容欠缺真誠,也有點曖昧!

我仍是摸不著頭腦。

「你不是整天渴望能成為知名人物嗎?」她把餐桌上的早報,向我面前一推:「你成功嚕!」

不消多說,今天的報章頭條,非韓芳的命案莫屬了。但是,與我何干?

報上登了一張大大的相片,相片本來無甚特別,不過當中一人的衣著卻有點標奇立異。

那人頭戴米老鼠鴨舌帽,身上也是一件色彩鮮艷的米老鼠圖案「T恤」。

有種熟悉的感覺。

我擦一擦眼睛。

哇……我的天!那個人,不就是我嗎?

再看看旁邊的標題:「童心探員到場調查韓芳命案」

「童心探員」,究竟是褒還是貶?

現今的記者,用詞也實在歹毒。

要形容我現在的心情,除了「哭笑不得」,我想不出更貼切的詞彙!

我以最快的速度,把早餐灌進肚中,苦笑一下,拿起腰包,便直奔下樓,跳進車內。

在門外碰到鄰居和管理員,他們都微笑著向我揮手。

雖然與昔日的笑容沒兩樣,但是今早,我總覺得他們的笑容,是不懷好意的。

我裝作若無其事,迅速踏著油門,把車駛離停車場。

我恨不得把全市的報紙買回來,放一把火燒掉!

心裡極度不安!警局的同僚看了報導,究竟有何反應?

尤其是麗麗,我知道,她一定會借此機會,用盡她生平所學,最難聽的言詞來挖苦我一番。

我必須作好心理準備。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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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向警局門口當值的警員點頭打過招呼,正想把車駛進停車場,那警員卻不停的向我揮手,似乎有話要跟我說。

想必是報紙標題的事了,難道真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外間的人不理解,不能怪他們!

可是,自己警局的同僚,也總該留一點面子吧?

不過,縱使有千百個不願意,事情也得面對。

我硬著頭皮,攪下車窗,勉強擠出了連自己也覺虛假的笑容。

「你早!今天的天氣真好,呵呵呵!」我隨口胡扯幾句,只想盡快脫身。

「CK,早!」那警員說。

「有甚麼事情嗎?」我問他道。

「喔!沒有甚麼。」

哦?沒甚麼?

既然沒甚麼,那就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了!

他繼續說:「只是剛收到劉警官的吩咐,叫我通知你一聲,請你暫時把車子泊在訪客車位上。」

「為甚麼?」我有點晴天霹靂之感。

應與那篇該死的報導無關吧?

即使令警方形象受損,也罪不至死,總不成因為一張相片而被革職!

「是張署長親自下的命令,需要暫時徵用你的車位。」他笑笑說。

「徵用車位?是甚麼大人物,要驚動張署長親自出馬?而且有訪客車位不用,要佔用別人的專用車位?」

「沒法子,」警員聳聳肩說:「有錢人家,受的待遇當然有所不同!」

「是哪位有錢人家?」我心中一亮。

「就是首富何金福……」

未等那警員說畢,我已踏著油門,把車子駛進停車場內。

停車場上停放著一輛豪華房車,車的長度,直迫一輛小型巴士。

車的尾部剛好壓在我的車位上。

旁邊還有另一輛同系列,但較小型的車子。

果然排場十足!

我加快步伐,走上辦公室。

※※※※※※※※※※※※※※※※※※※※※※※※

辦公室外的長廊,站了六七個彪形大漢,看來是何金福的貼身保鑣。

我推門進內,第一眼看見的是劉警官,因為他正面向門口坐著,而另一人,則背著門口而坐。

我轉過身,才能看清楚這個人。

我一眼便認出這人正是何金福,因為他的照片經常出現在各種媒體之上。但他這時的樣貌,卻把我嚇了一跳,還以為自己走進了動物園!

只見他容顏憔悴、滿臉疲態。臉上大大的黑眼圈,使他看起來活像一頭大熊貓。

劉警官首先開聲道:「何先生,這位是CK,是負責此案件的探員。」

何金福彬彬有禮的站起來,向我伸出右手。

「阿Sir,辛苦您們了!」他說。

我有點受寵若驚,急忙與他握手回禮。

很後悔身上沒有帶備相機,把這歷史性的時刻紀錄下來!

與全城首富握手的機會,並不是人人可以有的;許多人就是費盡心機,只求一瞻他的風采,也未能如願。

「真對不起!我剛下飛機,便立即趕來這裡,衣服也來不及更換,請不要見怪。」

「請坐吧!何先生。」我道:「不要客氣,這是我們的職責。」

「你們找到線索沒有?」他問道:「希望你們能早日找到傷害阿芳的人,好讓她安息!」

「警方一定會盡力緝兇的。」我像在念順口溜一般的答道。

很公式化的答案!──自問是沒有經過思考。這是否屬於外間所指的「官腔」?

我續道:「但是,我們亦希望何先生能提供多一些資料給我們。」

「這個當然!我會盡量協助。你們需要知道些甚麼?」何金福點頭道。

「你需要律師在場嗎?」劉警官對他說。

「沒這個必要,我不會作任何隱瞞。因為你們都是幫助阿芳的人,也就是幫助我的人!」他頓了頓,懇切地望著我說:「你們只管問吧!我會把所知的,都告訴你們。」

「何先生,我有些事情要辦,失陪一下了。」劉警官說完,便離開了辦公室。

「那我們開始吧。」我拿出筆記簿,準備替何金福錄取口供。

「不介意先說說你與韓芳的關係嗎?」我單刀直入問道。
 
忽然覺得自己的口吻有點像娛樂記者。

「我們認識已有好幾年了,第一次見面是在電視台的新聞節目中。那天,是她首次擔當節目主持人,所以表現得戰戰兢兢。」他回憶著說。

「初時,她與一般新人沒有兩樣,也是錯漏百出,但她改正得很快,開鏡不多久,已能像老手一樣,揮灑自如,甚有大將之風!所以事後我和幾位嘉賓,一致認為這女孩是可造之材,事實証明,我們的眼光確沒有錯!」

「我還清楚記得當時她手忙腳亂的樣子,和她的一些小動作,你知道嗎?真的十分可愛!」說至這裡,他嘴角露出一絲微笑。

我當然知道,她聆聽嘉賓說話的時候,常以手指輕擦鼻尖,這優美的小動作,早已成了她的標記,也風靡了不少市民。

可惜,己成為了絕響!

事實上,很多向來不喜時事節目的人──如我,就是為了一看她這招牌動作,而每晚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視螢幕!

「那次之後,我們因為公事,多了接觸的機會。她是我所認識的女性當中,最聰明靈巧的一位。我漸漸對她產生了好感,到最後更向她展開了追求。」

「你們的感情如何?」

「我們的感情很好,已經到了熱戀的階段……」他停止了說話,從口袋拿出一個小盒,遞了給我。

「可以打開看看嗎?」我問。

他點點頭。

盒子的做工很精細,看來十分名貴。我小心翼翼把它打開,生怕弄壞了它。

盒子打開後,內裡裝載的東西更加令我目瞪口呆,那是一隻鑽石戒指。雖然我是門外漢,但我敢肯定,那顆晶瑩剔透的巨型鑽石,必定價值連城!

拿著如此貴重的東西,我的手也緊張得不能自控的抖了起來。

「這是我在法國買的訂婚戒指,本來打算今次會議歸來,便正式向阿芳求婚,怎料……」他低下頭,緊咬嘴唇,極力強忍心中的哀慟。

看來他已不能再說下去,需要冷靜一下。我把鑽戒交還,對他說:「何先生,不如先來一杯咖啡,待心情平復一下再談,如何?」

他微微點頭。

我轉頭對麗麗說:「麗麗,煩勞妳替何先生沖一杯咖啡,可以嗎?」

「好的!」她爽快地答道。

不多久,兩杯香氣撲鼻的咖啡來了,其中一杯放到我面前,果然是知情識趣!

何金福呷一口咖啡,繼續說話:「阿芳品性清純,生活也很簡單,除了工作需要以外,不喜交際。有一點更令我對她另眼相看的,是她對男女感情關係看得很重,在現今的社會,實在很難能可貴。這幾年來,我們的交往都是發乎情,止乎禮,絕對沒有越軌的行為。」

「恕我唐突,你是何時開始向她提供住屋?」我打斷了他的說話。

「不!我想你有點誤會了。那房子是她向我租住的。她一向不願佔別人便宜,連我也不例外。即使我們已經交往了幾年,她仍堅持不肯接受我的恩惠。所以我也尊重她的決定,每月向她收取房租。她交租很準時,可說是一個良好的租客。她每月把租金經銀行轉帳至我名下的私人戶口,你們大可以向銀行查一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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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與何金福的一席話,一談便是兩個多小時。

送走了何金福,我隨即把其供詞重新整理一遍。

雖未能從中找到破案關鍵,但何金福溫文隨和的態度,已令我對他的印象澈底改觀。

吃過午飯,我回到辦公室,與眾同僚研究案情。

「這是案發現場搜集得來的證物清單。」小周首先把一個檔案夾放到桌上。

我拿起檢視了一會:「似乎沒有甚麼可疑的東西。」

小周點頭道:「鑑證科的同事已核對現場的指紋樣本,亦無發現;看來兇手行事十分小心。」

我把三姐和何金福的口供,複印了幾份,分發給各人。

麗麗說道:「何金福倒真可憐!」

「可憐?這麼說來,妳相信他的話?」我問她道。

「我信!」她說。

「妳憑甚麼相信?」黃輝接著道。

「憑我的直覺和判斷力──從他進來的時候開始,我一直觀察著他神情的變化,直覺告訴我,他是一個可信的證人。」

「噢~~直覺?又是直覺!」黃輝有點不屑:「身為警務人員,怎能以直覺來查案?」

「不憑直覺,憑甚麼?憑證據?你告訴我,這樁案,你找到證據沒有?不要忘記,很多案件都是靠探員一時的直覺和靈感,才能偵破。」麗麗連珠炮般反擊。

黃輝說的,自有他的道理,可是,我也不能否定麗麗的話,而且,我得感謝她比我快了一步,說出我心中的感覺。

只是,我不會在這時候道出我的心聲,免得加入這場爭論。

「何金福與韓芳的關係密切,也是需要偵查的目標;我們不能先入為主,認定他就是好人!」小周分析道。

「案中有一疑點,就是醫生驗出三姐曾經服食安眠藥,但她卻堅決否認。」我意圖冷卻一下戰火。

「不錯,她也提及,曾吃過韓芳做的蛋糕,我們可循這一點入手。」黃輝道。

「事不宜遲,我們應該立即回到案發現場,搜索一下安眠藥的下落!」麗麗與我幾乎同一時間說道。

我們互瞄了一眼,發出會心的微笑。

※※※※※※※※※※※※※※※※※※※※※※※※

十五分鐘後,小周和麗麗坐到我的車內。

我們再次向兇案現場進發。

黃輝需要留守警局,等待法醫部的驗屍報告,所以沒與我們同行。

公路上幾乎沒有其他車輛,所以我可盡情一顯我的飆車技巧。

兩旁風景十分怡人,可惜車上的人沒心情細賞。

小周和麗麗在顛簸的車廂中,被拋至左搖右晃,除了懂得伸出雙手,拚命抓緊任何能夠穩住身體的物件外,臉上卻是木無表情,亦沒有批評我的車速。

氣氛有點納悶,我不斷在思索能夠打開話匣子的方法。

忽然有些東西在我腦海中一掠而過。

我想起了今早報章標題的事!

「你們看過今天的報紙嗎?」我問道。

「看過了。」兩人同聲答道。

「有甚麼大新聞嗎?」我繼續試探著。

「最大的新聞,還不是韓芳的死!」麗麗漫不經心的敷衍了一句。

對於這答案,我當然不會滿足!

除非麗麗未看到那報章的標題,否則,以她一貫的作風,沒理由毫無反應,她的表現委實反常。

我搜索枯腸,始終未能解開心中疑團。

「真的沒有其他特別東西嗎?」最後,我還是忍不住問道。

「你究竟要說甚麼?開門見山吧!」她開始不耐煩了。

「你們有看見那可惡的標題嗎?」我硬著頭皮,直接道出。

「嗯……你是說那『童心探員』的標題?」她瞟了我一眼道。

「就是啦!那些記者實在可惡……」我正想辯解一番,麗麗已再度開腔。

「哦,警局上下,都知道你犧牲了自已的假期,回來辦案,大家都會體諒的。那段新聞,根本是報館的人在找碴,這等小事,你就大人有大量,不要跟他們計較吧!」她一口氣地說。

「嗄……」

我從倒後鏡探視車廂的後座,因為我開始懷疑坐在我背後的女子,不是麗麗。

但,我沒有眼花,這人確實就是麗麗,只是她的性格,彷彿已分裂成為另一個人。依我判斷,很有可能是患了「人格分裂症」!

我正想著,小周卻突然大呼一聲,更伸手扭動我面前的方向盤。

我急把車煞停,「吱」的一聲,只差一吋,車子便要撞上路旁的大樹!

眾人捏一把汗,車一停定,小周已二話不說,立刻打開車門,衝了下車,再鑽進後座。

麗麗也是驚魂未定,顫抖著向我說:「你在幹甚麼?」

「妳剛才的說話,把我弄糊塗了。」我轉頭呆呆的望著她,用變了調的聲音說:「為何妳今天的作風,跟平日不同?」

「有甚麼不同?」她道。

「換了在昨天,妳不恣意挖苦我一番才怪呢,居然還轉過來開解我?妳的表現不大對勁!」我說。

小周按著前額道:「Oh my God!她表現不同,完全是因為劉警官!」

「劉警官?」

「今天大清早,劉警官向全警局上下發出通告,吩咐各人不要提及報章的事,更把警局裡的報紙,全都收了起來,免得你看見而尷尬。」他繼續說。

真是劉警官的吩咐?

我一向認為劉警官喜歡針對我,但此刻,我的想法開始動搖。

是我對他有偏見嗎?

好生感動。

同時間,我又想起了另一問題。

昨天張署長對著我微笑,是欣賞我的說話?還是在取笑我的米老鼠鴨舌帽?

但即使再見著他,也總不成走前去問他吧。

這永遠是一個謎!

※※※※※※※※※※※※※※※※※※※※※※※※

重臨案發現場。

站在這三層高、外型優美的建築物前面,這時候,感覺有點陰森。

好好的一座豪宅,卻因一件命案,已淪為兇宅。

建築物外仍有警員把守。

由於沒有其他住客,所以警方索性把整棟建築物封鎖起來。

這一次,我們捨升降機不用,改由太平梯拾級而上,從廚房的後門進入屋裡,以避過升降機內中人欲嘔的氣味。

廚房內沒有異樣──除了昨天被警方翻得有點凌亂。

我打開冰箱,找不到三姐所述的草莓蛋糕。

我們把所有能夠收藏物件的地方,都打開來搜尋,仍然沒有發現。

小周道:「我去搜搜三姐的房間。」

麗麗也跟了出去,廚房裡只剩下我一人。

我的目光無意識地到處亂射,偶然落在放於牆角的垃圾桶上,我忽然靈光一閃。

我穿起了膠手套,揭開垃圾桶,仿傚街頭的拾荒者,翻弄著垃圾。

經過一番尋尋覓覓,終於在垃圾堆中,找到幾隻紙碟,紙碟上仍黏附著蛋糕的碎屑,也發現了一些安眠藥的包裝錫紙。

其實這些東西,昨天已有警員翻查過,只不過,在當時未被留意罷了。

我小心翼翼檢起證物,放進塑膠袋中。

我走到三姐的房中,看見小周和麗麗仍在翻箱倒篋。

「看看我的成績!」我高舉手中的證物袋。

「我們這邊的工作也差不多了,不過沒有發現!」麗麗說。

「奇怪,搜遍了全屋,就只有你手中這幾粒安眠藥的包裝紙?」小周說道。

「可能證明了一件事……」我故意頓了一頓。

「甚麼事?」兩人同聲追問。

「三姐與何金福都沒有說謊,今早我從何金福的口中,知道韓芳也沒有服食安眠藥的習慣。即是說,屋中兩人都不需倚賴安眠藥入睡!」我繼續說:「但這正正是第二個疑團的所在--假設安眠藥真的是由韓芳混入蛋糕之內,再哄騙三姐食用,那麼,她的動機何在?」

房中三人,同時陷進苦思之中。

最後,我們在屋中再檢視一遍,便離開現場,返回警局。

※※※※※※※※※※※※※※※※※※※※※※※※

回到警局,黃輝急不及待,走過來跟我說:「剛才收到法醫官的通知,韓芳的驗屍報告,要稍遲才能發出。」

我隨口說道:「法醫部近來是否資源不足?工作效率愈來愈差了!」

黃輝道:「非也!其實驗屍工作大致已完成,不過事情有點迷離,尚有一些疑問,需待澄清後,方可提交正式報告。」

「致死原因確定了嗎?」

「仍未能確定!」

「殺人兇器是甚麼?」

「不知道!」

「甚麼……開玩笑!整整一天過去了,連死者是被甚麼兇器殺死的,也不能確定?」我開始冒火了。

我抽了一口氣,讓自己冷靜下來,黃輝依然靜靜的望著我。

「那麼死者身上有多少處傷口,傷口是由甚麼類型的兇器做成?也總該確定了吧!」我繼續問道:「是硬物還是利器?」

黃輝望著我,搖頭道:「問題就在這裡,聽說,法醫官不認為這樁案件有他殺的跡象!」

「甚麼……」我目瞪口呆,差點沒叫喊出來。

「換言之,韓芳可能是死於自然!」黃輝冷冷的道:「因為她的屍首上沒有任何傷口;亦無中毒跡象,只是死前曾服食安眠藥,但份量不足以致命。」

「安眠藥!又是安眠藥!」我的聲音已變成咆哮:「她滿身都是鮮血,會是沒有傷口?那麼血從何來?不要跟我說那是黑狗血……」

「那些當然不是黑狗血,不過,也差不了多少……」他頓了一頓,冷靜地道:「經過化驗,屋內的血跡,包括韓芳身上的,都是豬隻的血液!」

「我的天,發生甚麼事?」我不自覺地站了起來。

「那……甚麼時候可以有報告?」我說。

「法醫官正在聯絡韓芳的私人醫生,以瞭解死者的病歷。待一切有結果後,才能作出報告。他們也剪取了死者的頭髮,送往外國作詳細分析,以確定是否有其他化學物質中毒的跡象。」

「……」我說不出話來,只是不斷地拍打額角,以保持清醒。

因為,我快要瘋了。

我試圖在腦海中把案件重新組合一遍:一個事業如日中天的女人,忽然倒斃在自己的床上,混身是血。客廳血跡四濺,花瓣撒滿一睡房,很明顯是兇殺案,而且是一樁經過精心佈置的兇殺案,可是……

可是檢驗的結果,死者居然是死於自然,而血跡竟然是豬血!

究竟發生甚麼事,有誰可告訴我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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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阿黃,難道你不認為事情荒謬?」我對黃輝說。

「荒謬!」他點頭。

「覺得奇怪嗎?」

「奇怪!」

「但……為甚麼你可以如此冷靜?」

「你的表現,與我十五分鐘前的表現,完全一致;你剛才的說話,十五分鐘前,我也曾向著電話筒大聲的說了一遍。」黃輝繼續冷冷的道:「而結果,我得到的答案,和你剛才所得的答案一模一樣──完完全全,一字不差!」

冷冷的語調、冷冷的眼神。

很酷的味道,有點像電影中的梁朝偉!

我啞口無言,只能苦笑。

黃輝眉頭緊鎖著說:「現在,除了等待法醫的正式報告外,我們能做的事情不多!」

「究竟是甚麼回事……」他轉身準備走回自己的位子,但繼續喃喃自語。

「只好如此!此事暫且擱下……」我看一看錶,喚著他道:「……嗨!老兄,下班後陪我喝杯啤酒好嗎?」

黃輝先是一呆,繼而轉身向我大笑。

「哈哈哈!你已經好幾年滴酒不沾,今天就輕易的破戒?」他說:「看來這案真的讓你困擾!」

「就當作是悼念我的偶像之死吧……」我搖頭道。

他仍定睛的望著我。

我沉默了半晌,終於點頭承認:「橫看豎看,韓芳的死,都不可能是自殺!若果不是謀殺案,我不知……唉!我的思緒確是有點亂。」

「CK……」他拍拍我的肩,笑笑說:「好吧!」

「不過,犯戒的後果要自負;魔鬼的罪名,我可不願擔當。」他說。

※※※※※※※※※※※※※※※※※※※※※※※※

出版界的朋友,一向甚有效率,對於這轟動全市的命案,他們當然不會輕易放過。

事發才經過一天半的時間,以韓芳作主題的刊物,已經鋪天蓋地而來,充斥著街頭巷尾的書報攤!

我隨手翻開幾本,內容大同小異,不外乎介紹她的生平、報導一下案件、再說說她的緋聞,東拉西扯,堆砌一番,最後加上一些圖片就是了。 

但是,當中一兩本向以譁眾取寵見稱的雜誌,卻令我啼笑皆非。

書中小說式的報導,彷如身歷其境一樣。

內裡除了詳細分析案件的來龍去脈和犯案動機外;就連兇手的心理狀態,也瞭如指掌;描述案發現場的情況,更加是巨細無遺!

一大堆都是甚麼情殺、姦殺、金錢糾紛……等等的名詞,總而言之,胡說八道。

有時候,也不得不佩服記者的豐富想像力!

可是,調查工作才剛剛展開,當警方對案情仍一籌莫展的時候,這群記者卻能言之鑿鑿地講述案情?

「你來看!這些記者,是否值得懷疑一下?」我對黃輝說。

「算了吧!那些出版商,為了提高銷量,可以不擇手段;記者為了一口飯,自然也不會理會甚麼道德標準,要吸引讀者,只好極盡煽情了。」他望著堆積如山的書刊,帶點不屑地說:「走吧!我們還是去喝我們的啤酒。」

呵呵呵!心裡有個想法,要是將來調查工作遇上困難,我倒會考慮把這些記者逐一抓回來,嚴刑拷問!

說不定,還可以找到元兇哩。

侮辱我的偶像,不會有好下場……

走著瞧吧。

哼!

※※※※※※※※※※※※※※※※※※※※※※※※

等了數天,韓芳的驗屍報告,終於在千呼萬喚之下出爐了!

會議室裡擠滿了人,除了兇殺科的探員與及法醫官,當中還有一位稀客,就是那個關公臉──張署長。

「我只是路過,進來湊湊熱鬧而已。大家只管開會,不用理會我,就當我不存在一樣!」張署長笑言。

可是,存在就是存在,有高層人員在場,心裡總有些負擔,難以暢所欲言!

各位位高權重的人士,請留一點點空間給下屬,讓他們喘喘氣吧!

法醫官首先發言,他揚一揚手中的檔案夾說:「很抱歉,要各位久等。」

「經過我們與韓芳的私人醫生一起詳細研究,已經得出結論──韓芳是病發致死的!」他繼續說。

「病發致死?」麗麗大叫道。

也不能怪她,會議室內,除了我和黃輝之外,其他人等,莫不驚訝萬分。

「嗯!」他點頭:「死者身上沒有受到任何外物的傷害,包括毒藥;生前沒有進行性行為,換言之,未有被侵犯的跡象;而屍首身上所沾的血跡,經化驗,只是豬隻的血液。鑒於情況可疑,我們曾把死者的頭髮送往國外作深入化驗,但分析結果並無異常。在翻查死者過去的病歷記錄後,我們斷定她是死於哮喘病發,失救致死!死亡時間大約在半夜二時至五時。」

小周舉著左手說道:「我補充一下,現場客廳的血跡樣本,經過鑑別,亦已確定是屬於豬的血液。」

「聽說死者生前曾服安眠藥,是嗎?」我問法醫。

「對的,我們在死者體內確曾驗出小量安眠藥成分,但份量不多,不會直接致命……」

法醫托一托眼鏡,環顧眾人,氣定神閒的繼續說:「充其量,只能算是幫兇──我們認為,睡房內的花瓣,才是主要的致命源! 」

「韓芳一向患有哮喘,而且有極嚴重的過敏性鼻炎,對花粉尤其敏感,即是我們俗稱的『花粉症』。照現場情況推斷,韓芳死亡當晚,因為睡房內的大量花瓣,導致她哮喘病發作。由於她體內安眠藥的作用,令她進入昏睡狀態,所以,縱使有治療的藥物,她也沒有能力爬起床取用,最終,因為失救而死!」

我記起來了,怪不得,每逢出席盛會,嘉賓們常佩帶著胸花,惟獨韓芳從不佩帶。還有,每次獻花的場合,也總是缺了她的分兒。這情況屢見不鮮,我一向留意到,只是猜不透其原因。

我正想得出神,忽聞小周說道:「我們在睡房的床頭櫃與及死者的手袋中,的確找到治療哮喘的噴霧劑。」

「照你所說,韓芳是因花粉症致死,那麼這案便不屬於謀殺案?」麗麗滿臉疑惑,望著法醫。

「呵呵!」法醫微笑說:「對於此事,我們只能提供醫學上的意見,至於案件的疑團,那並非我們的能力可以解開;一切真相,惟有留待你們的偵查了!」

「我想知道韓芳有沒有服食安眠藥的習慣?」我問法醫。

「據她的醫生說,死者從未因失眠的問題求助,所以亦沒有開出安眠藥予死者服用。」

「哦……」我惑到有點迷茫。

「我的天!好端端的一個人,若非失眠,怎會服食安眠藥?」黃輝摸摸額頭道:「難道要我相信這是自殺案?」

我當然也不相信韓芳會自殺,即使要自殺,方法也可以簡單直接得多,用不著故弄玄虛吧!

案中很多細節,確實令人費解。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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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法醫官解說過韓芳的死因後,各人議論紛紛,擾攘了好一會。

自殺?他殺?

要是韓芳真的自殺,那自殺的方式、那詭異的鋪排,絕對可跟現今流行的「行為藝術」媲美。

是所謂「自殺的藝術」嗎?

我在兇殺科的日子不短,「殺人的藝術」我聽過不少;但,「自殺的藝術」,卻還是新鮮事!

待氣氛稍為平靜,小周一指會議桌上厚厚的文件:「這是鑑證科送來的鑑識報告。」

「各位跟前都有一份,你們稍後可詳細研究。」他說:「現在先由鑑證科的同事向大家簡述一下。」

「各位好!」

發言的,是一位架著黑框眼鏡,名字叫Raymond的年青人,看他年不過三十,樣貌嘛,倒有點像剛出道的金城武……該怎麼形容他呢?……喔!對,是「年輕有為」!

哈!架眼鏡的金城武──酷!

「首先,案發現場客廳血跡斑斑,很多微證跡已被破壞,倍增搜證的困難。從現場收集所得指紋樣本,我們未能發現可疑的指紋……」他說。

無意間,我瞄向麗麗。

她左手叉著下巴,右手不停轉動桌面上的原子筆,含情脈脈的望著Raymond。

就像小女生在課堂上,對著俊朗男教師時,自我陶醉的模樣!

不知怎地,心中有酸巴巴的感覺。

為甚麼她跟我說話的時候,從沒出現這種仰慕的眼神?

是我說話不吸引嗎?

我缺了甚麼?是缺了一副眼鏡?

「客廳及死者身上的血跡,已證實全部為豬隻的血液,並無人類的血液成份;從客廳牆壁和傢俱上的血跡噴濺形態推斷,血液應是由一些噴壺之類的容器噴灑出來的,而天花板的血跡,則是從人手高度利用毛刷向上潑灑而成,所以在地面也做成一些不規則的血滴……」Raymond的聲音又衝擊著我的耳膜。

「找到容器沒有?」我問道。

「沒有!」

「那麼韓芳自殺的機會不大了!」我說。

我知道,在場的人,都不會否定我的觀點,因為容器決不可能自己離開!

「就算是自殺,也必定有人在旁協助。」麗麗補充了一句。

正翻著手中文件的小周,忙點頭道:「現時仍未能確知這個人的角色為何,稱其為兇手,似言之過早,我們姑且稱之為神秘人吧……」

Raymond環顧各人,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繼續說:

「客廳的血跡上沒有任何鞋印,顯示那神秘人潑灑血液之後,立即離開了客廳範圍,再沒有在廳中走動。」

「離開客廳的途徑有二,其一是利用升降機下樓、另一途徑,就是通過廚房,從後門離開。廚房地板上有少許曾被清洗的血液痕跡,但不足以證明神秘人是從這裡離開……」

「在太平梯間,我們發現了兩組鞋印,鑑證人員曾利用噴劑測試,兩組鞋印均沒有沾上血液的痕跡。其中一組,已證實為三姐所有……」

小周補充道:「據三姐供稱,每晚晚飯後,她會把垃圾包好,經太平梯帶到車房旁的垃圾桶放置,待翌日衛生部門的車輛前來運走。案發之夜,由於三姐沒有在家做飯,故此當晚也沒有清理廚房的垃圾。」

Raymond再說:「至於另一組鞋印,我們暫未能確認屬誰人所有。鞋子尺碼較小,估計物主可能是女性;核對鞋底紋後,我們得知鞋子款式,是Nike牌子,近期很流行的一款跑步鞋……」

「在太平梯出口附近的花圃,我們也找到相同的鞋印,鞋印一直走進花圃。這兒的鞋印讓我們掌握較多的資料!從鞋印的步幅、尺碼和鞋印壓在泥土的深度來推斷,這組鞋印大概是來自一名中等身材,體重介於45-49kg的女性,由於推斷的結果,剛好與死者的體型和足部大小相吻合,所以我們也不能排除鞋印是屬於死者所有……只是,我們未能在死者的遺物中,找到這雙運動鞋。」

「遺憾的是,花圃內裝置了自動澆水系統,每天早上九時便會自動開啟。在警方到達前,澆水系統已經把花圃中的鞋印沖刷淨盡,所以鞋印進入花圃後,在那一處走出,我們不得而知……」

「最後一點……經化驗,在撿到的蛋糕碎屑中,的確混有安眠藥成分。從紙碟和膠叉上收集得的DNA樣本,我們析出兩組數據,換言之,當晚只能確定有兩個人吃過這些蛋糕!一個是三姐,另一人就是韓芳!」

「可是我一共撿到三份紙碟和膠叉!」我說。

「不錯,但是其中兩套樣本上的DNA排列方式一樣,都是屬於死者的。」Raymond向我苦笑說。

我沒再說甚麼。

的確,我已再無話可說!

Raymond合上檔案夾,向小周揚手示意。

「報告結果就只有這麼……」小周道:「大家有沒有甚麼補充?」

「哈!哈!哈!」我忽然大笑。
        
我不知道為甚麼我會笑,但是,我沒有迫令自己停下來。

我笑了幾聲之後,黃輝開始用說話,壓下我的笑聲:

「綜合所有資料,假設三姐口供屬實的話,當晚的過程應該是這樣:首先,韓芳預備了一個混入安眠藥的蛋糕,等候三姐回家,再哄騙她吃下,讓她昏睡。然後她自己也吃下蛋糕……」

「此中目的,尚待查明。但表面看來,韓芳是自行上床休息。然後神秘人……咳!現階段,我也只能如此稱呼……這神秘人在她身上淋上豬血,替她蓋好絲絨被,再在房間內撒放花瓣。接著,神秘人走出客廳,在客廳中,邊『佈置』、邊退走,最後,帶同盛放花瓣和血液的容器離開現場。」

說至這裡,黃輝也禁不住搖頭苦笑,用力在自己的額頭上敲了一下。

麗麗眉頭一皺,看來她的思想已回到了現實。

她放下手中的原子筆:「這神秘人究竟是甚麼來路?與韓芳有甚麼關係?」

同樣的問題,也困擾著會議室中的每一個人。

韓芳與神秘人,兩者的角色是甚麼?

究竟誰是主、誰是客?感覺是同樣的曖昧!

嗯……

我想到了!

我終於想到了……

我想到……麗麗為啥從不以仰慕的眼神來看我了!

基於她對兇殺科的所有同事,都是一視同仁──她從不會仰慕任何人!

所以我肯定她沒有刻意看扁我之意。

她一貫的態度,是對事不對人!

我得出了結論:麗麗仰慕的,並非Raymond......

真正叫她著迷的,是他那黑框眼鏡!

呵呵……

噢,我的天!

這時候,我還在說甚麼鳥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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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韓芳之死帶著撲朔迷離的成分,確令我們頭疼!

調查工作日以繼夜地進行,沒有絲毫鬆懈。

為了抽出案中神秘人的身分,連日來警局的同袍四出奔走。

首先,我們要確定太平梯鞋印的主人是否韓芳本人。

由於屋中找不到同類型的鞋子,所以我們把搜查的範圍擴至她日常所到之處。

向法庭取得手令後,我們先後到她生前的辦公室和經常光顧的健美中心詳細調查,也搜索過她的貯物櫃,不過,依然未能尋獲這款Nike運動鞋。

我們也曾拿著運動鞋的圖片向三姐查問,但得到的答案是:韓芳甚少穿著運動鞋!

然後,我們使出了最後一招:與信用卡公司聯絡,取得韓芳近期的簽帳紀錄。

由於運動鞋於大半年前開始生產,所以我得犧牲我的私人時間,下班後仍留在警局,逐一核對這大半年來,韓芳的所有簽帳紀錄。

數字,是我生平最害怕的東西之一;與金錢有關的數字,就更加惹我生厭!

面對大堆密麻麻的數據,絕對是一項苦差!當我苦苦把手頭的帳項紀錄「消化」了以後,時間已是接近凌晨的兩點鐘。

結果?依然是徒勞無功!沒有找到購買運動鞋的紀錄。

離開天亮只有數小時,這時候若再駕車回家休息,似乎划不來,所以我乾脆留在警局裡,把幾張椅子胡亂併合在一起,成為我的睡床。

就這樣,我和衣睡在椅上。

開始的時候,感覺也還不錯。

但是,我的腦海根本沒法子平靜下來!

每次睡不了三分鐘,我便要驚醒過來──我不停的在造夢。

夢中,我彷彿看到韓芳的樣子,她依然是那麼美,但目光卻充滿了幽怨,默默無言的,凝望著前方!

印象中,我從沒見過她這種幽怨的眼神。

感覺有點冷,我勉力坐了起來,方發覺原來被夢境嚇得冒了一身汗。

決定不再睡了,我泡了一杯咖啡,攤開韓芳命案的鑑識報告,準備重新審閱一次,以打發餘下的時間。

我很倦,眼皮不受控的半垂著,只剩下一絲的視線。

忽然,我被一連串急速的扣門聲驚醒過來。

我盡力睜開瞇成一線的睡眼向前張望,竟然發覺韓芳正站在我跟前,還伸手在我的桌面上亂敲!

一股寒氣立時從我頭頂直透腳尖。「嘩」的一聲,我本能反應地,一下子便跳了起來。

這時,視覺仍未完全恢復,我隱約看見韓芳仍在,並未有因為我的怪叫而消失;相反,「她」似乎更因為我的激烈反應,而笑了起來。

「CK!」她在呼喚我的名字。

啊呀!我的天,她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她知道我的名字?

那笑聲,不太嚇人!只是普通的笑聲,沒有尖銳可怖的嘯叫、也沒有幽冥世界的空蕩迴音,與現實世界的笑聲沒有兩樣。

驚嚇感稍退、猛烈的心跳開始放緩。漸漸地,我發覺笑聲有點熟悉的感覺,而且,也不大像韓芳的聲音。

我使勁的捏眉心、擦眼睛,圖令自己清醒過來。

過了幾秒鐘,我再次睜開眼睛,這一次,四周的影像比較清晰。

我仍然身處警局的辦公室裡。

只是,在我面前的,並非韓芳,是麗麗!

她似是被我突如其來的一聲怪叫嚇著,臉上閃過一絲驚愕,但很快已回復正常。

「你見甚麼鬼?」她嬉皮笑臉的對我說:「看不出你一把年紀,膽子還是很小!」

語氣中帶著挑釁的氣味。

「請妳照照鏡!」我說。

在這場合,我怎麼會輕易示弱呢?我繼續說:「有誰一張眼看見妳的尊容,不被嚇至驚呼狂叫,那個人才是不正常呢!」

但我的說話似乎不管用,因為,我依然看見麗麗那暗藏嘲諷的笑容──並未因我的反擊而消失!

※※※※※※※※※※※※※※※※※※※※※※※※

豬血,是案中的一大關鍵。

要弄出現場那震撼性的效果,小算,也要超過十公升的血漿。

都市中人,要收集得十多公升的豬血,也不是易事。

能找到大量豬血的地方,當然是屠場!

我們聯絡了所有大小的屠場。

除了部分屠場會把豬血收集,再批發給特定的商販製造食品外,其餘的,都是放掉的居多,近期也沒有陌生人前來購買豬血。

黃輝也曾追查那些商販,但是都與韓芳扯不上任何關係。

而且商販收購得的豬血,一般會立即加工煮熟,才流出市面,而不會直接轉售給其他人。

所以,豬血這線索,可說是中斷了,我們的調查只好暫且按下。

※※※※※※※※※※※※※※※※※※※※※※※※

在這案件中,麗麗的主要工作,是調查電視台的人;不管是韓芳的敵還是友。

不過,經過連日的偵查,我們發現韓芳根本不存在任何的敵人。她的人緣挺不錯,也似乎從來不會得失別人。

每天早上,我們都會進行一節例行會議,互報調查進度。

「我們有新的調查目標!」在這天的例行會議中,麗麗興奮地對我們說。

聽見這句說話,眾人精神為之一振。

「目標是誰?」黃輝反應比我快了一步。

「我翻遍了電視台上下員工的檔案,發現了兩個人值得懷疑!」她臉上的笑容掩蓋不了她的疲倦。

會議室中鴉雀無聲,所有人的目光均聚焦在麗麗的身上,令她感到混身的不自在。

「首先,她們都有一共通點,就是身材與韓芳相若、而且和韓芳有著密切的關係。我昨天跟她們見面的時候,也留意到她們足部的大小,亦和韓芳差不多;這正正與太平梯和花圃間發現的神秘鞋印有吻合之處!兩人中,第一個是沈燕燕,她是韓芳的上司,同時,也是韓芳的好友,兩人交情很要好,經常一起出外用膳、逛街……」麗麗一口氣說著。

「這麼說,沈燕燕有可能是協助韓芳自殺的神秘人。」小周不住的點頭道。

黃輝的處事作風,卻比較穩重,他說:「還是先聽完麗麗的話,才下判斷吧!」

我示意麗麗繼續說話。

「至於第二人,名字叫劉楓兒,她也是新聞部的主播,與韓芳是工作上的同事,也是競爭的對手,兩人在新聞部的地位差不多,同是沈燕燕的左右手。」

「劉楓兒?是否就是楓玲?」我問道。

「正是!劉楓兒就是楓玲。她在幕前,喜歡使用楓玲這名字。自從韓芳死後,其原有的工作,都是由劉楓兒接手。所以我認為劉楓兒亦有行兇的動機!」

「分析得很正確……」我伸手,準備向坐在身旁的麗麗,作出一個「V」字的勝利手勢,以示認同她的想法。

可能是經過了幾天體力的透支,令我判斷距離的能力也出了點錯!

我一揚手,竟然一掌擊到麗麗的臉上才停下來。我的手指,還差一點便要插上她的眼。

「哎唷!CK……」她痛得按著臉大叫:「……即使我說錯,也不用打我吧!」

眾人看見我的行為,莫不目瞪口呆。

而我,當然也因為自己的過失,而吃了一驚。

「對不起,我並不是存心要打妳……」我跳了起來,不停的道歉。

「其實我想向妳作出勝利的手勢,只是不小心,才打到妳的臉上!」我繼續解釋道:「我很讚同妳的說話,妳的分析非常好!」

看麗麗的眼神,她對我依然是半信半疑。

「麗麗,放下妳的手,讓我們看看妳有沒有受傷。」黃輝道。

她聞言放開了手,黃輝靠前察看她的臉。

「幸好沒受傷……嗯!妳的臉蛋仍然是那麼光滑!仍然是那麼美!」然後,他轉過頭來向我說:「CK,今天是你走運,麗麗沒有破相,不然的話,她的一生幸福給你摧毀,你的罪名可大了!」

黃輝故意誇張的說話,引得麗麗開懷大笑。

「真的對不起……」我說。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她向我報以微笑:「其實,我也相信你不是故意的!」

放下了心頭大石。

還是黃輝夠朋友,挺身而出,替我打破這尷尬的局面。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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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調查目標首先指向沈燕燕。

會議後,我和麗麗直接到電視台與沈燕燕會面。

雖然我們沒有事先預約,但她還是十分合作,立刻與我們見面,而且有問必答。

對於韓芳的逝世,她表現得十分難過,談及韓芳的時候,甚至曾數度落淚。

經過一輪談話之後,我們可說是無功而退。

因為,沈燕燕有不在場的證據!

據她表示:案發當夜,她因患上了感冒,吃過晚飯後,便上床休息;她的家人和女傭都可以作證明。

對我們而言,這些證人都與沈燕燕有著密切關係,我們當然不能盡信。

所以,為了慎重起見,黃輝到過她居住的大廈,向管理員查探。

那棟大廈內居住的,都是些非富則貴的人,所以管理工作相當嚴謹。對於出入的人,管理員都會十分留意,晚上時段,更會關上鐵門。

「我可肯定,沈小姐當晚回家後,直至翌日早上才離家上班!在這段時間內,絕對沒有離開過大廈門口──除非她是蜘蛛俠,可以在大廈外牆爬上爬下!」夜班的管理員向黃輝拍胸口說道。

除那管理員,大廈的保安錄影系統,亦可以證明,沈燕燕並非我們要找的人。

那末,自然而然地,我們的矛頭,要落到劉楓兒身上了。

※※※※※※※※※※※※※※※※※※※※※※※※

由於麗麗有別的任務在身,所以,今天我的搭檔是小周。

我們正在電視台長長的走廊上,找尋劉楓兒的辦公室。

「507、508、509……」

我和小周數著門牌的時候,一位打扮平實,面目清秀的女郎在我們身旁經過。雖然架著了眼鏡,跟上鏡時的樣子有點不同,但我仍可一眼把她認出來。

「楓玲小姐?」我道。

女郎嫣然一笑,點頭「嗯」了一聲。

「你們是……」她問道。

「我們是調查韓芳命案的警務人員。方便的話,想跟妳談一談。」我和小周同時展示我們的證件。

「噢!可以的。請到我的辦公室裡詳談吧!」她爽快的答應。

我們尾隨劉楓兒走進她的私人辦公室。

「兩位請隨便坐,我吩咐秘書送茶來!」她一擺手,示意我們坐下。

在她拿起內線電話與秘書通話的時候,我細心觀察著四周。

這辦公室給我的第一感覺,只有一個字,就是「大」!──居然比整個兇殺科的辦公室還要大一點。

偌大的辦公室,與劉楓兒嬌小的身材,似乎毫不匹配。

忽然有一念頭,將來兒子長大後,我當鼓勵他向傳播界發展。要是繼承了我的工作,就不太有出息了!

不多久,秘書小姐捧來香茶。

待她退後,劉楓兒禮貌地說:「請隨便用茶。」

「我有甚麼能為兩位效勞?」她輕撥一下額前的瀏海。

這一下動作,讓我更清楚看見她整個臉龐。

眼前的劉楓兒,即使沒有化妝,五官依然清晰標緻,樣子挺討好的,絕對稱得上是可人兒,加上那溫文有禮的態度,在我們的心目中,的確產生了不少好感。

我實在不希望她就是我們要找尋的兇手!

「只要我知道的,一定據實作答。」她繼續道。

「那恕我要開門見山了,劉小姐,我們想知道,韓芳出事當晚,妳是在甚麼地方?」小周劈頭便問。

「你們懷疑我與韓芳之死有關?」她瞪大眼睛,望著小周。

「劉小姐,妳不要誤會!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懷疑過任何人。我們的目的,只是希望把一切蛛絲馬跡發掘出來,以併合出案件的真相。請妳明白,幹我們這行的,必須把握任何事物,尋根究底,這是我們的責任!」

「但……為甚麼要問這些,有關係嗎?」

「不一定有關係!但也說不定,妳提供的資料,可讓我們從中找到其他破案的關鍵!」我解釋道。

「好吧!」她深深吸了一口氣,想了想道:「韓芳遇害那天,我如常的下班;離開電視台的時候,經過工作間,當時韓芳仍在忙碌的工作中……」

「她看見我,還微笑與我道別。」她輕嘆了一聲,黯然地說:「想不到,那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

「然後妳便回家?」小周追問道。

「不!那天剛巧是我休假的前夕,下班後,我與一位朋友出外吃過晚飯,結伴看了一場電影,之後,再到海旁坐了一會,吹吹海風,然後才回家休息。」

「妳回到家中,是甚麼時候?」

「我記不起來了。」她搖了搖頭:「回家後,我浸了一個熱水浴,然後便立即上床睡覺,也沒有留意到時間。」

「妳是否與家人同住?」

「本來我是與表姊共住的,但自從她結婚遷出以後,就只剩我一人居住了。」

「可以告訴我們,妳朋友的名字嗎?」

「這問題我能否不作答?我不想透露這位朋友的身分。」她沉默了片刻:「這事與我的朋友無關,我不希望把其他人牽扯進內!」

她的話中,似有難言之隱。

我試圖改變她的主意,便接口道:「妳當然有權選擇不回答!但是,這樣一來,妳便不能找到時間證人。箇中的利害關係,妳考慮考慮吧。」

「但是……我想,我不需要甚麼時間證人!」她停了一停,繼續說道:「我與韓芳認識不深,一向沒有瓜葛,也無仇無怨。我們之間,只是同事、不是敵人,我根本沒有傷害她的理由。我相信,以你們警方的能力,一定可以查明這點,以證明我的清白!」

「謝謝妳對警方的信任。我們一定會很小心查證!」我對劉楓兒說。

「很多謝妳的寶貴時間,要是將來有需要的話,希望妳能再跟我們合作。」小周也補充道。

「一定一定!」她微笑答道。

看來今天的談話也是不得要領,所以我們也就乾脆地終止了這次會面。

※※※※※※※※※※※※※※※※※※※※※※※※

第二天下午,我正在忙於處理另一宗案件。

麗麗從外面回來,看她的樣子,心情應該很不錯。

我放下手上的文件,對她說:「麗麗,看妳如沐春風般,究竟有甚麼喜事?」

「呵……呵……你猜我今天發現了甚麼?」她說。

「關於韓芳案的?」

「嗯!」她點頭道:「果然不出我所料!」

一聽見與韓芳命案有關,其他人也立即興致勃勃的圍攏過來。

黃輝首先問道:「是甚麼新發現?」

麗麗答道:「我今天再到楓玲的住處,翻看大廈的閉路電視。幾經辛苦,終於給我發現,案發當晚,她是在接近天亮的時分,才返回寓所。換言之,那夜裡,她的行蹤,確是一個謎!


麗麗的發現,與我的想法,倒是完全吻合。

我一直覺得,劉楓兒還有隱瞞我們的地方!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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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再次見劉楓兒的時候,是在警局之內。

我們正式「邀請」她到警局協助調查。與此同時,亦向法庭申請了手令,派員到她家裡搜查。

「我沒有殺人!」

「我從來不幹傷天害理的事情!」

自劉楓兒踏進兇殺科的辦公室後,便不斷重覆著這些說話。

盡是了無新意的廢話!

但是,實難相信,這些充斥於一般疑犯口中的陳腔濫調,竟會出在這位知名女主播之口!

「劉小姐,妳放心好了,只要跟我們合作,我們保證還妳公道!」

廢話,就只能用廢話來回應。

沒多久,麗麗過來對她說:「劉小姐,請妳到隔壁的房間,錄取口供。」

她緩緩點頭,然後隨麗麗走出辦公室。

大約一個小時後,領隊到劉楓兒家搜查的小周回來了。

從其臉上廿六塊肌肉的排列狀況來看,不需待他開聲,我已估計得到,搜查的結果會是怎樣的了!

同一時候,麗麗也從隔壁的房間回來。

她見了我們,立刻攤攤手、聳肩說道:「任我怎樣勸說,劉楓兒仍是三緘其口,甚麼也不肯說!唉!沒法子,要是回到了古代,我一定先打她三十大板,看她還不招供!」

「不需回到古代,現在就去湊她一頓!若她還敢口硬,便以酷刑對付!」我作勢舉起拳頭道。

「當心人家告妳非禮。」麗麗笑道。

「說得也是,這事情,我當然不會愚蠢到自己動手……」我望望她說:「對付女人,還是留待女人來操刀吧!」

「這是借刀殺人嗎?」麗麗向我作了一個不雅的手勢:「我才不會上當,你就是立心不良!」

「哇!妳真粗魯!」我說:「這怎算立心不良?我只是跟妳統一口徑罷了!好心沒好報!」

我們經常以這種你一言、我一語的方式來苦中作樂,彼此間亦不會介意。這些毫不好笑的「笑話」,卻對舒緩日常工作的壓力,很有幫助。

所以,我們都笑了,笑得很投入。

「不過,我有信心,只要能查出她背後隱藏的秘密,破案是指日可待……喔!對了,你們有新發現嗎?」她轉而問小周。

小周模仿她的動作──也是攤攤手、聳聳肩。

我拍拍小周肩膀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幾個人相視苦笑。

輕鬆過後,我正色道:「好了,閑話少說!我們先讓劉楓兒冷靜一下。待會兒,我再跟她談談,若她仍不妥協的話,便只得把她扣留了。」

※※※※※※※※※※※※※※※※※※※※※※※※

從門上那塊小小的玻璃窗向內窺望,劉楓兒正獨個兒坐在房中央的椅上。

那是專門用來審問疑犯的小房間,設備簡陋,除了四面牆壁,就只有桌和椅;跟她平日使用的豪華辦公室相比,實有著天壤之別!

這時的劉楓兒,容顏有點憔悴,眼臉也有些紅腫,似有哭過的痕跡。

以她今天的地位,竟要坐在一間比家中貯物室還要小的房間當中,心裡自然不會好受。

心裡生出一絲憐意!

老實說,若我不是警務人員,我會毫不考慮地把她放走……

可惜,我身為一個探員!經驗告訴我:「人不可貌相!」我不能單憑外表,判斷一個人是好是壞。

況且,從表面跡象顯示,她極有可能是韓芳命案的關鍵人物。

我推門進內。

「你來放我?」劉楓兒看見我,立即問道:「我可以走了嗎?」

「只要證實妳與案件無關,我們可以立即讓妳離開!劉小姐,妳考慮好了吧!還有甚麼事情可以告訴我們?」我裝出友善的笑容道:「譬如,可以交代一下妳在案發當晚的行蹤……怎麼樣?」

「我要說的,都已說了。」她語帶懇求道:「請你相信我,我絕對沒有殺人!」

「我當然相信你……但是,你也應多拿點證據,以支持我對妳的信任,是嗎?」我目不轉睛地,細心觀察著她的表情變化。

眼前長相端莊秀美的女郎,會是殺人兇手嗎?

一個巨型問號在我心中盤旋。

即使我知道,不可能這樣子找出事情的真相,但我的視線還是不停在她身上來回打量。

她維持著坐姿,直至感受到我銳利的目光。

她抬起頭。

我們相視了差不多四五秒,她臉上竟然飛過一抹紅霞,顯然是因為我的目光,而感到難為情。

她再次低下頭,迴避我的眼光,雙手不自然的搓弄著,像是不知該放到甚麼地方。

忽然間,我感覺自己的表現像是一個色鬼。

但我絕對不是色鬼!

除了盤問疑犯,我甚少如此緊盯著一個人。我更加不是一個一看見漂亮女孩,便露出色迷迷眼光的那類人。

事實上,從小到大,我的朋友,都說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害羞的男生」,至今仍是。嘿嘿!

為了減低劉楓兒心裡的不安,也緩和一下尷尬的氣氛,我只好顧左右而言他。

「劉小姐,妳認識何金福嗎?」我腦海忽然浮現出這個人。

「啊……」劉楓兒被我沒頭沒腦的一句,弄得莫名其妙。

「何金福可是我偶像!」我繼續道:「他是我遇見過的名人中,最沒架子、最有禮貌的有錢人。」

「哦?是嗎……他的確很有才幹……」她勉強地應了一句,便又低下頭,沒有作聲,也不敢正視我。

我的話題,似乎發揮不了作用,而我也想不出其他的說話胡扯下去,於是,接下來,房間中的空氣,又是一片沉寂。

過了片刻,我決定要直接一點了,我向她道:「劉小姐,為了妳自己,不要浪費時間,讓我們開門見山地談談吧!」

「嗯!」她點頭同意。

「我再問一遍:為甚麼要隱瞞當晚的行蹤?又不願找妳的朋友來證明妳的清白?」我問道:「妳有甚麼難言之隱嗎?」

「我發誓,我是無辜的!」

「既說妳是無辜,那妳為甚麼不肯說出實情?」我繼續遊說她道:「事情其實可以很簡單,只要找來妳的朋友,便可以證明一切。」

「請你相信我!」她終於抬頭望著我說話,讓我可清楚看見她眼眶中閃動的淚光。

「我可以保證,我的朋友與這案絲毫扯不上關係。」她繼續說。

「如果妳的朋友與案無關,那就更加無需隱瞞他的身分!」

「要是他的身分曝光,我怕對他個人,甚至家庭,都會有所影響!」

「作為朋友,若果知道妳現時處境的話,我敢相信,這個人一定會義不容辭,替妳作證!」

「不!我不能只求自己脫身,而拖累其他人。」她情緒有點波動:「否則,對不起我的朋友,更加對不起我自己!」

我的耐性逐漸消失。

「這樣的話,沒法子了……劉小姐,恐怕我們要妳委屈一下……」我說。

「你……要拘捕我?」她呆住了。

「嗯,在現階段,只好暫時扣押妳一會了!」

劉楓兒聽了,沒有反應、沒有說話,只是眼神空洞洞的直望著桌面。

大概十秒鐘過後,她才猛然把臉埋在雙手中。

她的身體也由於情緒激動,而開始抖了起來。

我看不見她的表情,卻看見有眼淚從她的指縫中徐徐流出,滴到桌面上。

「是報應!」她說。

「我承認,我是犯了點錯誤!但我當初真的料想不到,事情竟會變得如此糟;否則,我一定不會犯這個錯!」她掩面痛哭:「做了錯事,便得承受!」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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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哭哭啼啼的場面,雖然並非首次遇見,但面對著一個號啕大哭的女人,我仍難免有點手足無措。

幸好已有準備。

桌面早放著一盒紙手巾,我隨手拉出一張,遞給劉楓兒,然後靜待她說出事情的真相。

她沒有接過我的紙巾,只是不斷敲打自己的額頭,繼續如夢囈般自說自話:「錯了一次,不能再錯第二次!我不能再連累其他人……」

我索性不去理會她,就讓她哭個夠。

女人,當真是水造的。整整過了廿分鐘,劉楓兒的哭聲才漸漸的止住。

我再次遞上紙巾。

這一次,她終於接過紙巾,在臉上揩了幾下後,以沙啞的聲音對我說:「既然事情發生了,我只好認命。請你們不要再追查我的朋友,即使將來要入獄,我也會獨自承當。我不會透露這人的身分!」

我的媽!這個女人果然厲害,浪費了我一大堆時間,卻竟然一句說話都套不出來!

我按下心中的怒氣。

「好吧!」我起身走出房間:「稍後會有警員帶妳到拘留室。」

在我一腳踏出房門之際,我回頭跟她說:「劉小姐,當妳願意說出真相的時候,可隨時通知拘留室外的警員。」

她呆呆坐著,沒有反應。

※※※※※※※※※※※※※※※※※※※※※※

常言道「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劉楓兒被捕的消息,不到晚上,已令全市沸沸揚揚。

街頭巷尾,都在議論紛紛。

但是,連鄰居一眾外籍女傭口中,都離不開「楓玲事件」,卻是我意料之外。

晚飯後,太太竟也與我談及此事。

為免妨礙司法公正,我自然不能披露太多,但最終我還是忍不住,跟她說了幾句。

「楓玲外表柔弱,很難相信她是兇手!」我太太說。

「可疑是有的,但現階段仍難以證實她是兇手;依我看,案件可能涉及桃色成分。」

我似乎說得太多了!

※※※※※※※※※※※※※※※※※※※※※※

早上工作會議的時候,接到值日警官的通知,有人要求保釋劉楓兒。

「告訴那人,劉楓兒牽涉的是命案,所以暫時不能保釋!」我對他說。

過了幾分鐘,值日警官的電話又接了過來。

「我已經向他們解釋過了,但小貓的父親仍堅持要見見她。」值日官說。

「甚麼……小貓要見劉楓兒?難道牠懂得跟你說話?」

「不是小貓,是小貓的父親!」他停了停,又補充一句:「喔!你誤會了……是流行歌手「小貓」的父親,不是真的一隻貓。」

「哦!就是那少女萬人迷『小貓』!」我恍然大悟。

看來,我已被韓芳的命案弄得思想打結,竟把『小貓』真的當成一隻貓!

可是,這位流行歌手,或許是他的父親,與劉楓兒又有何關係?

這事勾起我的好奇。

「好吧!煩你請他過來。」我向值日警官說道。

我們中止了會議。

不多久,有兩人來到我們的辦公室。

當中一位男子,衣著隨和,雖已屆中年,但器宇不凡,很有男士魅力。

另一位男士西裝畢挺,手提巨型公事包,正是本地赫赫有名的何律師。

何律師帶著中年男子,向我走過來。

「好嗎?CK!」

「你好,何律師。」

我們彼此招呼過後,何律師說:「我當事人希望能與楓玲小姐見面。」

中年男子向我遞出一張名片,我禮貌地接過,看了一看。

「原來是卓先生,你跟楓玲小姐有甚麼關係?」我道。

「楓玲是我的好朋友,我們相識已久。」

「你的好朋友,正惹上一身麻煩,我們懷疑她與韓芳命案有關!」

「請你相信我,她絕對不會是兇手!」

「你憑甚麼相信?」

「我十分瞭解她的性格!」

「但她對案發當晚的行蹤諸多隱瞞,所以警方不得不懷疑她!」

「這就是我想見她的目的!只要我勸她一下……」他望向何律師,遲疑了一下,說道:「可能她會說出真相!」

我稍作考慮後,答應他說:「我嘗試安排。」

※※※※※※※※※※※※※※※※※※※※※※

警員打開拘留室的鐵門,把劉楓兒帶了出來。

她坐到我對面的一張椅上,依然是昨天那副老樣子──低頭不語。

為免夜長夢多,我直截了當地問道:「劉小姐,妳認識小貓的父親嗎?」

她抬頭看我一眼,又別過頭道:「甚麼小貓大貓,我從不養寵物。」

直覺上,我不相信她的話。

「妳認識一位卓先生嗎?」我再問。

「不認識!在我的朋友中,沒有一位姓卓的人。」

「但這位卓先生要求跟妳會面,妳願意見他嗎?」

「不!」她堅決地搖頭道:「對不起,若沒有其他事情的話,我需要休息一下。」

我不得要領,只好返回辦公室,把情況告訴卓先生。

何律師站了起來:「CK,我要求直接見楓玲小姐。」

我正考慮如何回應,卓先生已開腔道:「算了!何律師,我知道她的心情,不要勉強!」

卓先生離開警局時,臉上有點黯然。

※※※※※※※※※※※※※※※※※※※※※※

下午,警局出現了一些緊張的氣氛,一位穆斯林打扮的女性,竟然走進警局。

這人全身披著黑紗,只露出一雙眼睛。

畢竟穆斯林在本地,都是屬於少數,而且隨著近期全球恐怖襲擊的增加,一位穆斯林出現在警局之內,不多不少,也會引起一些戒心。

為免被指為種族歧視,警局中人不便胡亂阻攔,而只得暗中監視。

那女人進入警局後,沿途沒有與人交談,只是一直走到兇殺科的辦公室。

她推門進來的時候,我正在檢閱一些文件。

各人的目光不約而同,都落在那人一身黑色裝扮之上。

我放下文件,準備問明來意。

她一進入房中,立即轉身把門鎖上。

她這奇怪的舉動,令眾人恐慌起來!

各人立即找物件掩護,也有人拔鎗喝止。

基於本能反應,我也在第一時間,打開抽屜,擎槍在手,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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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穆斯林女人鎖上門後,立即高舉雙手大叫:「不要開槍!」

奇怪的是──那低沉的嗓音,似出自男性之口。

「手放頭上,不要輕舉妄動!」黃輝大喝道:「現在,慢慢轉過身來!」

那人乖乖的依照指示,轉過來面向我們。

「你是誰?進來有甚麼目的?」我問道。

「我不是壞人!」那人一面伸手把頭紗揭開,一面說道:「我是小貓。」

一聽見「小貓」二字,麗麗已興奮得跳了起來,眼睛也迸發出特別的光芒。

那人揭開頭紗後,露出一張俊俏的男性臉孔。

「啊──真的是小貓……」麗麗發出一聲長長的尖叫。

她的嘴巴張得很大,大得像在手術椅上,接受牙醫檢查時的樣子。

唉!這是部分女孩子的通病,只要遇上自已的偶像,任何儀態都可以不顧!

這下歇斯底里的尖叫聲,雖稱不上驚天地,泣鬼神,但也令現場的人嚇了一大跳!

門外即時響起急速的撞門聲。

黃輝迅速走過去打開房門,要是慢一步的話,這扇木門肯定就要報銷了。

門外滿是警員,劉警官也聞訊趕至。

「你們沒事嗎?」值日警官問道。

「沒事!虛驚一場。」黃輝答道。

「我們聽見驚呼聲,還以為你們有危險,所以立刻撞門。」值日警官走進來,探視了一下道:「這個人……」

我望了小貓一眼,笑說:「只是一場誤會!你們聽到的,不是驚呼聲,是歡呼聲!他是流行歌手『小貓』,並非壞人。」

「對不起,各位!惹起你們的誤會。」小貓帶著歉意道。

「喔……我認得你!你就是前幾晚,那個叫做甚麼甚麼『一叮』的電視節目裡,當嘉賓的那個人!」值日警官打量著小貓道:「也難怪,聽說小貓所到之處,必會引起騷亂!」

「不過,想不到……」他繼續說:「原來麗麗也是小貓的Fans!哈哈!」

接著是一陣竊笑聲,麗麗早已羞得無地自容。

待眾同袍散去,劉警官向我問道:「CK,究竟是甚麼回事?」他的眼睛一直盯著小貓。

我仍未想到如何應對,小貓已比我先開口。

「都是我不好!」他說:「我為了避過歌迷和記者的追蹤,才不得不穿成這個樣子!若引起你們不必要的誤會,我再次道歉。」

「那你今天到這裡來的目的是甚麼?」劉警官問道。

「我來,是為了楓玲!」

「哦?是關於韓芳命案嗎?」劉警官道:「CK,你跟他瞭解一下,稍後提交報告給我。」說罷,向門外走去。

「Yes, sir.」我道。

劉警官走後,麗麗搬來了一張椅子,對小貓道:「小貓,你累了吧?先坐一會!」

她那殷勤的態度,使小貓有點兒受寵若驚。

「啊!謝謝妳!」他說。

「謝謝……啊不……用……」她目不轉睛地望著眼前的偶像,彷彿已控制不了自己的舌頭,連完整的句子也說不出來。

我看見她陶醉的樣子,實在害怕她會情不自禁,再次幹出一些影響警方形象的事情來。

「麗麗……」我試圖兜個圈子,婉轉一點道:「還不快點到書店買本寫真集回來,向小貓要個簽名!」

小貓尷尬的笑笑。

「對!簽名!」她如夢初醒般:「啊呀!在我貯物櫃中,也有你的寫真集,我現在過去拿,小貓,你等我一下。」

「麗麗!」我實在耐不住了:「先讓我跟小貓談談,好嗎?」

「哦!」麗麗嘟長了咀道:「好的!」

幾經辛苦,才能把我們兇殺科的「小公主」,打發開去。

「小貓,你經常要這樣裝神扮鬼的嗎?」我打趣道:「剛才你奇怪的舉動,確實把我們嚇著了。」

「抱歉!除了日常工作之外,我每次私人外出,都要裝扮成不同的身分,以免被別人認出來。」

「其實你全身遮蓋著,根本沒有人認得你,為何還要慌慌張張的?」

「那些『狗仔隊』很厲害,在他們眼皮底下,只要動作稍為慢一點,也會被識破;而且今次我是瞞著我的經理人,偷偷出來的,所以我要更加小心。」

「今早你父親也曾來過。」我告訴小貓道。

「我知道!是我勸他來的。」

「為甚麼?」

「我們知道楓玲被拘留,所以希望盡能力,還她的清白。」

「你跟楓玲有甚麼關係?」

「我和她沒有關係。」

「嗄?」我出奇地盯著他。

「喔!應該是這樣說:她是我父親的朋友──很親密的朋友。」

「但楓玲本人曾堅決否認,識得你的父親!」

「她有難言之隱!」他說:「你相信我,她不是兇手,希望你們盡快釋放她。我以我的聲譽來證明。」

「事情到底是怎樣?把你知道的,都告訴我。」

他猶豫了一下,終於下定決心,抬頭道:「韓芳出事當晚,楓玲一直跟我們在一起!」

「你也在場?」

「嗯!」他點頭。

「但何故今早你父親不向我們說明?」

小貓低頭,沉默了好一會,然後說道:「唉!他倆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我……他們不希望關係曝光。」

「恕我直言,據我所知,你父母早已離異。」

「沒錯。」

「男親女愛是正常不過的事,既然男的沒娶、女的沒嫁,兩人走在一起,為何要偷偷摸摸?」

「你有所不知!問題是出在我的經理人。其實楓玲跟我爸早已相識,雖然年齡上有些差距,但亦無阻其感情發展。及至後來,我的經理人介入,弄出了三角關係。本來,她的介入影響不大,因為我爸心愛的是楓玲!可是,由於我的緣故,因為我喜歡唱歌……」

「……當時我經理人在娛樂圈已經很吃得開,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只要她願意力捧的藝人,沒有一個不走紅的。我爸知我喜歡唱歌,為了我的前途,他請求她出手相助。她喜歡我父親,所以一口答應。在往後的時間,她對我大力栽培,更投入了大量的金錢替我宣傳,使我在短短時間內,成為紅極一時的歌手……」

「……這是一場感情的交易!但我經理人很精明,她知道我爸並非真心喜歡她,所以她在我的合約中留了一手:她要求我簽一張很長期的工作合約,當中有一條可隨時因我表現欠佳而提前解約的條文;另一方面,又列明要是不能完成合約,不管是由那一方提出,所有用在我身上的宣傳費用也要全數歸還,以此來拑緊我爸爸的心……」

「……她的手段,我爸不會不知道,但是,為了我,他不得不投鼠忌器,所以他跟楓玲的感情,便被迫轉到地下發展……」

每個風光故事的背後,原來,都隱藏著一些煩惱!

要是這些料子落入記者手中,不知道又可以賣多少本號外了。

「哦,原來有這樣的故事,我明白了!」我說道:「我們可以重回正題,請你繼續說案發當晚的事吧!」

「那天,楓玲為我父親提早慶祝生日。」他繼續說道:「他倆外出吃過晚飯後,到電影院觀看電影,那是我首部參與演出的電影!……」

「……然後,他們上了我的住所。」

「你們不怕被撞破嗎?」

「那幾天正值公司旗下另一歌手開演唱會,我的經理人正忙得不可開交,根本無暇理會其他事情,所以我們都很放心。」

「請繼續!」我揚手示意。

「我們一起切生日蛋糕,喝果味汽水──楓玲不懂得喝酒。大概到了午夜,我識趣地離開了寓所,讓他們靜靜相處一下。」

「你出了街?」我道。

「我到了同樓另一個單位休息。那個小單位,是我租下來,給助手們日間休息之用,晚上沒有人出入的。」

「他們在甚麼時候離開?」

「天亮後,我返回自已的單位。那時候,他們已離開了。」

「除了你們之外,有其他證人嗎?」

「沒有!」

我抽了一口氣:「若果連當事人也不承認,只憑你兩父子一面之詞,很難叫我們相信。」
 
「我不會說謊,這全是千真萬確。」

「對不起,我不是質疑你的說話,但程序上,我們需要再作查證,得出結果後,我們才能考慮下一步的行動。」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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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雖然我有憐香惜玉之心,亦偏向相信小貓之言──劉楓兒與案無關,但在毫無憑據之下,要立即放人,是有點困難!

※※※※※※※※※※※※※※※※※※※※※※※※

第二天,我們在辨公室內討論案件。

「不枉我對小貓的愛戴!」麗麗雙手托腮,一臉陶醉地說:「為了別人,竟願意承擔前途盡毀的風險,真偉大!」

「雖然小貓是妳的偶像,但真正偉大的是他爸爸!」黃輝卻不表同意,他說:「只為兒子的興趣發展,要長期壓仰自己的感情,我就辦不到!」

「你們都把焦點放在他兩父子身上,為甚麼不換個角度看看?……劉楓兒甘冒惹上官非的危險,只為一個『情』字!」我加上一句:「受最大傷害的人,是劉楓兒!」

「我同意!」小周附和說:「愛一個人,既要偷偷摸摸,還要顧及愛人兒子的前途,三人當中,她的付出最多,所以,她才是最偉大!」

小周說的是實話,麗麗鼓著嘴,本想駁上幾句,但想了想,也就不再說話。

「好吧,回到正題,小周,你調查韓芳身世的結果如何?」我問。

「原來韓芳出身於大馬的望族。」他回答說:「她在馬來西亞出生,有一姊。父親營商,五歲的時候,父母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她的母親拒絕接受韓家給予的贍養費,並帶同她遷出韓家,自食其力。翌年,兩人更來到香港定居。其姊則跟隨父親留在大馬……」

「基本上,兩人在港無親無故。三姐原是韓家的佣人,更是韓芳的奶媽。她跟韓芳的母親情同姊妹,當知道兩人要到香港,她亦毅然辭去工作,陪伴兩人來港生活……」

「韓芳的父親數年前在大馬去世,她的母親也在兩年前辭世。」小周停了停:「我們所知,就這麼多了!」

「有沒有其他收穫?」我望望黃輝道。

「這兩天,我追查過三姐近來的行蹤,也曾查過她及韓芳的銀行資產,均沒有發現異常。」黃輝答道。

「似乎我們的調查都沒有甚麼進展。」我說:「如果劉楓兒亦證實與案無關之話,我們的調查工作,便要重新部署。」

忽然,桌要的電話響得跳了起來。

「喂!兇殺科。」我拿起聽筒。

值日警官來的電話。

「喂!是CK嗎?報案室來了一個人,你會很有興趣見他的!」

「是甚麼人?」

「一個男人,來自首的!」

「自首?關於那件案件?」

「當然是韓芳案啦!」

「嗄!韓芳案?你果然知我心意,請立即帶他過來!」我興奮得跳了起來,對著電話筒叫嚷,房裡的人都被我的激烈反應嚇了一跳。

我放下了電話,對其他人道:「這次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有人來自首。」

一時間,辦公室中歡聲震天。

未幾,兩同僚帶著一個中年男人進來。

男人身材健碩、皮膚黝黑,加上腳上那雙染滿污泥的水靴,說明他是一個幹粗活的人。

「探員先生,不關我的事,我是無辜的!」他聲如洪鐘,還未坐下,已向我們說道。

我揚手示意他先坐下。

「請坐!」我道:「你是來自首的嗎?」

「對呀!」

「既然是自首,為甚麼又說自己無辜?」我有點奇怪。

「我真的與案件完全無關,只是無辜被牽涉在內!」他大聲「說」道。

我把身體竭力向後移,以避開他巨大的聲浪。

「我對案件毫不知情……」他不斷強調自己的無辜。

「請你冷靜一點、慢慢地,詳細道出事情的經過。」我說。

「我叫做胡鐵牛,是養豬的……」他的聲量總算收小了一些。

好一個「烏鐵牛」!他的父母果有先見之明,替他起得一個如此貼切的名字!

我心裡想著,嘴角卻不自覺地笑了出來。

「探員先生,你在笑甚麼?」他瞪大眼,困惑地望著我。

「喔!是這樣的,我們相信多一點笑容,可以減少與市民間的隔膜,對嗎?……請繼續吧。」我立即擺出友善的態度,以消除他對我的疑竇。

「就在命案發生前兩天的下午,我正在豬圈工作,忽然有輛房車駛到我們農場的門前,車上一位女郎下車,走進農埸。我們的農場附近都是些荒山野嶺,一向甚少外人進出,所以,我們都很奇怪,便停下了工作,看個究竟……」

「那女郎衣著光鮮、樣貌標緻,看得我們幾個鄉巴佬口水直流!她一直走到我面前,開口便要向我們購買豬血……」

「我們的豬,慣常都是整隻交到市場發售,不會自己屠宰,更不會單獨出售豬血,所以我一口拒絕了她。但是她不斷請求,到最後,更表示願意把整頭豬買下,只要豬血,其他的,通通都留給我們。我和同伴商議過後,認為這交易倒是划算,便接受了。」

「你認得那女郎的樣子嗎?」我急不及待,打斷他的說話。

「認得,那人就是韓芳!」

「呀……是韓芳?」我感到愕然,辦公室內的其他人,顯然也有著同樣的反應。

「是的!當時我們都不認識韓芳,直至命案發生後,我們從報章上,才認出她就是那個女人。」

「那麼,她有沒有透露購買豬血的目的?」我問道。

「我曾好奇的問過她,但她只道是學術上的需要。」他說:「雖然我還是弄不明白,但彼此只是進行一場交易,況且大家又素未謀面,既然收了錢,我也不好再問長道短了。就如你賣一棵菜給別人,也不會追問人家拿來是甚麼用途一樣,你說對嗎?」

「對!對!對!」我道。

別看胡鐵牛的外表粗粗魯魯,說話卻是簡單直接,言之有理!

「之後怎樣?」我繼續問。
 
「接著由我操刀宰豬,把豬血收集後,裝進她帶來的塑料汽水瓶中,每個一公升,總共是十二個。裝滿後,我替她用紙箱封好,再放進她的車尾箱。付過錢後,她就駕車離開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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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除韓芳之外,車內有其他人嗎?」黃輝問道。

「當時只得韓芳一個人。」胡鐵牛搖頭。

我邊聽,邊在紙上記下要點。

「事情的始末就是這樣……」他面帶憂色道:「探員先生,你們會拘捕我嗎?我要坐牢嗎?」

我放下筆,甩甩手,向他笑說:「放心吧!照你所說,你只是售賣豬血給韓芳,而並非參與其中。這不構成罪行,我們不會拘捕你!」

「那就好了,我已經有幾天沒睡得好。」他終於能夠釋懷,咧嘴而笑。

「但是,為甚麼你到今天才接觸我們?」我問他道。

「你看!這是前幾天出版的雜誌。」他從口袋抽出一本八卦雜誌給我們看:「說句老實話,要不是這本雜誌,我才不會來呢!」

雜誌封面上寫著: 
                            「警誓輯拿韓芳案真兇.
                                豬血來源成破案關鍵!」

我接過雜誌,隨意翻了幾頁。裡面的報導,大意謂警方已掌握有力證據,認定供應豬血的人與案有莫大關連,甚至可能是案件的真兇。

又說警方調查範圍已逐步收窄,兇嫌呼之欲出,破案指日可待云云。

咦!難道還有其他警方單位在查韓芳命案?

當我們仍為破案而抓破頭皮的時候,記者們卻說警方已掌握有力證據?

我開始懷疑自己的身分!

最可笑的是文章末段──呼籲兇徒早日自首,以求從輕發落!

相信就是這一句,引得胡鐵牛向警方「自首」。

「本來,我們都怕惹禍,一致同意要保守這秘密,永遠不再向別人提起。但是,這雜誌上的報導,卻令我們寢食不安。唉!這城市能弄到豬血的地方,屈指可數,警方要查,早晚要查到我們的頭上來……」胡鐵牛繼續說道。

「……與其被警察找上門,倒不如前來自首,求求情,希望能夠減輕罪名。你說對不對?哈哈哈!」

「對!」我又敷衍了一句。

這位胡鐵牛,自從得知不會惹上官非以後,態度便來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說話也風騷了起來。

「喔!對了,為甚麼只有你一人前來,其他人呢?」黃輝隨口問道。

「唉!不要提了!那些人實在不夠朋友,大難臨頭便你推我讓,把責任都推到我頭上來!」這下子,似乎剌中胡鐵牛的死穴。

「我考慮了好幾天……」他仍憤憤不平道:「沒法子!農場,是我開的;豬,又是我殺的,這責任只好由我來負!」

我拍拍他的肩膊笑道:「不是他們不夠朋友,只是你夠義氣。」

他受了我這麼一頂高帽,有點心花怒放,笑了起來。

可能眾人被案件困擾多時,都想藉著這機會抒解一下鬱悶吧,房間內的人也跟著一起大笑起來!

我說過,我從不相信八卦雜誌的報導,今次的例子再一次證明我的信念正確!

不過,這幫記者卻也誤打誤撞的,立下了一點功勞──把胡鐵牛嚇了出來,讓警方對案件掌握多點來龍去脈!

剛送走了胡鐵牛,電話又響了起來。

麗麗接了電話。

掛線後,她狀甚不解地道:「莫非東窗事發?」

「發生甚麼事?」小周問道。

「蘭姨來了。」

「誰是蘭姨?」

「呀……蘭姨的名字你也沒聽過?」麗麗不屑的望著小周:「她就是小貓的經理人!」

我的天,究竟我們是在追查命案還是娛樂新聞?

麗麗繼續說:「蘭姨這時候到來,一定是與楓玲的事情有關。說不定,她己識破楓玲與小貓父親的關係了。」

她的語音未落,已有同僚引領著蘭姨來到兇殺科的辦公室。

霎時間,房裡飄散著一股淡淡的蘭花清香。

「抱歉打擾你們,我不會浪費你們太多時間。」未等我們任何一人開口,蘭姨已搶先說道:「我有一些東西要交給你們,希望對你們的調查工作有幫助。」

接著,她從那名貴的意大利手提袋中,拿出了一個白色的信封。

黃輝上前接過信封,打開看了一下,便遞到我面前。

內裡是一疊照片。

照片雖暗,但足以辨清相中人的容貌,主角只有兩人,就是楓玲和小周的父親。

我不禁一怔,原來蘭姨對二人的關係,早已瞭如指掌,他們的一舉一動,也逃不出蘭姨的耳目。

我抬頭望著蘭姨。

「這裡面是我聘請私家偵探拍得的照片,內裡夾附著一份詳盡的報告,紀錄了韓芳出事晚上,楓玲和小周父親的行蹤。不知道這些資料,能否證明楓玲的清白?」她看一下手錶:「對不起,我今天還有工作,我要走了。如有需要,我的私家偵探可以向你們提供更多的資料。」

「請等一等,恕我多言!」我說:「妳來,是為了幫助一個情敵?」

「本來……我的確很痛恨她!但她這兩天的表現,令我明白甚麼才是真正的愛!」她停了一會,我留意到她眼中的淚光:「我一直以為可以利用小貓的前途作脅,迫使他的父親留在自己身邊。卻原來,只是枉費心機!」

「對不起!我今天說話囉囉嗦嗦的,有點像老太婆……」

「再見了,各位。」她正想離開,麗麗關心小貓,忍不住問道:「蘭姨,妳會跟小貓解約嗎?」

蘭姨想了想,搖搖頭。

「蘭姨,你真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麗麗道。

她苦澀地笑笑,轉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頭說了一句:「比較起楓玲,我算得甚麼?」

雖然證明了劉楓兒的清白,但她向我們提供虛假供詞,卻也觸犯了法規。

起訴不起訴,實在是一個難題!

我欣賞劉楓兒的情義,當然不希望她被起訴,所以我把這個球傳給劉警官,讓他來作決定。

我整理好手頭的資料,連同照片,寫了一份厚厚的報告,交給劉警官的秘書,算是完成我的工作。

回到自己坐位時,黃輝走過來說:「喂,CK!忙了一整天,還忙不夠嗎?是時候回家吃飯了!」

提到吃飯,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我看一看手上的錶。

「喔!差點忘了!」我道:「我約好了駱教授在餐廳見面,你一起來嗎?」

「駱教授……是那位宗教學家?」

「正是!」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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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餐廳內滿是食客,我極目搜尋駱教授的蹤影。

對我來說,這實在是一項「苦差」,因為……

「CK,這邊!」忽然一把聲音在叫道。

循聲音望去,在臨窗的座位上,一個中年男人,在不停地向我們招手。這人,正是鼎鼎有名的駱教授。

我們拐了個彎,走到駱教授的身旁。

「喔!這位是……」他看著我身旁的黃輝道。

「他是黃輝,是我的搭擋。」我介紹道。

「黃先生,幸會。」駱教授拿起餐巾抹了抹,站起來向黃輝伸出右手。

待兩人握手後,我們一起坐下。

在我們面前的駱教授,五短的身材與其學術成就,毫不相稱。剛才若非他揚手高呼,我們實在難以從人群中把他找出來。

對於這一點,他有自知之明。

「矮小身材,令我更易融入群眾!」他半帶自嘲道。

除了矮小的身材,駱教授風趣而不造作的談吐,也是讓人容易親近的原因。

所以,跟他說話,很舒服,無拘無束。

「CK, 抱歉,我沒等你們了,要吃些甚麼,自便吧……」駱教授低頭自顧切著碟上的烤牛肉,一邊說道:「今天授了五個小時的課,確實有點餓,我先吃了。」

「隨便吧!難道我們還用客氣嗎?」我笑道。

自助餐桌上選擇雖多,但我和黃輝的興趣不在此,我們隨便取了一點吃的,狼吞虎嚥一頓之後,便留在座上,耐心等待駱教授為我們分析案情。

終於看見駱教授放下了刀叉。

我讓他稍稍休息一下,便正式打開話匣子。

「駱教授,相信你已看過我送來的報告了吧。」我說。

「嗯,看過了。」他答道。

「對於韓芳命案,你有甚麼看法?」

「且慢!CK,有件事情,我要先弄清楚。」

「甚麼事情?」

「你約我來的真正目的是甚麼?」

駱教授說話直截了當,把我打了個措手不及。

「還用問嗎?當然是要跟你聚聚舊,請你吃一頓晚餐。」說了這些謊話,令我感到渾身的不自在。

「那就好了,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他微微一笑:「要是你想好好請我吃一頓晚餐,恭喜你,你成功了!」

我張大嘴巴,一時間接不上話來。

「但,若是為韓芳命案而來的話……」他停下來,望著我道:「對不起,我幫不上忙!」

聽見他這樣說,我的心立即涼了半截。

「我曾細閱韓芳命案的調查報告。可是,她的死,似乎跟宗教沾不上關係。」他察覺到我臉色轉變,隨即補充了一句。

「駱教授,你不覺得命案現場的佈局,有點像邪教的祭禮嗎?」

「對!從表面看,她的死狀,充滿神秘色彩,的確容易使人聯想到某些宗教儀式。但是,只怪我才疏學淺,雖然我鑽研各種各樣的宗教多年,但是這次案件的佈局,與我多年來所涉獵過的宗教儀式,都沒有吻合的地方。」駱教授停了停,繼續說:「你們想聽嗎?請不要怪我長篇大論……」

「願聞其詳。」我道。

「一切宗教的奉獻,不管正邪,多離不開三件事情:生命(血)、肉體和錢財。即使聖經上,也有以牲畜獻祭上帝的儀式存在。以活人活畜作祭品,我接觸過不少,一般都是十分血腥殘酷的,也多半會直接將祭品殺死。今次案件雖然有血腥場面,也有人喪失生命,但是死者並非直接被殺害,而只是間接致死……」

「獻祭,不可能用上如此繁瑣而間接的方法。所以結論是,案件並不涉及邪教活動。綜觀死者的死因,個人認為,有可能,是一個意外;甚至,只是一個玩笑。」

「玩笑?」一直在旁默不作聲的黃輝,終於按捺不住:「人死了,只是一個玩笑?」

對於黃輝的質疑,駱教授微笑不語。

回家的路上,我反覆咀嚼駱教授的說話。

玩笑?

是向我開的玩笑嗎?

唉,真是開玩笑!

※※※※※※※※※※※※※※※※※※※※※※※※

警方高層決定不起訴劉楓兒,理由是:基於公眾利益……

雖然與劉楓兒認識不深,但說到底,我敬重她的有情有義,所以,不管是甚麼理由,高層這決定都令我感到欣慰。

往後幾天,我們都忙於其他案件。

韓芳命案的調查工作,依然毫無寸進。

※※※※※※※※※※※※※※※※※※※※※※※※

好不容易,撐至週末,滿以為可享受一個平靜的週末夜……

回到家,甫開門,一股氣味衝門而出。

廳中的飯桌上,躺著一個大大的榴槤。

「舅──父──!」

熟悉的氣味,來自飯桌上的榴槤。

熟悉的聲音,來自珍妮,我的外甥女。

對於這個外甥女,我是又愛又恨。

愛者,小妮子自小冰雪聰明,很懂討人歡心;恨者,是她不顧我的大力反對,毅然投身「文化」事業──當雜誌記者,近期,更晉身成為某週刊的總編輯。

我瞄瞄桌上的榴槤,向她道:「是妳買來的嗎?」

「舅父,我知道您愛吃榴槤,特地買來孝敬您的。」珍妮咧著嘴,向我展露出可掬的笑容。

「慢著!如果妳想從我口中套取些甚麼資料的話,大可不必。」我故作冷淡:「我不會再上當了。」

「舅父,您怎麼把我看得這樣扁?」珍妮一邊說,一邊蹦蹦跳跳,繞到我背後,替我按摩肩膊。

「還好說?」我道:「上次我一時高興,多說了兩句,給妳大做文章,害我差點被上司處分。」

我把桌上的榴槤重新包裹好,遞回給珍妮:「這一回,我不會再中圈套。」

「不要這樣嘛!您知我一向是真心尊敬您的!」珍妮一臉委屈的嚷著:「況且,我今次除了帶來又香又甜的榴槤之外,還帶了另一樣好東西給您,保證您老人家一定有興趣的。」

「老人家?我必須鄭重指出,這只是一種錯覺!可能妳認為我的外表有一點點蒼老,但其實我的年齡和心境,都還是相當的年輕!」

「舅父,您不要太認真啦!我從來沒覺得您的外表蒼老,人家只是尊稱您的輩份而已。」她向我陪著笑臉道:「告訴您吧,上一趟,您和我走在一起,便有同事誤會您是我的哥哥;還有位女孩,不停查問您的事情……嗯!看來,是對您一見鍾情了。」

被她誇了幾句,我有點飄飄然的感覺。

「當真?」我問。

這時老妻剛從房間出來,聽見我們的對話,搖頭笑道:「你這個人,年紀差不多是別人的兩倍,還不認老?」

「嘻……」珍妮閃出一下俏皮的笑容,真拿她沒法。

「好了,閒話少說。剛才妳說有另一樣東西帶來,究竟是甚麼?」我以平和的語氣問道。

「您來看這個。」她在手提袋中拿出一張從傳真機印出來的文件。

我接過文件一看,上面寫著:「驚人內幕,韓芳未死」,還附著一幅模糊的照片。

「原來如此,看來警方是白忙了一場,哈哈哈……」我禁不住大笑起來,笑得差點氣也絕了。

笑了很久,我終於可以停下來說了一句:「無聊!世上就有一些無聊的人,喜歡造謠生事。」

「舅父,您不相信?」珍妮的態度卻是一本正經。

「我當然希望這是真的,要是韓芳沒有死,我便不需要再為破案而頭疼了。珍妮,妳不是三歲小孩了,難道妳會相信?」

「但是,有圖為證,照片上面還有日期時間。」

「這些圖片,只要稍懂電腦常識的人,隨時能以每分鐘三十張的速度,仿造出來。再者,照片中人帶了帽子,還架著墨鏡,根本難以證明是韓芳本人。珍妮,說到這些技倆,難道妳們雜誌社還會陌生?」

「舅父!人家跟您說正經的,您卻來欺負人……您是在含沙射影,難道我聽不明嗎?」她嘟著嘴道。

「不,我只是隨口說說,沒有其他意思。好吧,我收回剛才的言論,妳繼續說吧。」看見她楚楚可憐的樣子,我也不忍再戲弄她了。

「這消息來源比較可靠,不像是偽造出來騙人的。」珍妮說:「那人是我在論壇認識已久的朋友,我日前無意中看見他在帖子中提及這事情,才要求他把詳細資料傳真給我的。」

「還記得貓王Elvis Presley嗎?時至今天,依然有人煞有介事的去證明他在生。他們造出來的所謂證據,不也一樣是繪影繪聲、圖文並茂嗎?妳那位朋友,要不是惡作劇;便一定是韓芳的忠實『影迷』,不願接受現實而編造出這場鬧劇!」

「您的分析,我部分同意,但我始終覺得這人的說法有點奇怪。」她道:「我們正準備跟他聯絡,深入了解一下。」

「對!你們應該繼續跟進,好好研究一下這人的心態。」

韓芳未死?

這絕對是一個好消息,我也衷心希望這真的是事實。

唉,老天爺實在喜歡跟我開玩笑。

而且,玩笑更是一次大於一次。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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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韓芳的屍首,曾經過法醫官的核實,絕不可能有假。

我沒來由不相信法醫官的報告,而信一則網上的留言吧?

所以,對於這無稽之談,我只能夠一笑置之。

但是珍妮的表現,卻是截然不同。

看她煞有介事的樣子,我已知道,她定會以此大做文章!

畢竟,無風起浪,是他們這行業的專長。

雞毛蒜皮的事情,落入他們手中,都能夠變成頭條新聞,何況現在有大好題材,放在她們面前?

不過,我得表白一下,我上面的一番話,並非要對辦雜誌的人,作出甚麼貶詞。

反之,我是十分佩服他們的鬼斧神工,可以「化腐朽為神奇」!


※※※※※※※※※※※※※※※※※※※※※※※※

今天,一場韓芳的追悼會將會舉行。

主辦人是何金福,可以想見,出席的人,除了傳播界的人士外,必然包括不少富紳名流。

當然,也少不了記者和湊熱鬧的市民。

面對如此重大的場合,警方高層怎敢怠慢?

大清早,不同單位的警務人員,已陸續進駐會場,監控著會場內外每一角落,嚴陣以待,避防出現岔子。

兇殺科的人員亦有到場。

雖然我們無需參與維持現場秩序,但我們的工作,卻不比前線警員輕鬆。

根據犯罪心理學的研究顯示,有很多殺人犯,都會在有意無意間,於兇案現場、或與被害人有關的場合中出現,例如喪禮、追悼會或墓地等。

我們出動的目的,就是為了抓緊這最後機會,希望能發掘出一些蛛絲馬跡;雖然,我們都明白,這機會是比較渺茫。

我們到達後,在四周巡視一番,各自挑選有利位置,以方便觀察現場的人群。

距離追悼會尚有數小時,雖然今天並非假日,但是會場外,依然聚集大批群眾,看來本市的閒人,還相當之多!

這時候,我置身會場外的對街,混在人群當中,暗中觀察街道兩旁的圍觀者。

在我身旁,是一隊電視台的採訪隊。

天氣很熱,我站立了一會,已經汗流浹背。

時間漸近,參加追悼會的人陸續到場。

每當有知名人士出現,現場的鎂光燈便閃個不停,還有幾次,圍觀者因為看見自己的偶像而發出陣陣的歡呼聲。

又不是甚麼值得歡愉的事情,將追悼會看作嘉年華,是對死者大不敬吧?

對於這些人的心態,我是有所不屑!

我忍受不了這種環境,趁著追悼會還沒有開始,便到會場內走一圈,既可以調節心情,也順道調節一下體溫。

相對於場外,場內的氣氛較為莊嚴,但是擠擁的程度,卻是不相伯仲,偌大的禮堂早已座無虛席。

會場的佈置甚是簡潔,除了前方中央掛著一幅韓芳的巨型肖像外,便沒有其他了。

照片,就只有照片,沒有鮮花圍繞,因為韓芳不喜歡花!

我望著照片上的韓芳,想到那和風般的笑容,已經不可能再出現在這世上,心裡不禁黯然。

「李先生……」忽然,一把甜美的聲音在呼喚我。

我循聲望去,原來是劉楓兒,她的身旁,是小貓父子。

三人公然一起出現,似乎已不再有甚麼顧忌了。

「劉小姐,妳們也來了?」我跟她打了聲招呼。

「我們來向韓芳致意。」她說:「除了悼念,也要道謝。」

「道謝?」我說。

「是啊!韓小姐可說是我們的恩人。」小貓的父親接口道:「由於她的不幸,間接令我們的困擾獲得解決,為此,我很過意不去。」

說起來,的確令人遺憾!

「李先生,我們也要多謝你。」劉楓兒說。

「多謝我?」

「要不是你替我說好話,我現在可能仍有官司纏身。」

「舉手之勞而已,我是被妳的情義所感動,妳應該多謝自己。」我回以笑容。

她望向小貓的父親,臉色忽發微紅。

「再者,告與不告,是警方高層的事,絕非我的決定!」

她想了一下,忽然向我彎腰說道:「無論如何,你提交的報告書,都幫了我一把,我是應該多謝你的。」

小貓兩父子看見,竟也學著劉楓兒的舉措,一起向我彎腰躬身。

「不用客氣,今天的主角不是我,不用向我鞠躬。」我笑道。

三人聽見,也覺得這形態突兀,便立即停止了。

「……喔,對了!妳們的感情曝光後,蘭姨有沒有刁難妳們?」我好奇問道。

「沒有,她不但沒有追究我們,還跟我成為了朋友。」劉楓兒說:「其實,蘭姨是一個好人。」

「那就好啦!衷心希望妳們會永遠幸福。」

「謝謝你。」三人異口同聲向我道謝。

幸福愉快之情,洋溢她們臉上,也深深感染著我,稍稍中和了我心中的沉重。

會場內的風琴師奏起聖樂,眼看追悼會即將要開始,我對三人說:「我還有工作在身,失陪了。」

跟三人道別以後,我再次回到那悶熱的街道上。

那似火的驕陽,依然猛烈得令人目眩。

我架起已陪伴我多個寒暑的 Ray-Ban 太陽鏡,繼續執行我的任務,利用目光不斷在人群中巡逴,搜尋可疑目標。

這種任務,極像守株待兔。

雖說兇手有可能出現,但是,即使這個人就站在你的身旁,你也不可能知道。因為,沒人會在自己臉上刻上「我是兇手」幾個字吧?

我望向對街,那電視台的採訪隊仍在,而我剛才曾站立的位置,現在已換上了幾個女孩。

都是穿著吊帶小背心、超短熱褲的性感女孩。

「同性相拒,異性相吸」這句說話,套用在我身上,是絕對不會錯!

我的目光,一下子就被這幾個充滿了青春氣息的女孩吸引過去。

但是,即使如此,大家也無需懷疑我的專業能力,因為,我在留意這些女孩的同時,依然是眼觀四方的。

就在這些女孩的背後,我發現了另一個女人。

那女人戴著一頂草帽,和一雙太陽眼鏡。乍看之下,沒有甚麼特別,可是,很快地,我已發現到怪異之處。

她除了穿著長袖襯衣外,手上還戴了一雙織花手套。

在酷熱的陽光底下,還要戴著厚厚的手套,不是有點怪怪嗎?

她的裝扮,與前面的女孩形成強烈的對比。

那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不動聲色,繞了一個大圈,橫過馬路,走向那人的位置,準備再仔細觀察一下。

可是,人實在是太多,好不容易,當我走到那幾個女孩之處時,那女人已不知所蹤。

我立即按動對講機:「有同僚在採訪隊附近嗎?」

「我就在你的左後方。」很快,對講機傳出麗麗的聲音:「我早見到你了,你看不見我嗎?」

我一回頭,便看見她在跟我揮手,距離我只有五六米遠。

「妳看見剛才那個女人嗎?」我通過對講機問道。

「甚麼女人,你現在身旁不是有幾個嗎?還不夠看?」她居然在跟我說笑。

「認真點!不是這幾個!」我道:「三分鐘前,就在我這位置。穿著長袖襯衣,戴著手套的女人。」

「沒有見到。」

「算了!」我道。

我在人叢中穿插了一會,試圖找出這個女人,但沒有所獲。

我再次按動對講機:「所有單位請留意可疑目標,目標人物:女性,頭戴草帽,太陽鏡,身穿粉藍色長袖襯衣,手上戴著手套……OVER。」

「大約半小時前,我見過這個人,曾經跟蹤過一會,但她不斷改變位置,很快便被甩掉了。OVER……」是黃輝的答話。

「各單位繼續留意,如有發現,立即通知我,OVER!」我說。

可是,直至追悼會完結,現場的人群全散去,這個古怪的女人,都一直沒有再出現。

就像風一樣,在我們的眼皮底下,神秘的出現、神秘的消失。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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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回到家裡,神秘女郎的影子仍纏繞腦際,揮之不去。

印象中,那女人的帽子,我是見過的,可是,我已記不起是在哪裡見過。

我的記性一向不差,在過去,這情況絕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唉,莫非年紀大了,記憶力也開始走下坡?

我不敢再想下去……

飯後,我在書房,整理那一櫃子的黑膠唱片。

每個人都有自己一套減壓的方式,這堆珍藏多年的黑膠唱片,正是我日常減壓的良方。

遇上困擾的時候,我會躲到書房裡聽一會兒音樂,讓思緒鬆弛下來。

我順手抽出一張卡拉揚的錄音片,放到唱盤上。

唱片不停往復轉動,轉出了韋瓦第的「四季協奏曲」。

我坐在按摩椅上,閉上雙目,靜心聆聽著一串串美妙的音符。心神隨著音樂騁馳,很快地,進入了忘我境界。

偶爾張眼,視線剛好落到書架上的一幀照片──是我今年生日會上拍的照片,照片中除了我和家人外,旁邊還有一個人,就是那個不時帶給我意外驚喜的外甥女,珍妮。

噢,對了……

忽然,我腦海中的靈光一閃。

「老婆!」我從按摩椅上彈跳起來,半跑帶跳的奔出房間。

「老婆,老婆……」我連聲叫道。

太太正在廚房埋頭苦幹,聽見我的叫喚,走了出來。

「看不見我正忙著工作嗎?」她身上的圍裙仍未脫下,對我有點不滿地道:「也不進來幫幫忙,還要大吵大嚷的,幹嘛?」

「珍妮送來的雜誌放在哪裡?」

「不是放在茶几上嗎?」

「我是指上一期的雜誌。」

「上一期的雜誌?早已丟掉了。」

「嗄!丟了?」我有點著急。

「怎麼大驚小怪的,每次珍妮送來的雜誌,你不是都要我立即丟掉的嗎?」

被她一問,我為之語塞。

「我想重溫一些資料,可否替我向珍妮再要一本?」我實在不好意思直接向珍妮提出這要求。

我太太早已看透我的心事,卻仍要挖苦我一番:「捫心自問吧,人家送書過來,你有哪一次不是冷言冷語、左挑右剔的?你一向對她的雜誌嗤之以鼻,怎麼現在又要問人找來看?」

「我想參看上一期的內容,裡面有些東西,是關乎韓芳案的。」對於她的連消帶打,我只好忍氣吞聲、強顏歡笑:「老婆大人,妳替我打個電話給珍妮好嗎?」

誰知她雙手交疊胸前,愛理不理地說:「要問自己去問,我才沒有空呢。」

說罷,更轉身返回廚房。

望著她的背影,我實在是哭笑不得。

想不到夫妻一場,她……她竟然……

我感到自己的頭頂正在冒煙。

就在她踏進廚房的一刻,她的腳步稍稍停住,回頭拋下一句:「看看洗手間的雜誌架吧,找得到是你的造化!」

噓!差點兒冤枉了我的好太太。

我衝進洗手間,果然在雜誌架上,尋回上一期的雜誌來。

我把雜誌捧回書房,立即翻開那篇有關韓芳未死的報導,重新審視那幅模糊不清的圖片。

不錯,同樣是那頂帽子、同樣是那身服飾。

現在,我幾乎可以肯定,今天遇到的神秘女郎,就是照片中的人!

順帶一提的,我不得不讚一下那撰文者的苦心。

他把一幀相同拍攝角度的韓芳照片,跟那圖片併在一起,以作比對,還將兩人相像的地方圈出來,省卻了我不少功夫。

我的人生有了新的體驗,原來,無聊的工作也不一定是無聊的。我得對記者調節一下我的感觀。

說回那照片,由於衣飾裝扮的不同,驟眼一看,很少人會把相中人與韓芳連上關係。但是,只要細加觀察,不難發覺,兩人的樣貌,確有七分相像。

種種巧合,相扣起來,便不是巧合。兩人之間有所關連,似乎已不成疑問。

問題是,這人是誰?

她長相跟韓芳相似,會是韓芳的姊姊嗎?

我們有了新的調查方向。

※※※※※※※※※※※※※※※※※※※※※※※※

小周甫進辦公室,便直走到我的桌前。

「CK,果然不出我們所料!」只見他滿面春風,似乎是大有收穫。

「如何了?」我問。

「已經證實,韓芳的胞姊──韓芬,現時的確身處香港。我們根據大馬方面提供的資料,再翻查入境處的檔案,找到了她的入境紀錄。原來在過去十年間,韓芬曾經多次進出本港,最後一次入境,約莫是在半年前,之後就沒有離開過香港。」

「為甚麼上次沒有查到這些線索?」

「上次調查,我們的著眼點只在韓芳的個人,對於她的家人,反倒沒有太深入的瞭解,實在是有點失策。」

「亦難怪,韓芳自小在港生活,與馬來西亞的家人,理應是沒有任何瓜葛。」

「就是嘛,就是忽略了這一點。」小周悻悻然地說。

「知道韓芬現時的住址嗎?」我問道。

「仍未查到。」他答道:「我們已經把她的資料,發送至酒店、賓館等,讓他們核對住客名單,希望可找到她。」

「你估計韓芬來港是甚麼目的?兩姊妹之間,有聯繫嗎?」

小周雙手一攤道:「天曉得。」

「若依照三姐的說法,韓家在這裡並無親屬。那麼,韓芬多次來港,會不會是跟韓芳有聯絡?」

「但三姐從沒提及過韓芬的事……」小周續道:「還有一點更有趣的,我們發現韓芬跟韓芳是在同一天出生的,換言之,她倆是孿生姊妹。」

「啊!孿生的?」我有點愕然。

這一點,三姐亦從沒有提及,看來,她可能仍有些甚麼內情隱瞞著我們。

情況引起我的疑心,我必須再找三姐談一下。

另一方面,我們亦希望盡快找到韓芬。

不論她是否與其妹之死有關。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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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再次與三姐晤面,問到韓芬的事情。

她說:「廿年,阿芳兩母女離開韓家已經廿年。這些年來,韓家對她倆的生活一直是不聞不問、漠不關心。」

「即使不要他們的接濟,也總該關心一下吧,阿芳終究是韓家的女兒啊!」三姐愈說愈激動:「所以,你們說,我們應該把姓韓的,當作家人看待嗎?」

我相信三姐的說話。

說不出原因,總之,就是信。

或許是出於警務人員的專業「本能」吧。

每個人都有判斷事非黑白的本能,只可惜,這種本能卻非百分百可靠,不然,我們辦案,便輕鬆多了。

找尋韓芬的工作不太順利,似乎她並非下榻於酒店。

勉為其難的撥一通電話給珍妮。

在其安排下,我聯絡上那位攝得韓芬照片的網友,並約好在一家餐廳裡會面。

當那人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卻令我們大感意外。

來的竟是一位「陽光女郎」──臉上掛著陽光的笑容、身上是陽光的膚色。

在此之前,我和珍妮都一直誤以為她是個男生。

而我更猜想來人會是一個架著千度近視鏡、臉色蒼白、身材瘦弱的小男孩。

「原來妳是個女的……」珍妮忍不住叫道。

「我從沒說過我是男的。」女郎笑道。

「妳就是『黃飛鴻』?」我問。

「哈哈……不錯,『黃飛鴻』是我在論壇上的稱號。我真實的名字叫黃婓婓,所以想出了這個男性化的稱號。」她哈哈大笑說。

剛說過我有判斷事物的本能,想不到立刻就出了糗。

會面在笑聲中開始。

我們很快談到了正題。

「照片是在離島拍的。」黃婓婓對我們說:「我是學校風帆隊的隊員,經常要到離島進行集訓。在那島上,我與相中人曾有幾面之緣。」

風帆隊員?

我暈……

在我的觀念裡,一個經常留連網絡世界的人,與一個運動健將是絕對不能畫上等號的。

這遠超出我想像能力以外!

「妳是如何留意到這個人的存在?又為甚麼會認為她是韓芳?」我問。

她答道:「那個人的裝扮很古怪,每次出現,都把自己包得密密的,帽子、太陽眼鏡、手套,一件不缺。本來,除了裝扮怪點外,也沒甚麼值得我注意的地方,因為這年頭,怪人特別多,見多了,也就見怪不怪。可是,有一次,我和友人到餐廳吃東西,看見她坐在一個幽暗的角落,依然架著墨鏡和穿戴著手套,也在吃東西。」

「我們坐下,點了食物以後,便只顧聊天,沒再理會那人,直至……」

「喝湯的時候,我發覺湯水的味道太淡,我想加些食鹽進湯裡,便伸手過隔鄰的餐桌上拿取食鹽。當我拿起鹽瓶的時候,因為角度的關係,無意中向那女人瞄了一眼。」

「當時那女人正吃著湯麵,忽然一不小心,被汁液飛濺到臉上。她逼不得已,脫下墨鏡,很快的抹去鏡片上的油污。」

「於是妳看到了她的樣子?」珍妮插嘴道。

「是的,就在那短短幾秒鐘,我看見了她的面孔。雖然室內燈光比較暗,但亦足以讓我辨清她的樣貌。那一刻,一股寒意從我頭頂,直透到我的腳底,我不禁打了個哆嗦。」黃婓婓深深吸了口氣,似乎仍有餘悸。

「為甚麼?是因為她的樣子像韓芳?」珍妮再問道。

「是的,我看見韓芳。」她點點頭,但隨即又搖頭,以疑惑的眼光望著我:「可……可是,韓芳不是已經死了嗎?我敢肯定我沒有看錯!這不是愚人節的玩笑,我見到死去了的人!」

她沉默了半晌,忽然問道:「兩位能否告訴我,韓芳是否還在世?」

冷不防她會有此一問,我和珍妮互望一下,卻都沒有回答。

「這內裡一定隱藏了重大的秘密,我想知道真相,告訴我吧。我發誓,我不會說出去的。」黃婓婓苦苦追問。

「妳想像力太豐富了!這案件,我們仍在調查中,所以暫時無可奉告。不過,我可以告訴妳,妳並非見鬼。」我回答說:「黃小姐,請妳說下去吧。」

她只好失望的點點頭,繼續說:「待我驚魂甫定後,用手輕碰身旁的友人,示意她看看那女人。但當我友人轉頭望過去時,她已戴回墨鏡,再看不到她的真面目了。」

「我拿出手機,暗暗拍下她的外貌。不久,那人似是發覺了我們在留意著她,便放下那碗仍未吃完的湯麵,匆匆的結帳離開;那次亦是我最後一次碰見她了。」

「回到家裡,我拿著照片,愈看愈覺奇怪……」她望向珍妮:「我忽然想到妳們的雜誌,於是把照片發送給妳們,希望藉著記者的力量,解開我心中的疑團。」

「恕我唐突,遇到事情,妳應找警方的幫忙。為甚麼妳不聯絡我們,反倒向一間雜誌社求助?」我像是怪責式的口吻,弄得黃婓婓甚為尷尬。

說穿了,我並非有甚麼不滿意,只是感到有點不自在,因為這令我覺得,她好像看不起警方的辦事能力。

難道警方的力量,不及一班記者?

黃婓婓像是懂得讀心術一樣,竟然知道我心裡所想。

「不要誤會,我並不是瞧不起警方。」她說:「只是,這事情有點玄。如果我貿然走進警局,告訴你們,我看見一個已死的人,你們會相信嗎?」

的確,若非知道韓芳有一個孿生姊妹,有人向我說出這樣的話,我一定會把他當作瘋子看待。

我啞口無言。

珍妮卻第一時間答道:「我們相信。」

「妳的資料很有用!多謝妳提供寶貴的資料。」我說:「但是為免我們的調查工作節外生枝,我有一小小的要求,請妳暫時不要向外再提及這事。」

可能黃婓婓沒想到我們會有如此答覆,她呆了一呆。

「可以的……喔……不管你們是否真的相信,我也感謝你們有耐性聽完我的故事。」她說:「噓!說完了,人也輕鬆多了。」

「說到底,我也要多謝妳抽空跟我們會見。」珍妮說:「我知道妳最近忙於應付考試,對嗎?」

「是啊,一會兒我還要到圖書館溫習功課。」黃婓婓看看手錶:「如果沒有其它事情,我先走了。」

「請隨便吧。」我作了一個手勢:「再一次謝謝妳,再見。」

會面在道謝聲中結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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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6-29 02:24 AM |只看該作者
(十九)

多虧一碗湯麵,讓韓芬的身分曝光,不然,我們也不會想到,她一直藏身於蕞爾小島之上。

難怪尋遍大小酒店,都未能發現她的蹤影。

獲得這「寶貴」的線索後,我們立即部署下一步的行動。

大清早,撐著惺忪睡眼,擠上開往離島的渡輪。

船上,被數十小學生圍繞。

吵鬧,卻不討厭。

混在他們當中,有點「回到少年時」之感,兒時回憶,一一湧現。

出發前,我已跟當區的指揮官聯絡,以作配合,所以,船靠碼頭,已有警員在等候。

我們用了第一個半天的時間,跟島上的人士會晤。

前後會見了十多人,有警員、也有其他居民。

「這個人我見過!」食店老闆拿著韓芬的照片說:「就在幾天前,到過我的店子。」

「她間中會出現在岸邊的岩石上,對著大海發呆。」沙灘上的救生員說。

「在市集見過她。」清潔工人也說。

「黃昏在海灘上可以見到她,每次出現,都是一個人……」

「獨來獨往,從不與人交談……」

「見過幾次,每次都是那古怪的裝束……」

原來,見過韓芬的,不只黃婓婓一人。

不少島民都知道有這麼一個人的存在,只是,沒有人知道她的身分,也沒有人知道她實際的住處。

綜合各方的資料,我們推斷,韓芬仍然在此島上。

我們對她的出沒習慣,亦有了一個初步的掌握。

但是要把她找出來,就只能利用守株待兔的方法。

我們定下工作崗位,分頭行事:黃輝、小周和麗麗分別監視食店、市集、碼頭等地方。

而我嘛……以我的能力,當然是負責難度高一點的工作了。

我抄著小徑,緊貼著海岸而行。

時間不早,我加快了步伐,幸好島不算太大,日落前,我已完成環島一周。

入黑後,一天的忙碌雖然結束,但第二天還得早起工作,所以這晚上,我們都不準備返回市區了。

難得聚首一堂,眾人到商店買齊燒烤食品、啤酒汽水,到島上一位警員朋友的家中作客,吃喝一番。

接下來的兩天,韓芬沒有出現,不過我們沒有氣餒。

在這裡工作,感覺倒是輕鬆寫意,絲毫不像在查案,甚至有點遊山玩水的味兒。

踏入第四天,我們的行動持續。

如前一樣,我沿著小徑,徒步至島後的小灘。

沙灘上,仍有零星的遊人。

這時候,火烈的驕陽開始收歛。

我爬到岩石上,極目遠眺,看著金黃色的海水,逐漸與夕陽融為一體。

看來今天又將是無功而回。

當我轉身準備折返之際,忽然發現沙灘上,有人架著畫架,進行寫生。

曾幾何時,在母親的薰陶下,我也很喜歡作畫。

一時間,體內的藝術細胞受到激發,很想看看那人究竟在畫些甚麼東西。

可是天色早已暗下來,我連那人是男是女、長得甚麼模樣,都看不清,更遑論畫布上的內容。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向著那人走過去。

當我愈走愈近的時候,才驟然發覺作畫的人,竟然就是我們要找尋的目標。

真的是「皇天不負苦心人」!

我暗暗通知其他同僚,然後放慢腳步,裝成散步的樣子,慢慢接近韓芬。

「古人說『夕陽無限好』,果然不錯。」我站在韓芬身旁,不經意的說著:「這夕陽的景致,實在振撼人心。」

「嗯!」韓芬嘴唇微掀了一下,便又繼續拿著畫筆,在畫布上擦著。

「咦!閣下的畫功不錯,把這日落的美景,描繪得淋漓盡致。」我刻意對她吹捧一番,以圖打開話匣子。

「明人不說暗話,你衝著我而來,有甚麼目的?」韓芬沒有看我一眼,只是冷冷的說。

「何以見得我是衝著妳而來?」我道。

她指指小坡上。

我順著她指的方向望去,看見一間小屋。

「你這幾天的一舉一動,我早已瞭如指掌!」她說。

我恍然大悟,知道即使再作否認,也是徒勞。

「那妳認為我有甚麼目的?」我迴避了正面作答,反問她道。

「我暫時不知道,但可肯定,你並非為錢而來。為錢的人,不會登山涉水,來打一個家道中落的人的主意,這不合乎經濟效益。」

她的詞鋒尖銳,絕非容易應付的人,要不是我經驗豐富,相信很快便會敗下陣來。

「聰明!」我拍拍手,笑道:「的確,我並非為財而來;我可是為色而來。」

我故意把話說得誇張。

她停下手中的畫筆,望著我。

「妳怕嗎?」

她先靜了幾秒,繼而大笑道:「哈哈……這個,我倒是從沒擔心過。人貴自知,以我這副德性,絕對不可能挑起別人的慾念。」

「可能妳錯了。」我說:「雖然妳的容貌被那墨鏡遮掩了大半,但僅憑餘下的小部分,也可窺見妳絕對是天生的美人胚子。」

聽了我的說話,韓芬的笑容更加燦爛。我們間的隔膜,似乎已被我的恭維話成功的拉近了。

過了一會,她道:「多謝你的謊言。」

「不用客氣!」

她開始收拾畫具。

「對了,妳分析能力如此之高,能猜出我的身分嗎?」我問道。

「嗯……對我有興趣,而又能夠找到我的,若非記者的話,只有私家偵探。我猜得對嗎?」

眼前的人,果然厲害。

「究竟是誰叫你來的?」她繼續問道。

「實不相瞞,我是兇殺科的探員。」我亮出了證件。

「哦?警探?」

我點頭。

「找我有甚麼事嗎?」

「我想談談關於妳妹妹的事情。」

「妹妹?警探先生,你定是找錯人了。弟弟,我倒有兩個;妹妹,我沒有。」

「妳不是韓芬小姐嗎?」

「不錯,我是韓芬。」

「那便沒錯了,我來,是為了韓芳的事。」

「啊……阿芳?」

她邊說,邊把畫架收合起來。

「自從媽媽帶著她離家以後,我們一直沒有聯絡。」她繼續道。

「是嗎?」

「這裡太黑了。」她拿起畫箱:「警探先生,不介意的話,可以上我家,繼續詳談。」

「好吧,讓我來幫妳。」

我把畫箱接過來,背到肩上。

「謝謝!」她禮貌的笑笑。

這時候,黃輝、麗麗幾個人也趕到了。

「幾位,請這邊走。」介紹過後,韓芬領著我們向小坡上的屋子走去。

「山路崎嶇,各位小心一點。」她說。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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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眾人隨韓芬走上一段山徑,不多久,來到一間小屋前。

屋外放著一張藤椅。

地上有一些畫具,橫七豎八的躺著。

看見屋子的殘破外表,你不會聯想到,這是一位女性的香閨。

由於地勢關係,在沙灘上,不易察覺這屋子的存在;反之,坐在屋前,整個沙灘的範圍,卻盡收眼底。

「請進來吧。」在我觀察環境的時候,韓芬已掏出鑰匙打開大門:「幾位是我入住這屋子以來的第一批客人。」

屋內陳設極為簡單,傢俱不多,一般現代家庭的必需品──電視、冰箱、空調、電話等,一律欠奉。

看來,韓芬是一個祟尚綠色生活的簡約主義者。

屋中需要電力推動的物件,除了照明的燈光外,只有一具收音機、一具電煮食爐,還有……較令我感到意外的,是一具沖泡式咖啡壺。

不過,簡單歸簡單,予人的感覺,卻甚有藝術氣息。

起碼,我個人有這種感覺!

讓人感受至深的,是韓芬以牆身作畫,利用油彩,把四周的風景,繪在壁上。

面對這一幅幅巨型的油畫,身處室內,猶如置身荒野之中,感覺疑幻似真。

桌上,一個缺了一角的陶罐,插著一束小小的野花。

粗獷原始的陶罐,跟柔弱嬌艷的野花,不經意的堆放一起,卻又成了絕妙的配搭。

品味,就在其中。

韓芬的觀察力的確很強,我才對桌上的陶罐多看兩眼,便已被她發現了。

「是從垃圾堆中檢回來的。」她笑著說。

我回以一笑,表示欣賞。

她脫去了頭上的草帽,掛到門後。

「設備簡陋,招呼不周,大家只好委屈一下,在地上坐坐了。」她指指地上的草蓆。

各人互相望了一下,也就不再拘謹,脫掉鞋子,席地而坐。

「韓小姐……」待眾人坐定,小周急不及待的拿出記事本。正想發問,卻被韓芬打斷話頭。

「請等一下,先來一杯咖啡,如何?」她說:「邊喝咖啡,邊談,氣氛會輕鬆一些。」

「謝了,不用客氣!」我婉拒道。

俗語有云:防人之心不可無。在陌生的環境下,還是小心一點為上。

「放心,我不會放毒藥的。」

這女人果然厲害,似乎一切事物,皆逃不過她的法眼。

「喜歡甚麼口味? 」她繼續道:「摩卡、爪哇還是哥倫比亞?」

「我較愛藍山咖啡的細膩。」

「藍山咖啡,幾位沒異議吧?」韓芬環顧一下其他人。

「我只想要一杯清水,可以嗎?」除了麗麗謝絕咖啡之外,其他人都沒反對。

「好的,請稍等一下。」

本來,我只是隨口說說而已,誰知韓芬竟真的從貯物櫃中,取出一瓶已研磨的藍山咖啡來。

「看來妳櫃子裡的咖啡種類,比得上星巴克!」我打趣道。

眾人,包括韓芬,都大笑起來。

「咖啡帶給我創作的靈感,每次作畫前,我也會先喝一杯。但是,繪畫不同的主題時,我會選擇不同的口味,以配合寫畫的心情。」

「妳對咖啡真有研究。」黃輝道。

「只是個人的喜好,說不上研究……」說到這裡,她忽然輕呼一聲:「噢!我真糊塗。」

在各人仍未弄清究竟之際,她已解釋道:「我忘了家中只得一隻杯子。」

「只怪我們沒有口福!」黃輝道:「大家坐著談談算了。」

韓芬沒有答話,只顧打開畫箱,伸手進內。

「有了!」她在畫箱中翻了一會,最終翻出一包塑膠杯來:「幸好我早前買了這個。」

「這些膠杯,本是預備有需要時,充當顏料杯的。」她拿著膠杯笑笑道:「現在正好派上用場了。」

然後,她轉身忙著烹調咖啡。

我們亦利用這時間,對屋子作了更仔細的觀察。

空氣中漸漸瀰漫咖啡的香氣。

不多久,一杯杯熱騰騰的咖啡,己送到各人手上。

韓芬捧著咖啡,跟我們一起圍坐地上。

「韓小姐,妳一個人住嗎?」麗麗首先打開話題。

「不錯。」韓芬回答。

「妳一個人住在這裡,晚上不害怕?」

「習慣了,也沒有甚麼。」她低頭呷了一口咖啡,補充道:「偶爾,也會有恐懼的時候,遇到這情況,我會把收音機的聲浪,旋至最響。幸好這附近沒有別的民居,即使再吵,也不會招來投訴。」

「妳在這裡住了多久?」我道。

「斷斷續續的,已有多年了。這屋是我從一位朋友手中買下的,我每次來香港,都是住在這兒。」

這個時候,室外己是黑漆一片,屋內雖有燈光,也難以驅走那暗暗的感覺。

韓芬終於把臉上的太陽眼鏡挪開,露出本來面目。

雖然心裡早有準備,但在我看見她真面目的那一刻,心底依然產生了極大的震撼,感覺像被電擊一樣。

太相似了!

我甚至不能分辯眼前的人,究竟是韓芬還是韓芳。

愈看,愈會懷疑她的身分。

氣氛有點詭異,心裡總覺得毛毛的。

要不是法醫官的指紋驗證,已核實了死者的身份,我也會跟黃婓婓一樣,一口咬定,面前喝著咖啡的人,就是韓芳。

我注意到其他人的表情,相信他們也有著跟我一樣的想法。

眾人異樣的目光,把韓芬弄得混身不自在。

她把咖啡一飲而盡,然後向我們說:「請問幾位遠道而來,為的是甚麼?」

「正如我先前所說,我們希望搜集關於妳妹妹的事情。」我說。

「韓小姐,請不要誤會,我們並非對妳有所懷疑。」黃輝也道:「我們是在無意中,得悉妳跟韓芳的關係,才千方百計聯絡上妳,為的是希望從妳口中,知多一點。」

的而且確,直至目前,我們沒有懷疑韓芬,對於她的說話,我們也會接受。

因為,沒有任何資料顯示,她有可疑之處。

「韓芳不是我的妹妹。嗯……好吧,也可以這樣說,韓芳是我的妹妹。但在法理上,她跟我已沒有關係──從母親帶著她離家的那一天起,我們已經斷絕了一切關係。自後,我們也再沒任何聯絡。」她說。

「妳多次到香港,都沒有跟她們聯繫嗎?」麗麗問道。

「沒有,一次也沒有!」

「那麼,妳對韓芳的事情,是一無所知?」小周道。

「抱歉,要你們空手而回。」她搖搖頭。

「韓芳追悼會那天,我曾在會場外見過妳。既然妳們沒有來往,為甚麼妳會在現場出現?」

「雖然我們一直不相來往,但說到底,我們仍有著血緣的關係,彼此體內仍流著相同的血。對她的死亡,我心裡也感到難過。所以,在追悼會那天,我特意趕到會場外,哀悼一番,表達我的心情。」她說罷,嘆了一聲。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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