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閱讀權限
- 100
- 最後登錄
- 18-6-24
- 精華
- 2
- UID
- 2178801
- 帖子
- 378
- 積分
- 1894
- 註冊時間
- 11-12-22
- 在線時間
- 165 小時
- UID
- 2178801
- 帖子
- 378
- 積分
- 1894
- Good
- 63
- 註冊時間
- 11-12-22
- 在線時間
- 165 小時
|
車用油,係除左EV之外都必須既野,而油有分好多種,柴油,電油同石油氣,係香港,除左係合法油站以外,入油,都係唔合法,而且用係唔合法既油站既油(俗稱:鬼油,會員油...),係違反香港法例(附點1)同比較傷車,原因係下面講,係柴油,電油同石油氣方面,柴油係香港普及得最耐既種類,但係循住時間以及世界對環保及人體健康既關注,漸漸被淘汰,雖然係今,係商用車方面,現時仲因為價錢較便宜,繼續被廣泛使用,另外,係外國有部份公司已經嘗試以科學的方式合成出生物柴油,而另一方面,電油係現時而言,因為柴油被漸漸淘汰既關係,而被普遍使用,電油比柴油為車輛更能帶出動力,而且電油抗爆震(附點2)既能力可以據車主需要而選擇,除左以上既種類外,係香港還有石油氣,石油氣係香港,會被使用係小巴及的士上,石油氣既廢氣排放較低,而且能全面解決黑煙排放,新式石油 氣引 擎,體積容量及重量已大幅減少, 令車身重量減少
附點1:《應課稅品條例》(香港法例第109章)第17條規定,除非按照應課稅品條例條文的規定,任何人士不得進口或出口或管有、看管或控制,或以任何方式處理或處置任何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為其本人或代表另一人售賣、提供出售或買入任何在香港的應課稅貨品。
《應課稅品(碳氫油的標記及染色)規例》(香港法例第109C章)第5B條規定,除規例中獲豁免的汽車外,任何人士不得使用或准許使用、售賣、供應、或准許售賣或供應有標記油類作為汽車燃料﹔在任何汽車的油缸放置或安排放置有標記油類﹔駕駛或掌管油缸載有有標記油類的汽車。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和監禁兩年。
附點2:燃油抗爆震既能力是根據燃油中的辛烷值來量度,辛烷值越高表示抗震爆的能力越好,但注意各國加油站的對汽油的標示方法並不統一,在一些國家其出售的汽油的數值不等於常見的研究法得到的辛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