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6 09:59 PM 發表
雖然唔知你同楓玥有乜特別關係先借acc 比人, 借acc先問自己一聲會唔會再玩呢隻game而且呢個人信唔信得過
如果3唔識7去借acc比人真係咎由自取~唔好浪費警力同網蟲人力
本人亦對呢個楓玥既所作所為感到十分可恥, 如果 ...

原帖由 edrickfish 於 2008-11-16 10:49 PM 發表
楓玥太過份了, 但係借裝洗比成個 acc 比人 ? 你要借乜 eg 手, 頭 etc, 借野洗唔洗成個 acc 比人 ?
你見過佢幾多次? 有幾熟? 係咪fd 到同事同學咁fd ? 未見過的你就信人 ?
話我孤寒都係咁話,除非我唔玩隻 game, ...
佢地好興將D ac 借俾d『朋友』 開黎掛下機,升下lv,打下掌門
原帖由 edrickfish 於 2008-11-16 11:09 PM 發表
咁又係,瘋玥都叻仔啦,打機打到比人告, 真係仲差過dhacker多多聲 , 樓主你上左一課啦
下次唔好再好似三歲細露咁比pasword 人地,我真係好驚你d 提款咭 password 都比埋人,
記住,就算係你女朋友都要唸過先,廢事 ...
最後果句我睇完笑左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6 11:24 PM 發表
kk咁有個問題唔明, 點解要借ac 比人掛機呢, 自己升到咁高lv啦, 唔多唔少都知有內外掛依家野
除非自己家中沒電腦啦...
另外係打掌門...楓玥都唔係第一次打啦, 佢都已經做過掌門, 點解今次要向低lv 借裝, 唔通勝算高 ...

打緊刑天仲要兼打埋無極, 會唔會做埋毒龍加風雲掌門呢? 我比較想知一人四角去當掌門...
原帖由 gary0513 於 2008-11-16 11:33 PM 發表
真係要放煙花慶祝~
報應呀報應![]()
告唔告得入就唔知~
買左d裝會回收?請用下個腦唔該~
如果我真金白銀買左你同我收返~你估下我會唔會嘈到網龍PK?
網龍會唔會咁得閒理你?
想繼續玩~?
一係就用多幾 ...
原帖由 woodwood 於 2008-11-17 02:06 AM 發表
唔怪得而家無啦啦多左科野叫通識,原來真係好多常識係而家d人唔識的
你真金白銀買賊裝=件賊裝就係屬於你? 不如你搵個腦諗下先
如果有人真金白銀買左賊贓(唔係裝啊), 警察一樣係會拎左件賊贓做證物, 審完之後係 ...
原帖由 shung05 於 2008-11-17 12:57 PM 發表
都話會羅得返, 係d白痴無腦細佬先會偷人野. 網上世界乜都有記錄,點走得到. 楓玥應該無玩過台灣game. 會捉得好嚴. 基本上你一投訴, 證明到d野係你, 就可以拎返. 我見議樓主玩盡佢, 同警方要求追查. 因為涉及幾萬元的a ...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7 01:12 PM 發表
報左啦!!CID幫我查緊!!
我一定會玩盡"楓玥"
佢連我認左主既寵都DEL哂 我有幾招5星技 咁就冇左
賤到佢 話哂一場朋友先信佢 連寵都要DEL 唉...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7 01:12 PM 發表
報左啦!!CID幫我查緊!!
我一定會玩盡"楓玥"
佢連我認左主既寵都DEL哂 我有幾招5星技 咁就冇左
賤到佢 話哂一場朋友先信佢 連寵都要DEL 唉...
原帖由 shung05 於 2008-11-17 12:57 PM 發表
都話會羅得返, 係d白痴無腦細佬先會偷人野. 網上世界乜都有記錄,點走得到. 楓玥應該無玩過台灣game. 會捉得好嚴. 基本上你一投訴, 證明到d野係你, 就可以拎返. 我見議樓主玩盡佢, 同警方要求追查. 因為涉及幾萬元的a ...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7 04:04 PM 發表
我岩岩同朋友上完網龍啦 以經確認左 網龍係會 封鎖全部 交易左我物品D帳號 進行回收
我上到去搵佢負責人 佢比左張盜帳聲明書我填 填完就對番我D資料
我地問左好多野 包括佢賣左NPC/DEL左樣野/交易出去 一樣查到 ...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7 08:54 PM 發表
樓主有齊人証物試(data/photo)都告佢唔入既話, 真係要send 去傳媒唱下hk既執法水準,
要佢地搵個高層出黎交代下係唔係收左被告人既錢而close file, 官員錢銀交易icac一定做野
原帖由 woodwood 於 2008-11-18 05:59 AM 發表
為左賣到一皮野左右既裝就攪到有案底 , 楓玥你真係好Cheap
唔好諗住唔認當時對話中果個唔係你就可以甩身
如果得古惑天王唔駛坐了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8 06:54 AM 發表
冇報警d人就係咁
但報左警就唔同 今日我上到去 搵佢負責人
佢仲緊張過我 填完份野 叫我唔洗擔心果d 因為d野貴重 一定會幫你搵番
仲問我肯唔肯比佢影印一份警方既口供紙![]()
原帖由 pboy123123 於 2008-11-18 01:15 PM 發表
我都係小森聯會嘅人
說話唔多, 我阿哥做督察的, 佢以前親手處理呢類case不下數十次....只想講一定告得入, 不過話題唔hit, 報紙唔多講d人先唔知咁多呢類case, 之後大家點諗就自己決定....close file!!!
p ...
原帖由 woodwood 於 2008-11-18 01:58 PM 發表
我估d人唔睇新聞同報紙, 齋係近期幾單網上自稱黑社會比人拉左, 勁舞團恐嚇事件被調查, 都應該要意識到網絡上面都要負責任的
點知仲係有咁多十幾廿歲既人腦筍都未生埋![]()
有d仲連係刑事都唔知....now ...
第十二條、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乙方於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應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
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
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如因而產生糾紛,由甲方自行負
責。前項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人員(
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絕不會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甲方就
本條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
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亦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三條、帳號與密碼之非法使用通知與處理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
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
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
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
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第十四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
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
乙方得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
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
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
錄予甲方,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
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
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
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天,以
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三十天者,恕乙方無法受理
甲方之查詢申請。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
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
驗,乙方得依政府相關法律規定酌收查詢費用,由甲方負擔。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
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以書面方式提供資料
。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9 01:28 PM 發表
平心而論, 有幾多人會真心去細看聲明, 就算知道有此聲明都照借acc比第三者,
等於雷曼事件, bank都係有哂條文講哂有關聲明比客戶知, 最後有幾高風險都照簽照買一樣
都係看"貪"字為先, 有什麼後果先係次要
如果瘋月 ...



:smilie_:10: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21 12:45 PM 發表
多謝各位關心
正式收到網龍電話
全部野連寵帶裝 全部補番
星期二維護後就補番哂!
至於楓玥方面 因為網龍唔係司法單位 一切交比警方追究佢
我亦會把全部証明交比警方繼續追究



| 歡迎光臨 2000FUN論壇 (https://www.2000fun.com/) | Powered by Discuz! X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