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FUN論壇

標題: 請各位留意 小心買錯賊裝 [豪傑]楓玥盜帳號 [打印本頁]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6 12:59 AM     標題: 請各位留意 小心買錯賊裝 [豪傑]楓玥盜帳號

本人豪傑醫師掌門小森 在2008年11月15日 晚上8:30 因借帳給 豪傑 醫師第一名[楓玥] 長老打掌門陣

佢係8:50分左 改左我密碼+偷哂D裝 準備轉賣 本人以在 11月15號 10時報警 現附上 警方口供 以及 全部賊裝 以供參考

本人必定追究到底 就算告上法庭我都唔會放過你 我以知道你電話+真實現名 電話:9523 34XX 真名:TAX WAX KEUNX   X=假的

大家如果有以下裝備平放 千奇唔好買 因為網龍會回收番 千奇咪中招!!!

好彩有人話我知 武林檔案入面 有對話記錄 我下次SAVE低係手指 交埋比警方

**11月16日新增楓玥以經把神品6階30% 賣左比雪糕仔,而雪糕仔亦親身成認佢買左楓玥既貨,

另外楓玥以換上我琴抽到既修羅脊甲(這甲我自己抽的第3技吃血藥1%都係我沖的)+套裝,隨上小森全身空照**


11月17更新 楓玥 親自向我地聯 某一位女仔 成認佢偷左d裝和以經變賣中!而這女子是本聯的忠心會員根本當佢傻仔一名











[ 本帖最後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7 05:51 PM 編輯 ]
作者: …啊雪…    時間: 08-11-16 01:52 AM

點解D相個帳隻隻唔同既?
D裝分散哂=口=?
佢一爆唔會爆哂你咁多隻架=口=
作者: peacock    時間: 08-11-16 01:54 AM

係喎....唔同帳o既??
作者: SKY838    時間: 08-11-16 01:54 AM

嘩 個楓玥咁都得, 所以話.. 千其唔好借裝比人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6 02:07 AM

因為打掌門戰時 我問2個朋友借左D裝

3套裝 混合的 而且佢改埋密碼

總之我報左警  星期一我拎埋D資料親身上網龍攪

千奇咪買呢D裝 一定回收番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6 04:20 PM

推 請小心 佢今朝周圍密人賣野

佢個傻仔偷完野 仲易完比自己個人 而家著緊我套造型
作者: 無情kk    時間: 08-11-16 09:29 PM

借AC俾人用,後果自負
要怪就怪自己點解咁易信人
呢個世界上冇一個人係100%誠實可靠的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6 09:59 PM

雖然唔知你同楓玥有乜特別關係先借acc 比人, 借acc先問自己一聲會唔會再玩呢隻game而且呢個人信唔信得過
如果3唔識7去借acc比人真係咎由自取~唔好浪費警力同網蟲人力
本人亦對呢個楓玥既所作所為感到十分可恥, 如果呢個楓玥唔係本人,
真係會害死賬戶持有人, 會留案底架~~慘慘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6 10:19 PM

原帖由 無情kk 於 2008-11-16 09:29 PM 發表
借AC俾人用,後果自負
要怪就怪自己點解咁易信人
呢個世界上冇一個人係100%誠實可靠的

借比人=對方任用唔犯法?

咁你D FD唔還錢比你 法律都追究唔到佢?

新增 對話記錄 係對方問我拎AC先
作者: edrickfish    時間: 08-11-16 10:49 PM

楓玥太過份了, 但係借裝洗比成個 acc 比人 ? 你要借乜 eg 手, 頭 etc, 借野洗唔洗成個 acc 比人 ?
你見過佢幾多次? 有幾熟? 係咪fd 到同事同學咁fd  ? 未見過的你就信人 ?
話我孤寒都係咁話,除非我唔玩隻 game,如果唔係跟本唔會胡亂比 password 人地. 
如果你跟我個方法,果條友跟本無法拎灑你d野.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6 11:02 PM

你地唔好咁話版主啦, 佢已經好慘架啦又要影相又要報警又出post
出心出力都係唔想我地買左有機會收回既裝, 以免我地有所損失...
如果唔係佢都唔會將自己d傻仔野post 出黎比你地又笑又講啦...唉
作者: 無情kk    時間: 08-11-16 11:04 PM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6 10:19 PM 發表

借比人=對方任用唔犯法?

咁你D FD唔還錢比你 法律都追究唔到佢?

新增 對話記錄 係對方問我拎AC先

你都識講,係對方問你拎ac
咁你俾人前有冇諗過人地會拎你ac黎做咩,會唔會拎你AC既item?
安信 借錢俾人都會叫借貸人俾佢D入息,住址 果D 資料俾佢,睇下批唔批啦
呢個世界上冇一個人會冇機心
做一件事前,講一句說話之前
用下個大腦諗下件事有咩後果
作者: 無情kk    時間: 08-11-16 11:07 PM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6 09:59 PM 發表
雖然唔知你同楓玥有乜特別關係先借acc 比人, 借acc先問自己一聲會唔會再玩呢隻game而且呢個人信唔信得過
如果3唔識7去借acc比人真係咎由自取~唔好浪費警力同網蟲人力
本人亦對呢個楓玥既所作所為感到十分可恥, 如果 ...

呢位朋友仔諗法同我一樣  
借得AC俾人,預左個ac 可能俾人偷item/爆ac
呢樣野就算同人幾熟,人地有心要做既,實會做出黎
作者: edrickfish    時間: 08-11-16 11:09 PM

咁又係,瘋玥都叻仔啦,打機打到比人告, 真係仲差過dhacker多多聲 , 樓主你上左一課啦
下次唔好再好似三歲細露咁比pasword 人地,我真係好驚你d 提款咭 password 都比埋人,
記住,就算係你女朋友都要唸過先,廢事你下次又要報警 !!!
作者: 無情kk    時間: 08-11-16 11:09 PM

原帖由 edrickfish 於 2008-11-16 10:49 PM 發表
楓玥太過份了, 但係借裝洗比成個 acc 比人 ? 你要借乜 eg 手, 頭 etc, 借野洗唔洗成個 acc 比人 ?
你見過佢幾多次? 有幾熟? 係咪fd 到同事同學咁fd  ? 未見過的你就信人 ?
話我孤寒都係咁話,除非我唔玩隻 game, ...

佢地好興將D ac 借俾d『朋友』 開黎掛下機,升下lv,打下掌門
作者: 無情kk    時間: 08-11-16 11:11 PM

原帖由 edrickfish 於 2008-11-16 11:09 PM 發表
咁又係,瘋玥都叻仔啦,打機打到比人告, 真係仲差過dhacker多多聲 , 樓主你上左一課啦
下次唔好再好似三歲細露咁比pasword 人地,我真係好驚你d 提款咭 password 都比埋人,
記住,就算係你女朋友都要唸過先,廢事 ...

最後果句我睇完笑左
個ac 值咁多錢都可以俾個pw人地
真係分分鐘人地同佢再熟少少,連副身家都可以俾埋人地
作者: edrickfish    時間: 08-11-16 11:23 PM

咪係,今次佢的教訓都值得的,無lee 次,佢點會防範下世上原來有咁多壞人的 ...
借acc 升lvl ? 用咁多錢up 裝借比人? 比我一定唔會,當佢係正人君子, 一旦升到死左,又唔可以鬧佢,
佢無錢拎左又唔以話佢,佢打到勁裝佢過左比佢自己acc ,咁又無佢乎...
點解玩game 要玩到咁先,都唔係自己玩,外掛內掛已經唔啱,仲叫人幫你升, ok , 咁交換法,
比任何一個窮人見到你d裝咁勁,都有可能會心動啦 ... 咪又係引人犯罪...
所以無乜必要真係唔會比acc  人,除非你唔再玩又或者賣 acc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6 11:24 PM

kk咁有個問題唔明, 點解要借ac 比人掛機呢, 自己升到咁高lv啦, 唔多唔少都知有內外掛依家野
除非自己家中沒電腦啦...
另外係打掌門...楓玥都唔係第一次打啦, 佢都已經做過掌門, 點解今次要向低lv 借裝, 唔通勝算高d?
而版主自己又唔打番...之前我冇記錯好似係版主做掌門...唔通你當時冇時間打而借ac比被告代打, 點知賠了夫人又折兵?
而且版主好可能以為自己d神裝綁哂先借, 點知忘記左 ><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6 11:26 PM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6 11:24 PM 發表
kk咁有個問題唔明, 點解要借ac 比人掛機呢, 自己升到咁高lv啦, 唔多唔少都知有內外掛依家野
除非自己家中沒電腦啦...
另外係打掌門...楓玥都唔係第一次打啦, 佢都已經做過掌門, 點解今次要向低lv 借裝, 唔通勝算高 ...

因為我另一隻人 係水野龍也 當時我要去打型天掌門 VS 熱血豆腐

而且楓玥入左我地聯好耐 同埋佢D裝同知名度都唔會相信係D咁既人

大家鐘意點就點啦 你買左既話算你唔好彩
作者: gary0513    時間: 08-11-16 11:33 PM

真係要放煙花慶祝~
報應呀報應

告唔告得入就唔知~
買左d裝會回收?請用下個腦唔該~
如果我真金白銀買左你同我收返~你估下我會唔會嘈到網龍PK?
網龍會唔會咁得閒理你?

想繼續玩~?
一係就用多幾萬來沖過d裝~
一係就慢慢赤裸裸用手指劈怪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6 11:37 PM

樓主真係幾辛苦  打緊刑天仲要兼打埋無極, 會唔會做埋毒龍加風雲掌門呢? 我比較想知一人四角去當掌門...
因為楓玥係有知名度同有錢人先借ac, 即係等於李國寶會唔會將自己東亞股份送比有名望既李嘉誠而不收取任何資金而托股呢?
好彩我已經冇玩武林, 亦唔會買到呢d賊裝, 太多黑幕真是可怕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6 11:58 PM

原帖由 gary0513 於 2008-11-16 11:33 PM 發表
真係要放煙花慶祝~
報應呀報應

告唔告得入就唔知~
買左d裝會回收?請用下個腦唔該~
如果我真金白銀買左你同我收返~你估下我會唔會嘈到網龍PK?
網龍會唔會咁得閒理你?

想繼續玩~?
一係就用多幾 ...


如果我係瘋月睬你都傻, 照升照打照賣野啦, 只要唔亂講野就ok
警方落charge年中唔知有幾多單, 成功有多少大家心知肚名啦, 有多警力都去做殺人放火case, 樓主個file都係close緊居多
另外hk何來有咁既能力找到ip是誰, 唔係向新聞界交待都唔會做下野是q旦交差
even if 最後找到當時登記既人係唔係本人or資料是真是假都冇人知, 而且分分鐘呢隻瘋月都唔知係第幾手
回收物品網蟲gm要做好多野, even 最後收到警方通知都好大機會草草了事,
我勸樓主算數吧, 當比幾皮野買個教訓or 當比唔知乜人爆左ac, 心會好過d既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7 02:06 AM

唔怪得而家無啦啦多左科野叫通識,原來真係好多常識係而家d人唔識的

你真金白銀買賊裝=件賊裝就係屬於你? 不如你搵個腦諗下先

如果有人真金白銀買左賊贓(唔係裝啊), 警察一樣係會拎左件賊贓做證物, 審完之後係還返比個物主

而你真金白銀買左件賊贓, 你可以民事向賣比你條友索償既

虛擬物品處理方法亦一樣, 之前網虫另一隻game有人買到d賊贓一樣係比人鎖左ac慢慢處理, 你可以唔信but呢個係事實

另外就係CID拉唔拉人入唔入到罪並唔係咁難,平時果d比人爆ac好多不了了之係因為果d大多數係國內黑客做

而有報案既人目的只係要報案紙比網龍做證明, 等網龍還返d裝, 所以好多都唔追究到底係咩人爆

而今次呢單好明顯完全唔同, 已經明知係咩人做, 而苦事亦決定追究, 咁CID就一定要做野, 唔係納稅黎做咩?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7 02:12 AM

原帖由 woodwood 於 2008-11-17 02:06 AM 發表
唔怪得而家無啦啦多左科野叫通識,原來真係好多常識係而家d人唔識的

你真金白銀買賊裝=件賊裝就係屬於你? 不如你搵個腦諗下先

如果有人真金白銀買左賊贓(唔係裝啊), 警察一樣係會拎左件賊贓做證物, 審完之後係 ...

好多謝你意見 有一位有眼之人了

我貼哂D裝出黎 都係為左大家唔好買錯 唔係似我咁 又要攪咁多手續先拎得番D野

我D裝都比人盜哂 佢賣唔賣出去OR賣哂出去 我以經唔關心 反正我打左比台灣網龍

佢同我講72小時之內會比新暗馬同密碼我 之後叫我點算哂 成個AC唔見左既野 立即搵相關人士在追查物品去向 就會還比我
作者: 【天下-捕手】    時間: 08-11-17 02:47 AM

我都係你個聯...but比a/c人地代玩就免la...
因為人心隔肚皮
宜家捉哩d野都好快
哩d都算係偷野....
宜家你就慢慢等警方果邊既電話-.-
等到你都可能冇咩意思想玩番
作者: 小傻    時間: 08-11-17 02:47 AM

下次小心D吧..:smilie_:):
作者: shung05    時間: 08-11-17 07:13 AM

我可以話比你知, 你d裝就一定羅得番. 你地有去巴哈睇post. 台灣個邊d人比人爆acc.過幾人網龍追查完會還返比你.
因為遊戲商都係禁止非合法交易或實際金錢交易, 即係你沒有以game入面d銀兩 或用物品交換d裝, 一經投訴, 就作非法轉移. 唔會理你有沒有比真金白銀買. 有d奸人試過賣acc, 然後再向遊戲商討會acc. 一樣照得. 因為係禁止現金賣acc.
至於警方理唔理, 好難講, 睇下d差人懶唔懶. 你有證有據, 成數大d.
另外不可不說你借acc比人實在令人費解! 依法係人地唔啱, 講理, 你係錯. 無理由借間屋企比d三唔識七既人, 仲擺晒d金銀珠寶響到. 唉! 真係天下無賊!!!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7 12:07 PM

跟據網龍一向作風,失主報案最後係可以得返唔見既野, 而曾經接過d裝既ac係會鎖ac

而家武林就唔知佢係咪都會咁做,因為之前買到賊贓既人大呼唔公平,因為真係唔知情

而且拎返d裝備起碼都一個月以上時間處理

如果追究, 警察係一定要理, 但因為有好多人只想拎返d裝就算, 落口供時cid都會問下你報警既目的

如果你係話只係網龍要求報案先會賠裝, 咁cid就只會過一排寄返張紙仔比你通知件案close file

呢d case警署一個月唔知收幾多單啦, 不了了之果種d多數真係比人爆ac先會 (連乜人爆都唔知果種)

小森個ac今日好似消失左喎....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7 12:41 PM

各位朋友 我以經拎番AC了 24小時都唔洗 客服以經比左新密碼我

佢話叫我而家點算失物回報比佢地 就立即查去向+回收比我
作者: shung05    時間: 08-11-17 12:57 PM

都話會羅得返, 係d白痴無腦細佬先會偷人野. 網上世界乜都有記錄,點走得到. 楓玥應該無玩過台灣game. 會捉得好嚴. 基本上你一投訴, 證明到d野係你, 就可以拎返. 我見議樓主玩盡佢, 同警方要求追查. 因為涉及幾萬元的acc. 不是一千幾百的遊戲. 如果你唔介意見報. 如果差人都係唔理, 可以找毓民, 話警方大細超, 應該會幫你.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7 01:12 PM

原帖由 shung05 於 2008-11-17 12:57 PM 發表
都話會羅得返, 係d白痴無腦細佬先會偷人野. 網上世界乜都有記錄,點走得到. 楓玥應該無玩過台灣game. 會捉得好嚴. 基本上你一投訴, 證明到d野係你, 就可以拎返. 我見議樓主玩盡佢, 同警方要求追查. 因為涉及幾萬元的a ...

報左啦!!CID幫我查緊!!

我一定會玩盡"楓玥"

佢連我認左主既寵都DEL哂 我有幾招5星技 咁就冇左

賤到佢 話哂一場朋友先信佢 連寵都要DEL 唉...
作者: krumpp    時間: 08-11-17 01:31 PM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7 01:12 PM 發表

報左啦!!CID幫我查緊!!

我一定會玩盡"楓玥"

佢連我認左主既寵都DEL哂 我有幾招5星技 咁就冇左

賤到佢 話哂一場朋友先信佢 連寵都要DEL 唉...

係你咁信佢姐!佢之前玩功夫世界都係一個狗人!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7 01:58 PM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7 01:12 PM 發表

報左啦!!CID幫我查緊!!

我一定會玩盡"楓玥"

佢連我認左主既寵都DEL哂 我有幾招5星技 咁就冇左

賤到佢 話哂一場朋友先信佢 連寵都要DEL 唉...


唔怕喎, 網龍實比返d寵你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7 02:00 PM

原帖由 shung05 於 2008-11-17 12:57 PM 發表
都話會羅得返, 係d白痴無腦細佬先會偷人野. 網上世界乜都有記錄,點走得到. 楓玥應該無玩過台灣game. 會捉得好嚴. 基本上你一投訴, 證明到d野係你, 就可以拎返. 我見議樓主玩盡佢, 同警方要求追查. 因為涉及幾萬元的a ...


d人博唔會追究, 因為真係好多人唔追究, 咪助長左d傻仔

1次得, 2次得 , 就以為真係唔犯法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7 03:50 PM

如果警方肯追究此事, 落口供就唔止剩係取回ac同裝咁簡單, 依種人要嚴懲~
雖然唔知瘋月本人係唔係賬戶持有人, 不過都要拉佢回去警署留下案底
anyway, 有幾多比左game錢or真錢又唔知情買左賊裝既人, 一旦收回有幾慘
so呢次係武林下次又唔知邊隻game出現, 一定要做野捉佢
而且樓主既今次付出既代價都唔少, 雖然有機會取回失去既野, 等幾耐真係唔知, 冇左打幾次既掌門時間or 練功時間
相信好多人會支持樓主你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7 04:04 PM

我岩岩同朋友上完網龍啦 以經確認左 網龍係會 封鎖全部 交易左我物品D帳號 進行回收

我上到去搵佢負責人 佢比左張盜帳聲明書我填 填完就對番我D資料

我地問左好多野 包括佢賣左NPC/DEL左樣野/交易出去 一樣查到 全部野 72小時內 會打比我 比張物品表我對番D野

據我所知 下星PCGAME2000 會講番呢單野 因為我朋友識人 而且 受害者 唔止我一個人!!

佢之前呃過唔少人  包括型天排行百大 藍天  佢因為電腦壞左 借左帳號比楓玥代練 又比偷哂
作者: iceriver    時間: 08-11-17 04:09 PM

0o藍天o0 <----???呢個??
作者: 野仔~小蝦米*    時間: 08-11-17 04:10 PM

香港果然特別多pk~_~
祝你好運
作者: 人不留名    時間: 08-11-17 05:11 PM

原帖由 iceriver 於 2008-11-17 04:09 PM 發表
0o藍天o0  

你講呢個藍天毒龍架=.=佢話個個藍天係刑天, 笨蛋
作者: 人不留名    時間: 08-11-17 05:12 PM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7 04:04 PM 發表
我岩岩同朋友上完網龍啦 以經確認左 網龍係會 封鎖全部 交易左我物品D帳號 進行回收

我上到去搵佢負責人 佢比左張盜帳聲明書我填 填完就對番我D資料

我地問左好多野 包括佢賣左NPC/DEL左樣野/交易出去 一樣查到 ...

呢排世頻有條友叫挑釁, 佢係咁話小森a/c 係佢爆wo, 其實件事係點架-.-感覺好亂, 而家日日係世頻睇戲
作者: 古龍之俠    時間: 08-11-17 05:19 PM

睇下呢個server 天下又玩晒lu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7 05:20 PM

挑釁個傻仔唔洗理佢,佢外國人黎 借左我地壞孩子某人錢唔還比人踢左出幫的!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7 05:46 PM

11月17更新 楓玥 親自我地聯 某一位女仔 成認佢偷左d裝和以經變賣中!而這女子是本聯的忠心會員根本當佢傻仔一名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7 05:53 PM

瘋月找人頂罪嗎? 佢本身係唔係好有錢, 有錢收買任何野?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7 05:57 PM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7 05:53 PM 發表
瘋月找人頂罪嗎? 佢本身係唔係好有錢, 有錢收買任何野?

佢之前溝我地聯條女

之後盜完帳乜都講哂比人知

而家比人反咬佢一口

有呢d証據 我唔信佢走得甩囉
作者: 古龍之俠    時間: 08-11-17 06:03 PM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7 05:57 PM 發表

佢之前溝我地聯條女

之後盜完帳乜都講哂比人知

而家比人反咬佢一口

有呢d証據 我唔信佢走得甩囉

其實你知唔知呢條友幾歲, 好低b同白痴, 偷完野仲同人講, 抵佢死
留佢案底就岩啦, 咁就一世lu
作者: hkckh999    時間: 08-11-17 06:17 PM

呢d野做咩講出黎= =+
攪到我變左人民英雄
作者: 敗王    時間: 08-11-17 06:23 PM

睇來佢好愛你,佢咩都同你講@@"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7 06:31 PM

基本上瘋月唔可以同黑客相提並論, 黑客盜賬唔會出聲比人知, 佢地係好pro
照樓主所講, 瘋月只係追女不成既傻仔一名
作者: ~細龜~    時間: 08-11-17 06:59 PM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7 06:31 PM 發表
基本上瘋月唔可以同黑客相提並論, 黑客盜賬唔會出聲比人知, 佢地係好pro
照樓主所講, 瘋月只係追女不成既傻仔一名

我好鐘意你呢句...哈哈
作者: Destiny-命運..    時間: 08-11-17 07:14 PM

你d eq拎返哂,真係lucky!!
但拉唔拉到楓玥就唔知喇!!大家唔好忘記,hk d龜係選擇性執法!!納稅代表d乜?咪又係養左除步高,鄧竟成咁多年!!稅,只不過係我d小市民交出黎!!同佢地肯唔肯去做,係兩回事wor!!仲有佢個名又未必係真,電話又可以用電話卡,ip地扯又可以係網吧,網吧又可以澳門,珠海,深圳!!!e+就睇下d龜係咪肯做戈班la,係的話,我都想楓玥繩之以法
作者: shung05    時間: 08-11-17 07:21 PM

原來有人識楓玥本人, 仲親口認偷野. 個果女仔出來做證人, 一定入到罪. 如果咁都唔斷正, 香港真係無法無天.
作者: hkce2003    時間: 08-11-17 07:34 PM

你可以拎返d裝係應該既~ 始終而家online game 再唔係以前d 中/小學生玩既遊戲...
好多人願意用上萬元放係隻game 度, 個acc係個人財產

不過呢幾日頻頻撲撲, 樓主辛苦晒!

一定要告楓玥啦, 第一佢偷野已經有罪, 第二教訓佢偷左人野仲話比人知咁蠢

[ 本帖最後由 hkce2003 於 2008-11-17 07:36 PM 編輯 ]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7 08:54 PM

樓主有齊人証物試(data/photo)都告佢唔入既話, 真係要send 去傳媒唱下hk既執法水準,
要佢地搵個高層出黎交代下係唔係收左被告人既錢而close file, 官員錢銀交易icac一定做野
作者: 敗王    時間: 08-11-17 09:08 PM

原帖由 shung05 於 2008-11-17 07:21 PM 發表
原來有人識楓玥本人, 仲親口認偷野. 個果女仔出來做證人, 一定入到罪. 如果咁都唔斷正, 香港真係無法無天.


香港既法律不嬲都只係保障有錢人
作者: 敗王    時間: 08-11-17 09:11 PM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7 08:54 PM 發表
樓主有齊人証物試(data/photo)都告佢唔入既話, 真係要send 去傳媒唱下hk既執法水準,
要佢地搵個高層出黎交代下係唔係收左被告人既錢而close file, 官員錢銀交易icac一定做野


你見過有細路日日拎住500蚊去裝吧打機,同買野食未?
依家有好多細路都好有錢的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7 09:16 PM

$500都可能係一日既糖果錢, 咁呢d人更加要去訓導下, 兒童院留位比佢打下機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7 10:54 PM

早講左根本就刑事罪行, 只係d細路成日當網絡野虛擬野就唔駛負責任咁

如果當初藍天比人呃完係追究, 今日小森就唔會比人拎晒d野去賣

就係因為心存僥倖心理, 先助長咁多呢d傻仔出黎
作者: 小賢仔    時間: 08-11-18 01:26 AM

難聽d講句係你自己7遮

個傻仔玥都好信

之前我地點解會出哂幫 開左個命運 你估真係勁得滯想拆散玩咩

係你地先當佢係寶. 自己唔夠抽咪練law 要靠人打門派 唔玩都睇你唔過眼
作者: 【阿邦】    時間: 08-11-18 01:57 AM

我只係路過-.-
不過講真果句..告得入既機會真係好少-.-””
因為police同網龍都會問你點解借-.-
跟住佢地(網龍)會搬晒d合約出黎比你睇-.-
跟住網龍會”至身事外”

不喜勿插..上年我黃易比人爆時.香港差佬同網龍就係咁回覆我...
當然我都希望你成功告到&&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8 03:13 AM

又唔好咁講樓主, 佢都係想當2大派掌門之嘛,
只係將ac無條件借比人就有d保留, 要向police解釋咪照直講係自己心甘情願惜ac比人代玩
點知果個傻仔會偷野先...有哂人証物証咪照告
告唔入先再賴死唔走, 等警方做野
反而想知網蟲會唔會72小時交回哂所有失去既野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8 05:38 AM

告佢唔入?以楓玥向某女仔對話圖片中 足以証明 佢有以下行為

章: 200 標題: 刑事罪行條例 憲報編號:

條: 161 條文標題: 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

(a) 意圖犯罪(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b) 不誠實地意圖欺騙(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c) 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或

(d) 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2) 就第(1)款而言,“獲益”(gain) 及“損失”(loss) 的適用範圍須解釋作不單擴及金錢或其他財產上的獲益或損失,亦擴及屬暫時性或永久性的任何該等獲益或損失;而且─

(a) “獲益”(gain) 包括保有已有之物的獲益,以及取得未有之物的獲益;及

(b) “損失”(loss) 包括沒有取得可得之物的損失,以及失去已有之物的損失。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8 05:59 AM

為左賣到一皮野左右既裝就攪到有案底 , 楓玥你真係好Cheap

唔好諗住唔認當時對話中果個唔係你就可以甩身

如果得古惑天王唔駛坐了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8 06:34 AM

原帖由 woodwood 於 2008-11-18 05:59 AM 發表
為左賣到一皮野左右既裝就攪到有案底 , 楓玥你真係好Cheap

唔好諗住唔認當時對話中果個唔係你就可以甩身

如果得古惑天王唔駛坐了

何止一皮野果到 8樣 6階神品 都萬幾二萬了 仲要插哂全部12星石

因為佢急住脫手d賊裝 先賤賣我d野

6階 22% 6階30% 一對4000點喔 係人都心郁啦
作者: …啊雪…    時間: 08-11-18 06:52 AM

根據黃易經驗=_=
網龍比完id 帳你..
查完你唔見左d乜..
補完就收工=_="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8 06:54 AM

原帖由 …啊雪… 於 2008-11-18 06:52 AM 發表
根據黃易經驗=_=
網龍比完id 帳你..
查完你唔見左d乜..
補完就收工=_="

冇報警d人就係咁

但報左警就唔同  今日我上到去 搵佢負責人

佢仲緊張過我 填完份野 叫我唔洗擔心果d 因為d野貴重 一定會幫你搵番

仲問我肯唔肯比佢影印一份警方既口供紙
作者: ~細龜~    時間: 08-11-18 06:57 AM

講真告唔告得入我就真係唔知
不過可以講句心底話
就係如果咁多証明都告佢唔入
我可以話係對香港的私法制道完全失哂信心
網龍重此再無公信力...
題外話...有人覺得借野比人係自己 on9
我誠認佢信錯人佢係一時過錯
但我覺得好多老公老婆都會有對方9成個人資料
但代唔代表佢地可以偷對方野呢?
香港係有好多案例成功告得入的
不過呢單野主要係睇 police 做唔做野
不過本人認為佢地係時候做野...殺一敬百都好
作者: pboy123123    時間: 08-11-18 01:15 PM

我都係小森聯會嘅人

說話唔多, 我阿哥做督察的, 佢以前親手處理呢類case不下數十次....只想講一定告得入, 不過話題唔hit, 報紙唔多講d人先唔知咁多呢類case, 之後大家點諗就自己決定....close file!!!

ps. 香港太需要d通識教育....仲要d人個個入腦先得~!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8 01:53 PM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18 06:54 AM 發表

冇報警d人就係咁

但報左警就唔同  今日我上到去 搵佢負責人

佢仲緊張過我 填完份野 叫我唔洗擔心果d 因為d野貴重 一定會幫你搵番

仲問我肯唔肯比佢影印一份警方既口供紙


據我所知無報警的話網龍係唔受理的

拎得返d野既人一定係有報警, 只係睇當事人會唔會追究拉人, 大部份係比不知名人氏爆ac既都會唔追究, 但求拎返d野就算, 所以多數不了了之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8 01:58 PM

原帖由 pboy123123 於 2008-11-18 01:15 PM 發表
我都係小森聯會嘅人

說話唔多, 我阿哥做督察的, 佢以前親手處理呢類case不下數十次....只想講一定告得入, 不過話題唔hit, 報紙唔多講d人先唔知咁多呢類case, 之後大家點諗就自己決定....close file!!!

p ...


我估d人唔睇新聞同報紙, 齋係近期幾單網上自稱黑社會比人拉左, 勁舞團恐嚇事件被調查, 都應該要意識到網絡上面都要負責任的

點知仲係有咁多十幾廿歲既人腦筍都未生埋

有d仲連係刑事都唔知....now d學校真係要檢討下, 教d人出黎可以乜都唔識的
作者: pboy123123    時間: 08-11-18 04:14 PM

原帖由 woodwood 於 2008-11-18 01:58 PM 發表


我估d人唔睇新聞同報紙, 齋係近期幾單網上自稱黑社會比人拉左, 勁舞團恐嚇事件被調查, 都應該要意識到網絡上面都要負責任的

點知仲係有咁多十幾廿歲既人腦筍都未生埋

有d仲連係刑事都唔知....now  ...


唔關學校事, 而家d細路又有幾多個返學會認真聽書學習丫? at least 上面話人傻仔嘅個d唔係囉......一味識幸災樂禍、妒忌、開口埋口都係粗口, 好有一種典型香港街童feel ~!!
作者: 賣帳號133    時間: 08-11-18 06:03 PM

聽講個楓玥唔係第一次偷人裝, 佢係第2隻game已經試過, 好明顯係因為佢試過第一次平安冇事, 以為次次都咁順利~o~

佢又係kai既, 偷完人野周圍同人講, 打機打上腦, 係時候令佢後悔一下佢所做既野了, 最好比差佬拉住, 等埋佢老豆老母都知咩事
作者: 人不留名    時間: 08-11-18 06:06 PM

雪糕仔真係慘, 咁平一對6階內攻飾放, 都唔諗下對內飾係咪有料既, 而家一回收佢就真係咩都冇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8 06:28 PM

雖然我隻沁青冇玩, 都想嚴懲一下呢種瘋玥小偷
如果樓主唔介意, 可唔可以fax去雜誌既報料熱線登出黎
反正近排除左金融風景同炒人就好少news
希望警方今次真係全力滅罪啦, 做足野比番市民睇下
作者: 無情kk    時間: 08-11-18 07:15 PM

第十二條、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乙方於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應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
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
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如因而產生糾紛,由甲方自行負
責。前項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人員(
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絕不會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甲方就
本條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
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亦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三條、帳號與密碼之非法使用通知與處理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
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
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
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
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第十四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
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
乙方得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
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
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
錄予甲方,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
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
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
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天,以
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三十天者,恕乙方無法受理
甲方之查詢申請。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
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
驗,乙方得依政府相關法律規定酌收查詢費用,由甲方負擔。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
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以書面方式提供資料

睇下先-.-不如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18 07:22 PM

原帖由 無情kk 於 2008-11-18 07:15 PM 發表

睇下先-.-不如

你認為呢d代表佢冇罪

你係咪古龍比人呃到冇哂引?
作者: Destiny-命運..    時間: 08-11-18 07:40 PM

法律罅還很多乎-v-是也
作者: iambbyun    時間: 08-11-18 10:09 PM

睇唔出佢係咁既人= =
作者: 【阿邦】    時間: 08-11-19 02:08 AM

原帖由 …啊雪… 於 2008-11-18 06:52 AM 發表
根據黃易經驗=_=
網龍比完id 帳你..
查完你唔見左d乜..
補完就收工=_="



100% 係- - 香港警方唔會太理網上遊戲既失竊案=_+
同你錄個陣只係程序上要好認真-.-""
作者: 【阿邦】    時間: 08-11-19 02:11 AM     標題: 回復 75# 無情kk 的帖子

乙方於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應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
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
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如因而產生糾紛,由甲方自行負
責。前項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人員(
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絕不會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甲方就
本條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
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亦由甲方自行負責。

你呢part 我係黃易都見過ccc
作者: 亞流    時間: 08-11-19 10:00 AM

借acc比人,唔代表你可拿這個acc任何東西,除非得到物主同意,不是就一定是犯法,就如你借一隻鑽石介子給朋友,但他把鑽石偷了,你說他有沒有犯法??那你可說借他介子就要預了他會偷你的鑽石?會借給他是因相信他才會借出,就如你的好朋友問你借,你相信他的話,你也會借吧,你也不是說"不要偷的的鑽石"吧,最多說"不要弄不見"吧.有人說警方不會拉人??網上犯罪,又有那麼多料,很容易就拉到人啦...多點看新聞,有好多案都好快破的,如上載mp3,淫相得得,拉你只是時間問題....不要做傻仔.....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19 10:29 AM

情願睇網龍自己set既條例都唔信香港法例

唔通網龍條例點打都得咩

不合理條文就算真係白字黑字簽左約都可以告得甩啦, 何況呢d小小既條文
作者: 火天使    時間: 08-11-19 12:10 PM

警方都冇乜可能吾理
只要搞大件事 就乜都要理==
就好似我地先前間學校 比我地整到貼上報紙
之後要教育署人黎一樣
面就自己 架自己雕
我撐你 @.@ 如果冇消息 幫你貼通街
因為我先前都遇到呢d 粉腸
但都系小朋友 一嚇就比返
作者: pboy123123    時間: 08-11-19 12:59 PM

原帖由 無情kk 於 2008-11-18 07:15 PM 發表

睇下先-.-不如


大家唔好炮轟發文者, 可能佢都只係搬字過紙根本唔清楚d利害關係....或者我作小小解釋啦...

根據免責聲明, 只是說明聲明公司(網龍) 就例明的情況下所作的行動, 並不代表香港警方會依照聲明而作出反應, 一切都以香港法律為依歸。 如證實聲明上有不合理條款, 法律上都可以不合理合約條文下把合約作廢。

記住, concept要清晰....重點係香港法律, 而不是網龍合約聲明!!    希望幫到大家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9 01:28 PM

平心而論, 有幾多人會真心去細看聲明, 就算知道有此聲明都照借acc比第三者,
等於雷曼事件, bank都係有哂條文講哂有關聲明比客戶知, 最後有幾高風險都照簽照買一樣
都係看"貪"字為先, 有什麼後果先係次要
如果瘋月冇偷野照打掌門戰又win既話左, 冇事架喎就好比沒有金融風暴引起既事件而基金照賺錢一樣,
網龍定下聲明十成係有先例佢地都想呼籲下d玩家珍惜自己賬號小心處理一下
你可以唔同意佢定既聲明最多唔玩, 唔遵守佢既聲明照玩照借acc (冇人會理)
出左事咪用強硬態度抓爛塊面去聲討, 因為真係有人偷野又唔係錯,
出左事咪向警方求助, 佢地都會全力跟進市民要求盡力"落案", 做足哂程序
結果係點大家都會知...close file
如果加大傳媒壓力效果又唔同既...看事主點做啦
作者: 投降    時間: 08-11-19 05:38 PM

如果咁都拉唔到條仆 街...!!!
我同你搞遊行...搞簽名XD"
條友呃唔少人!!!
一定要拉條仆 街!!!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19 05:56 PM

希望今次會有個對瘋月合理既判決, anyway佢已經成為大家心目中既犯眾憎
如果條傻仔仲可以消遙法外, 希望事主唔會剩係取回裝就say ok, that's all咁簡單
作者: 敗王    時間: 08-11-19 08:56 PM

原帖由 水果妹妹妹 於 2008-11-19 01:28 PM 發表
平心而論, 有幾多人會真心去細看聲明, 就算知道有此聲明都照借acc比第三者,
等於雷曼事件, bank都係有哂條文講哂有關聲明比客戶知, 最後有幾高風險都照簽照買一樣
都係看"貪"字為先, 有什麼後果先係次要
如果瘋月 ...


大多數呢類聲明既法律效力其實係只在於果間公司用聲明來推卸某d責任用的,而不是什麼合約
就算你知道有呢d條文,但如果被該公司的職員誤導左,該條文可以廢除的
所以雷曼事件由政府接手後,政府都對多間銀行秋後算帳

[ 本帖最後由 敗王 於 2008-11-19 09:01 PM 編輯 ]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20 10:57 PM

楓玥仲日日係城同人玩切磋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20 11:54 PM

即係樓主取回裝, 瘋月繼續玩, 冇事發生, 天下太平
作者: gary0513    時間: 08-11-21 11:08 AM

吹就吹到好大~
又話咩48小時內攞得返又話咩一定告得入~
原來係冇料到~
仲係著住全身垃圾裝
作者: 影夢雪    時間: 08-11-21 12:27 PM

:smilie_:10:
只要勇敢地上網龍公司 執佢一齊野
咩唔見都拿得返~~ 呵呵
作者: pakpak911    時間: 08-11-21 12:45 PM

多謝各位關心

正式收到網龍電話

全部野連寵帶裝 全部補番

星期二維護後就補番哂!

至於楓玥方面 因為網龍唔係司法單位 一切交比警方追究佢

我亦會把全部証明交比警方繼續追究
作者: yuensiuhei    時間: 08-11-21 12:49 PM

其實呢我覺得最傻都係楓玥 邊有人爆完人ac仲同第二講搞度影哂相比人post左上黎  大佬呀你都識出賣人人地又點唔會出賣你呀死傻仔 騙子
作者: yuensiuhei    時間: 08-11-21 12:52 PM

原帖由 pakpak911 於 2008-11-21 12:45 PM 發表
多謝各位關心

正式收到網龍電話

全部野連寵帶裝 全部補番

星期二維護後就補番哂!

至於楓玥方面 因為網龍唔係司法單位 一切交比警方追究佢

我亦會把全部証明交比警方繼續追究

樓主 記得啦 今次故事教訓你唔好亂信人除左自己老豆老母之外最好咩人都唔好信呀要學醒D啦
作者: woodwood    時間: 08-11-21 01:39 PM

原帖由 gary0513 於 2008-11-21 11:08 AM 發表
吹就吹到好大~


尋日都見佢一身神裝啦, 你睇乜的

[ 本帖最後由 woodwood 於 2008-11-21 01:41 PM 編輯 ]
作者: pboy123123    時間: 08-11-21 01:59 PM

原帖由 yuensiuhei 於 2008-11-21 12:52 PM 發表

樓主 記得啦 今次故事教訓你唔好亂信人除左自己老豆老母之外最好咩人都唔好信呀要學醒D啦


我又唔係太同意, 就係呢種心態搞到成個世界(香港) 的人太自私, 其實相信人唔等如預左比人欺騙, 我只覺得唔應該因為咁而從此不信人, 咁只會令愈來愈多人思想轉歪, 變得憤世嫉俗、幸災樂禍、妒忌心重....唔好以為我講得嚴重左, 自己想想各家自掃門前雪嘅結果就會係咁, 咁玩online game又有咩意思? 一點都冇誇張。

所以我覺得都係平想心, 被欺騙其實最大問題應該係欺騙人者而不是樓主, 不應因此捨棄相信別人, 只要小心一點應付欺騙手法其實問題不大的
作者: 水果妹妹妹    時間: 08-11-21 03:13 PM

只是一場鬧劇...代理又係一樣補償損失不再追究交由警方,
警方當然係再冇人再追究plan定close file, 乾手靜腳...
又唔怪得瘋月偷左人野咁囂仲可以同愛人照講, 基本上佢都唔係第一次做, 反正次次冇事 (有d羨慕佢又賺左1皮野)
作者: oO小仙人Oo    時間: 08-11-21 03:59 PM

楓玥 shame on you la
作者: 殘影:D    時間: 08-11-21 07:09 PM

聲明不代表合約-.-

無情KK DD...問下你呢

網上BT左D GAME/漫畫/電影

復制落隻dvd度, 賣出去, 咁算唔算犯法...@@

等同樓主一樣呢...

雖則你可能會話小森親自比個acc佢

不過, 佢有埋對話紀錄, 楓玥仲可以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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