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FUN論壇

標題: 給Siuki的通知 (更新) [打印本頁]

作者: tt1098e    時間: 09-4-24 11:55 AM     標題: 給Siuki的通知 (更新)

出售仙幣440金[200HK$]如有意可以聯絡我
聯絡方法:siuki_0825@hotmail.com
http://item.2000fun.com/?v=goods&gsid=61064

看到這個文,然後用300 HKD 跟賣家買了 750金
結果,網上轉了帳,對方人就下線了
特此通知
一小時內如果沒有收到應該收到的750金
本人將於今天內向警方備案

到時候希望2kf論壇能提供警方須求的資料
另我手上也有賣家的銀行帳號,跟我們的msn對話紀錄也會一併交予警方處理

商業欺詐,據我了解應該是刑事案,賣家請自行承擔責任


更新:
剛去警署備了案回來
根據CID 跟一些法律朋友的意見
目前只能說表面証據成立,但是還不足夠
因為賣家有可能因為部份原因未能上線完成交易

所以,目前要等一個 reasonable time (大概幾天吧)
如果這段時間內,賣家還是沒有聯絡我,或是完成交易
那在表証加強下,就可以正式落薄,
然後讓CID調查

當一旦落薄進行正式調查,
以案情刑事來說,警方在証據足夠下,
將會正式落 Charge..排期上庭

300HKD 不是一個很大的數目
但是希望,此事能為以後作為案例,
騙,騙一毛也是刑事,別以網上就能無法無天

[ 本帖最後由 tt1098e 於 2009-4-24 07:23 PM 編輯 ]
作者: tokyo5324616    時間: 09-4-24 03:47 PM

雖然我不想說風涼話...
但是 300 = 750金
好明顯是騙局吧...
我能做的就係祝你好運,
若是追討不回就當買次教訓吧...
PS:我明白俾人呃既感覺,之前我都俾人呃左勁多隻騎寵
有條友話一次過買晒我十幾隻,但係同佢交易左好多次都唔成功,
最後俾佢用0蚊買晒我D寵,大概你地應該知道係點俾佢呃...
只係我既教訓冇你咁大,祝樓主好運=]
作者: tt1098e    時間: 09-4-24 04:03 PM

大家玩game...通常都是學生為主
就算比人扼,好多時都會忍左佢..好少話真係走去報警
所以,騙子亦會覺得,扼左你都冇佢付,最多暗底少佢
但我想話
我有得佢銀行號碼,一報警
基本上佢個人資料馬上就搵到

加埋我同佢既msn 通話紀錄
網上詐騙都冇得點走

買教訓,對啊,騙300塊去買一個終身案底的教訓
真貴...
作者: mightychily    時間: 09-4-24 04:04 PM

我支持你既行動.追唔追得番錢已經係警方負責既野.
唔係有d人會以為呃完人錢d人又冇佢符...食過番尋味..

另外,樓主唔知有冇聯絡2千fun論壇既負責人果d呢?!

同埋...嗯..樓主都應該可以準備報警...
因為"我估"..呢位人仕年紀應該唔大..
好大機會係唔見棺材唔流眼淚果d人.
而且又冇咩"常識",膽粗粗咁.

你有埋佢銀行ac...咁佢死梗..實追到..

我會留意下跟住果幾日既報紙..."某某中學學生網上售賣遊戲幣,騙取現金.被判xxx.."

[ 本帖最後由 mightychily 於 2009-4-24 04:13 PM 編輯 ]
作者: alan1192003    時間: 09-4-24 04:06 PM

支持@@"...
作者: 無情kk    時間: 09-4-24 04:07 PM

支持報警
呢D風氣不要得
作者: 壽司-v-    時間: 09-4-24 04:17 PM

有1個壞消息1個好消息
好消息: 警方好似$300或以上會受理
壞消息: 警方做呢d野時間好長
作者: matiki558    時間: 09-4-24 04:31 PM

好支持你的做法!!!!
作者: 尋仙    時間: 09-4-24 04:47 PM     標題: 回復 7# 壽司-v- 的帖子

冇錯...

好多例子都只係落案...而唔會詳細跟進...

追樓主好運
作者: tt1098e    時間: 09-4-24 04:53 PM

原帖由 尋仙 於 2009-4-24 04:47 PM 發表
冇錯...

好多例子都只係落案...而唔會詳細跟進...

追樓主好運


唔跟進通常係資料不足 or 本身另一方身處海外
但對於本港發生,涉及本港的銀行帳戶
基本上好難唔跟
因為有齊對話紀錄+銀行號碼
可以話資料充足
加埋轉帳確認書...
都幾難走得郁

除非一個可能性
個銀行帳號是所謂的「人頭帳戶」
但我個人相信可能性不大
作者: yan90526    時間: 09-4-24 05:01 PM

你一定好少買遊戲幣..
梗係去d有信譽既網站買啦..(邊個網就唔講啦)

但我覺得用港幣買遊戲幣買到上差館...好好笑囉
作者: ~~~陸羽    時間: 09-4-24 05:16 PM

點解佢賣440金 你會同佢買750金
作者: 尋仙    時間: 09-4-24 05:23 PM     標題: 回復 10# tt1098e 的帖子

咁你都講得岩既~

佢依加有冇聯絡你?

希望你能夠追討番
作者: mightychily    時間: 09-4-24 05:36 PM

原帖由 tt1098e 於 2009-4-24 04:53 PM 發表


唔跟進通常係資料不足 or 本身另一方身處海外
但對於本港發生,涉及本港的銀行帳戶
基本上好難唔跟
因為有齊對話紀錄+銀行號碼
可以話資料充足
加埋轉帳確認書...
都幾難走得郁

除非一個可能性
個銀行 ...

....你太睇得起佢....佢有辦法搵到一個返黎既話,估計佢就唔只呃果3舊水

PS.假如係有齊証據既情況之下,警方都唔受理/拖成個月冇回音,你絕對可以去投訢佢.
如果唔知去邊度投訢,你可以去搵你屋企果區既區議員幫你出面.果位區議員應該會幾感激你...

[ 本帖最後由 mightychily 於 2009-4-24 05:39 PM 編輯 ]
作者: ngai    時間: 09-4-24 05:41 PM

支持樓主報警的做法

不過如果想獲得本壇的會員資料,需要聯系警方,如警方認為是有需要拿取資料的話,會有方法跟我們取得聯系
作者: tt1098e    時間: 09-4-24 07:23 PM

首頁已更....
作者: JackyCheung    時間: 09-4-24 10:41 PM

支持樓主做法!!
香港政府教"網上亂講野唔好以為搵唔到你"
嗱嗱嗱~資料咁足...大家睇下警方到時有冇做野啦!!
作者: 不死拳神    時間: 09-4-24 10:58 PM

支持樓主做法..但多口講句....300蚊750金lol 貪心ge後果 哈哈
作者: aidan10896    時間: 09-4-24 11:16 PM

聯絡方法:siuki_0825@hotmail.com
查佢ip =]
===============
電郵  : aa0630_1105@yahoo.com
佢係咪玩你?
http://item.2000fun.com/?v=member&uid=1259869

[ 本帖最後由 aidan10896 於 2009-4-24 11:17 PM 編輯 ]
作者: 【阿邦】    時間: 09-4-25 07:46 AM

我都希望你會成功, 不過當年我比人爆ac police 個邊都只係 落左file , 之後就不了了知...
我建議你可以搵埋傳煤 給予police壓力.... ( 不過好似搞到好大-__-)

不過anyway, 我都希望樓主你能夠追回...:smilie_:):
作者: 尋仙    時間: 09-4-25 11:22 AM     標題: 回復 19# aidan10896 的帖子



我想問樓主,佢係唔係仲未搵你?
作者: byorn75    時間: 09-4-25 12:05 PM

我都試過被爆acct而報警落口供, 諗住都係有排先查到 or 不了了之
點知一個星期後警方打黎話已經知道左邊個熶同致電那人, 叫我上去再睇下告唔告佢

點知原來係fd個細路...... 吹漲

所以我可以講警方係有做野的
作者: 路人荿    時間: 09-4-25 01:13 PM

為左300大元

就算你未成年  

都一樣要留案底

案底一落

一生前途盡毀

想以小聰明 就不勞而獲

想清楚吧

年青人行錯左一步    未必個個有機會回頭
作者: ken3331    時間: 09-4-25 01:36 PM

應該告 不誠實使用電腦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161條,任何人有不誠實的意圖或目的取用電腦,作為欺騙、犯罪、獲益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不論在使用電腦當時或日後任何時間達到目的,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5年。
Amend S.59(1) of the Crimes Ordinance thereby `property' is redefined to include program or data held in a computer, and `to destroy or damage any property' in relation to a computer includes the misuse of a computer.`Misuse of computer' is further defined to mean :
   a). to cause a computer to function
  * b). to alter or erase any program or data held in a computer
  * c). to add any program or data to the contents of a computer,
作者: 杰杰杰    時間: 09-4-25 05:14 PM

我都支持你報警 唔晒怕佢
有入錢落佢銀行戶口有得查 佢實死無生
作者: τszξ    時間: 09-4-25 10:28 PM

報啦 拉晒d以為自己好醒既騙子
作者: oo深仔oo    時間: 09-4-25 10:52 PM

支持報警
作者: aidan10896    時間: 09-4-26 04:46 AM

[可被判監5年]
未到最高@o@
作者: ivor1103    時間: 09-4-26 06:21 AM

支持支持支持!!!!!!!!!!!!!
有勇氣!!!!

不過我諗佢d金都已經賣晒比人喇
拎返三百蚊都好丫
作者: kenny輝    時間: 09-4-26 02:57 PM

支持支持
希望樓主拎返到d錢
作者: aidan10896    時間: 09-4-26 04:48 PM

樓主現在仲有冇犯人ga消息- -?
作者: ipsiuwah    時間: 09-4-27 02:13 PM

樓主
我都曾經因為類似事件報警
我果次仲基本上沒金錢損失
當時都好多人笑我小題大做 我亦估計犯案的人是學生的機會較大
但最後 警方都搵到犯案的人 (代理完全沒幫手之下搵到的)
好似只係用左3星期
亦以 不正當手法影響他人電腦罪 入左佢
亦要坐監的 但就媛刑
當然有留案底啦

呢次你有佢account同msn
証據比我上次更多 所以我個人認為犯案的人100%會比警方搵到的
而且呢次有金錢損失 估計入罪的成數更多及更重

最後我想提出既point就係
今時今日 警方對 電腦或綱上罪案 的處理手法同態度都好積極
唔好單方面覺得打機係細路仔的玩意 而忽視
作者: tt1098e    時間: 09-4-27 02:17 PM

原帖由 ipsiuwah 於 2009-4-27 02:13 PM 發表
樓主
我都曾經因為類似事件報警
我果次仲基本上沒金錢損失
當時都好多人笑我小題大做 我亦估計犯案的人是學生的機會較大
但最後 警方都搵到犯案的人 (代理完全沒幫手之下搵到的)
好似只係用左3星期
亦以 不正 ...


謝你的支持
我也是同一看法
接下來大概等這個星期尾
比較有時間會再去一次警署正式落案
作者: 豬展~    時間: 09-4-28 08:16 AM

支持....

P.S.呢1,2年裝絡界發生太多事,班龜好難唔積極...
一陣俾人打上報館投訴,佢地仲麻煩,加上前幾年報警會不了了知其實好多時都係因為當時俾人呃左個D都唔識點留証據,所以班龜先做唔到野,你有齊既話,佢要上門拉人好快手= =
作者: aidan10896    時間: 09-4-28 04:59 PM

捉到佢不如影佢相叫佢渣住尋仙字條! 賤人!我地今日捉左啦!
影相wow 記得
仲要放上黎aa
作者: aidan10896    時間: 09-5-1 10:43 PM

推呀推~~~~~~~~~~




歡迎光臨 2000FUN論壇 (https://www.2000fun.com/) Powered by Discuz! X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