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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紅字列表更新]《永眠之冬》第七又二份一章 案件發現過程 1.8題 resign 沾血的藍字軍刀的擁有者:bill [打印本頁]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17 02:21 AM     標題: [紅字列表更新]《永眠之冬》第七又二份一章 案件發現過程 1.8題 resign 沾血的藍字軍刀的擁有者:bill

這小說(不如稱作遊戲)是以《無人生還》一書作為藍本,以《海貓鳴泣之時》作為玩法。
內容簡介:
一群人被『邀請』來到了這座神秘島嶼,在這個島嶼流傳著一個神秘的傳說:
傳說只要人數充足,雪女便會出現,在那暴風雪之時,便會打開雪之國的大門。
在那兒,生死再沒有界限,永遠也能保留幸福時間的新鮮,沒有用到金錢的必要。
那裡是夢幻的理想之鄉──雪之國。
此外,在每一個房間,擺放著一道有趣的詩,詩上記有一道有趣的死法。
人數是與在島上之人的人數相同,而最後所引致的是……
無人生還。
主角,清木照,自稱為『康斯但丁』,已死之人,但因不願相信自己已死,更不相信雪女殺人一說,而與雪女作出挑戰。

目錄:
玩法......................................................................第1頁1樓
紅字列表................................................................第1頁4樓
拒絕覆述記錄..........................................................第12頁235樓
第一章...................................................................第2頁33樓
第二章...................................................................第3頁46樓
第三章...................................................................第6頁116樓
第四章...................................................................第10頁193樓
第五章...................................................................第12頁240樓
第六章...................................................................第18頁343樓
第七章...................................................................第18頁356樓

招人表http://www.2000fun.com/bbs/viewt ... &extra=page%3D1

雪女方:以雪女說來決定島上一切兇案的發生。
偵探方:以人類說來決定島上一切兇案的發生。

九重天外:小說外,作者與讀者對戰的世界。影響上位世界偵探思路。
上位世界:小說中,偵探與雪女對戰的世界。影響下位世界偵探思路,以及下位世界事情的發生。
下位世界:小說中,兇案發生的世界。其中可能是幻想,亦可能是真實。因此,在小說前提是讀者要分清甚麼是真實,甚麼是幻想。

以下:雪女(人類說中的犯人)

先簡單說句:紅字for雪女和設題者,藍字for偵探及解題者

紅字:設題者以及雪女用來宣告真相的方法。換句話說,假若說出來的線索若以紅字表達,皆為事實。如:『這道門的鎖匙只有五把。』那麼,在這小說中,這道門的鎖匙只有五把。

要求覆述『……』:解題者對於設題者作出要求以紅字覆述下列句子『……』。如:要求覆述!『這道門的鎖匙只有五把!』

藍字:解題者以及偵探用來逼迫設題者及雪女使用紅字的方法,但整句句子必須是完整針對反雪女存在,或是針對犯人而有關說明。如:這道門的鎖匙不只五把,犯人手持著第六把鎖匙,因此就算五把鎖匙都在偵探手上時,也能夠打開密室,繼而犯案,再重新在外邊鎖上密室!

藍字與要求覆述的分別:『要求覆述』可以將微小的細節也能作出紅字覆述的要求,甚至與案件無關,也能夠提出要求覆述,但藍字不能。如要求以紅字覆述以下句子:雪女是個蘿莉!
但設題者和雪女沒有回應『要求覆述』的義務。
相反,藍字是偵探可以在以人類與詭計解釋雪女的魔法殺人時,以藍字作出宣言。雪女負有在小說結束前的那段時間里,以紅字反駁偵探的藍字的義務。


Resign:投降,當設題者被藍字逼用紅字宣告,而不能使用的話,便算是投降,而下一回合設題者和雪女應該提升難度。另外,解題者以及偵探對於該題暫時無法作出解答,而作出投降,而設題者和雪女應該在下一回合起作出簡單一點的犯案手法。

十誡二十條:這小說完全依照以下十誡二十條來進行。
十誡內容包括:

1.兇手須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防止讀者完全得知他的思絡。
2.偵探方禁止使用超自然能力解決案件。藍字和要求覆述除外。
3.最多僅能出現一個秘室或秘道。
4.故事中不應出現不存在的毒藥、以及太複雜需要長篇解說的犯案工具。
5.暫缺
6.決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
7.偵探不能犯罪。
8.禁止以未提示的線索進行解決。
9.允許觀測者主張自己的判斷和解釋。
10.除非先寫出有雙胞胎,否則兇手不准是雙胞胎。

二十條法則的簡要內容為:

1.必須明確、公正的將所有線索呈現給偵探與讀者。
2.除了兇手的詭計,不得用寫作手法誤導讀者。
3.故事中不能摻有戀愛成分。                             (這條大概未來會犯,因此會被封掉)
4.偵探和兇手不能是同一人。
5.必須經由合理的推理緝兇。
6.偵探為了破案就必須要有探案的行為。
7.必須要有命案來引發讀者的正義感。
8.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來緝兇。
9.一部作品裡,只能有一個(主要的)偵探。
10.兇手必須要有相當的戲份。
11.兇手不得是奴僕之輩。
12.雖然可以有幫兇,但只該塑造一個主要的兇手。
13.兇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組織為後台。
14.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兇。
15.必須貫徹唯一的真相,並為此提供讀者線索。
16.不宜使用太過華麗的文采。
17.兇手不得是(有案底的)慣犯。
18.不應以兇手自殺或意外死亡收場。
19.兇手應有屬於自己的犯罪動機
20.(為了湊成偶數)以下手法太過常見,務必避免使用:
兇案現場發現煙蒂,所以兇手應是癮君子。
以各種手段脅迫兇手自白。
製作假指紋。
用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被害人的)狗不吠表示兇手是熟人。
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使用瞬間致死的毒藥。
兇案現場在警方來到時才變成密室。
問案時,透過嫌疑犯的反應來緝兇。
結案前,偵探破解暗號(死前留言)找出兇手。

死者(人物)名單
清木照,18歲,學校田徑部部員。(仍生存)
千石薰,17歲,學校田徑部部員。(仍生存)
言塚啟,18歲,學校田徑部部員。(仍生存)
林子軒    ,14歲,學校田徑部部員。(仍生存)
林雙月,16歲,學校田徑部部員。(仍生存)
梁剎傑,14歲,學校田徑部部員。(仍生存)
上官書,37歲,學校田徑部負責老師。(已死)
神眷,25歲,動畫導演。(仍生存)
神月,25歲,神眷同事,遊戲製作人。(仍生存)
KYI,18歲,雪女島酒保兼調酒師。(已死)
司馬飛,24歲,電腦程式員。(仍生存)
Peter,20歲,無職。(已死)
尉凡,27歲,高級督察。(仍生存)
梅利.迪亞,37歲,遊客。(仍生存)
宮崎神一郎,40歲,遊客。(已死)
宮崎凜,16歲,遊客。(仍生存)
宮崎雅,18歲,遊客。(仍生存)
嘉納農,43歲,雪女島管家。(已死)
楓華,17歲,雪女島下僕。(已死)
楓枝,17歲,雪女島下僕。(仍生存)
楓花,16歲,雪女島下僕。(仍生存)
男爵,雪女島主人家。(已死)

---------------------------------------------------------------------------------------------------------------------
呼呼……以上。
之後便是題外話,有關第一章等東西要等待到角色完全招好才能發出囉~~
置於小弟所說的沒有cm便不能繼續下去是真的。
因為這遊戲,不對,是小說是透過大家對於案件猜測是否接近中心,而作出調教難易度,幾乎可以說是小弟同大家的對奕。
笑~~
希望大家多多指教……第一次寫推理。
玩法簡述如下:
大家透過我所說的紅字來破解所有兇案,從而推測誰是兇手

[ 本帖最後由 天堂乂恆 於 10-3-21 01:13 AM 編輯 ]
作者: 初音萌俊    時間: 10-1-17 12:11 PM

題材越來越多了
我十卜一下xD
作者: J字頭    時間: 10-1-17 07:35 PM

睇左好幾次先明  -
我智商低-口-"
有得睇 有得玩 蠻不錯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17 08:08 PM

抱歉....小弟第一次寫推理...
寫得混亂  真的好抱歉...
其實  我相信與智商無關..................
我所設既題  諗得太複雜反而於事無補...
我設題問個fd...   佢唔識..我解完  笑住話我白痴..
而且  但白痴得黎佢諗唔到/.\
--------------------------以下便是個人做出來的紅字記錄(九重天外)-----------------------------------------------------
以下列出的皆曾以紅字覆述:
1.島上只有22人,在遊戲開始後人數不能增加
但是,有關在上位世界、或者上位世界進入下位世界的魔幻人物、以及未來世界和過去世界的人物不包含在內!(39樓,第2頁)
2.Peter啃魚骨可以是人為,也可以是意外,總之與案件無關……呵呵呵 (50樓,第3頁)
3.信內罪名是眾人的所有罪行(5樓,第3頁)
4.第一封信出自藍髮的雪女(54樓,第3頁)
5.信封和犯人名單同為一個人手筆(第59樓,第3頁)
6.A市官立中學田徑部在夏季時贏了一場區內總冠軍前的上官書
跟遊戲開始後的上官書是同一人(第62樓,第4頁)
7.受邀請的定義為收到了邀請信而且前往了雪女島,不論知情與否(不知情的就好像梅利)
玩家定義是指讀者(第66樓,第4頁)
8.信件不是眾人的幻覺(第90樓,第5頁)
9.梅利迪亞的罪名是真實(第105樓,第6頁)
10.在遊戲開始前,尉凡跟梅利.迪亞並不結識
信件並不是尉凡準備的(第112樓,第6頁)
11.嘉納農,peter及神一郎死於他殺(第119樓,第6頁)
12.這三具屍體分別是各位讀者大大所認識的宮崎神一郎、嘉納農、Peter,因此可以放心,不是假屍體。(第127樓,第7頁)
13.犯罪名單上的罪名輕重不會影響死法..  而三人的屍體都沒有被移動過!(第133樓,第7頁)
14.這三人當中不存在殺人兇手(第141樓,第8頁)
15.嘉納農的死因是被槍擊頭部死亡(第144樓,第8頁)
16.任何人也擁有持有槍枝的資格(第146樓,第8頁)
17.有關鎖匙也就只有三把,分別為peter、宮崎神一郎、嘉納農的房間鎖匙  而且不相通只有peter的鎖匙能開啟peter的門,只有宮崎神一郎的鎖匙能開啟宮崎神一郎的門  只有嘉納農的鎖匙能開啟嘉納農的門  不存在任何後備鎖匙。(第162樓,第9頁)
18.房間內不存在未被發現的機關(第169樓,第9頁)
19.死者子彈所屬種類 是手槍(第171樓,第9頁)
20.peter的職業與案件無關,不論甚麼職業也會被殺。(第173樓,第9頁)
21.在眾人進入并發現屍體之前,三個房間內只有受害者的屍體,而沒有兇手藏身。(第175樓,第9頁)
22.兇手在行兇之前,沒有更換過三個受害者房間中一個或者幾個的門鎖。(第177樓,第9頁)
23.殺死嘉納農、宮崎神一郎、Peter的並不是梅利迪亞!(第195樓,第10頁)
24.在走廊上遇見嘉納農的不只梅利迪亞一個人,還有神眷、神月、楓三兄妹、KYI!(第195樓,第10頁)
25.在兇案發生的那段期間,從來沒有人動過窗子!(第195樓,第10頁)
26.案發時的窗戶的玻璃沒有更換(第197樓,第10頁)
27.那七人完全與殺害這三人無關(當初回覆時算漏了KYI一人,現在補上)(第201樓,第11頁)
28.Peter房間開門時有紙掉下來(第205樓,第11頁)
29.梅利迪亞負責在3橦樓的所有房門縫夾紙,其他6人一直全神灌注的看她夾(當初回覆時算漏了KYI一人,現在補上)(第205樓,第11頁)
30.Peter房間的窗被鎖實了(第210樓,第11頁)
31.從發現密室,直到在解開密室的一剎那,任何人都沒動過鑰匙,也就是說不存在偽裝成拾到鑰匙的可能性!(第220樓,第11頁)
32.眾人發現鑰匙的位置  與  屍體被發現前的時間鑰匙身處的位置是相同(第224樓,第12頁)
33.言塚啟是第一發現者,梅利一行人在發現三人的屍體之後離開去召集各人。(第229樓,第12頁)
34.在召集之前男爵不曾與楓氐三兄妹見面。(第229樓,第12頁)
35.只有用對應的key才可鎖上門 (第232樓,第12頁)
36.把門鎖上後,除了用親手拔key,其他可以把key拔掉的方法並不存在(第232樓,第12頁)
37."房間內"不只是指4面牆+天花及地板包住的空間,並沒有任何機關裝置於4面牆+天花及地板中或嵌於牆中的門窗中(第232樓,第12頁)
38.清木照指的不願露面的男爵露了面是指楓華、楓枝、楓花、梅利迪亞四人同時確認了男爵的存在嘉納農(第239樓,第12頁)
39.清木照指的兼職的僕人=楓華、楓枝、楓花三人嘉納農(第239樓,第12頁)
40.清木照指的長期的僕人=嘉納農(第239樓,第12頁)
41.清木照、神眷、梅利迪亞、千石薰和尉凡在上位世界與雪女對戰。(第246樓,第13頁)
42.到了上位世界的只有五人,千石薰、清木照、梅利迪亞、尉凡、神眷(第250樓,第13頁)
43.偵探是有義務與雪女對決的。(第252樓,第13頁)
44.男爵在遊戲開始一直生存!是在遊戲後才被殺的!(第259樓,第13頁)
45.男爵在被梅利迪亞,楓華,楓枝,楓花四人看到時仍生存(第261樓,第14頁)
46.在三人連環密室兇案中死去的正是嘉納農。(第265樓,第14頁)
47.除了嘉納農以外,任何人都不能自稱為嘉納農!(第267樓,第14頁)
48.任何人也不會認錯男爵。(第269樓,第14頁)
49.在見到男爵的時候,楓氏三兄妹與嘉納農等人,替不認識他的傢伙們給迎見和介紹了。(第271樓,第14頁)
50.從第一到第五章,從來沒有人踫過窗戶,也就是說,從案發前至案發後發現屍體、解開密室的一剎那,都沒有人踫過窗戶一下!(第275樓,第14頁)
51.除了梅利用石頭打破了玻璃以外,從第一到第五章,從來沒有人踫過窗戶,也就是說,從案發前至案發後發現屍體、解開密室的一剎那,都沒有人踫過窗戶一下!(第277樓,第14頁)
52.神一郎的房門從來沒有被修改過。(第300樓,第15頁)
53.神一郎的房門從來沒有被拆下。(第303樓,第16頁)
54.在發現鑰匙的時候,任何人也沒有認錯鑰匙。(第303樓,第16頁)
55.能開啟這三個房間的鎖匙只有三把  不存在複製匙(第305樓,第16頁)
56.放在宮崎神一郎的胸前的口袋中的正是通往副館一樓僕人休息室的鑰匙。不存在任何進入密室後所發生的掉包情況。(第310樓,第16頁)
57.不是透過老土劇情的通風口/天花板(?)/氣槽進入單位, 以及離開現埸。(第310樓,第16頁)
58.每道鑰匙都是獨特的 , 不能鎖上其他門口的鎖。(第319樓,第16頁)
59.第一個發現神一郎死了的人是言塚啟(第319樓,第16頁)
60.犯人從來沒有做過任何相同或類似作用的動作:拆門、裝門任何可能性都不存在。(第321樓,第17頁)
61.死者當中不存在有關這次斷掌事件的兇手。(第367樓,第19頁)
62.言塚啟在案件發生前便被鎖在雜物房,而唯一能夠打開雜物房的鑰匙在清木照身上。(第367樓,第19頁)
63.死者們皆不是死於中毒。(第367樓,第19頁)
64.以上兩張紙張乃主角們第一次發現時才掉下,即之前門沒有打開過。(第377樓,第19頁)
65.主角等人發現屍體時,是使用爬梯爬上天台的。(第377樓,第19頁)
66.紅字指的 主角們第一次開門時才掉下白紙 寫的主角們是言塚啟等人。(第382樓,第20頁)
67.兇手的鑰匙一直都在兇手身上。(第403樓,第21頁)
68.與睡房相連的小浴室是房間的一部份  但是在第一題中三個房間內 只有神一郎的房間有浴室(第408樓,第21頁)
69.第1.8題4人死因相同(第408樓,第21頁)剛才發現了我將1.8題打錯成1.5題,咿?其實是第1.5定1.8?
70.浴室也算是一個房間。(第410樓,第21頁)
71.凶器都是由兇手帶到現場,行兇後帶走(第410樓,第21頁)
72.梅利迪亞負責在3橦樓的所有房門縫夾紙,其他6人一直全神灌注的看她夾,所有浴室的門除外。(第412樓,第21頁)
73.第1.8題所違犯的條例是十誡第八條。(第426樓,第22頁)
74."這兒"是"天台的其中一具屍體身上"...(第451樓,第23頁)
75.閣樓的鑰匙只可開閣樓的窗......(第451樓,第23頁)
76.閣樓的鑰匙在這裡是指打開閣樓窗子的鑰匙(第451樓,第23頁)
77.窗子的玻璃從未進行過任何拆下或改裝。(第457樓,第23頁)
78.言塚啟不是兇手。(第465樓,第24頁)不要誤會,這裡是指第1.8題,不是指全局。
79.言塚啟未曾接觸過爬梯。(第467樓,第24頁)

[ 本帖最後由 天堂乂恆 於 10-3-21 01:10 AM 編輯 ]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10-1-17 08:12 PM

個FD肯定係阿憶=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17 08:34 PM

唔係bo...
同學黎=_=
話時話..
樂佬都去寫個角色plz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10-1-17 08:37 PM

好…去LO,而家就去下,聽朝你就會見到。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10-1-17 09:35 PM

看了設定,很有興趣

看過第一章之後,建立人物參加~~~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18 01:40 PM

最好就家下建立人物啦……
因為人數+人物呢d對於推理小說黎講好重要..
雖然一早set左最終無人生還
但殺人次序呢d都要考慮下..
咁的話..家下出第一章..最多都只會係講及背景+雪女傳說
凶案嘛........
作者: CH-憶    時間: 10-1-18 05:54 PM

原帖由 loksang933 於 10-1-17 08:12 PM 發表
個FD肯定係阿憶= =

無事飄過到此一遊…
loksang別拉我下水,我可是局外人哩。
作者: 渡海韻    時間: 10-1-19 10:57 AM

看不懂xd 怎麼辨?!
推理果然很複雜啊
作者: angus7898    時間: 10-1-19 03:59 PM

完全唔明....咁點-,-
小六就腦殘==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19 07:01 PM     標題: 多得樂哥提點..有點更正了

囧..抱歉呢...要把遊戲故事中的規則帶到現實真的足夠難...
那來一個示例好了。
以牛吃草為例。
下位世界發生一件事:有三間屋,一號屋入面有一對公婆,二號屋入面係c君(偵探朋友),三號屋係偵探。
之後一晚,偵探聽到一d牛食草既聲,第二日一大開門,c君就看見個婆死左係門前。
雖然偵探冇出房門,但因為佢住係旁邊,都聽到牛食草聲,所以"牛食草之聲"是絕對真實。
但基於第9條.允許觀測者主張自己的判斷和解釋。
因此個公可以說,有一隻怪物捉走左佢老婆,之後殺左佢。(這就是下位世界的魔幻事件,只要偵探看不見的東西,就可以有魔幻事既存在)
另一方面c君也可以作出自己認為岩的判斷,可以說是個公殺左個婆。
因此將呢件事講左俾偵探知,偵探到場,屍已經運走左。(ps:偵探見唔到條屍。)
之後,身為偵探同讀者既你,就要推論出件案到底係點發生。
至於用法,就如下:
偵探:「『要求覆述』:這個女人已經死掉。」(ps:用來檢查是否有裝死的可能性。)
作者(也就是我,or故事中的雪女)心情好的話就會願意用紅字覆述:「這個女人已經死掉。
由於紅字=絕對的真實,因此這女人不存在裝死的可能性,因此偵探得到了一點絕對正確的線索。
接下來,偵探:「『要求覆述』:這個女人四肢健全。」
作者:「拒絕覆述。」(這樣一樣,很大可能因為"這個女人四肢健全"是紅字,且是關鍵性的線索,因此作者拒絕覆述要求。當然也不排除作者故弄玄虛的可能性。但接下來,便能夠用藍字把他是否故弄玄虛的可能性封殺。)
接下來,偵探:「『要求覆述』:牛食草的聲音並不是牛所發出的。」(其實偵探已經考慮到那些聲音是由那女人所發出,但直問是否女人發出,作者也只會拒絕覆述,因此要求覆述:牛食草的聲音並不是牛所發出的)
作者:「牛食草的聲音並不是牛所發出的。」(這樣一來便上釣了,用藍字說出真相。)
偵探:「這個女人並不是四肢健全!她是被她的丈夫斬掉了四肢,然後用口咬著那些草爬到我家門前!但最終因為失去過多致殺!真相就是這樣!有種就用紅字來把我的藍實真實給砍死吧!
作者:「resign。」(作者的設題被偵探猜到,只好resign投降。也就是說這一回合由偵探贏了。)
但萬一作者用紅字說了:「牛食草的聲音並不是那女人發出的!而且那女人四肢健全!她是被斧頭砍掉了頭而死的!哈哈~~嫰呀!
就是這樣,偵探的"藍色真實"被作者的"紅色真實"所推翻,一切推理得重頭來過。
玩法大約如此。

[ 本帖最後由 天堂乂恆 於 10-1-31 07:11 PM 編輯 ]
作者: tzskic    時間: 10-1-19 08:15 PM

類似的遊戲我有玩過...
不錯....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19 08:39 PM

沒想到呢...
甚麼遊戲來的說@@
據我所知只有原著《海貓鳴泣之時》才有...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19 11:44 PM

海貓式玩法呀.....

9重天的設定怪怪的

[ 本帖最後由 夜鶯 於 10-1-19 11:52 PM 編輯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0 12:18 AM

笑...其實九重天的設定
只不過就是這裡..
現在我跟你對話...這地方就是九重天
也就是故事以外的世界。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0 10:09 PM

可以開始未?  有D想玩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1 08:01 PM

通常第一篇都是不出現魔幻情況下全死
所以先開始是沒問題的.....對嗎?
我們都很期待的說0.0

[ 本帖最後由 夜鶯 於 10-1-21 08:03 PM 編輯 ]
作者: 小啤-v-    時間: 10-1-21 09:46 PM

對對對  日日上黎睇開始未
幾時得 ?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1 11:54 PM

遊戲在月底前開始

._."
作者: 小啤-v-    時間: 10-1-22 12:49 AM

原帖由 夜鶯 於 10-1-21 11:54 PM 發表
遊戲在月底前開始

._."



月底..... 前-_-..?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2 09:32 PM

你沒看到嗎,這是藍字耶
是推理而已XD
作者: 小啤-v-    時間: 10-1-22 11:23 PM

原帖由 夜鶯 於 10-1-22 09:32 PM 發表
你沒看到嗎,這是藍字耶
是推理而已XD



竟然係咁  -___-

我輸左

[ 本帖最後由 小啤-v- 於 10-1-22 11:25 PM 編輯 ]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10-1-23 10:55 AM

遊戲在月底前無法開始
作者: 小啤-v-    時間: 10-1-23 11:14 AM

其實都23號-.-
你地仲點樣月底前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3 07:36 PM

小弟只能夠以紅字宣言:
第一章其實已經早已寫好了,但因為有些問題以致遲遲不能POST出來,對不起呢。
說實的..連埋伏筆以及線索,可能第一題會好久一會才能在眾人面前出現。
只能這樣說:第一題會是三人連環密室。
笑……為方便大家理解,我已經準備好做CG出來的覺悟。
但恐怕大家看完要洗眼。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3 08:34 PM

竟然給百合的藍字擊倒
恆更以紅字宣言
我只好resign了/3\
作者: CH-憶    時間: 10-1-23 08:43 PM

咳咳。
嗯,根據內部準確消息顯示,某恆將於十點過後更新。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


[ 本帖最後由 CH-憶 於 10-1-23 08:46 PM 編輯 ]
作者: DAVIS123456    時間: 10-1-23 09:01 PM

百合唔好搞gag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10-1-23 09:04 PM

內部準確消息- -
CH軍的情報組?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3 09:30 PM

笑...憶的紅字打敗了百合的藍字呢..
不竟我用的紅字「第一章其實已經早已寫好了,但因為有些問題以致遲遲不能POST出來,對不起呢。
並不代表遊戲要在月尾之後先開呢..
再說了...藍字只有紅字才能擊敗...哪裡有藍字打敗藍字/.\
夜鶯你才沒有輸到呢!
咳!ch軍/.\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3 10:30 PM     標題: 第一章 登上雪女島

登場人物:
清木照,18歲,學校田徑部部員。
千石薰,17歲,學校田徑部部員。
言塚啟,18歲,學校田徑部部員。
林子軒    ,14歲,學校田徑部部員。
林雙月,16歲,學校田徑部部員。
梁剎傑,14歲,學校田徑部部員。
上官書,37歲,學校田徑部負責老師。
神眷,25歲,動畫導演。
神月,25歲,神眷同事,遊戲製作人。
KYI,18歲,雪女島酒保兼調酒師。
司馬飛,24歲,電腦程式員。
Peter,20歲,無職。
尉凡,27歲,高級督察。
梅利.迪亞,37歲,遊客。
宮崎神一郎,40歲,遊客。
宮崎凜,16歲,遊客。
宮崎雅,18歲,遊客。
嘉納農,43歲,雪女島管家。
楓華,17歲,雪女島下僕。
楓枝,17歲,雪女島下僕。
楓花,16歲,雪女島下僕。
男爵,雪女島主人家。


1994年11月27日

已經入冬了,但是我們仍然站在碼頭旁邊吹著冷颼颼的海風,真的是他媽的瘋了。

碼頭傳來沙沙的聲浪聲,看著那些小魚兒在碼頭附近的小亂石堆中亂竄滿有趣的,但天氣實際是太冷了,還聽說一場暴風雪快要來臨。

學校的老師真是瘋了!就是因為我們田徑部在夏季時贏了一場區內總冠軍,結果要讓我們到孤島上練習,就是為了取得全國冠軍!呀──絕對沒有可能!

「啊呀……上官老師快點到吧。」林子軒開始有點不耐煩,全身抖擻得清爽的紅髮不斷地搖晃。

「是呢……上官老師竟然遲到那麼久,真的很少見。再說呢,雙月和呀月也不見人影。」千石薰說話的話調就像帶點擔心。

言塚啟看看自己腕上的錶,續道:「先等待多一陣子吧,說不定馬上便要來了。」

「唷!你們也是要去雪女島的嗎?」背後傳來一陣沉厚的聲音,我回頭去過去,是一個帶著粗框眼鏡的青年。

「沒想到呢,竟然會有一群乳臭未乾的小子也會敢去雪女島。」那個青年雙手插在灰色大衣裡。

「你是誰?」我問。

「高級督察,尉凡。受到了上司的邀請,前往那兒。這是我的邀請函。」說著,他從大衣內抽出了一封白色金邊信封。

「我是A市官立中學的言塚啟,多多指教。」言塚啟伸出了一隻手跟警官的手緊握了一下,同時也抽出了一封信封:「這是我們校長交給我們的請柬。」

同樣,千石薰、林子軒和我都拿了出來示人。

「沒想到呢,比我想像中多人得要多了。啊呀!船到了!」

白色的輪船慢慢的泊上了港口,一名身穿燕尾服的少年站在甲板上面,手高舉在胸前,看見我們便說:「諸位請上船。有關你們的負責老師上官書已經先到了,這點你們放心吧。」

不用我們示意,少年拿出了證據:上官老師和另外兩名同學正在一處華麗的大堂內大魚大肉,一名中年管家指了指鏡頭,老師才敷衍的招了招手,然後放下口中咬著的雞腿,叫一聲:「把那手機關掉吧!老子我要吃飯呀!你們到了再說吧!」

隨即,視訊通話便關掉了。言塚啟嘆口氣,先登上甲板,然後我們各人也跟上了。我回頭看,船不知不覺間已經開出了,而城市的陸地漸漸變遠。

結界。

不知為何我想到了這個名詞,感覺就似是這次我們登上雪女島,便再不能回去一樣。



海浪拍打著船身,輪船上下左右的搖晃,難得坐一次船,不到甲板上吹吹海風,總覺得有點浪費。向朋友交帶一聲,便出了去,在離開這第一層船艙時,我還能看那個警官正在入神的看著小說。

警官也是人嘛,始終也要放放假。

出了過來,陽光和海風直接投射在身上,海浪聲直接傳入耳中,陣陣的海水味浸淫著我整個肉身,幽幽的百合花香傳入了我的鼻子……

嘎?百合花香?

「嘿……咻……嘿……咻……」一把女聲伴隨著浪聲進入了我的耳朵。

我看過去,是一個輪椅少女,我慢慢的走過去,原來那陣百合花香是自她身上發出。坐在輪椅上的她,吃力的朝著地面伸手,視線沿著她的手所伸向的地方。

是頂大草帽。我把帽子輕輕的套在她那紫色的秀髮上,輪椅少女似乎正至此刻才意識到我的存在。她嬌吒尖叫了一聲,才低著頭說了句「謝謝」。

「大哥哥,假如以後我再掉下了帽子,你還會替我拾回嗎?」輪椅少女抬起頭一臉天真的問我。

「嗯。」我點頭回應。

「約好了唷?」她朝著我伸出手指尾,我也用手指尾輕輕的勾了一下,說了一句:約定了。

「混蛋!」背後傳出一把潑辣的女聲,我回頭一看,又是一位紫髮少女,但氣勢相對來說凌人多了,她罵道:「你泡女也罷!不要泡我的妹妹!」

「妹妹?」我不禁詫異了一下。回頭看了一眼那輪椅少女,她也輕輕的點了點頭。

「我的名字是宮崎凜,她是我的姊姊,雅。」

你相信妖精嗎?

假如這世界存在妖精的話,我相信在我面前的便是一隻妖精,青春、溫柔、美麗,絕對是現實世界中難求的理想女性。

「那……我先走了唷?再見了,大哥哥。」轎椅少女說著再見的同時,宮崎雅狠狠的盯著我,一聲不響地推著妹妹宮崎凜走了。

我獨個兒留在甲板上,吹著涼透透的海風。然而,其不知何人在我背上添了件外套,我回頭看,原來是千石薰。

千石薰也算是十分可愛的女孩子,淺金色的長髮與身上那件黑白色的水手服非常合襯。話說回頭,這年頭還用水手服當校服的學校還有多少間?

「小薰,你看見那對姊妹嗎?」我問。

「看見了唷,那對姊妹都好漂亮呢!特別是妹妹,雖然走不了,但真的好可愛!呀~~好想抱回家呀~~!」千石薰興奮的說著,續道:「還有呢,還有呢,原來這艘船有兩層的呢!而且還有電梯!真的十分利害!那對姊妹就是用那電梯上落的。」

海浪的聲音,如同音樂。

「喂喂!別想一邊裝著在聽我說話,一邊在等著登上雪女島!」千石薰嘟起小嘴,裝出一副要生氣的樣子。

「放心,我不會。」於是,我一邊把她的說話當作耳邊風,一邊等待登上雪女島。


下船後,由剛才那燕尾服少年領著我們前往大宅,根據剛才的那段自我介紹,他好像是叫作楓華。

不過真的是十分狼狽、糟糕,我們那艘船在看見島之後,根據楓華的說法這個雪女島是被一堆礁石所包圍,因此我們必須游水上岸。

想著、想著,我了解得了為何老師那邊三個人比我們早出發,大概是因為他們三人都不會游泳,要穿水泡游過去吧,而不想在我們面前出洋相,而早出發一點吧。

靈光一閃,我回頭看著紫髮少女,她正咬著下唇,苦惱的皺眉,雙手緊緊按著自己的雙腿……對了,她是坐著輪椅的。

楓華走近宮崎凜,首先鞠了個躬,再緩緩的說道:「請安心吧,我們早有準備了,在岸上有著另一張椅子等著。」

結果,宮崎凜是最舒服、最不吃力的,因為她能坐著唯一的一人獨木舟被姊姊、父親、楓華等人扶著推上岸,雖然好幾會欠一點便翻了船。

更糟糕的是,我們眾人不僅衣服全濕了,手機和手錶都入了水,全部報銷,但據楓華說上岸以後雪女島的主人會重新發給我們手機以及手錶。可惜的是手機不能外接,因為這島收不了外邊的訊號,但在要與這島內與各人溝通還是可以的。

從警官口中得知(他自稱曾做過有關的資料搜集),雪女島,直徑十公里長,總共有三幢主要建築,分別是主大樓、賓館、副館,另外也有前、後園,後園更是一個有名的玫瑰園。

陰暗的森林中,延續著像蛇腹那樣彎彎曲曲的道路,只有少許的斜度。穿越了蛇道,經過了樸實的前園,再走了一段路,便能夠看見壯嚴肅穆的主大樓。

大門咿咿呀呀的打開,楓華領著我們走進了大宅,走進大宅,剛才在電話中看見的中年管家迎了上來,據他的自己介紹,他是嘉納農。然後,楓華向我們躬了個身,便轉身離開。比起嘉納農見面時的躬身,他的躬身相對的不認真多了。

眾人跟隨著嘉納農,橫穿過大廳走向飯廳的同時,雪女的俏像畫映入眼簾。

只是,說映入眼簾又可能有點不恰當,因為是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吸引過去。

那是裝飾在上二樓的兩梯古典樓梯中間正面,非常大的一幅肖像畫。

大概是因為我的卻步過於突然,走在我背後的林子軒撞到了我的背脊。

「搞甚麼飛機呀?」

「抱歉,不知不覺間被這幅畫吸引住了。」我指著這幅肖像畫,大家都停下了步伐。

肖像畫中,畫著一位金髮少女,身穿著羊綿大衣,包得自己漲漲的,但卻又不失一點楚楚可憐的感覺,雙目憂怨,孤獨的走在那無人的、落著細雪的大街上,頭微微轉了少許角度,看來在找著誰的。

我回頭看,在這幅肖像畫的對面,畫著另一幅肖像畫,畫著的是一個藍髮少女,背景是冷酷的冰山,少女身穿短小的巫女服,但絲毫不怕冷,快樂的在冰山上玩著鞦韆。

藍髮少女快樂的玩著,金髮少女妒嫉的看著……

「問一句……她們是誰呀?」我問。

「她們是雪女。」管家嘉納農回應道。

「呀照你看不到嗎?剛剛在地下中央放著的那塊碑文!」小薰看來對於我沒有留意那碑文而十分驚訝。但我也只是聳聳肩示意沒看到。

警官尉凡從樓梯下跑了上來,說道「我來唸給你聽吧,當警官的老毛病發作,看見有些犯罪意味的東西便想抄了下來。」然後他揚了揚手上小型筆記本。

以下便是那篇碑文:



島上之人越十,雪女出現。

從雪女所愛之人上,取得前三樣兵器,魔王有七子。

黑夜降臨,島嶼成為了法庭。

罪人得承認自己犯了罪,眾人在此皆有罪。

只有打開雪之國大門的人,才有資格殺死雪女。

只有打開雪之國大門的人,才能停止一切發生。

在那風雪降臨之時呀,自第一夜起:

長子叛變,緊隨著兵器。

二子因遇水而溺斃。

三子因在夢中睡死過去。

四子以因為咀咒而在痛苦中死去。

黎明的太陽光出現,眾人得以了一陣子的休憩,

但很快的,便再能到達第二夜:

五子跟隨長子叛變,緊接著長子。

六子發狂抓爛了臉容而死掉。

七子因愛而被鎗殺。

魔王之子盡喪,魔王發怒,無人生還。

手持鑰匙之人,打開通往雪之國的門。

風雪降臨之時,雪女賜予眾人三件寶:

冰封了的生命,屆時生死再沒有界限,

冰封了的時光,將能儲存幸福的時間,

冰封了的感情,過去失去的愛會復甦。

也許有人會罵,也許會有人因此流淚,

罪人得以贖罪,受害之人將得以復仇,

風雪降臨之時,島上將再次無人生還。

[ 本帖最後由 天堂乂恆 於 10-1-26 12:17 AM 編輯 ]
作者: angus7898    時間: 10-1-23 10:45 PM

據他的自介紹
是我吧@@?
作者: DAVIS123456    時間: 10-1-23 10:52 PM

支持呀 好正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4 12:30 AM

哦哦,我的人物在第一章沒有對話
我想問,9重天的玩家們現在可以討論嗎._."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4 01:19 AM

可以的了

放心說吧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4 01:51 AM

雖然想用藍字,但應該不行吧
是不是島上只要不足十人or剛好十人,這次的事件便不會發生
再加上,有看<海貓>都知道,確認人數是很重要
覆唱要求,島上只有22人,在遊戲開始後人數不能增加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4 02:43 AM

笑   夜鶯兄或者是樂仔 兩人會是我最強大的對手呢
一開始第一個要求就被你吉中死穴,不過嘛...殘念呀!
島上只有22人,在遊戲開始後人數不能增加
但是,有關在上位世界、或者上位世界進入下位世界的魔幻人物、以及未來世界和過去世界的人物不包含在內!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4 12:16 PM

我們一開始就好像加速了遊戲的進行呢._."
我還是先靜下來比較好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4 12:34 PM

要求複述: 夜鶯加速了遊戲的進行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4 12:37 PM

~_~笑
某程度上的確是
但說這些也未免太xyz了吧
而且我也想加快一點遊戲進度
給你們一點提示吧...極度打擊了設題者的呢。
樂仔在這篇修改前曾找到三處伏筆
作者: 丫峰×    時間: 10-1-24 01:03 PM

加油喔^^_^^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4 10:25 PM

我對宮崎凜的說話比較介懷
「大哥哥,假如以後我再掉下了帽子,你還會替我拾回嗎?」
什麼「再」掉下的,通常這種天真的屁小孩到最後一點也不天真._."

而且對於你的二十條之一,不得有戀愛成分
我認為可以哦,只要是寫出來就可以
即在遊戲間才相愛
假裝戀愛,之後套料之類的

[ 本帖最後由 夜鶯 於 10-1-24 10:31 PM 編輯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6:40 AM

原帖由 夜鶯 於 10-1-24 10:25 PM 發表
我對宮崎凜的說話比較介懷
「大哥哥,假如以後我再掉下了帽子,你還會替我拾回嗎?」
什麼「再」掉下的,通常這種天真的屁小孩到最後一點也不天真._."

而且對於你的二十條之一,不得有戀愛成分
我認為可以哦,只要 ...


哇卡卡卡卡...有關二十條個到..我都諗緊..
既然你都咁講..我關左呢條@@
有關「再」嘛...囧了...你疑心太大~~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6:46 AM     標題: 第二章 眾生皆有罪

我們被招待到飯廳中用膳。

不能想像,十多個人竟能同在一桌之上食飯,這裡不僅房間大得可怕,桌子也是長得可怕。

經過一輪如同機械程序般的自我介紹,我了解得了以下情報:

在場的人分別有千石薰、言塚啟、林子軒、林雙月、梁剎傑、上官老師、神眷、神月、司馬飛、Peter、警官尉凡、西洋遊客梅利.迪亞、宮崎一家三口、嘉納農和我,一共十八人在場。

反而是東道主的男爵缺席,聽說還有這裡的酒保。

但由於美食當前,大家也沒有計較多少,但是我的腦海中盡是有關那兩幅雪女俏像畫,特別是穿著羊毛大衣的金髮雪女,因為在那兒之下放著一些不合裝飾的書架,儘管是放置著大量有關雪女傳說的圖書。

「咳──!」一把粗魯的咳嗽聲。

我們都朝著咳聲看過去,身材在這裡較為矮小Peter正在痛苦的咳嗽,但是沒有人上前去關心。

「咳──!咳──!咳──」Peter抓住自己的喉嚨,痛苦的持續著,雙目悲痛的看著我們眾人。我能看得出,他正在求救。

看到這兒,終於有人出手,神眷、神月二人是最先上前幫助的,然後尉凡都上前幫助了,最後身兼管家一職也上前幫忙了,不過嘛,這麼多人不會越幫越忙嗎?

重重的咳多一聲,Peter把喉嚨中的東西終於吐了出來,那是一枝斑白而尖銳的魚骨──

「真是的……多大了呀,還會啃魚骨。」上官老師無禮的說著。我開始懷疑,這傢伙是不是真的是位老師來。

「上官老師,請不要這麼無禮的話。」言塚啟冷冷的說著,另一邊無視了上官老師,靜靜的叉了面前吃剩的最後一小件牛扒,然後站起來,再用夾子夾多一塊牛扒。

對了──

我朝著Peter的方向看過去,他的面前只剩下半碗炒飯。問題是,他的魚骨在哪裡來?他在吃炒飯之前,吃過了魚肉嗎?

但奇怪的是,好像沒有人注意得了這一點,只有我一人在意,但是我無法證明Peter在之前有沒有吃過魚肉。但是,沒有吃過魚肉,為什麼口中會留有魚骨?

叩、叩──

兩聲叩門聲打破了沉默的晚餐,飯廳的大門打開了,走進了兩個女僕服飾的少女,兩名髮色微金的少女臉形相似,但明顯地兩者有著年齡的差距。

「歡迎各位來到雪女島。我是楓枝。」說話的明顯是較年長的那個,身材也較好,而且說話中氣十足,有自信。

「我……我是……楓花。」她嬌叱的聲線忐忑著,明顯地十分不安,最後更逃到楓枝的背後,大聲喊道:「我是楓枝的妹妹!大家請多多指教!」

「對不起呢。我妹妹今天是第一天工作,而且她比較怕陌生人。」楓枝抱著妹妹苦笑著說。

我轉身離開座位,走向楓花,輕輕的撫著她的金髮,髮絲輕柔,感覺就似是撫著沙子,我輕聲的說道:「是嗎,第一天工作,要好好努力唷。」

楓花頓然雙目圓圓的瞪著我,嘴唇呈了「︵」狀,左手甩開了我的手,右手同時一拳朝著我的面打過來。然後她瞇起了雙眼,轉身拔腿逃掉。

「我……做了錯事嗎?」我能感到背後傳來了大量目光。

「呀照,剛才的你好像怪叔叔呢。」千石薰略顯不滿的說著。

說不定我真的不小心的嚇壞她了,我看看眾人,又看看楓枝,說:「不好意思,我要找她回來,得好好跟她道歉。」

楓枝只笑不語,上官老師則插把嘴來說:「have a nice h。」

「誰會做這種事呀!你當我是甚麼人了!」我罵道,已經轉身。

「蘿莉控。」天呀,就連言塚啟也這樣說我了。結果我頭也不回,逃了。

然後,我開始在這裡找人。但找完了整幢主大廈都不在:三樓閣樓鎖上了、二樓飯廳不在、主人房鎖上了、僕人房鎖上、一樓大廳沒有人在。所有鎖上了的房間皆沒有人回應。

因此,我離開了主大樓,走到了玫瑰園。

耳邊傳來了如同琉璃的精靈的哼曲聲,同時,下著微微的細雪,氣溫略略的又下降了幾度。這傢伙……到底在哪兒呀?下雪的天氣,跑到哪兒了?不怕感冒嗎?

就在我踏到主大樓背後的一刻,背後便傳來一聲嬌叱,回頭看,身穿女僕服的楓枝就坐在屋頂上。而附近則放著一條長梯。

「原來,你是躲在這兒嗎?」說著,我爬上了爬梯。

我爬著的同時,樓梯不穩的搖晃著,抬頭看才知道楓枝雙手緊緊的抓住樓梯兩側,已經不管裙子下白色的小褲褲被我看光,只是緊握著爬梯兩側。

不安的感覺彌漫著……她,不會是想……

「走…………走開呀!」她大聲叫喊著,幾乎急得流出了淚水。

「冷、冷靜一──」同時,我發表了遺言,話都未曾說完,我連人帶梯被她推倒了。

痛……

真夠走運,我爬得未算很高,便能被推了下來,她不等待我到了三樓才推我下去都算給了面子。就正當我自命走了個莫名其妙的好運時,我抬頭一看,才發現好戲在後頭。

一道黑影遮天蔽日,然後楓花從天而降,一下子撞入我的懷裡。這傻娃兒還真的夠傻了,在推倒爬梯的同時,竟然能夠整個人都往前倒了。

「你還真的夠運呢……這樣倒也能倒是在我的身上,假如倒在地上說不好你的可愛臉花會因此被劃花了呢,別再做這麼危險的事吧。」我說著,又摸了一下她那淺金色的幼髮,我發覺我不知不覺間變得喜歡撫她的頭髮,就像7年前的事發生前一樣。

楓花再次瞪著我,嘴唇再現不滿,然後大叫:「笨……笨、蛋!」

「嘎?」我救你有罪嗎?

「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她炮發連珠的說著。

我呆若木雞,當場愣住,發生甚麼事了?她把我推在地上,然後一鼓傻勁的逃了,我也不甘示弱,站起身來追著她,不夠十步便抓住了她的手。

「喂!到底甚麼事了?」

呀咧?

糟……感覺上做了罪人似的。不,從一開始我便是帶罪之身。

是不是剛才說話語氣過大,怕她嚇壞了,現在她雙眼正落下淚珠。

「抱、抱歉了。」我放開手,這次並不是她,而是我逃跑了。


當我回到飯廳時,整個飯廳鴉雀無聲,瀰漫著一片不安、緊張、瘋狂的情感。窗外的風雪,吹得更大了,樹的亂枝也被吹得胡亂踫撞,唦唦作響。

「呀照,這是真的嗎?真的做了嗎?」千石薰走過向我問道。

我望向言塚啟,他一邊沉默的低著頭。不,不止他一人,眾人都低著頭。就算面前是美食佳餚,眾人也無胃口去品嚐似的。

「甚麼事了?」千石薰遞給了我一封信封。

我默然接過了信封,打開了當中的信條:

在這島上的汝等皆有罪,妾身在此宣佈各人罪項:

清木照,汝凌辱了你的妹妹,而當汝妹妹與父親相好時,汝又把她的父親殺死了,又把一直無視家族亂倫的母親給姦殺了,最後更殺死了汝的妹妹。

言塚啟,汝身為清木照的堂兄,明知其妹向汝求救,汝竟然無動於衷。

千石薰,汝把汝的父親殺害了。

林子軒,汝在旅行日把姊姊的好友林思雯推下懸崖,與另外二人將其分屍。

林雙月,汝在旅行日把好友林思雯推下懸崖,與另外二人將其分屍。

梁剎傑,汝在旅行日把林思雯推下懸崖,與另外二人將其分屍。

上官書,汝得知了汝的學生犯了罪,反而以此作為行賄。

神眷,汝為了登上動畫導演一位,偽造意外殺死張永霖。

神月,汝為了成為遊戲製作人,偷盜了別人的作品,再將其滅口。

KYI,汝為了汝的現任女友人喜歡上汝,殺死了她的前男友。

司馬飛,汝殺害了汝的母親。

Peter,汝以無職自稱,騙父母親繼續養你。

尉凡,在汝的槍下有著無數的含冤受屈的孤魂。

宮崎神一郎,汝有婚外情,被妻子揭發,反而將妻子殺了。

宮崎凜,汝以殘廢來得到別人的寵愛。

宮崎雅,汝因為妒忌妹妹,而曾經把妹妹凜從樓梯給推下去,並明知神一郎殺害了母親,而沒有指證。

嘉納農,汝為扶植現任男爵而將前任男爵殺害。

楓華,汝殺死了自己的父母親。

楓枝,汝得知兄長殺死了父母親,而沒有指證。

楓花,汝得知兄長殺死了父母親,而沒有指證。

男爵,汝指揮嘉納農殺害前任男爵。

                                                                                  藍髮的雪女

吃驚、混亂、空白、窒息……各種感覺湧入心房。

現在的我,就像魔術師在全世界的人面前表演著最偉大的魔術,又偏偏在這時候失了手,露出了馬腳。

彷彿整個世界都看穿了我,我好經不久才能帶上一塊面具,而這塊面具又被某人撕了下來,放在地上,一腳踏碎!

啊呀!……雪女!你自示為至高無上的法官嗎?還是說你自問是神明?大概你是耶穌基督、是上帝吧!

求求你!饒恕我的罪過!

真的不解,為甚麼四年前的事……會……

腦袋很痛。

不行呀,意識要失去了,就像四年前那時一樣!我怕我會砍人呀!


「呀照!──」千石薰抱住了正要昏下去的清木照,然後經由管家嘉納農領著退場,把信條放回信封,並放在地上,回到客房了。

門關上了不久,言塚啟站了起來,撥了一下他的黑髮,發表了一句說話:「梅利‧迪亞,你就是雪女吧?」

「哦?為甚麼這樣說?」梅利‧迪亞的語氣雖是疑問,但是她在冷笑,紅色的眼鏡沉默著,似是等待著反擊。

「因為『犯罪名單』上不存在你的名字。」言塚啟從信封中抽出了紙張,重新宣讀了一次眾人的罪狀。

「哼……這是『雪女』故意不寫上我的名字吧?」梅利‧迪亞別過頭去說。

「不,這違反了碑文:『罪人得承認自己有罪,眾人在此皆有罪』。」言塚啟正氣凜然的說著。

「是嗎?我不是說了嗎?我是遊客唷。」

「不對,就算是遊客,也得有邀請函才能上船。宮崎一家,你們也是遊客,你們有嗎?」宮崎一家呆了呆,也拿了邀請函出來。

「哼……被將了一軍呢。也懶得跟你辯論,跟你說白了,我是FBI,偷偷的登上這個島,在這裡調查的。」說著,她拿出了證件,證明自己的身份。

「就算是FBI也無法證明你是被指證無罪,也不能證明你不是雪女。」言塚啟越說越激動,最後更伸手指著梅利‧迪亞說:「總而言之,『犯罪名單』上沒有你的名字,你在這裡的嫌疑便是最大!」

「那麼,這樣說的話,她的嫌疑便跟我們沒兩樣。」警官尉凡不知何時站了出來,拿著信封,並撕開了表面,露出了內部,續道:「她大概也是被『邀請』到這裡的人……」

而那信封內部寫著:梅利迪亞,私闖雪女島,在此之前亂殺好人,有罪!

[ 本帖最後由 天堂乂恆 於 10-1-31 07:17 PM 編輯 ]
作者: 小啤-v-    時間: 10-1-25 09:50 AM

第1次玩

如果我要問野
係咪要咁..

要求複述 : 信內罪名全是事實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3:45 PM

yes..
但係我拒絕複述x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klkk    時間: 10-1-25 03:57 PM

要求複述:Peter啃魚骨是人為的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4:32 PM

Peter啃魚骨可以是人為,也可以是意外,總之與案件無關……呵呵呵
作者: pklkk    時間: 10-1-25 04:35 PM

原帖由 天堂乂恆 於 10-1-25 04:32 PM 發表
Peter啃魚骨可以是人為,也可以是意外,總之與案件無關……呵呵呵

差D以為和案件有關
要求複述:信內罪名是眾人的所有罪行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4:35 PM

信內罪名是眾人的所有罪行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10-1-25 05:02 PM

要求覆唱:第一封信出自藍髮的雪女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5:03 PM

第一封信出自藍髮的雪女
……
出出去剪髮 好快番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10-1-25 05:04 PM

再次要求覆唱:兩封信同為一個人手筆
作者: 渡海韻    時間: 10-1-25 06:24 PM

★哈哈 好看 但在下無法理解什麼是藍紅字 我囧了
作者: DAVIS123456    時間: 10-1-25 07:09 PM     標題: 回復 56# 渡海韻 的帖子

同志
作者: pklkk    時間: 10-1-25 07:51 PM

要求覆唱:信封和犯人名單同為一個人手筆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7:58 PM

原帖由 pklkk 於 10-1-25 07:51 PM 發表
要求覆唱:信封和犯人名單同為一個人手筆


信封和犯人名單同為一個人手筆

有關樂提起的那個...嘛...  我不知為何你看成了兩封信..

藍字和紅字..
要重新解說了:
紅字:以紅字宣言的是絕對的真實,不存在謊言,這是我和雪女所專用的。
要我和雪女以紅字作出宣言,有兩種方法:1.要求覆述,2.藍字
要求覆述:可以要求就算是微不足道,或與案件無關的事也能要求以紅字覆述,但對方沒有必定回答的義務。
藍字:偵探們以藍字作推理宣言,可以是真,可以是假,而面對藍字,我和雪女有以紅字作反駁的義務,否則便被判輸掉。
ps藍字必須是以推理作宣言,而且要與案件扯上關係。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08:21 PM

要求複述 : 雪女一定是女人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08:50 PM

我的人物竟然這麼快就曝露身份
我還以為在中期才突然顯露or死了後被人發現是FBI呢

以下是我的攻擊
覆唱要求
A市官立中學田徑部在夏季時贏了一場區內總冠軍前的上官書
跟遊戲開始後的上官書是同一人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8:51 PM

喂喂..小邪好邪惡/.....\
拒絕覆述   理由是令推理下去會仆街
我假如用紅字講雪女是男人  會令全世界讀者趺眼鏡  
講雪女是女人   就只有幾個女角  好易估到
so sad
就同你講  紅字:雪女是存在的..   咁你仲洗咩用人類推理手法  解密室呢@@

to小夜

A市官立中學田徑部在夏季時贏了一場區內總冠軍前的上官書
跟遊戲開始後的上官書是同一人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08:54 PM

哎呀呀,竟然不是重點呢
好,再來我的藍字
魚骨是僕人們準備的
我們是可以用藍字嗎?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8:55 PM

可以用藍字...

我用之前已經說過的紅字作出反駁

原帖由 天堂乂恆 於 10-1-25 04:32 PM 發表
Peter啃魚骨可以是人為,也可以是意外,總之與案件無關……呵呵呵


因此魚骨是否由僕人準備  也無關。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09:01 PM

受邀請的定義為收到邀請信而前往雪女島
玩家的定義為雪女島上的所有人,包括不受邀請及受邀請者

這兩個定義沒錯吧

覆唱要求
清木照在雪女島上開後宮a"a

[ 本帖最後由 夜鶯 於 10-1-25 09:08 PM 編輯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9:08 PM

~_~..感覺上用錯了藍字~_~......始終與指出證人 或者打破雪女說無關
但我仍然回答你的問題..
受邀請的定義為收到了邀請信而且前往了雪女島,不論知情與否(不知情的就好像梅利)
玩家定義是指讀者


以下是開玩笑的紅字..大家不要相信
清木照在雪女島上開後宮..
哇卡卡卡卡卡

[ 本帖最後由 天堂乂恆 於 10-1-25 09:16 PM 編輯 ]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09:10 PM

這....那清木照他們算是什麼呢...

而且第一章中
百合花香是從哪裡傳來倒是沒有提及

[ 本帖最後由 夜鶯 於 10-1-25 09:22 PM 編輯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9:17 PM

是嗎~~~百合花香是從輪椅少女那兒傳來的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09:22 PM

除此以外
所謂的勢力應該隨著遊戲局而改變
game1暫時應該只有人類方:即下位世界的人類
及雪女方:即魔幻世界人物

而偵探方,我認為不屬於上述兩方
偵探應該是認為人類犯罪且不相信雪女傳說
而用客觀的角度觀察事情


我看到了百合花香來源,是我眼殘,對不起啦

[ 本帖最後由 夜鶯 於 10-1-25 09:27 PM 編輯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9:29 PM

笑..
下位世界,也有不相信雪女傳說的人存在,因此也有偵探..
上位世界,也有偵探而且不少於一人,但十誡說了只有一人偵探,也就是有偽‧偵探的存在。
九重天世界,你們大家都是偵探,呵。
其實我想game1也有上位世界出現,否則就無聊了一些一心求看魔幻的人啦。
但小弟怕怕小弟的文筆不夠好,令讀者看亂了。
再說,小弟腦汁不夠好,從來也只完整看完一本推理小說,我不能不斷創出22人全殺的殺局,和密室殺人。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09:35 PM

我翻黎啦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09:36 PM

要求複述: 清木照在11歲時性功能發育完全
                 要求複述: 雪女跟魔王有關係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9:38 PM

我日...
拒絕覆述!
不過沒想到..被小邪猜中了..有魔王的出現= =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09:41 PM

不相信雪女的人不等於是偵探吧~(e.g,清木照)
而真正偵探呢,卻一定不相信雪女
偵探的人只有一人,而且全遊戲通用吧
game1的話,雪女就可以了(我可以接受)
不然一下子出光就不好玩了吧
偽偵探應該限於下位世界
上位世界只限清木照與雪女對決,所推理的只為查出殺人事件與雪女無關
他們算不上是偵探吧~~?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09:44 PM

繼續推理ing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09:45 PM

如果清木照性功能不完全如何強姦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09:46 PM

要求複述: 魔王已經出現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9:47 PM

~_~喂喂..你接受到了,並不代表其他人能接受的吧..
不相信雪女的人不等於是偵探吧~(e.g,清木照)  在下位世界並一定唷
而真正偵探呢,卻一定不相信雪女  這句沒錯
『偽偵探應該限於下位世界
上位世界只限清木照與雪女對決,所推理的只為查出殺人事件與雪女無關
他們算不上是偵探吧~~?』
對不起呢~~我早就打算把偽偵探們拉了上來上位世界  呵呵
再說吧...右代宮戰人所推理的不只查出殺人事件,也要查出有關貝阿朵的謎團吧...呵呵


哼哼  小邪吉中我死穴
拒絕覆述可以嗎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09:49 PM

咁我唔出聲啦 等下一章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09:50 PM

點解次次都拒絕我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09:54 PM

冇計~~~你個一係太無聊  一係太準@@
俾你吹漲    前提是  我冇扮野  在迴避說得出的紅字 而專登不說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10:00 PM

你話可以要求複述無關案件的句子嘛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10:01 PM

笑   的確~~~這點敗給了你呢。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10:02 PM

第三章開始凶案?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10:07 PM

紅字宣佈!
得到了樂少的提議,決定將清木照有關罪名,由七年前,提遲至四年前。這罪名對於遊戲並沒有甚麼太特別的影響。

小弟也希望第三章會有兇案發生。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11:02 PM

用紅字也沒什麼大不了
用紅字也能學貝熊一樣有技巧
e.g推理:所有人皆死於被殺
紅字:所有人不是死於意外
看似答了,但其實是回避問題
作者: ×小邪    時間: 10-1-25 11:05 PM

終於正常返 14歲強姦就差唔多啦 呵呵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11:08 PM

覆唱要求
信件是眾人的幻覺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11:28 PM

我比較想知道雪女的名字耶
game1會出現嗎....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11:34 PM

笑..文字遊戲嘛...  不是不用..但感覺上好奸..
因此不是被逼到死角  我也不會用
game1就應該會出現魔幻人物和上位世界..
因為我想一場game就完事.. .  汗..  小弟不是龍騎   我的腦袋不像他媽般好呢
信件不是眾人的幻覺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5 11:38 PM

不要啊,我的魔幻人物.....還沒有出現
game1不會一次出現所以線索,要集合數局game才可以吧
千萬要多幾個game(我的魔幻人物還在我腦海啊~嗚溜~~~~~~~)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10-1-25 11:45 PM

我看…阿恆有必要招募幾位策劃幫助嗎-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5 11:54 PM

笑   要睇下game1如何
假如大家都解不了謎底  
那我就只好開始game2
到時我的犯罪頭袋動不了就會請人幫手..
樂呀..  笑   我覺得你適合偵探多過犯人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10-1-26 12:03 AM

犯人可玩性較偵探高…偵探是拆局,犯人是佈局……誰更好玩一目了然阿……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6 12:12 AM

要求說出兩位雪女的名字._."

覆唱要求,雪女曾跟清木照有染a"a

[ 本帖最後由 夜鶯 於 10-1-26 12:13 AM 編輯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6 12:15 AM

靠……我無視你這個cm可以嗎
拒絕覆述  太無聊了吧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6 12:17 AM

不,我是真心想知道名字的-.-
只是覆唱那個,明顯是...搞笑的啦,我只是抄某小邪的

不要告訴我,連名字也要推理吧....

[ 本帖最後由 夜鶯 於 10-1-26 12:19 AM 編輯 ]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1-26 12:26 AM

笑    當然不是吧
只不過……說出來很醜
我還未想到雪女的名字xD
作者: 夜鶯    時間: 10-1-26 12:28 AM

.......好了,還是乖乖等待第三章吧
作者: 小啤-v-    時間: 10-1-26 04:26 PM

@@...
去完CAMP 出黎
好攰,, 不過都要問多個問題


要求複述: 梅利迪亞的罪名是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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