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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此帖已被關上 [打印本頁]

作者: TIN12345    時間: 10-8-3 12:17 AM     標題: 此帖已被關上

此帖已被關上

[ 本帖最後由 TIN12345 於 10-8-17 04:11 AM 編輯 ]
作者: funfun1988    時間: 10-8-3 03:55 AM

我推
作者: oO清姐Oo    時間: 10-8-17 01:56 AM

呢個POST名同内容真求其
作者: hinder    時間: 10-8-17 01:57 AM     標題: 回復 3# oO清姐Oo 的帖子

佢改左D野咋
[ 本帖最後由 TIN12345 於 10-8-17 01:31 AM 編輯 ]
作者: 龍九洲    時間: 10-8-17 02:15 AM

wow
心虛的樓主上水了


原來我柒了
本身係咩叫藍殺小x心d
跟住就!!
而家就食花生!o!

[ 本帖最後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2:16 AM 編輯 ]
作者: o0小流0o    時間: 10-8-17 03:08 AM

原帖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2:15 AM 發表
wow
心虛的樓主上水了


原來我柒了
本身係咩叫藍殺小x心d
跟住就!!
而家就食花生!o!


希望你明白,
你處處出口傷人
你說人家心虛,
我請問 他有什麼行為心虛
他喜歡跟大家分享 他正在吃花心
難到 這便可以罵他心虛嗎?
我亦不明白 什麼 '上水'
他從來沒有下水, 又怎上水呢
作者: o0小流0o    時間: 10-8-17 03:18 AM

原帖由 hinder 於 10-8-17 02:20 AM 發表
一定驚到拉屎拉尿啦仲嚇人地

希望不要作一些未經證實的推測。
另外:
你這樣的說法,
已觸犯了香港的法律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 章《誹謗條例》第 5 條《發布明知虛假的永久形式誹謗》:
任何人惡意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可處監禁2年以及被判繳付法院判處的罰款。
作者: 龍九洲    時間: 10-8-17 03:34 AM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08 AM 發表


希望你明白,
你處處出口傷人
你說人家心虛,
我請問 他有什麼行為心虛
他喜歡跟大家分享 他正在吃花心
難到 這便可以罵他心虛嗎?
我亦不明白 什麼 '上水'
他從來沒有下水, 又怎上水呢

憑你叫他改post
他又立即聽你說話真的改post吧
作者: 龍九洲    時間: 10-8-17 03:35 AM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18 AM 發表

希望不要作一些未經證實的推測。
另外:
你這樣的說法,
已觸犯了香港的法律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 章《誹謗條例》第 5 條《發布明知虛假的永久形式誹謗》:
任何人惡意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 ...

那我可以用埋呢條條例順便話埋個個[U_U]嗎大律師??
作者: hinder    時間: 10-8-17 03:35 AM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18 AM 發表

希望不要作一些未經證實的推測。
另外:
你這樣的說法,
已觸犯了香港的法律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 章《誹謗條例》第 5 條《發布明知虛假的永久形式誹謗》:
任何人惡意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 ...

你又知我講既野系虛假?
你知道我指邊個嗎?
作者: o0小流0o    時間: 10-8-17 03:47 AM

原帖由 hinder 於 10-8-17 03:35 AM 發表

你又知我講既野系虛假?
你知道我指邊個嗎?

這句不是說給你 麻煩看清楚。
作者: o0小流0o    時間: 10-8-17 03:48 AM

原帖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3:35 AM 發表

那我可以用埋呢條條例順便話埋個個嗎大律師??

若果有證據 當然可以,
但既然說了息事寧人,那就 這樣和平解決吧
你也是聰明人 你會明白的.

[ 本帖最後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49 AM 編輯 ]
作者: 龍九洲    時間: 10-8-17 03:53 AM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48 AM 發表

若果有證據 當然可以,
但既然說了息事寧人,那就 這樣和平解決吧
你也是聰明人 你會明白的.

我只能說某些人
一而再再而三
如果某些人還沒認錯 還在死兜爛兜
請原諒我小氣
我實在沒辦法再容忍
你也清楚佢本身個底唔係咁乾淨
我一告佢佢會點。
作者: o0小流0o    時間: 10-8-17 03:58 AM

原帖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3:53 AM 發表

我只能說某些人
一而再再而三
如果某些人還沒認錯 還在死兜爛兜
請原諒我小氣
我實在沒辦法再容忍
你也清楚佢本身個底唔係咁乾淨
我一告佢佢會點。

我明白。
但你亦清楚 藍殺神也不想在底 加上污點.
何況,我們這樣做 其實對雙方亦沒有好處。
希望你可以和平解決 不需要任何條件‵
作者: 龍九洲    時間: 10-8-17 03:58 AM

原帖由 o0小流0o 於 10-8-17 03:58 AM 發表

我明白。
但你亦清楚 藍殺神也不想在底 加上污點.
何況,我們這樣做 其實對雙方亦沒有好處。
希望你可以和平解決 不需要任何條件‵

那好吧
我可以開POST說王者之風有大量昆狗
專收昆狗都可以吧?
作者: 龍九洲    時間: 10-8-17 03:59 AM

這種人不只一次
某些人必須要為自己的言論及行為負上責任
作者: o0小流0o    時間: 10-8-17 04:03 AM

原帖由 龍九洲 於 10-8-17 03:59 AM 發表
這種人不只一次
某些人必須要為自己的言論及行為負上責任

呵 你實在太遺忘了,
你真的看少了 藍殺神 是回誰的帖子。
若果他不是回你的帖子 當然  沒什麼事情^^
但可惜他是回你的帖子
明嗎?

你還是這樣固執的, 你既然同意我的做法 ,便不應再弄這麼多的事。
作者: o0小流0o    時間: 10-8-17 04: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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