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禁止發佈他人之個人資料~
(包括:相片;電郵;電話 等等)
-不管有否自行過濾/遮掩/加上馬賽克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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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2010/9/7 09:06 PM 發表
我認得佢
不過我認識既佢係唔可能做呢d野喎
我同佢識左超過8年,近乎由佢細個識到宜家
佢2年前結婚,宜家有個11個月大既女
我並唔認為一個已婚人士會走去偷食囉
嫖賭飲吹四大不精係佢優點,出軌呢種行為根本唔可能 ...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10-9-7 09:06 PM 發表
我認得佢
不過我認識既佢係唔可能做呢d野喎
我同佢識左超過8年,近乎由佢細個識到宜家
佢2年前結婚,宜家有個11個月大既女
我並唔認為一個已婚人士會走去偷食囉
嫖賭飲吹四大不精係佢優點,出軌呢種行為根本唔可能 ...
我話我唔識電腦野'佢話唔緊要,,照上左去先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2010/9/7 09:30 PM 發表
冇可能認錯人
佢係讀緊書,呢點我知(邊間學校讀乜都知)
但係乜有條文規定學生不能結婚的嗎
話說連我自己都係大學畢業前就結左婚,佢比我仲快我都嚇一跳
而且佢就快開學,仲有咁多時間打機咩...
以我所知佢d學分都 ...
第 3 原 則 - 個 人 資 料 的 使 用
訂 明 除 非 獲 得 資 料 當 事 人 同 意 , 否 則 個 人 資 料 只 可 用 於 在 收 集 資 料 時 所 述 明 的 用 途 或 與 其 直 接 有 關 的 用 途 。
罪 行 及 補 償
條 例 訂 明 各 項 罪 行 , 例 如 不 遵 守 私 隱 專 員 發 出 的 執 行 通 知 , 可 被 處 第 5級 罰 款 (目 前 是 50,000元 )及 監 禁 2年 。
條 例 亦 訂 明 , 任 何 個 人 如 因 資 料 使 用 者 違 反 條 例 的 規 定 而 蒙 受 損 害 , 包 括 感 情 的 傷 害 , 則 有 權 向 有 關 資 料 使 用 者 要 求 補 償 。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2010/9/7 10:03 PM 發表
咁我係咪應該一早報警話樓主你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呢?
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包括任何形式)
↑樓主應該唔可能唔知道有呢條法例吧
而且,既然樓主自己都認:識都話唔識,即係樓主講緊大話?呢件事係樓主 ...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10-9-7 10:03 PM 發表
咁我係咪應該一早報警話樓主你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呢?
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包括任何形式)
↑樓主應該唔可能唔知道有呢條法例吧
而且,既然樓主自己都認:識都話唔識,即係樓主講緊大話?呢件事係樓主 ...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10-9-7 10:03 PM 發表
罪 行 及 補 償
條 例 訂 明 各 項 罪 行 , 例 如 不 遵 守 私 隱 專 員 發 出 的 執 行 通 知 , 可 被 處 第 5級 罰 款 (目 前 是 50,000元 )及 監 禁 2年 。
條 例 亦 訂 明 , 任 何 個 人 如 因 資 料 使 用 者 違 反 條 例 的 規 定 而 蒙 受 損 害 , 包 括 感 情 的 傷 害 , 則 有 權 向 有 關 資 料 使 用 者 要 求 補 償 。
原帖由 電芯㎡ 於 10-9-7 10:39 PM 發表
你想同我講法律?
你老幾丫?我屋企人全家做律師行..
e+#1我del左,,so what?
e+我講佢咪講佢囉
又唔係講你,,不過我講你都唔驚,,香港有言論自由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一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香港居民以外的 ...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一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香港居民以外的其他人,依法享有本章規定的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
基本法第二十八條
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10-9-7 11:56 PM 發表
全家做律師行嗎?
我本人斗膽問一句:
邊一間行呢?賣廣告賣到出哂名既葉謝鄧嗎?定係法律超人謝偉俊?
律師牌呢?
冒充專業人士同樣有罪,樓主唔好以為拎條言論自由就可以當無責任
網絡發言一樣受法律規管
另外,唔 ...
原帖由 電芯㎡ 於 10-9-8 01:21 AM 發表
其實你禁關心件事做乜?
雖然我知你都講過你係佢朋友,,
但係我覺得答既方式答得好似白河(maybe你同佢真係好fd la)
仲有我想講,,你係到講禁多都冇用,,當日係不在埸,,唔知道發生過d乜野事
所以我身為事主覺得你冇 ...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10-9-8 02:41 AM 發表
關心朋友有錯?
如果識左8年都唔fd的話,我就真係唔知咩野先叫fd喇
你覺得我同佢似,我可以答你:一定唔可能
我比佢諗野諗得更深度,佢把口係唔會講得出法律,報警呢類嚴肅既題材
我岩岩有問過佢,佢話佢承認係有問過 ...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10-9-8 04:54 AM 發表
睇黎呢位朋友先係背後始作者,包括叫樓主進行偷拍等計劃,如果唔係有需要咁興奮?(睇回覆表情似乎開心到想手舞足蹈?)
你要詆毀佢我冇說話好講(不過最好注意一下言行,小心俾位人告毀謗)
佢係不屑香港既論壇風氣(高登 ...
原帖由 樂富高佬 於 10-9-8 03:13 PM 發表
雖同此人不熟~但覺得佢人格多少都有問題~
有次我0係全頻問一名女網友:我同XX(女)出MK睇電話你一唔一齊出?
佢又無啦啦搭嗲話我一陣又出MK喎不如JOIN埋丫,我送埋條女去JOIN你地丫
你地去唔去打機0家,你地唔去 ...
原帖由 拉‧魯‧古魯謝 於 10-9-8 04:54 AM 發表
睇黎呢位朋友先係背後始作者,包括叫樓主進行偷拍等計劃,如果唔係有需要咁興奮?(睇回覆表情似乎開心到想手舞足蹈?)
你要詆毀佢我冇說話好講(不過最好注意一下言行,小心俾位人告毀謗)
佢係不屑香港既論壇風氣(高登 ...
原帖由 樂富高佬 於 10-9-8 03:13 PM 發表
雖同此人不熟~但覺得佢人格多少都有問題~
有次我0係全頻問一名女網友:我同XX(女)出MK睇電話你一唔一齊出?
佢又無啦啦搭嗲話我一陣又出MK喎不如JOIN埋丫,我送埋條女去JOIN你地丫
你地去唔去打機0家,你地唔去 ...
原帖由 我來自繆思 於 10-9-8 04:30 PM 發表
唔理事實真定假 因為只有當事人致知 就算有100%人格保證都唔係實際證明
唔係話偏幫邊個 不過如果白河無做D咩 斷估樓主唔會晒咁多精力誣蔑佢掛
除非樓主同白河本身有牙齒印啦 但係都只係猜測 根本無意思
重點係而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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