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FUN論壇

標題: 【討論】《劍與魔法》作者讀者交流討論帖 [打印本頁]

作者: 幻法=咸濕=青兒    時間: 09-6-11 06:49 PM     標題: 【討論】《劍與魔法》作者讀者交流討論帖

此帖乃是從《劍與魔法》小說的主帖中分割出來的,原本都是在主帖中的回帖,現在為了保證小說讀者在主帖中的閱讀連貫性,將非小說內容全部從主帖中剝離出來,形成了單獨的討論交流貼。

神眷字







http://www.2000fun.com/bbs/viewthread.php?tid=4461380&page=10&fromuid=1237670#pid73677675











角色名稱:青怡
種類:黑暗精靈
職業:野蠻人
性格:黑暗精靈中的異族....野蠻無理,但卻有一種吸引人的魅力
最想說的一句話:吼吼吼!我要暴走啦~~(敏捷地用雙手斧頭狂丟~精靈的敏捷+蠻人的力量)

[ 本帖最後由 神眷百合 於 11-1-5 01:46 PM 編輯 ]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6-11 10:24 PM

那個...樓主要招人的話,請照本區的規則,謝

對了..樓主,還有一事..
你字數那是不是用字數檢查的..
那是不準的..字數檢查是計字元不是計字數的...
你的文章的確實字數大概就是字數檢查除2的數量

[ 本帖最後由 loksang933 於 2009-6-11 10:27 PM 編輯 ]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11 11:02 PM

多謝提醒,字數的問題已經修改過了,第一章1700 第二章4000,謝謝

招人的問題…… 抱歉發帖之前未有注意,現在我去看看規則,謝謝

[ 本帖最後由 神眷百合 於 2009-6-11 11:06 PM 編輯 ]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6-11 11:37 PM

2)含會員參與成份  
‧本區的會員參與成份開始了比較放寬的制度,會員參與成份可以從「素材提供區」 收集會員給作者的資料(角色、地名、武器名等等),再在帖子裡標示出來,有關詳 情請到帖子查詢  

這裡~

不用謝,只希望本區能多點朋友來……=]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6-11 11:47 PM

對了…本區還設有「會客室」如可以的話,請樓主借會客室為本區宣傳一下…感激不盡
作者: Ikaruc    時間: 09-6-12 10:25 AM

百合萬歲~~
好期待自己創造個人物出場會係點
作者: kira1131    時間: 09-6-13 12:13 AM

我個角色應該一出場就被殺死
作者: 星雨    時間: 09-6-14 02:33 AM

名字:依芙‧姬琳
職業:吟遊詩人
種族:獸人(鳳凰獸人?)
性格:聰明小心但冷血無情、心狠手辣

招人的確要在素材區開帖子啊''要不要幫你開一個(但還是忍不住開了個人物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6-14 02:51 AM

雨雨你這樣...叫做監守自盜阿= =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6-14 02:52 AM

雨雨你這樣...叫做明知故犯呢/O\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14 09:38 AM

嘿嘿嘿嘿,我現在去開~
作者: 星雨    時間: 09-6-14 10:25 PM     標題: 回復 14# loksang933 的帖子

這叫欲擒先縱(點頭'')
作者: alan5656    時間: 09-6-20 02:42 PM

名字:alan
職業:遊俠
種族:人類
性格:冷靜,沉穩但教條刻板
最想說的話:個人物第幾章先出場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6-20 02:56 PM

還是使用黑色較好..
作者: 阿凍    時間: 09-6-20 03:23 PM

還真好奇到底作者諗住點樣將大家既角色塞入去故事裡面._.
畢竟參與人數好似唔少吧._.
作者: 別靈    時間: 09-6-20 09:54 PM

點解我睇呢度d字好似好少咁..但係睇game書果度又好似好多咁既..
同埋d公仔係咪你畫架?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0 11:22 PM

Game書上兩頁加上圖片的內容,所以字顯得小,顯得多。其實字數是一樣的,內容也沒有絲毫更改

公仔…… 當然不是我畫的,是Pc Game Wave的編輯們找來的圖片,我還在一直徵集讀者可以為《劍與魔法》繪製公仔呢……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0 11:30 PM

原帖由 阿凍 於 2009-6-20 03:23 PM 發表
還真好奇到底作者諗住點樣將大家既角色塞入去故事裡面._.
畢竟參與人數好似唔少吧._.


讀者MSN找我創造的人物,加上2000Fun上朋友創造的人物,總共加起來超過40個了 ……

現在雜誌上已經出到第四章,第五章已經完成排版,開始印刷,下周二6月23日就可以出街了。到第五章為止,飛翔獅子傭兵團總共也才7個人,其中不算賽爾楊格兩個主角,出到5個讀者人物/.\

慢雖然慢了一點,不過我希望每個人物出場形象都比較豐滿,有自己獨特的個性,寧可慢一些也不要一筆帶過吧
作者: 阿凍    時間: 09-6-21 08:08 PM     標題: 回復 23# 神眷百合 的帖子

呵呵~咁又係~
新增既角色唔知有冇呢度既成員呢XD
連載唔係一件易事,希望你加油._.
作者: HonG1121    時間: 09-6-23 04:05 PM

名字:小康
職業:弓箭手
種族:精靈
性格:冷靜沉默小出聲
最想說的話:我係石小康哇~
作者: latias940620    時間: 09-6-23 08:14 PM

百合我是女王拉提亞斯啊~

我的人物...是第7章出現...對吧~
作者: nanashadow    時間: 09-6-23 09:49 PM

本人無意跟你吵架,也無意挑釁,我只會說一次

你覺得你寫得很亂嗎

先不說你的內容

故事分段不多,字體大得好像在想別人產生一種多字的幻覺

說話沒有規律

例如,什麼什麼說

然後說的話跳了第二行,實在太亂了,就算內容幾好看,你也無法吸引多數讀者

因為太亂了,實在亂得無法原諒

這不是叫文章
作者: latias940620    時間: 09-6-23 10:08 PM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09:49 PM 發表
本人無意跟你吵架,也無意挑釁,我只會說一次

你覺得你寫得很亂嗎

先不說你的內容

故事分段不多,字體大得好像在想別人產生一種多字的幻覺

說話沒有規律

例如,什麼什麼說

然後說的話跳了第二行, ...

你真沒知~你不知百合的文章真正在PCGW腦玩家連載的嗎?

在此論壇只是次貨(也許...吧?)

還有...我可沒有發現你的問題...

好文章...就算是分段差~只要你肯看...什麼問題也沒有!!!

[ 本帖最後由 latias940620 於 2009-6-23 10:53 PM 編輯 ]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6-23 10:21 PM     標題: 回復 28# latias940620 的帖子

先在此聲明我以下的對話只對樓上,非對樓主
那又如何?
能在書上出版就代表是極品?
無知的是誰?
可能你閣下沒看過好的文章吧,
還有,一出口就罵人?
品德也太差了吧。
作者: latias940620    時間: 09-6-23 10:40 PM

原帖由 loksang933 於 2009-6-23 10:21 PM 發表
先在此聲明我以下的對話只對樓上,非對樓主
那又如何?
能在書上出版就代表是極品?
無知的是誰?
可能你閣下沒看過好的文章吧,
還有,一出口就罵人?
品德也太差了吧。

說我品德差?

真可笑~就算本人真是品德差...我都好過那些只會爆粗,那些只會用外掛,那些想要玩私服的人~

雖然我只有15 years old(那個字不懂打=.=)...我可看過不少好文章的~雖然大多是以GAME作主題...

還有...我只不過是詢問他有沒看PCGW腦玩家罷了~

覺得我罵人?你也太直率吧?

[ 本帖最後由 latias940620 於 2009-6-23 10:44 PM 編輯 ]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6-23 10:53 PM

那我只能勸閣下以後用詞小心一點,你給別人的感覺有點挑釁性,歲字的輸入法為卜竹6
,在下怪錯你,但真心希望閣下可反思一下自己的用詞
作者: latias940620    時間: 09-6-23 11:05 PM

原帖由 loksang933 於 2009-6-23 10:53 PM 發表
那我只能勸閣下以後用詞小心一點,你給別人的感覺有點挑釁性,歲字的輸入法為卜竹6
,在下怪錯你,但真心希望閣下可反思一下自己的用詞

本人是比較直率一點~也許本人比較喜歡一針見血吧?
作者: nanashadow    時間: 09-6-23 11:12 PM

什麼?

在雜誌裡發放又怎樣?

很好看嗎

好文章怎會沒有分段沒有格式

沒有格式沒有分段也可以叫作好文章嗎

你看中文書時有那些文章沒有格式沒有分段呢

在雜誌上發放是出版商的商業手法而已,根本沒有什麼好不好之分

假如要說到出版,那我的也有出版,又怎樣呢

很利害嗎,我不認為利害

在雜誌上出版是一個浪費時間的行為,老實說,每星期出版一集,那要何時才可以把故事完結

我跟出版社斷絕合作關係就是因為我是一直衝的作者

還有一點,你沒必要幫作者說好說話,你這樣只是幫人擋箭而已

這是很笨的行為
作者: nanashadow    時間: 09-6-23 11:18 PM

老實說

我也有出版的經驗

就是因為每星期只可以發放一集的關係,所以我就決定停止合作了

一個好的作者是不會,是不會,是不會,強調,是不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

那假如作者有心寫的話,他很快很快就會跟出版社停止合作

老實說,你沒必要幫人擋箭,你說你喜歡一針見血

我說你思想太幼稚,你這樣做只會令自己被人攻擊更多

我關心你才告訴你,沒必要再幫作者說話
作者: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時間: 09-6-23 11:23 PM

都不明白好好的討論作文手法等等也要弄成罵戰,雖然我認為有討論是好的,但如果大家只因為意氣用事而反駁他人,那根本無所得益,倒不如平心靜氣的看對方文章,有錯、有批評就嘗試改正,不然固步自封。
的確,能出書真的不代表該作家厲害,
而且我也不認為以上兩位作家真的是上等的,但進步才是我們要達到的,不如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吧,我也希望大家能進步,我也可藉此有所得著。
另外,如果大家想批評別人的文章,可看我的,我極想別人批評,這樣才能獲得更大進步。(順面宣傳
不過,希望大家平心靜氣。

[ 本帖最後由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於 2009-6-23 11:24 PM 編輯 ]
作者: latias940620    時間: 09-6-23 11:23 PM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11:18 PM 發表
老實說

我也有出版的經驗

就是因為每星期只可以發放一集的關係,所以我就決定停止合作了

一個好的作者是不會,是不會,是不會,強調,是不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

那假如作者有心寫的話,他很快很快就會跟 ...

那我想問...何謂一篇好文章呢?
作者: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時間: 09-6-23 11:28 PM     標題: 回復 36# latias940620 的帖子

每人定義不同。
有人認為只要取悅大眾就可以;
有人認為必須帶出社會現象的;
有人認為是帶出人性心理。

所以,好文章只是主觀定義,討論這個無甚意義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01:30 AM

汗,沒有想到一個晚上沒有看,居然有這麼多回帖了,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09:49 PM 發表
你覺得你寫得很亂嗎

故事分段不多,字體大得好像在想別人產生一種多字的幻覺


分段不多…… 這個…… 在下愚鈍,在下一直都不知道分段多少也是評價一篇文章好壞的一個標準,既然您提出來了,我就看了一看
Nanashadow大作《強戰72日後》第二話,The Room —— 1200字,分12段,平均100字一段
本人拙作《劍與魔法》第二章 飄揚!飛翔獅子旗 —— 4000字,正文57段 ,平均 72字一段…… 你說我分段不多嗎?? 一頭霧水中……

字體的問題,我一直在試驗,本來是用小字體,後來嘗試大字體加綠色字,并徵求大家的意見,前幾天有好心人回帖說還是黑色好,那我就改回了黑色,如果你覺得大字體也不好,那沒問題,我可以改回小字體
不過“好像在別人產生一種多字的幻覺”這個就有一些“度君子之腹”了, 除第一章之外,第二章4000字,第三章4400字,明日即將更新的第四章4600字,字數是不要幻覺的。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09:49 PM 發表

說話沒有規律

例如,什麼什麼說

然後說的話跳了第二行,實在太亂了


這個…… “說話沒有規律”這個是文章的不足之處嗎? 那您一定是八股文的推崇者了吧,說話有規律?

甚麼甚麼說,然後說的話跳了第二行? 當時看到您指出這一點的時候,我還心頭一驚,心想:“不會吧,我居然會犯這樣的錯誤!”
可是我又看了兩遍1-3章,并沒有發現您所說的情況啊…… 不知道能不能麻煩您引用出來,一定“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09:49 PM 發表
就算內容幾好看,你也無法吸引多數讀者
因為太亂了,實在亂得無法原諒
這不是叫文章


真是很遺憾不能吸引您成為我的讀者,遺憾之至,不過請您不必過於為我擔心,MSN上眾多讀者加我為好友,到現在為止,讀者之中也有超過45位創建了人物準備加入,論壇上也有5-6位

至於“這不是叫文章”這句話,我認為您說得有些重了,請注意您的言辭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01:42 AM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11:18 PM 發表
老實說

我也有出版的經驗

就是因為每星期只可以發放一集的關係,所以我就決定停止合作了

一個好的作者是不會,是不會,是不會,強調,是不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



真是很奇怪,爲什麽您就認為一星期一集的連載就是“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呢?
一星期一集會有甚么不好嗎? 在經歷了一星期的間隔之後,如果讀者還會保持著強烈的慾望追看,那不是小說成功的一種標誌嗎?

如果一星期一集真的這麼“要命”的話,不妨那些美劇的編劇組成員不是要自殺了嗎?“一星期才一集啊!觀眾要一個星期后才會看到新的Prison Break, 一個星期后才能看到新的24 Hours!怎麼辦!怎麼辦!我們的作品停下來了!”

在下任職編劇之時,有幸通過電影業界的朋友拜讀過《Prison Break》中期的一些劇本,對美劇專業編劇組成員的高超技巧佩服之至。看過類似電視劇的各位都可以想像一下,如果這些劇本沒有拍成電視劇,而是改編為小說形式,每周發佈一集,我想一樣可以吸引到全世界的矚目!

在下愚鈍,自然不敢將拙作跟當紅美劇相提並論,在這裡提出,只是想告訴nanashadow,您說的“一個好的作者是不會,是不會,是不會,強調,是不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沒有錯,是至理名言,不過並不是每周一集就會另自己的作品停下來的。美劇的編劇們這樣想,我也這樣想。

您認為每周只出一集對於您來說不可接受,所以拒絕出版社的邀請,沒問題,我尊重我也理解。
但是我認為我可以接受,而且我認為這一周時間給我更多的機會安排構思之後的情節,讓更多讀者得以加入小說,非但不是壞事,而且是好事,所以我接受了邀請,請您也理解,請您也尊重。
世界上的事情,如果您做的是對的,并不一定跟您不一樣的,都是錯的。

[ 本帖最後由 神眷百合 於 2009-6-24 02:24 AM 編輯 ]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01:51 AM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11:12 PM 發表

在雜誌上出版是一個浪費時間的行為,老實說,每星期出版一集,那要何時才可以把故事完結

我跟出版社斷絕合作關係就是因為我是一直衝的作者

還有一點,你沒必要幫作者說好說話,你這樣只是幫人擋箭而已

這是很笨的行為


在雜誌上出版是一個浪費時間的行為? 剛剛看到您的高論時,我還沒有明白。看了下文才知道,您之所以認為“浪費時間”,是因為“每星期出版一集”,會不知道何時才可以將故事完結……

為甚麼這麼著急想把故事完結呢?

我搭起了一個劍與魔法的舞臺,我構築了一個虛幻空靈的世界,讓自己創造的人物和讀者創造的人物一起,在裏面探險遨遊,遇見一個又一個朋友,解決一個又一個難題,品嘗一次又一次成功之後再不斷面對新的挑戰…… 我希望自己、每一個創造人物進入小說的讀者、每一個閱讀小說的讀者都會在這一次次的冒險中獲得快樂,爲什麽要急著將故事完結呢?

“我跟出版社斷絕合作關係就是因為我是一直衝的作者”這是您的個性,我尊重,我也理解,但是,請記住,並不是只有跟你一樣,才是正確的。

您希望很快結束

我可是很持久的哦~ 嘿嘿~ 切勿亂想

[ 本帖最後由 神眷百合 於 2009-6-24 02:25 AM 編輯 ]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01:54 AM

原帖由 latias940620 於 2009-6-23 10:08 PM 發表

你真沒知~你不知百合的文章真正在PCGW腦玩家連載的嗎?

在此論壇只是次貨(也許...吧?)

還有...我可沒有發現你的問題...

好文章...就算是分段差~只要你肯看...什麼問題也沒有!!!


Latias乖~ 多謝幫我說話T.T

分段的問題的確存在吧…… 可能是我寫的時候忘乎所以,有所忽略,我會注意的~

希望大家也能看到,從第二章起,分段就已經趨於正常,至少分段率和《強戰72日後》差不多了 ^^, 那可是教訓我的“大師”作品呢!趕上“大師”作品水平,自然值得高興一下
作者: nanashadow    時間: 09-6-24 08:42 AM

一編好的文章除了分段和格式清楚之外,表達人物語氣,樣貌和環境事物等等要清楚,這點我也未能達到

再加上文章要有前言對後語,要解釋清楚當時的局勢和目的等等

分段方面不是越多越好,而是為了避免人家看到眼花,好像我的文章,我認為我的文章不會讓別人眼花,看過就知道有什麼分別了

還有相信劍與魔法這作品令編輯部很頭痛了吧,也許編輯部要幫你從新分段好和排好文字格式等等

老實說,我沒有買這雜誌看的

還有一點,作者不應該說分段的問題吧,你的解釋有失自己身份

什麼幾千字分段一次,噢,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定義

我說你根本不懂寫文章,得出這樣一個奇怪的解釋,你在開玩笑嗎

忘了說一點,電視劇的是做生意手法,他們要吸引廣告

加上寫的是文章,為什麼不要快快把手頭上的工作完成了,把目前的故事完成了,再寫別的故事

假如你是一個有心寫故事的作者你應該明白這點

我認為你這個人說話真的有幼稚很無理,故事書本怎樣可以跟電視劇比

分段次數怎樣可以跟字數作定義呢

我勸你檢討一下自己的文章和性格吧,為對抗而對抗,你得到這麼寶貴的意見也不珍惜,你還要攪對抗

看來你沒有準備做一個好作者,你自己睜大自己眼睛看看你的文章,還比垃圾箱裡的垃圾亂

假如你有心寫好自己的故事就接納一下人家的意見

我已經不想說了,我要上班了,別以為自己在雜誌上出版了是很利害的事,你給人家利用了

這是商業手法的一種

[ 本帖最後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4 08:51 AM 編輯 ]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09:52 AM

真是奇怪,说到底,您還是覺得自己的好,我的不好……

        難道真的是“文人相輕”嗎? 自問自己在這裡也一向以誠待人,和論壇區中的朋友真誠相待,不知道為甚麼您要如此對待
   
        一會兒說“作者是不應該說分段的問題”一會兒又用分段的問題說我的文章,真是讓人無所適從呀。

        不過說到現在,我還真不知道,之前您說我分段的問題在哪裡,在下愚鈍,請高手指教,麻煩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點時間來,引用出我的原文,告訴我,這樣這樣分段是錯的,那樣那樣分段才是正確的,可以嗎? 麻煩您了……

       我從來就沒有認為在雜誌上出版是很厲害的事情,請注意,是“厲害”不是您所說的"利害", 請避免在文中使用別字,謝謝。 我不知道您是從我文章中,還是任何一個回帖中得出“我認為自己在雜誌上出版了是很“利害”的事”,我自問,從來沒有這樣想過,不妨請您引用出來,如果的確會給讀者造成誤解,我願意道歉,謝謝您的關注。
作者: chan20008    時間: 09-6-24 10:31 AM

回來了

其實真的有點問題 內容一眼看上來是不錯
但有一種不想看下去的感覺
問題所在是 太密集 如果能夠在內容裡分出一小段的話
眼睛應該能夠 放鬆一點。

e.g. 內容亂打的不過是看了你的排版問題而打出
   klhufhnwienifihnipwepiojvinweipnvipweipnipevwnnewpi
ivjeiwojvoirnionvionvoinwironvionrwionviorwnviopnriwpo
klvjroijviorjiovnireinvinerionvionerionvioernvioreniovnriove
vijrjhivorvjiohjioevhjioveiovioeniornvioeinveionioernviorev
oivjreonionriotniovnwionroinofoirwngonwsjkllngrlwnlgnlw

你好像是這樣。 如果能夠像以下

    ipjifpjeipjfipejipfjipjweipfjipewjfipiepwjfipjeiwpjijfipewjfp
ifjeiojioerwjfijewfiojweifjiwejfiojiowejfiojweoifjiowejfiofio
rdkjqwepjdpjeipjfipjewpijfpj

   pirjeiojfiojfwoifewiojfejwonfoinweionfoienwoifonewoi
oihfewohfoiwehfooewhfoiewhiofhewofhooefho

   ouihfrwhuofhwohfouhweouhfouhwefwehfouwehfo
ifewjiofjiowejfiowejfiowjeifojwkojfoiwjoifwnionwoifn

這樣會不會好看一些?

[ 本帖最後由 chan20008 於 2009-6-24 10:36 AM 編輯 ]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10:43 AM

好的,多謝chan20008的指點,我試試照您說的改一下

第一章已經修改好了,會不會好一點呢?

哈哈,看到chan20008這樣善意的提醒心情大好~ ^^ 這樣才是2000fun應有的氣氛~

[ 本帖最後由 神眷百合 於 2009-6-24 10:48 AM 編輯 ]
作者: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時間: 09-6-24 10:58 AM     標題: 回復 45# 神眷百合 的帖子

因為佢個名都有2000,點會唔fun(逃)

還有,如果是中文小說等,我傾向使用中國數目字,純粹是觀感問題- -
你的文其實有偏向小小意識流的寫法,極度隨心,在旁述時也會加入一些個人主觀觀感,比普通敘述,實在可增加有趣和投入感。
但有時可能會打亂敘述。
不過,暫時看起上來沒大問題。
語境方面不錯。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11:21 AM

原帖由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於 2009-6-24 10:58 AM 發表
因為佢個名都有2000,點會唔fun(逃)

還有,如果是中文小說等,我傾向使用中國數目字,純粹是觀感問題- -
你的文其實有偏向小小意識流的寫法,極度隨心,在旁述時也會加入一些個人主觀觀感,比普通敘述,實在可 ...


多謝指教…… 我會在以後的寫作中多多注意旁述內容儘量減少對正文的影響,避免給讀者造成混亂 ^^
作者: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時間: 09-6-24 11:24 AM     標題: 回復 48# 神眷百合 的帖子

嗯,話說,為何你們會吵起來,我有點八卦,想知道
作者: chan20008    時間: 09-6-24 11:37 AM

我是一個喜歡 傳說 神話 傭兵 騎士 魔法 故事的人 所以你的文很不錯
我也想請你觀看我的文

你也有玩戰鎚..
我也有玩
龍根 40級掠奪者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11:37 AM

我真是不知道啊 =.= 昨天晚上放工之後教補習,教完回到家的時候,就看到有好多回帖,是他在這裡和我一個讀者吵起來了 =.= 可憐的拉提亞斯,15歲的小女孩~

     之前我也不認識nanashadow他老人家,不知道怎麼就被盯上了 =.= 過程和內容都在2-3頁上了……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11:39 AM

原帖由 chan20008 於 2009-6-24 11:37 AM 發表
我是一個喜歡 傳說 神話 傭兵 騎士 魔法 故事的人 所以你的文很不錯
我也想請你觀看我的文

你也有玩戰鎚..
我也有玩
龍根 40級掠奪者



40級…… 不要攔我,我要蹲到牆角去畫圈圈 T.T
偉大的精靈大魔導神眷百合自從兩周之前就放在首都的公會酒館官員房間裏沒有出來過了 ……
工作忙得天昏地暗,到現在才28級……
作者: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時間: 09-6-24 11:42 AM     標題: 回復 51# 神眷百合 的帖子

汗- -'''
我也不認識他,但不覺他作文好- -
對話太多,而文筆描寫等不夠細膩= =
我們這裡講是非好像不太好 - -
不過這兒樓主的文筆也算不錯,不如過來看看我的,相信會引發你新的靈感(這句可以不信)。(既然陳2008都叫你睇,難道我會執輸xd)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24 11:48 AM

會的會的,找到機會我就來看……

現在首領級怪物“老闆”刷新了,在我周圍巡邏中…… 一不小心被抓到就是秒殺而且不能復活 …… 所以,要小心翼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作者: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時間: 09-6-24 11:50 AM     標題: 回復 54# 神眷百合 的帖子

嘿,小心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6-30 10:06 PM

過幾個小時就更新第五章啦~
作者: kira1131    時間: 09-6-30 10:22 PM     標題: 回復 42# nanashadow 的帖子

剛剛看了閣下的作品    強戰72日後之末日降臨

只能說是對話太多了, 與其說是一部小說,不如說是舞台劇劇本

至於什麼幾千字分段一次之類的, 一位作家應該有基本的閱讀及理解能力吧, 如果連基本的語句也無法理解 更枉談寫作了 (個人認為)

電視劇劇本跟書的比較 看成電視劇與小說的比較, 這可能是眼睛 / 上面所說的閱讀能力問題,也不必重複了.

稍稍注意一下,原來閣下還趁機自稱提供了寶貴意見, 很有國內某些網絡小說作家的風範 (這句的確含有貶意)

字裡行間中刻意的人身攻擊就不作評論了, 畢竟這是個人修養的問題, 的確行難改.

   至於什麼一位作家應盡快把自己的作品寫完, 首先是各人的習慣不同, 有人喜歡隨便寫點什麼來充數, 有人喜歡盡力完善作品,  有人時間充裕, 也有人是業餘作家     
   其次是,一星期一章, 是否真的太慢呢? 時下普通小說 平均一本約20~30萬字, 40萬字以上就要分冊了 平均每期4500字左右, 大約一年就可以連載完一部. 與金庸大師每部作品連載時間相約  當然, 可能查大俠也不是一名及格的作者...

至於在雜誌登小說是否被利用也不好說, 百合也是主動提出連載的(好像是)

而且在雜誌刊登好像還有稿費,這關係的確還挺「利害」的, 至於如果閣下是想說「厲害」, 我也不太驚訝,
畢竟連閱讀與理解也搞不好的, 也不必太奢望用詞正確 (也可能是現今的「作家」已經把兩詞互通了,那恕我孤陋寡聞)

亞蕾克
作者: chan20008    時間: 09-7-1 06:04 PM

貓女剛畫起
以示支持

因為沒衣服的關係 不能登出來

[ 本帖最後由 chan20008 於 2009-7-1 09:53 PM 編輯 ]
作者: kira1131    時間: 09-7-1 09:49 PM

原帖由 chan20008 於 2009-7-1 06:04 PM 發表
貓女剛畫起
以示支持


...這應該不能刊登吧
作者: chan20008    時間: 09-7-1 09:52 PM     標題: 回復 61# kira1131 的帖子

沒錯 因為時間的關係 我沒能把衣服完成
作者: kira1131    時間: 09-7-1 09:58 PM

原帖由 chan20008 於 2009-7-1 09:52 PM 發表
沒錯 因為時間的關係 我沒能把衣服完成

一個哲學問題   貓不用穿衣服, 人要穿衣服

那貓人究竟需要穿衣服嗎?
作者: chan20008    時間: 09-7-1 10:32 PM     標題: 回復 63# kira1131 的帖子

獸皮裝
作者: 蜜莉姆    時間: 09-7-3 01:02 AM

不要把人家想得這樣好不好....

我的凌的頭像在下期pcgw可能看的到喔(宣傳?)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7-4 12:51 PM

哇~~~ 多謝Chan20008的貓女像…… 如果再……再……嗯……說得文明點…… 如果身材再窈窕一點就更好啦,哈哈

至於穿甚麼衣服嘛……

請Chan20008自己決定吧,文字和電影相比起來最大的魅力就在於給予了接受者最大程度的想像空間~~
作者: 阿凍    時間: 09-7-4 11:05 PM     標題: 回復 66# 神眷百合 的帖子

無辜既詩人=_=""
真可憐……主角應該去死=_=!
作者: kira1131    時間: 09-7-13 04:30 PM

色狼出現了
作者: aceRbicTea    時間: 09-7-21 11:24 AM

神卷百合兄 首先我要道歉
因為我曾經嘲諷過你(心中) 我是在pc game wave中看到百合兄你的連載小說的  
誰也不能保証我買的是第一話 從中間開始看 感覺在小說完結後加上的xx學士xx學位之類 只是虛有其名 剛上來這個版的時候也很偏心 嘗試無視百合兄的小說 卻陰差陽錯點了進來 ~ 被迷上了 我徹底成為你的fans了 原諒我吧 -_-

在段落開首先利用深刻和強大想像力的描寫 而且從對話的描寫中能帶動氣氛 多樣化的字彙
要眨的話就是優點太多 惹人妒忌 哈哈 [[其實是我領悟能力太差看不出要批評的地方 看優點比挑缺點容易吧 !! 安慰我吧 用女人才能的方法 !!??迷

PS: 需要人設造型嗎 ? 我可是沈迷畫畫的病君哦 雖然只會畫不穿衣服的 [草稿] 但是你命令的話 什麼M衣服都為你畫上 !!

[ 本帖最後由 aceRbicTea 於 2009-7-21 11:38 AM 編輯 ]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7-21 04:22 PM

哈哈哈~ 雖然我總是自己誇自己,不過真的被別人誇獎的時候,還真的會有臉紅的感覺 =0=

多謝你的稱讚,讀者的喜愛是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

原帖由 aceRbicTea 於 2009-7-21 11:24 AM 發表
PS: 需要人設造型嗎 ? 我可是沈迷畫畫的病君哦 雖然只會畫不穿衣服的 [草稿] 但是你命令的話 什麼M衣服都為你畫上 !!" p. b( r( C0 g7 Z. ]%


這個是最最需要的啦~ TinB和我一直想在小說中加入讀者自己的畫作,明天出的第八章還沒有,但是下周出的第九章就會出現第一幅讀者作品啦,是創造異界牧師神月凌的讀者為自己的人物畫的自畫像哦!

如果aceRbicTea能夠為小說中的人物設計造型的話,自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啦~~ 期待期待期待呀!
作者: aceRbicTea    時間: 09-7-24 06:49 PM

小小人物設計圖

半完成圖

修改後


[ 本帖最後由 aceRbicTea 於 2009-7-25 04:13 AM 編輯 ]
作者: 令狐聰    時間: 09-7-29 01:19 PM

幾時有法師/ . \
作者: 阿凍    時間: 09-7-29 04:16 PM     標題: 回復 76# 神眷百合 的帖子

因為大家都未見過真正既貓女
好難幫佢決定著乜,所以直接唔著就唔使煩XDXD~
作者: aceRbicTea    時間: 09-7-30 12:42 AM

原帖由 阿凍 於 2009-7-29 04:16 PM 發表
因為大家都未見過真正既貓女
好難幫佢決定著乜,所以直接唔著就唔使煩XDXD~


嗯嗯 ~ 所言甚是
作者: 令狐聰    時間: 09-8-1 10:38 PM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11:12 PM 發表
什麼?

在雜誌裡發放又怎樣?

很好看嗎

好文章怎會沒有分段沒有格式

沒有格式沒有分段也可以叫作好文章嗎

你看中文書時有那些文章沒有格式沒有分段呢

在雜誌上發放是出版商的商業手法而已,根本沒 ...

啊啊,
在雜誌裡發放的確會好看點啊
而且我覺得百合寫的一定會比你好看啊
我覺得就算沒有分段也沒所謂啊
只要內容好看便好了
而且我就是喜歡看字海

不   滿   意   嗎
[支持百合…]
(好像不夠串啊XD)
啊,對了,nanashadow叔叔啊,你的頭像可不可以 不耍帥啊,我覺得太礙眼了。

[ 本帖最後由 令狐聰 於 2009-8-1 10:43 PM 編輯 ]
作者: loksang933    時間: 09-8-2 12:05 AM

要嘴炮也請以「小說」來嘴炮嘛
(等看好戲中)
作者: 令狐聰    時間: 09-8-2 12:12 PM

原帖由 loksang933 於 2009-8-2 12:05 AM 發表
要嘴炮也請以「小說」來嘴炮嘛
(等看好戲中)

你在說我啊?
還有,嘴炮是啥?
作者: 令狐聰    時間: 09-8-25 07:45 PM

恭喜百合之神成為版主!(跪拜)
作者: chan20008    時間: 09-9-4 10:19 PM

出場了!  背景雖然有點不同 繼續吧!~~
作的不錯
作者: Joyce84    時間: 09-9-9 06:08 PM

第十一章 D字好細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9-10 05:16 PM

字體的大小…… 應該都是一樣的吧…… 有特別小嗎 =0=?
作者: Joyce84    時間: 09-9-10 11:06 PM

快D有第十五章
作者: 亞洛斯    時間: 09-9-11 02:40 PM

奧米加、風花琉璃領了折合港幣區區50元與沒時菜,只有叉燒與飯,連荷包蛋與下飯醃菜都沒給的外賣便當?


期待第十五章


可以劇透?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9-11 02:55 PM

十五章其實已經出來了啊…… 刊登在最新的Pc Game Wave雜誌上…… 因為有登在雜誌上的原因,所有網上版本要等到下周,雜誌出16章的時候,才會更新15章……
作者: ★♂人一個♀★    時間: 09-9-27 07:50 PM

睇返以前都咁好
特登尼棒你場呀~~~
賽爾比月0打真係好正
點解人地咁勁個人物係主角條女
囧rz
作者: ★♂人一個♀★    時間: 09-10-6 06:04 PM

囧?
沒人?
支持一下
作者: chan20008    時間: 09-10-7 11:20 AM

版內 冷清很久 別見怪
作者: bb2109    時間: 09-10-7 04:55 PM

呢到主要係釋出網上版小說之麻
係會冷清d嫁喇
作者: ★♂人一個♀★    時間: 09-10-14 08:01 PM

很了不回真沒品
作者: 令狐聰    時間: 09-10-15 04:53 PM

原帖由 ★♂人一個♀★ 於 09-10-14 08:01 PM 發表
很了不回真沒品

甚麼很了= =?
作者: 小君豬豬    時間: 09-11-1 10:49 AM

角色名稱:弦沙娜
種類:罕有的精靈
職業:術法士(可唔可以說是小有的呀?)
性格:美麗得有點柔弱,但一但發怒,就如一個天神一樣的高貴(是不是有點怪呢?)好人沒企圖
最常說的一句話:我是一個罕有的精靈,如你激怒了我,你可會受到我的精靈流星制裁哦......

[ 本帖最後由 小君豬豬 於 09-11-1 10:50 AM 編輯 ]
作者: bb2109    時間: 09-11-1 12:16 PM

原帖由 小君豬豬 於 09-11-1 10:49 AM 發表
角色名稱:弦沙娜
種類:罕有的精靈
職業:術法士(可唔可以說是小有的呀?)
性格:美麗得有點柔弱,但一但發怒,就如一個天神一樣的高貴(是不是有點怪呢?)好人沒企圖
最常說的一句話:我是一個罕有的精靈,如你激怒了我, ...



請注意!
如果讀者想創造角色的話
可以在劍與魔法的人物招募貼中創造
此貼的作用是用於百合發放小說的
人物招募貼網址:http://www.2000fun.com/bbs/viewthread.php?tid=3498319&page=1&extra=page%3D1#pid57695311
還有
請根據人物招募貼的指示來創造角色
作者: 令狐聰    時間: 09-11-12 01:06 PM

喂喂-_-
你不是百合的秘書/助理/代言人/經理人,我才是百合的秘書、助理、代言人和經理人
作者: bb2109    時間: 09-11-12 05:08 PM

原帖由 令狐聰 於 09-11-12 01:06 PM 發表
喂喂-_-
你不是百合的秘書/助理/代言人/經理人,我才是百合的秘書、助理、代言人和經理人



你是跟我說嗎?
我只是想叫他在正確的地方創角而已
作者: crowray0    時間: 09-11-28 09:57 PM     標題: 20章呢?

很好看啊, 繼續期待~ ^^
但20章好像沒了對不?
作者: 神眷百合    時間: 09-11-30 06:04 PM

20章是雜誌上的“劍與魔法”20期慶典,是一個與讀者互動的活動,沒有小說的內容
作者: Blackreaver    時間: 09-12-9 11:50 AM

百合大神加油!
作者: 亞洛斯    時間: 09-12-27 04:58 PM

很冷清.......................
作者: Joyce84    時間: 09-12-31 05:23 PM

無26章==快D出LA
作者: 武之鵜    時間: 10-1-1 01:59 PM

支持一個~
PS:我個角色死出來未?
作者: bb2109    時間: 10-1-2 12:16 AM     標題: 回復 122# 武之鵜 的帖子

慢慢等吧
在你之前有很多角色都還沒出現
所以...
慢慢等...慢慢等...
作者: DAVIS123456    時間: 10-1-8 02:15 PM

+卜呀!!
作者: 令狐聰    時間: 10-1-11 09:56 PM

愛呀呀呀~喔!愛的抱抱!(抱百合
作者: bobby044132    時間: 10-1-19 10:23 PM

有冇打算出E-BOOK
比我係PSP睇 = =
作者: DAVIS123456    時間: 10-2-3 09:14 PM

推一推
作者: tinchi3721    時間: 10-2-7 06:49 AM

可以既話....制成合集....我想擺落手機睇
作者: 令狐聰    時間: 10-2-16 11:27 AM

路邊的百合不要採\(^0^)/
作者: 天堂乂恆    時間: 10-2-19 05:09 AM

真的足夠努力了…
大力一頂
再用力一推...
雖則我還未曾看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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