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FUN論壇

標題: John Morrison你竟然......... [打印本頁]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4 04:38 PM     標題: John Morrison你竟然.........

竟然俾Batista係你面前x佢........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4 06:03 PM

sheamus,你做版主真係一個好大既錯誤
作者: sheamus    時間: 11-4-24 06:04 PM

用了以下一條 2000FUN 論壇壇規

2.嚴禁發表任何色情、猥褻、不雅、令人嘔心、血腥或不安之內容
 本壇嚴禁使用者於非指定版區發表任何色情、猥褻、不雅、令人嘔心、血腥或不安之內容,包括標題、文章、頭像、簽名及PM。(部份討論板會有限度地放寬此條之規定,詳情請參閱有關版面版規)


屏蔽你呢一個貼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4 06:06 PM

咁係邊樣先~~~你講清楚我知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4 06:08 PM

唔通你行街行到好迫既位,你條j唔小心撞到d阿婆一野,個阿婆報警咩~
何況d公仔有著衫同褲,你睇真d先講野啦~佢地打緊摔角咋~卜街
作者: sheamus    時間: 11-4-24 06:08 PM

原帖由 阿寂 於 11-4-24 06:03 PM 發表
sheamus,你做版主真係一個好大既錯誤

2.嚴禁發表任何色情、猥褻、不雅、令人嘔心、血腥或不安之內容
 本壇嚴禁使用者於非指定版區發表任何色情、猥褻、不雅、令人嘔心、血腥或不安之內容,包括標題、文章、頭像、簽名及PM。(部份討論板會有限度地放寬此條之規定,詳情請參閱有關版面版規)

就算沒有完全明顯的不雅,但我個人也認為不雅、不安之內容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4 06:11 PM

嘩~~~~即係你既想像有問題即,你自己要諗個種野我幫唔到你~但我想同你講~唔係人人都好似你諗個d野囉~~
作者: sheamus    時間: 11-4-24 06:15 PM

原帖由 阿寂 於 11-4-24 06:08 PM 發表
唔通你行街行到好迫既位,你條j唔小心撞到d阿婆一野,個阿婆報警咩~
何況d公仔有著衫同褲,你睇真d先講野啦~佢地打緊摔角咋~卜街


如果你自己真的做了呢一件事,受害人可以報警~~~

但每個地方也有當地法規,2000fun也有自己規則~~~

我們版主沒可能沒啦啦Ban ac 或亂Del Post!~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4 06:16 PM

你咁樣玩既話即係叫人唔好睇摔角啦~~~Kurt Angle d摔技有幾多身體接觸你唔係唔知啊~仲有d後摔既招,你唔好話佢其實j痕借鏡磨j
作者: sheamus    時間: 11-4-24 06:20 PM

原帖由 阿寂 於 11-4-24 06:11 PM 發表
嘩~~~~即係你既想像有問題即,你自己要諗個種野我幫唔到你~但我想同你講~唔係人人都好似你諗個d野囉~~

不雅、不安 定義

香港管制條例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任何事物因為淫褻而不宜向任何人發布,即屬「淫褻」;及任何事物因為不雅而不宜向青少年發布,即屬「不雅」。「淫褻」及「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4 06:23 PM

Undertaker招鎖技,你唔好話佢j痕,夾人地個頭唻含下,仲含到出血

不雅既定義係邊先~~你唔好話我聽係一對著住衫褲,仲要係公仔有緊密接觸就可以叫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如果係真係認為係你讀多d書先啦~你真係好缺乏常識囉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4 06:27 PM

我有個私人問題想問你~你次次都玩到咁串,d人真係好難發言,你唔係想唻個版步柒shawn後塵啊~如果係真係好失望,其實好多人都有留言過,但就因為你無理既串言,搞到d人一個一個只係睇唔留言,而你態度真係好有問題,唔好以為版主只係開post,刪下帖就係一個版主,一個版主最主要既目的係保持討論版有定量既人數發言,而唔係去串人
作者: mr.anderson    時間: 11-4-24 07:09 PM     標題: 支持言論自由

我自己都覺得無咩問題,真係忍不住要出黎講句野.比D眼殘又腦殘既小學雞做版主,同大陸一黨專政無分別.阿寂以後都係睇下POST算拉你同佢嘈佢都係擺D官腔出黎.求奇搬紙過字邊個唔識,有時版主如果你想做D野比人睇都要人服既,比D專業知識出黎講服人.我睇到你講野都火滾
作者: sheamus    時間: 11-4-24 08:15 PM

若有疑問及/或查詢等應以PM向有關版主作出查詢;若覺得有不合理的請往投訴及舉報區發表投訴主題。

本壇嚴禁使用者作出對他人侮辱、歧視、滋擾或誹謗他人的行為,以達至本壇之和諧及理性討論之原則。

但若果還有對管理人員有疑問或不合理,請往投訴及舉報區發表投訴主題。

「筆戰」發起,現時本人關閉此貼而不作事前通知!~

謝謝各會員發貼及回覆!~~謝謝

如有不便或做得唔好,請多多包容!~

[ 本帖最後由 sheamus 於 11-4-24 08:19 PM 編輯 ]
作者: nWoTNAHogan    時間: 11-4-25 08:37 PM

個人認為應該保持一定討論空間, 不應該將問題加深,

討論版既問題起源由來某人, 一個沈迷醉心於足球, 懶理既務既 kai 子,

請版主 sheamus 做版主應該做既事, 集中解決問題根源。

作者: .彰.    時間: 11-4-25 11:15 PM

Morrison竟然無動於衷

BTW,真係物都關個"kai子"事嫁喎
作者: 阿寂    時間: 11-4-25 11:23 PM

其實佢都未習慣做個好版主~~俾d時間佢學習啦~到一定既時候~佢會做到大家滿意~
作者: bb231    時間: 11-4-26 12:09 AM

講真,有時佢回覆完之後都冇人想再回覆.
原因係佢太kai唔知點比反應佢.
作者: Napster419    時間: 11-4-26 12:36 AM

之後黎場 Morrison vs Batista !
作者: jackwuaa    時間: 11-4-27 03:51 AM

都幾令人祈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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