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FUN論壇
標題:
TBB~新聞透視~~講惡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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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龍神
時間:
12-3-29 07:08 PM
標題:
TBB~新聞透視~~講惡搞問題
有冇人睇緊~~
遲D講惡搞都會刑事
作者:
最憎食屎狗
時間:
12-3-29 07:11 PM
當旺爸爸?
作者:
乂含你爸條J乂
時間:
12-3-29 07:12 PM
惡搞有罪痴撚線
作者:
風之鳥
時間:
12-3-29 07:16 PM
咁簡直就係壓殺創意,
呢個世界變得愈黎愈無自由...
作者:
你講乜眷
時間:
12-3-29 07:19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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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龍神
時間:
12-3-29 07:22 PM
遲D香港玩同人~~
洗唔洗坐監
作者:
混吉珩仔
時間:
12-3-29 07:26 PM
無啦無啦 點算
作者:
風之鳥
時間:
12-3-29 07:26 PM
雪龍神 發表於 12-3-29 07:22 PM
遲D香港玩同人~~
洗唔洗坐監
可能會判"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
第 245 章 - 公安條例
第 17B 條 -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 30/06/1997
(1)
任何人在為某事情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
或煽惑他人作出此種行為
,以阻止處理該事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2)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
,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
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作者:
雪龍神
時間:
12-3-29 07:31 PM
話過左條法例先諮詢豁唔豁免
有幾多人真係會信
作者:
超聖龍
時間:
12-3-29 07:39 PM
頭條,某香港抄襲巨BAND都要俾人告?TBB D劇集都成日拎人地D野用啦~, 反正咁樣搞RG,CW果D咪唔洗再開?香港大把人中招啦~
作者:
小妳喇叭
時間:
12-3-29 07:43 PM
本帖最後由 小妳喇叭 於 12-3-29 07:44 PM 編輯
如果真係立法 惡搞係可以入罪既話
我相信一定黎多次1/7遊行 呻既機會都無 你玩埋我果份啦
一係齊齊搞惡搞 等佢法庭慢慢判 塞爆佢監倉 攬炒 真係想小爆果個知識產權處處長
作者:
風殘月殤
時間:
12-3-29 07:44 PM
都戇尻尻
作者:
小妳喇叭
時間:
12-3-29 07:47 PM
就係d論壇會員個簽名檔 都夠佢判成世
唔知佢監倉夠唔夠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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