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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自陸服」更新後裝備熔煉的要求 [打印本頁]

作者: 張希希    時間: 12-4-4 04:30 PM     標題: 「轉自陸服」更新後裝備熔煉的要求

裝備熔煉系統,可用於提升裝備的基礎屬性、獲得原有裝備的其他 屬性等,熔煉的副裝備將會在熔煉中消失。


裝備熔煉要求:
1.參與熔煉的裝備必須是本職業同部位的紫色裝備,參與熔煉的材料及副裝備消失
2.熔煉後裝備等級、強化等級、附加屬性、品質都保留參與熔煉裝備中的最大值
3.裝備熔煉後獲得的裝備為綁定物品
4.熔煉後裝備名稱取參與熔煉裝備中基礎屬性最高的套裝系統名稱
5.熔煉時自動摘除主裝和副裝的寶石放入背包中,並保留最大開孔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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