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FUN論壇

標題: 有了愛情仍不夠 [打印本頁]

作者: tintinAA    時間: 15-11-21 10:52 AM     標題: 有了愛情仍不夠


踏進婚姻的大門,登上這輛開往幸福而神秘的小車後,過了蜜月期,夫婦兩人所交談的話也不過是雞毛蒜皮的瑣事。

志剛是一個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我讓他去東,他一定往西;讓他穿紅,他一定著綠;做了稀得,他要吃乾的;做了甜的,他說還是鹹的好。在家和我作對是他的娛樂之一。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總是用相反的說法激他,他不知不覺中了計,遂了我的心願。後來他聰明了一點,猜透了我的想法,從那時候起,無論我反反复复怎麼說,他就是不合作,還常常得意地冷笑:“嘿嘿!我贏了!”“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法一樣,我就去買獎券、放鞭炮!”我瞪著他。剛結婚的時候,志剛很體諒我,情緒也很高昂,假日在家總是幫忙做事。可惜好景不長,不知什麼時候開始,他的男性自尊又慢慢地甦醒了。

吃飯的時候,如果他要加湯添飯,就伸手往我面前一遞,好似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自然。路上看見一張宣傳紙,他自然知道跨過去,卻不知道撿起來。有時我病了幾天,硬撐著起床整理已經亂得不像樣的家,他亦體貼地說:“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麼不聽話?”我回答他:“衣不洗、飯不煮、地不掃,實在過不下去了我才起來整理的。”這時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頭,可是碎的花瓶還得我掃,頭倒不一定打的中,所以也就算了。

我們當初的結合不過是希望結伴同行,雙方對彼此都沒有過分的要求和占領。我選了志剛,並不是為了安全感,更不是為了怕單身一輩子,因為這兩件事於我而言都算不得太嚴重。志剛要了我,亦不是要一個洗衣煮飯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語花。外面的小飯館物美價廉,女孩子鶯鶯燕燕。我們不過是想找個伴,一同走走這條人生的道路。既然是個伴,就應該時刻不離地膠在一起才名副其實,可惜這一點我們又偏偏不很看重。許多時候我們在小小的家裡漫遊,做著個人的事情,轉角碰著了,就閃一下身讓雙方過去,那神情就像讓了個影子似得漠然,更有多少夜晚,我們各自抱一本書啃到天亮,各自對著書大笑或默默流下淚來,對方絕不會問一聲:“你是怎麼了,瘋了?”有時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說聲“走了”就出去。有時候早晨醒了,志剛已經不見了踪影,我亦不去瞎猜,吃飯時他自會回來的,飢餓的狼知道哪裡有好吃的東西。偶爾的孤獨對我個人來說是最最值得重視的,我心靈的全部從不對任何人開放,志剛可以進我的心房裡看看、坐坐、甚至佔據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個人的。”結婚不應該改變這一角,也沒有必要非要向另外一個人完完全全開放,任他隨時隨地跑進去搗亂,那是我所不願的。

許多已婚的閨蜜、朋友、太太們常對我說:“你這樣不管男人是很危險的,一定要把他牢牢地握在手裡。”她們說這話時還做著可怕的手勢,捏著拳頭,好像那男人變成好小一個,就在裡面扭來扭去掙扎著似的。我回答她們:“不自由,毋寧死。我倒不是怕他尋死,問題是,管犯人的比做犯人的還要不自由,所以,我不為難自己,嘿嘿嘿!”自由是多麼可貴的事,心靈的自由更需要我們牢牢把握,不然有了愛情仍是不夠的。
作者: PPYu    時間: 15-12-1 05:04 PM

本帖最後由 PPYu 於 15-12-1 05:04 PM 編輯

自由是多麼可貴的事,心靈的自由更需要我們牢牢把握,不然有了愛情仍是不夠的。
作者: 云淡風輕    時間: 15-12-24 04:42 PM

愛情是種感覺,婚姻才是生活,需要經營
作者: 青春如昨    時間: 15-12-25 05:0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想太多先生    時間: 15-12-26 03:50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手心的溫暖    時間: 15-12-27 05:4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木修羅    時間: 16-1-9 10:00 AM

愛情只是戀愛,而婚姻才是實實在在的生活!
作者: cheng274778    時間: 21-5-3 08:34 PM

過與不及都不行 這需要拿捏




歡迎光臨 2000FUN論壇 (https://www.2000fun.com/) Powered by Discuz! X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