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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為什麼要做房屋評估?
土地征收前期,征收方應當與被征收方協商評估財產。如果催收方在沒有物業評估的情況下進行拆遷,或者評估機構沒有資質,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物業估價的評估直接關系到房屋的實際補償價格,進行房屋評估主要是為了幫助征收方與被拆遷方明確房屋的實際價值,這是雙方房屋征收補償談判的基礎。
第二:如何選擇評估機構?
評估機構由被征收方和被征收方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期限內協商不成的,征收方應當組織征收方實行多數票原則。目前,市場房地產評估機構混雜,征用前必須認真了解評估機構的選擇,選擇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三:被征收房屋的評估應考慮哪些因素?
房地產的價值,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按照周邊地區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計算。同時在評估時應當考慮被征收房屋的地理位置建築面積占地面積相關用途新舊程度建築結構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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