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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睡.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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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案.殺.兇(全文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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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勳章(賀詞) 玩過星曲WEB

21#
發表於 10-6-29 02:26 AM |只看該作者
(二十一)


「韓小姐,據我們所知,妳曾經多次來港,是為了公務嗎?」小周問道。

「不!純粹是私人理由,我喜歡這裡的生活。」

「容許我問一點題外話……」我對韓芬道。

「可以。」她笑道:「只要你們想知的,我都會如實作答。」

「妳每次出現人前,都要架著太陽鏡、戴著帽子,把自己密密的包起來,有需要嗎?」

她想了一想,忽然向我靠攏過來。

「你看看我!」她說畢,一張臉龐已移至我眼前不足一呎的地方,好讓我可近距離察看。

這下突如其來的舉措,令我有點進退失據。

我體內的腎上腺素急劇增加,心跳愈來愈烈,在寧靜的環境中,依稀聽見自己的心跳聲。

兩姊妹長得是同一個模樣,除了有相同的容貌,也擁有同樣的完美肌膚。

我把握著機會,一雙眼睛肆無忌憚的在她臉上遊走。

看著眼前的她,如同看見昔日的韓芳。

那疑幻疑真的感覺又再度出現。

我觀察了很久,依然未能在她的臉上,找出任何瑕疵。

如此完美無瑕的一張臉,遮蓋起來,簡直是暴殄天物!

究竟是甚麼原因,導致韓芬要這樣做?

我正聚精會神之際,忽聞她的聲音道:「怎麼了,看清了沒有?」

「看清了。」

「感覺如何?」

「……很美……真的很美!」我知道這樣回答,是有點失儀,但我實在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詞。

一直表現沉著、冷靜的韓芬,竟也變得靦腆起來,她呆了一呆道:「我並非這意思!」

在微弱的燈光下,依然可看到她那變得紅彤彤的兩頰。

局面有點尷尬。

我偷偷瞄一下其他人,幸好他們仍在忙於發掘韓芬臉上的秘密,無暇留意我猥褻的神情。

「我意思說:你認為我兩姊妹長得像嗎?」她說。

我大力點頭。

「這就是了!由於我的容貌,常被人誤認,每次都要大費唇舌以作解釋,十分不便。為免受到煩擾,我乾脆把自己的樣貌遮掩著,只有如此,才能樂得安靜。」

「還有……」我望望她的手。

我的話還沒有完,她已舉起雙手,搶先說道:「還有,為甚麼我會戴上這個,對不對?」

我微笑點頭。

「請想像一下,一個患了潔癖的人,卻要經常接觸顏料,是何等苦惱的事情?」她停下來,看我們的反應。

但在場各人鴉雀無聲,她只好繼續「獨唱」下去。

「……我有極嚴重的潔癖,但卻喜歡繪畫;為免被顏料弄髒雙手,我只好戴上手套。時間久了,手套彷彿已變成了我第二層皮膚,後來更是習慣成自然。」她凝視著自己的手套:「到了現在,只有在洗澡和睡眠的時間,我才會脫下來。」

「韓小姐,妳有手機嗎?」麗麗忽然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

「沒有。」

「我留意到這屋子裡沒有電話線,妳如何與外間聯繫?」麗麗再問。

「我無需要與外間聯繫。」

韓家在大馬產業眾多,韓芬又是家中的老大,按道理,多少也需要照顧一下吧,怎麼可以不聞不問?

於是,我好奇問道:「妳不用處理家族業務嗎?」

「家族業務?」她嘆了一聲:「由於投資失利,父親去世前,已瀕臨破產的邊緣,家裡的產業,賣的賣、典的典,已經所餘無幾了;現在只剩下一間小小的商店,由我弟弟打理。」

「那麼,妳日常生活怎樣維持?」

「雖說家道中落,我仍有少許個人積蓄,勉強一點,也可支撐日常的生活,不至於要捱餓。」

「再者……」她指一指地上的畫箱:「我有一位世伯,是開設畫廊的。我完成的畫作,都會放在到他的畫廊寄賣。售出之後,他便會匯款給我。」

「原來妳是職業畫師?難怪妳會畫得這般好。」麗麗接道。

「妳可以這麼說。不過……我常常懷疑,那位世伯匯來的錢,是他自掏腰包,接濟我的。」她繼續道:「所謂賣畫,只為顧全我的尊嚴。根本沒有人要買我的畫!」

接著,又是一聲嘆息。

「韓小姐,妳不要妄自菲薄。」麗麗道:「雖然我不懂藝術,但我覺得妳的畫功很不錯!」

「對啊,真的不賴!」我也表示贊同。

「多謝鼓勵。」她高興地道:「我沒有甚麼可答謝你們,就只有這些咖啡。要多來一杯嗎?」

「喔,不用客氣。」我禮貌的回應說:「我們問的也差不多了,時間不早,我們還要趕回去。」

黃輝站起來道:「多謝妳的款待,那些香濃咖啡,就留待下次有機會再品嘗吧。」

「這屋子隨時歡迎你們。」韓芬也站起來,送我們離開。

踏出韓芬的家門,只感眼前一黑,幾個人彷似走進無邊黑洞,小周還差點兒因此摔倒。

「等一等!」麗麗叫了一聲,不一會,一線光芒從她手中迸射而出。

光芒來自一柄小小的手電筒。

小周笑道:「都是女人想得周到。」

「看你們還敢取笑我的手袋不?」

一直以來,麗麗那又笨又重的巨型手袋,都是同僚間的取笑對象。

一行人依靠著手電筒的微弱光線,緩緩前進,總算平安返抵碼頭。

回到家中,只想好好的休息。

我迅速梳洗一下,便跳到床上。

辛苦了數天,任務大致上完成。

結果也出來了──就是沒有結果!

不過,此行卻有意外的收獲……

看過韓芳主持節目的人,都會記得,鏡頭前的韓芳,那光滑得近乎過分的臉蛋,曾教多少男士心生瑕想、也令多少女士羨慕不已。

一直以來,我渴望有機會親身驗證一下,她底粉嫩的肌膚,是否只是電視螢光幕製造出來的假象。

本來,她的離世,已一併帶走了我的夢想。

卻想不到,這幻滅了的夢想,會在機緣巧合下,由她的胞姊間接的成全。

今夜裡,韓芳(其實是韓芬)那完美的容貌,竟又再次呈現在我眼前,且毫無保留地讓我細意欣賞。

為此,我要感激韓芬。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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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勳章(賀詞) 玩過星曲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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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6-29 02:27 AM |只看該作者
(二十二)


曾經看過一部電視片集,劇中的雙胞胎姊姊因為妒忌其妹的幸福家庭和成功事業,不惜殺死自己的親妹,毀屍滅跡,再以妹妹的身分出現,把妹妹所擁有的一切,包括丈夫、兒女、事業等,全部據為己有……

不過,聯想歸聯想,若把劇中情節跟韓芳命案拉在一起,就似乎不太合適了。

首先,假如韓芬要冒充胞妹,她絕不會讓妹妹的屍首曝光,更加不會故弄玄虛,作出那些誇張的佈局來引人注目。

若為其他動機而殺人,那麼她殺人後的舉動,卻又不太合理。

當然,我們查案不可能如此兒戲。

那晚上與韓芬的會面中,雖然未能發現疑點,但我們的調查工作沒有立即停止。

我們一方面派員日夜監視韓芬;另一方面,也重新審視她的背景、並透過國際刑警,要求馬來西亞警方提供韓芬的背景和家族資料。

行動持續了數月,仍未能取得任何成果。至此,我們不得不放棄了。


※※※※※※※※※※※※※※※※※※※※※※※※

韓芳香消玉殞已超過一年,隨著時間的轉逝,事件在市民的心中已逐漸淡忘。

負責偵查的人員,亦已轉投其他案件,調查工作實際上已停頓了下來。

破案的黃金時刻早已過去,每過一天,水落石出的機會便越渺茫。

若無新的發展,韓芳之死,恐怕最終會像其他懸案一樣,永遠成謎。


※※※※※※※※※※※※※※※※※※※※※※※※

今天回到警局,發現桌面放著一封設計精美的信函,下款竟然是何金福。

要不是這封信件,我早已忘記,自己曾跟全城首富有過握手之緣。

急忙拆開一看,原來是韓芳紀念館開幕的請柬。

「做有錢人的女人真好!就是死,也死得比人光采。」忽然聽見麗麗的聲音。

她手中拿著一個封套,竟跟我手中的一色一樣,原來,她也收到同樣的請柬。

(後來我才知道,整個警察部門,就只有劉警官、麗麗和我有這個殊榮;這件事情,讓我興奮了好一陣子。)

「妳想成為有錢人的女人?」我半帶嘲諷地道。

「如果對方有何金福那般風度翩翩、一表人才,也無妨喔。」麗麗那種自我陶醉的樣子,實在令我忍俊不禁。

「我的志氣可要比妳高一點……」我頓一頓:「我希望自己能成為有錢人!」


※※※※※※※※※※※※※※※※※※※※※※※※

離開警局,匆匆返抵家中,換過一套得體的衣服,便又馬不停蹄,駕車按著請柬上的地址進發。

途中,順道接載麗麗一同前往。

不多久,一座兩層高的小型建築物出現眼前。

紀念館尚未正式對外開放,今天只是預先招待受邀請的人士參觀,因此,停車場上的車子不多。

我把車子泊好,有管理員迎過來,出示完請柬後,立即由專人帶領我們進入場館。

入到館內,首先映進眼簾的,是一幅真人大小的畫像,畫中的韓芳,面露優雅笑容,雍容華貴,即使只是畫像,也足以令人神魂搖蕩。

我和麗麗被畫像深深吸引著,駐足觀賞,正看得出神,沒發覺何金福已在甚麼時候來到我們身旁。

「歡迎兩位光臨!」他很輕聲地說,可能是怕把我們嚇著吧。

接著他又熱情地跟我們握手,這是我第二次跟全城首富握手。上次錯過了拍照機會,今天,我可是有備而來!

我拿出照相機要求合照,他一口答應,還主動擺出不同姿態,跟我和麗麗合照了多幀相片。

拍過了照片,何金福對我們說:「請稍等一下,待我先通知館長,由她親自帶領你們參觀指教。」

「何先生,謝謝你!」我還沒答話,麗麗已搶先一步應道。說話時,還含情脈脈地望著何金福。

說句良心話,我跟麗麗共事數年,從來不曾聽見她這種溫柔的語調。

館長很快來到了,原來這位館長,正是三姐。

「館長。」我和麗麗禮貌叫道。

「兩位莫再取笑我,稱呼我三姐便行了。」她笑著說:「來啊,我帶你們到處走走。」

走廊兩旁掛著一些圖畫。

「求學時期的阿芳,曾經醉心於藝術,尤其喜歡繪畫。不過,出來做事之後,就不再畫了。」三姐介紹道:「這裡放的都是她的作品。」

驟眼看來,這些畫,有點似曾相識的感覺。我想了一會,終於讓我記起來了,我是在韓芬家中,看過類似的畫,其畫風跟這裡的,有八成相似。

想不到這對姊妹花除了樣子相似以外,也曾經有著同樣的興趣,就連繒畫的風格,也是差不多,真有趣!

紀念館分成數個區域,圍繞著韓芳的日常起居、衣食住行等為題。

這裡收藏了許多珍貴的物件,都是韓芳生前使用過的。

參觀完第一層的展區後,我們沿著自動電梯,上到二樓。

如此小型建築物,相信在正式開放後,人流也不會太多,卻竟然裝設了自動電梯,可想而知,何金福建造這座紀念館,是如何的不惜工本。

二樓全層被佈置成睡房的格局,主要展示韓芳的衣服和飾物。

聚集在這裡的嘉賓,較樓下為多,特別是女性的嘉賓。相信是由於女士們對珠寶首飾有較大興趣吧。

「這裡的首飾,都是阿芳生前穿戴過的,有些更曾在電視節目中亮相,可能你們也會見過。」三姐說道。

難怪這些飾物,看起來是如此精細,原來都是價值不菲的真品。

「哦,都是真的嗎?」我奇怪問道:「你們不怕招來盜賊?」

「盜賊?當然怕!所以在正式展出之時,我們會全部換上仿製品。」

我正要走近展品細看,忽然感到身旁出現一個熟悉的身影。

我轉頭一望,心中不禁一怔,不自覺地叫道:「韓芬?」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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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6-29 02:27 AM |只看該作者
(二十三.結局篇-上)

三姐聽到叫聲,循我的目光望去。

她先是呆了半晌,繼而大笑不已:「那是阿芳的蠟像,並非真人。」

我再看清楚,果然只是一具蠟像。

那具蠟像做得栩栩如生,正站於妝臺前,對鏡自盼。

我和麗麗也隨著笑起來。

我們的笑聲,驚動附近的嘉賓,紛紛向我們投以怪異的目光,嚇得我們立即把笑聲收起。

「其實這裡不只一具蠟像,你試找看。」三姐笑道。

我聞言,再看看四周,果然再發現多幾具蠟像。

總數共有七具蠟像,各有不同的形態,惟肖惟妙,混在真人中間,營造出人山人海的效果,令小小的斗室更覺熱鬧;難怪總覺得二樓的人流遠較樓下多,原來只是錯覺。

這裡的蠟像,比起門口那幅巨型畫像,更具吸引力。如果我是一個賊,要在這紀念館偷走一件東西的話,我寧願選擇一具蠟像,而放棄價值連城的鑽飾!

我的目光在蠟像間穿梭遊走,忽然,被其中一具蠟像吸引著。

這具蠟像特別之處,在於它的手上戴上了一雙手套。

七具蠟像中,就只有這一具戴著手套。

手套,沒甚麼特別,只是很平常的款式。但是,出現在這紀念館內,卻令人有格格不入之感。因為,這裡展出的,都是一些比較華麗的衣飾。

我腦海忽然閃過了一些東西。

「韓芳有潔癖的嗎?」我問三姐。

「沒有。」她反問我道:「何故你會認為她有潔癖?」

「是因為這手套。」我指指蠟像的手。

「喔!這具蠟像,是依照我記憶之中,對阿芳的一些零碎印象,併合而成的。」她說。

「她常戴手套嗎?」我問道。

「不!我只見過一次──就在她離開我們的那個晚上。」三姐搖著頭道。

「哦?」我跟麗麗互望一下。

「那晚上,我回到家中,看見她雙手戴著手套。我從沒見過她戴手套,所以感到奇怪,便向她問個究竟。起初,她支吾以對,直至我不斷追問,她才告訴我,做蛋糕的時候,不小心被烤爐燙傷了手部。」

「我要求她脫下手套讓我看看,可是她說已經敷了藥,沒大礙,就不讓我看了。最後,我不想勉強她,只好不了了之。」三姐憶述當晚的情況。

「這一雙就是當晚韓芳所穿的手套?」我問。

「這雙手套是從百貨公司買回來的,只是類似的款式。原先的一雙,我在大屋中找了好幾遍,都找不著,應該是被你們帶走作為證物吧。」

「證物之中,好像沒有手套……」我望向麗麗。

麗麗兩手一攤,搖頭道:「毫無印象!」

※※※※※※※※※※※※※※※※※※※※※※※※

第二天,回到警局,我和麗麗把韓芳命案的檔案夾重新搬到案頭,並翻查了證物清單。

證物中,的確沒有手套!

我和麗麗再赴離島。

我們到達韓芬所住的屋子時,剛好碰到從外購物回來的她。

她手中捧著一袋日用品。

「甚麼風把你們吹到這兒?」她看見我們,初時有點愕然,但很快地,現出了熱情的笑容:「請進來!」

我們隨她進入屋內。

屋裡陳設依舊。

時值正午,室內光線充足,少了上次來時那種陰森的感覺。

「跟上次一樣,先來一杯咖啡,再說其他的,好嗎?」她說。

「好的。」我和麗麗異口同聲。

「藍山咖啡,對嗎?」

想不到事隔多時,她仍然記得我的「最愛」。

用不著韓芬的招呼,我們已「老馬識途」,自行坐到草蓆上了。

不多久,咖啡送到我們手中,不過,我們都沒有喝。

「兩位到來,不會是為了找我聊天吧?」韓芬說道。

「嗯!有些事情想妳澄清一下。」我道。

「是甚麼事?」

「請妳老實回答,妳妹妹遇害的晚上,妳是否到過現場?」我開門見山的問道。

韓芬沉默了下來,臉上的笑容漸漸收起。

「那夜裡,跟三姐說話的人,真的是妳?」我追問。

過了片刻,她嘆了一聲道:「我知道,你們遲早會來的。」

「把安眠藥混在蛋糕中,騙三姐吃下的,也是妳嗎?」

「沒錯,你們一直要找的人,是我!」

出乎我們的意料,韓芬的答覆竟是如此直截了當。

可是,這絕非我預期的答案,我真的希望她會否認,並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

「為甚麼?為甚麼妳要殺死自己的親妹妹?」我心情十分沉重,引致我的語氣也帶點激動。

韓芬表現反倒比我冷靜。

「聽我說一個故事……」她緩緩道:「有一對感情很好的小姊妹,兩人出生於一個富裕家庭,父母恩愛,對小姊妹寵愛有加,一家四口,其樂融融,生活本來過得很幸福。」

「突然,有一天,父母告訴小姊妹,他們已經不再相愛,並且很快便要分居──不但止父母要分開,兩姊妹也要分離!根據父母的協議,姊姊由父親撫養、妹妹則要跟隨母親過活。」

「小姊妹雖然不能住在一起、也不能一同玩耍,不過,她們在同一間學校唸書,所以仍可繼續見面。」

「母親離開韓家以後,本來不愁生活,可是,由於難忍感情創痛,她決意離開這傷心地。最後,她甘願放棄父親給予的贍養費,遠走香港,重新生活、自食其力。」

「性格荏弱的妹妹知道後,在學校裡大哭了幾場。因為,她已經失去了父親,她不能再忍受失去其他朋友、同學和師長。而且,香港這個陌生的地方,對她來說,也充滿了恐懼。」

「個性較堅強的姊姊──雖然只是比妹妹大數分鐘的孿生姊姊,為了不讓妹妹難過,便毅然拍拍胸口,代替妹妹隨母親到香港定居。自此,兩人互換了身分,這件事情,一直沒有人發覺。」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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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6-29 02:28 AM |只看該作者
(二十四.結局篇-中)

「兩姊妹雖然分隔異地,依然維持書信來往。」

「大學畢業後,主修傳播學的妹妹,礙於其家族背景所限,在家鄉未能一展抱負。她與鍾情藝術的姊姊商量,姊姊經不起妹妹的苦苦哀求,兩人的身分又還原了。姊姊回到馬來西亞,妹妹則轉到香港發展。」

「一切在神不知、鬼不覺之下進行,本來,應該不會出現岔子。姊妹兩人,都心安理得。」

「可惜,紙包不住火!漸漸地,父親對姊姊的身分起疑。經過多番逼迫,姊姊終於招架不住,把事情和盤托出。」

「可是,坦白未能換取父親的原諒。父親為了多年受騙,憤怒不已,他認為這一切,都是姊姊的過錯,因此,經常借小事破口大罵。」

她頓了一頓,繼續道:「姊姊多番要求妹妹返回家鄉,一起向父親謝罪,但妹妹一直未有動身。」

「後來,父親生意失敗,脾氣越發暴躁,對姊姊的態度變本加厲,動輒拳打腳踢。姊姊瞭解父親的心情,一直默默忍受,不但沒有怪他,反之,更想方設法,以求討好父親。」

看似平平無奇的故事,經過韓芬幽幽的語調,訴說出來,卻又像加入了催化劑,令人聞之心酸。

我低著頭,靜心傾聽。

「一天,姊姊煮了一盤父親最喜歡吃的『肉骨茶』,端到父親的面前,供他品嚐。父親忽然脾氣大發,一手推開肉骨茶,整盤火燙的肉骨茶,淋在女兒的身上。」

韓芬抬頭望窗,眼眶浮著淚影,忽然,脫下手套,並把褲管拉高,露出雙手和大腿。

眼前的景象,的確令我們感到震撼。

在她雙手和大腿上,佈滿了一片片紫紅色、隆起的瘢痕;跟她臉上白滑細嫩的肌膚,形成強烈的對比。

終於明白她長期戴上手套的原因。

韓芬繼續說:「姊姊的手和下身,受到了嚴重燙傷。父親雖然後悔,但他不能讓別人知道,女兒的傷勢,是由他而起。因為,這是家醜,家醜絕對不能外揚!」

韓芬再壓抑不了淚水,豆大的淚珠打在地上。

「他吩咐傭人替女兒塗了些燙火藥物,但是,他不許女兒到醫院接受治療,即使召私人醫生也不可以……」

她的聲音愈來愈薄弱,到後來,話也說不出了,只是不住啜泣,以致身體也隨之而一起抽搐。

我的心裡實在很不舒服;麗麗受到她的感染,也暗自落起淚來。

我們想不出安慰的說話,只能坐在一旁,任由韓芬痛哭。

過了一會,韓芬的情緒逐漸平靜下來。

她深深吸一口氣,繼續她的故事。

「我不明自己做錯甚麼,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妹妹,但到頭來卻受盡苦楚。彼此都是韓家的女兒,為甚麼一切幸福、寵愛,都圍繞著妹妹;而我,卻只有付出和忍耐?」

「父親心情差──我知道,生意失敗只是次要,主要原因還是妹妹!父親最寵愛妹妹,他一直渴望妹妹能夠回家探望他、陪伴他。可惜妹妹只顧工作,遲遲未有成行。」

「妹妹的本性不壞,但缺點是太著意自己的事業,而忽略其他人的感受。她一直活在福中,卻不知道,她的姊姊,是活得何等痛苦?為此,姊姊心裡產生了一絲恨意。」

「所以妳要殺死她?」我打斷韓芬的說話。

「不,我沒想過要殺死她,我只打算給她一個教訓。」

「我每次到香港,都會跟妹妹見面。父親去世後,我遷回香港居住,我們仍然維持定期會面──通常在三姐放假的日子。有時候,我會上她的家,也有些時候,一起出外消遣。」

「在我心裡,「教訓妹妹一下」的念頭從沒有消退,我一直在等待機會。直至有一天,又是我們約定見面的日子。這次跟以往有所不同,因為妹妹所居住樓宇的其他住客全搬走了,整座樓宇只住著妹妹和三姐兩人,而當日何金福又離開了香港,換言之,這是我教訓妹妹的最好時機,只要我處置好三姐,便不會再有任何障礙了。」

「說是教訓也好,說是報復也可以,總之,我目的是要讓她感受一下不快樂的滋味。我知道,妹妹一生人最害怕兩件東西,就是花朵和血。於是,我準備了大量的豬血、和一大箱花瓣,上到妹妹的家。那天,我的心情特別興奮。」

「我們先是談天說地,然後一起弄食物,妹妹做了肉醬義大利麵,而我則負責做蛋糕。」

「我在蛋糕中混入了安眠藥,妹妹吃過蛋糕後,藥力漸漸發作,我送她進房休息後,坐在客廳等候三姐回家。」

「等一等!」麗麗中斷了韓芬的說話:「妳自己有吃過那些蛋糕嗎?」

「有,但我吃的,是沒有安眠藥的部分。」她補充道:「為免妹妹生疑,我把蛋糕做成兩層,只有下層混入了安眠藥。我吃的時候,只吃了上層,所以沒事。」

「我明白了。」麗麗點頭道:「請妳繼續吧!」

「三姐回來後,我哄騙三姐也吃下蛋糕,很快,三姐也昏睡過去。我開始實踐我的計劃,我走進睡房,拉開妹妹的被子,把豬血澆在她的身上,然後替她蓋回被子,再把花瓣撒在房中。」

「接著,我走出客廳,利用畫刷和噴壺,把豬血灑遍廳中每一角落,再走到廚房門口,把道具放進巨型膠袋內,清理一下之後,帶著微笑離開。」

「在我的構思中,妹妹早上醒來,睜開眼睛,看見滿室花香,必然十分驚訝。然後,她揭開被子,準備下床,發現自己滿身鮮血,便會再次被嚇個半死,當她衝出客廳,看見眼前的景象,更加肯定會被嚇至呆立當場,以為自己在做惡夢。」

「妳不怕妹妹發覺真相後報警嗎?」我問道。

「不怕!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做得出來,自然不會計較後果。」

「可是……」韓芬再次嗚咽起來:「事情發展竟然大失所料,預期的效果沒有發生,也永遠不會發生……」

「照妳說來,妳妹妹的死,是出於意外?」

「我只知道妹妹不喜歡鮮花,卻不清楚原來她患了花粉症,不能夠接觸花朵。」她抬頭凝望天花,眼淚沿面頰兩旁徐徐流下:「我竟然一手奪去妹妹的生命!我疼愛的妹妹……」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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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結局篇-下)

「我們上次來時,為甚麼妳不坦白承認?」我問道。

「我沒勇氣。」她垂下頭:「我害怕面對公眾,訴說這段故事。」

「如果妳沒有預謀殺死妹妹,又不是怕她醒來報警的話,為甚麼妳要從後門離開?妳是否意圖消滅證據?」麗麗問道。

「其實,我自己對血亦有恐懼。我選擇由廚房離開,是要確保萬一我身上或手上沾了豬血,我也可以清理乾淨才離開。我這樣做,並非為了毀滅證據。」韓芬說道。

屋內的人沒再說話,氣氛重歸寂靜,靜得令人耳邊嗡嗡作響。

「故事已經說完。」終於再次由韓芬打破寂靜。

「對不起!韓小姐,我們要正式拘捕妳了。」我說著,心裡有些黯然。

「我會跟你們回去。」她道:「但是,回去之前,我有兩個小小請求。」

「甚麼請求?」我道。

「我想先見一見三姐,然後,再到妹妹的墓前懺悔。」

「第一件事情,容易安排;至於第二件事……」我面露難色。

「請你們放心,我會合作,絕對不會為你們再添亂子的。」

「讓我想想……」

「CK……」麗麗叫道。

我考慮了一下,對麗麗說:「讓她去吧!一切後果,由我個人承擔。」

「不!CK,我想說,一切後果,由我們兩人一起承擔。」她道。

夠義氣!

我向麗麗微笑點頭。

※※※※※※※※※※※※※※※※※※※※※※※※

叮噹、叮噹……

屋內隱約傳出門鈴的聲音,不多久,大門打開了。

「阿芬……」開門的正是三姐,她看見我,立即焦急問道:「阿芬在哪?」

「三姐!」站在我身後的韓芬,緩緩走出來道:「對不起……」

「阿芬。」三姐一把拉著韓芬的手:「妳們先進來,不要站在門外。」

眾人進到屋內,韓芬立刻跪到三姐跟前。

「三姐……」她依然低著頭,不敢直望三姐。

「不用說。」三姐邊流淚邊扶她起來:「妳不用再說,我全都知道了。」

「我來這裡,只為向您說聲對不起,並非要奢求您的原諒。」

「孩子,」三姐把韓芬擁進懷內,脫去她的手套,輕揉她的手說:「這些年來,妳受了太多的苦,這個家欠妳太多了。」

「三姐,我害死了妹妹。這些日子,我生不如死!本來,我準備好自殺,可是,到了最後一刻,我不敢,我不是怕死,而是沒有面目見芳妹。」

「這是意外,一切都是意外。」三姐道:「我知道阿芳不會怪妳的,只要妳有悔意,就是我的好孩子。我等妳回來,這裡永遠歡迎妳。」

「三姐……」

兩人痛哭流涕。

不,加上麗麗,應該是三人。

若要算我在內,便是四人了,因為我的心裡也在淌淚!

※※※※※※※※※※※※※※※※※※※※※※※※

我把車子駛至花店前,下車買了一束火百合。

麗麗見了覺得奇怪:「這時候買花幹嘛?」

「是獻給韓芳的。」

「但韓芳不喜歡花……」

「妳錯了!韓芳害怕花的原因,只是由於身體不能接受。但我知道,她其實很喜歡花,特別是火百合。因為我看過她的日記,我留意到,她在每一篇日記的結尾,都會畫上幾朵花;而那日記的封面,正是一束火百合。」

說真的,這世上,不喜歡花的女性,又會有多少?

我們一行人走上韓芳的墳頭,我將花束交給韓芬,讓她親手獻給自己的妹妹。

到受害者的墳頭獻花、憑弔,是我當差生涯的第一次,也可以算是一項紀錄吧。

※※※※※※※※※※※※※※※※※※※※※※※※

案情終於大白,案中疑團亦一一解開。

購買豬血和誘騙三姐吃下安眠藥的人,是韓芬。由於兩人的樣貌而製造出韓芳自殺的煙幕。

太平梯和花圃發現的鞋印,都屬於韓芬。那雙Nike運動鞋,我們已在她的屋子裡找到。

韓芬長期戴著手套,案發現場當然檢不到可疑指紋了。

姊妹兩人,一向以信件聯絡,所以沒有任何電話紀錄。

妹妹性格的轉變,例如對母親的態度和藝術的興趣等,也能夠解釋了。

惟一未能解釋的,是為甚麼基因測試在這次案件中,沒有發揮效用?

為此,我特地去請教金城武……不,是Raymond,就是那位鑑證科的男同事!

「如果她們是同卵雙胞胎的話,那便可以解釋了。」Raymond耐心地說。「你知道李錩鈺博士這個人嗎?」

笑話!以在下當差多年的功力,要是連李錩鈺博士這個金字招牌都不認識,那我豈不是白混了麼?

這位國際知名的刑偵專家,經他偵破的懸案不計其數。當年陳水扁鎗撃案,就曾邀請他協助調查。

「李博士曾對雙胞胎的DNA排列方式作過研究,得出結論是同卵雙胞胎的基因結構大致一樣,以現今的鑑識技術,暫難鑑定其中的差異。」Raymond說道。

「我記起來了,當日我們在現場找到三隻紙碟,但最後只能析出兩組DNA的排列方式,是這個緣故吧。」我洋洋得意地說。

Raymond笑道:「哈哈,全對!」

※※※※※※※※※※※※※※※※※※※※※※※※

整件事件,是不節不扣的悲劇!

都源於上一代的感情轇輵。

因父母的離異,導致兩位年青人的前途盡碎,妹妹更加因此喪命,這一切,能不令人欷歔?

奉勸為人父母者,為了子女,想一想,切勿輕言離婚,以免製造更多的悲劇!

案件審結了。

韓芬的遭遇,獲得法官同情,本來準備判處最輕刑罰,但由於她曾隱瞞案情,故此刑期要酌量增加,最後,被判處入獄三年半。

三年半,眨眼便過,期望韓芬能勇敢面對,盡快療好心靈創傷、投入新生。

經過花店,我又買了一束鮮花。

當我把花送到太太面前……

「無事獻慇懃。」她臉色一沉。

「一定是做了壞事,快從實招來!」

「噢,我的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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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殺.兇(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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