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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佔領中環

一. 發起佔中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信報》發表〈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提出「要爭取香港落實真普選,可能要準備『殺傷力』更大的武器 ── 佔領中環」,並補充說:「行動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要能產生足夠的『殺傷力』,這行動要符合以下(八項)原則:人數、意見領袖、非暴力、持續、承擔罪責、時機、事先張揚、目標。」文章一石激起千重浪,既打響一五年政改方案之戰的第一槍,也令「公民抗命」的概念進入主流傳媒。

重閱戴的文章,他在「意見領袖」的原則中說明:「參與行動的人要包括社會的意見領袖,尤其是一些過去不曾違法,或不屬激進的政治領袖、前任官員、宗教領袖、學者等。他們的參與,顯示爭議已到關鍵時刻,連這些意見領袖也要被迫以公民抗命的方式表達立場,對整體社會可產生強大的感召力。」可見他一開始已把進步民主派排除在外。

另外戴亦一早表明:「……行動的最終目標是要在香港實現真普選,因此無論行動是否已付緒實行,一旦對手表明願意回到談判桌討論落實真普選的具體措施,那就要結束行動。若對手沒有依從承諾,行動可再次進行。」換句話說,戴視「六八九」港共政府為合法政權及政改談判對手,與毓民主張以參照「阿拉伯之春」的經驗,組織動員群眾力量,以持久的街頭運動及公民抗命(包括不合作運動),達至一個臨界點,令特區政府以至中共政權接受現實 ── 如不把自治權還予港人,他們將無法再有效管治下去,以實現「全民制憲、重新立約」之最終目的南轅北轍。

二○一三年二月廿七日,毓民在《太陽報》「普羅之聲」專欄的〈沒有認罪悔改就沒有復和〉表態「他(戴耀廷)的建議,鼓動風潮,造成時勢,亦有發人深省之處。」

毓民的文章說:「……主流泛民欲加入『佔領中環』行動。他們要修正立場,走進步民主、公民抗命之途,沒有問題。另外,梁國雄建議,先由何俊仁辭職,引發全民公投,凝聚民意,亦可測試民主黨之決心,我亦和議。

「戴教授與我同是主內弟兄,他應該明白到,沒有認罪悔改,就沒有復和。退一萬步說,即使民主黨不願承認自己的行為是投共,至少應承認自○九年尾以來錯估形勢,向追隨他們多年、政改通過後感到被出賣的支持者致歉,才合乎政治倫理,才有重新團結民主運動的基礎;不然只會令『佔領中環』行動淪為政治投機的『洗底工程』,甚至再度出賣選民。

「對『佔領中環』行動之醞釀,我會靜觀其變,從旁監察……」

二. 佔中的策劃與「膠化」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戴耀廷接受「獨立媒體」訪問,提出「佔中路線圖」;第一步先有萬人參與討論普選方案,然後經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鍾庭耀的電子平台投票一次,再由民主黨何俊仁辭職引發公投(其後何俊仁「走數」),透過立法會補選的機會,讓市民在民間普選方案與中央提出的普選方案之間投票。若市民不接受中央的方案,戴耀廷等人便會發動佔中。

二○一三年三月廿七日,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發表「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表示運動目標是要爭取二○一七年普選特區行政長官,制度必須符合國際社會對普及和平等的選舉的要求,包括:每名公民享有相等的票數、相等的票值和公民參選不受不合理限制的權利。認為運動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認同其信念者為了實踐理想而共同承擔責任。參與行動與否純為個人決定。

二○一三年五月,「佔中」運動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註冊成私人有限公司「O C L P Limited」,自「佔領華爾街」以來,全球佔領運動從來沒有一個需要申請註冊成有限公司,運動開始「膠化」。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佔領中環」進行首次商討日,最後納成七大要點,留待下次商討日處理:如何加強佔中運動的宣傳及論述;運動提升至全民運動層面;如何商討方案、談判底線;佔中運動如何建立具公信力的決策機制;佔中時機,何時展開、退出等;加強佔中的組織,增加資源;應對中央及政府抹黑、打壓。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七‧一」大遊行後的中環集會,戴耀廷在台上聲言:「……愛與和平的力量很大,大得連坦克車的裝甲也能穿透……」。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於立法會出席午宴後,狠批佔領中環,稱「無論佔中發起人怎樣花言巧語、包裝粉飾,活動違法就是違法」。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毓民在《東方日報》「龍七公」專欄的〈「愛與和平」如何「佔領」中環?〉批評:「戴耀廷所指『愛與和平的力量』,是誇張的比喻,指的是以道德去感動當權者,可是人們若以殘酷的政治現實檢視,不論是《零八憲章》的溫和主張,其倡議者劉曉波的最後陳述『我沒有敵人』,又或者是西藏至今超過百人的僧侶自焚,都沒有感動中共當權者;如果想模仿印度獨立運動,試圖感動宗主國的民眾,大陸民眾並沒有英國民眾的資訊自由,又長期受極端民族主義荼毒,對香港懷有忌恨,想感動他們,恐怕是徒勞無功;若感動的對象是西方民間社會及媒體,一如南非的反種族隔離抗爭,但當今天西藏的自焚潮也未能感動他們,那香港人又憑什麼可以感動西方社會呢?

反為原初啟迪佔領運動的阿拉伯之春,大量民眾上街持久抗爭,引起全球媒體注意,最後達到目的,才是現在香港『佔中』運動該走之路。

中共當然想打擊『佔中』,所以張曉明在立法會放狠話,但同時又說想『交新朋友』,加上陳健民早前說:『若中央接受(普選聯)其中一個方案,或接納其主要精神,便應該不會發生佔中』,雙方達成妥協機會不是沒有,佔中亦將因此而化解於無形;中共忌憚佔中,不是忌憚其普選訴求,而是忌憚群眾運動一經啟動,將有其生命力,最後令阿拉伯之春來到香港!」

二○一三年九月廿四日,練乙錚在《信報》撰文建議,「由全體簽名參與『佔中』的人士逐一繫住雙腳、反綁雙手,然後才進場,被捕之後,始由警方鬆綁」,翌日戴耀廷表示會考慮練的建議。被網民嘲笑為「SM佔中」。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佔領中環行動公布一系列籌款活動,發起人之一陳健民表示,將呼籲市民每人捐一千元,目標五千人響應,目標是籌款約五百萬元。主要籌款活動包括兩場「名人飯局」,其中一場每位票價五千元,出席者有《天與地》編劇周旭明、作者梁文道及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另一場票價千五元,出席者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鋒、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以及陳健民。

二○一三年十月十九日,佔中發起人朱耀明、工黨主席李卓人及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到台灣與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會晤取經,惹來土共連日狠批。

二○一四年一月一日,佔中舉行模擬公投活動,將分為電子投票及實體票站投票,將就三個議題表態(其中之一是「行政長官提名程序應包括公民提名元素」),之前陳健民接受網台節目訪問,承認元旦投票只是議題設定,提醒市民在下一個商討日應聚焦的議題。有批評指議題過於「開放」、「無導向」及公民提名後加上「元素」一詞,是將來妥協投降的伏筆。戴耀廷反駁稱,投票是希望匯聚市民看法,現時不應排斥不同意見,不想將討論「鎖得太死」。這次有關公民提名的電子公投,也許可以造成民調效果,影響真普聯內兩派的角力,他們才事先張揚,輕視數據,莫非恐懼支持公民提名的票數超高,令民主黨等投降派不快?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佔中將舉辦第二輪商討日,決定六月廿二日「電子公投」的選項。

貳. 各派的政改方案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毓民回覆鄭宇碩教授,人民力量將以一六(立法會)及一七年(特首)雙普選為最後底線,加入「真普選聯盟」。這也是毓民的底線。

一. 李柱銘的「底線方案」:
二○一三年一月廿四日,《星島日報》「杜良謀」的「大棋盤」專欄,刊出了李柱銘的獨家專訪,他率先提出「底線方案」 ── 沿用選舉委員會一千二百人的提名模式,但委員要一人一票提名,而且得到最多提名的五人都可以成為候選人,按過去特首選舉經驗,泛民至少有一名候選人可以「入閘」。但當時並無引起任何社會迴響,李柱銘在戴耀廷提出「估中」後八日提出「底線方案」,戴耀廷的「估中」及馬丁的「底線方案」,會不會打從一開始就是泛民的手段及目的?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多份報章報導李柱銘重提的「底線方案」。

李柱銘補充,他的建議有一個最後底線,就是喬曉陽必須收回早前稱,出任特首「不能與中央對抗」的前提。

見報當日,親泛民報章的評論正面,《蘋果日報》「盧峯」執筆的「蘋論」標題為:〈李柱銘的方案是起點不是終點〉《明報》「李先知」的「聞風筆動」專欄標題為:〈李柱銘方案「露底」普選談判現曙光〉,但泛民各派的反應卻劣評如潮,結果李柱銘收回方案,訛稱接受訪問當日「冇瞓晏覺」休息不足,一時間說出了這個「接受了現實」的方案。

二. 學民思潮方案(一三年六月):
二○一三年六月十二日提出,參選人只要獲得十萬名合資格市民提名,或於由全體七十名立法會議員組成的提名委員會內,獲得一定數量的議員提名,就可以成為特首候選人。

二○一六立法會選舉的辦法,將現時超級區議會議席撥入地區直選議席,地區直選比例將提升至約六成(實際只是略高於百分之五十七,比一四年初真普聯的立法會方案還要保守,令人失望),令立法會選舉順利過渡至全面直選,另外廢除分組點票。

三. 陳文敏(「香港二○二○」成員)方案
二○一三年七月七日先建議:一六年立法會選舉,先廢除功能組別的「公司票」,而二○年立法會選舉,可考慮全廢除功能組別或以「一人兩票」取代。

二○一三年十一月三日他再建議:取消提名委員會四大界別的頭三個界別,即工商界、專業界、基層及宗教等,由立法會內三十個傳統功能界別代表代替,並加入宗教界、學界各一席、公務員三 席等共三十五 人,而現時的第四界別(政界)則由三十五名直選立法會議員、五名「超級區議會」議員、三十六名港區人大代表、三十一 名全國政協及十八名區議員(在所有區議員中選出)代替,組成共一百六十人的提名委員會。他續說,只要取得二十個提名便可入閘,但參選人最多只能取六十四個提名。

他表示「有否公民提名只是技術問題」。

十一月廿八日,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認為,陳文敏方案符合《基本法》,能提升提委會認受性,對此大方向是認同的。

陳文敏的方案,只會令建制派泛民候選人同時「入閘」,其他人不得其門而入,合乎民主黨「有得入閘屎都食」的底線!
四. 真普選聯盟方案(一三年七至九月):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提出三個方案。

方案A:參照現時一千二百人的選舉委員會,另加約三百名民選區議員,共約一千五百人合組提名委員會,獲當中十份之一委員會成員(約一百五十人)提名,或百份之二地區直選的選民提名。

方案B:全港分二十個選區,每區以比例代表制選出二十人,合共四百人提名委員會成員,獲當中十份之一委員會成員(四十人)提名。

方案C:由全體立法會議員及區議會議員,合組提名委員會,共約五百人合組提名委員會,獲當中十份之一委員會成員(約五十人)提名,或百份之二地區直選的選民提名。

三個方案的特首選舉方法,都是採取二輪投票制,如首輪投票沒有候選人獲得過半數選票,得票率最高的首兩名候選人再進行第輪投票,得簡單多數票者勝出。

「佔領中環」發起人陳健民說,若中央接受其中一個方案,或接納其主要精神,便應該不會發生佔中。可算是「三軌方案」的雛型。

方案A及C都是對泛民有利,只有方案B比較接近公民提名,若三得共一便不需佔中,換句話說當時公民提名不一定是佔中的底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毓民在《太陽報》「毓民特區」專欄的〈真普聯坐 「佔中號」〉批評:「……一○年偽政改方案通過,當中最為人詬病之處,是民主黨沒有經過民意授權私自與中共談判,現在佔中三子中的陳建民,當年亦曾以『終極普選聯盟成員』身份進入中聯辦。

「這次他們好像吸取了『歷史教訓』,為了塑造民意,藉『佔中號』掌握了『議題設定』的主導權;戴耀廷身為學者,具清流形象,加上親泛民媒體全力吹捧,結果令佔領中環運動成為未來政改辯論的焦點,今年『七一』,連進步民主派及基進社運人士也不敢在遊行後留守堵路抗議,就是怕背負『破壞佔中』的罪名。

「佔中三子聲稱他們只是負責『佔領』,談判與他們無關,然而佔中的人數,勢將成真普聯的談判籌碼,今年七一遊行後的遮打道集會,亦有不少真普聯成員站台。可見佔中與真普聯是雙胞胎!

「……泛民製造了這艘「佔中號」,為自己洗底,誘使民眾上船,其最終目的地,是全面普選,還是再度妥協呢?這點佔中主事者需要回答,佔中支持者需要慎思!」

二○一三年九月初,真普選聯盟的學者顧問團建議,一六年立法會選舉先取消「超級區議會」議席及分組點票,把總議席增至八十席,當中直選產生六十席,縮減功能界別至二十席,最終二○立法會的全面普選方案則增至九十席。

五. 民主黨「有得入閘屎都食」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明報》刊出劉慧卿專訪〈不同政見可入閘最重要〉,她「認為『公民聯署』原則上沒有壞處,但需再思考。『(普選)主要的目標是什麼?目標不是公民提名,有些人可能覺得目標是公民提名,(但)目標是投票時係普及而平等,這是最重要,以及參選人亦有不同政見的人。』

至於提名委員會是否必須有普選基礎,劉慧卿指出提委會的民主成分固然重要,『但最終的效果是什麼?就是令不同政見的人獲提名!』她提出,就算提名組成及運作不公平,但若最後仍可推出不同政見候選人,『是否就不合乎普及而平等的原則呢?』」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信報》刊登何俊仁專訪〈自揭政改底線 可公民間接提名 何俊仁:微調現制保泛民入閘〉,他認為上兩屆特首選舉,選舉委員會的方式「唔係完美,但……可以接受」,最重要的底線「就係有一個合理競爭,仲要有啲微調」。他指出,選委會怎壞也好,「兩屆民主派候選人都攞到八分一以上提名」,他認為這已是安全界線,但仍會要求再降低提名門檻至十分之一,「應該穩陣,關鍵係(有)競爭的選舉;再配合……泛民初選機制,泛民就有……機會入到閘」。

八月中民主黨副主席蔡耀昌曾表示劉何二人只是發表個人意見,其言論並不代表該黨立場,但劉慧卿其後又說即使最終政改方案沒提到公民提名,也不代表選舉不符「普及而平等」的原則。
六. 工黨的「政黨提名方案」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明報》的〈工黨提議員提名方案 稱非代替「公民提名」〉報導工黨內部研究提出的「政黨提名」建議,由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參選人只須取得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中之百分之五提名票,即可參選特首。

此為後來「三軌分案」中「政黨提名」的藍本。

香港根本沒有《政黨法》,政治團體實質上是社團或有限公司註冊,亦無類似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政黨提名」條文。訂立《政黨法》或「政黨提名」條文,並不屬於政改方案的範疇,工黨的所謂「政黨提名」狗屁不通!

七. 學民思潮公民提名約章及推動五區公投: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學民思潮去信真普聯的各黨派成員,邀請簽署「全民提名聯署約章」,承諾以全港選民組成提名委員會,作為最優先爭取的目標,以及呼籲市民在電子公投時支持含有全民提名的政改方案。
‧民主黨對約章極度敏感,二○一三年九月六日,《蘋果日報》刊登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的專訪,她說:「(民主黨)係尊重佢(學民)。就係因為個約章要佢哋(個方案)優先,學者提咗三個建議出嚟,我哋都未曾去討論,佢就冇端端整咗第四個建議叫你簽、約束你,話嗰個優先,原本嗰三個都未傾你就丟埋一邊,我唔覺得呢個係對啲學者好有禮貌,我都唔明點解會咁樣做法。」劉慧卿長期參與民主運動,常以女性主義者自居,但當民主黨「大老」的權威受衝擊,卻又擺出了長幼尊卑分明的父權嘴臉,打壓「造反的娃兒」!

九月十四日,該黨大老張文光「接力」教訓「學民仔」,自命在三十年前已爭取普選,「你想想我們為民主,在普選的問題上去到幾盡?已經去(應為耗費)了我生命最黃金的歲月,你說盡不盡?」

十二月二十三日,學民思潮的黃之鋒與民主黨的張文光在一電台節目激辯,黃批評民主黨的「三軌方案」,最終都是要經過提名委員會確認,擺出沒公民提名亦不打緊、只要泛民可入閘就可的姿態,調子與毓民所批評的「有得入閘屎都食」頗相似,分別只是「學民仔」用詞比較文雅。張反駁真普選可有不同方案,公民提名並非唯一,不滿學民「誤導公眾,製造敵我矛盾,窒礙泛民團結爭普選」,與進步民主派當年批判民主黨出賣選民,後者對前者潑污水還擊的手法無異。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學民思潮發表宣言,稱在未來一個月將陸續游說各泛民政黨參與辭職公投,並連結民間,「為政改運動泛起新一波的巨浪」。至今餘下九東及港島區未有泛民議員表態願意辭職公投,由於該兩區都有公民黨議員,「學民仔」能否說服他們至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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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湯家驊方案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提出:提名委員會第一界別中之金融服務界、保險界及旅遊界之現有選民,擴大為過去一年所有這些界別內之從業人士。同樣地,我們可把第二界別內之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中醫界、工程界及資訊科技界之選民,由有權表決會員擴大為所有會員,以及取消所有團體選民。至於第三界別,我們可取消所有社會福利界之團體選民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之分組委員,擴大為過去一年所有界別內之從業人士。最後,我們可取消第四界別之所有區議員代表,擴大為由所有民選區議員出任提委會當然委員。

現時一千二百人之選委會,將轉變為一千五百一十四人之提委會,因此提名門檻亦應相對改動,新的提名門檻可維持於一百五十人(以「大幅度提升提委會之民主成分」),但增設提名上限為二百人,令參選特首人數限定為七至十人。

取消特首不可有政黨連繫之限制。

湯認為方案能選出各方都可接受的特首,消除北京對普選特首的疑慮。

十月三十日,大律師公會北上訪京四日,湯家驊及郭榮鏗將於三十一日離港會合,郭表示若有機會將向中央官員提出真普選聯盟的普選方案,並提出一些法律觀點和對方討論,湯則說今次是以公會前主席及大律師身份訪問,不擬與中央官員談普選,因為他不希望「騎劫」訪問團,但若有京官問起,他亦不會迴避。

提出「全民提名聯署約章」的學民思潮,十月三十日晚發表聲明,表示「任何政改方案都應以廣大市民為受眾、為對象,而非單單面向中央」,希望湯家驊議員撤回方案,「並停止以『中間人』方式與中央溝通,盡快站回人民的那邊,丟掉幻想,準備抗爭」。同晚,「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表示,希望成員以大局為重,但鄭明白聯盟確有可能分裂,故此,為了保持團結,會考慮每名成員提出的意見。

十一月三日,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向傳媒表示,湯家驊的方案大致上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但細節要再探討。翌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亦指出,湯的方案無違反提名委員會四大界別框架,「比真普聯進步很多」,至於如何達致「均衡參與」,外界可再研究。

十一月廿八日,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認為,湯家驊方案可以考慮。

九. 戴耀廷方案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在《明報》發表〈提名程序與程序公義〉,引入「違規不確認」表決方式,確保特首選舉提名委員會在提名程序,「即使有篩選都要符合程序公義」。 程序共有四關,包括要法律寫明不被確認的條件,不確認程序須由一定比例(戴舉出四分之一)的提名委員聯署啟動,以及成立由退休法官組成的獨立機構調查和答辯,之後再由一定比例(戴舉出四分之三)提名委員通過不確認議案,做法可參考現行立法會彈劾特首程序。

十. 真普選聯盟「三軌方案」及二○一六立法會選舉「過渡方案」
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民主黨及工黨分別召開周年黨員大會,並議訂政改底線。
民主黨主張提名委員會保留四大界別,並將委員人數擴至一千五百人。為擴闊提名委員會選民基礎,建議考慮公民黨湯家驊方案,將部分功能組別公司票改為個人票,或參照新力量網絡方志恒方案,以「新九組」模式直選提委會。

在目前提名委員會提名外,再增加政黨提名、公民提名,循「三軌制」提名特首候選人,並經提名委員會確認候選人。換句話說提名委員會可否決政黨提名及公民提名的候選人!

工黨同樣「三軌制」提名特首候選人,加入政黨及公民提名特首候選人,但公民提名門檻就訂於三萬人,較民主黨建議少一半,亦沒有提名委員會確認的魔鬼細節。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真普選聯盟公布行政長官選舉「三軌方案」,公民提名要求參選人取得百分之一登記選民具名支持;政黨提名則要求政黨於最近一次立法會直接選舉中取得百分之五或以上的有效得票。除非參選人不符合法律就候選人的明文要求(如須年滿四十周歲、沒有外國居留權等),否則提名委員會須確認由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取得候選資格的參選人;提名委員會不能因「愛國愛港」、「與中央政府對抗」等政治審查而拒絕確認。

三種提名權理應對等,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附件一),亦沒有寫明提名委員會有甚麼「確認權」,真普選聯盟無中生有,給北京附加權力,若中共提出以提名委員會的簡單多數(泛民肯定沒可能在委員會內取得過半數),決議確認通過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的參選人,就不是以政治審查篩選候選人,但客觀效果將會把公民提名的參選人篩掉!真普選聯盟內的進步民主派是否也看不到「確認」的要害之處?否則怎可能為「三軌制」背書?

聯盟發言人鄭宇碩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這是他們提出唯一的完整方案,缺少任何一種提名方式都不是其方案,但經過討論,不會在方案上加入「缺一不可」的字眼(分明是又要保住表面團結,又要向民主黨低頭),亦表明若之後聯盟內的政團各吹各調,他將辭去召集人一職。

「長毛」在記者會中說,民主黨與聯盟的方案有基本矛盾,未理順便推動方案是癡人說夢,直言聯盟必須清理門戶。一月九日民主黨再召開記招,表明聯盟的三軌方案「並非互相綑綁,亦非缺一不可」,又稱將與「市民、泛民主派、真普聯及和平佔中等人士合力,反對政治篩選,讓市民可選擇不同政見的代表,實現行政長官真普選的方案。」視鄭宇碩的立場如無物,「有得入閘屎都食」的底線一以貫之!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稱一六年取消功能組別「有困難」,故提出「過渡方案」。立法會維持七十個議席,其中直選議席增至五十席,三十五席保留分區比例代表制,新增的十五席直選議席以不分區比例代表制選出,功能界別議席由三十五席減至廿席,包括取消五個「區議會(第二)」界別,即俗稱「超級區議會」議席),並取消分組點票。二○二○年立法會選舉,全面取消功能組別議席,實現普選立法會,三十五席以單議席單票制選出,其餘三十五席以不分區比例代表制選出。

毓民可以預料,京官將會全盤否定真普聯的立法會方案,既然如此,那又為何不肯堅持二○一六年立法會直選?真普聯的一六年立法會選舉方案,地區直選議席佔立法會全體七成,減去的十五個功能議席,除了五個所謂「超級區議會」議席外,其餘十個功能議席,是裁減哪些組別?真普聯沒有作出交代,可見此方案是何其兒戲!

真普聯提出二○一六年「過渡方案」的同時,又拋出一句「不能排除二○一六年全面直選」,試問怎能一邊底線退後,同時,又爭取最進步的訴求呢?說到底,那分明只是安撫聯盟內進步民主派的「語言偽術」!

這個退縮立場,是真普聯的最後底線嗎?不論特首候選人提名方法的角力結果如何,若中共堅持功能議席不減,拒絕取消分組點票,泛民會拉倒政改方案嗎?

十一. 「香港二○二○」方案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由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牽頭的「香港二○二○」公布其政改方案,當中並無公民提名、公民推薦或政黨提名,只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上做文章,把三個工商專業界別中的公司票改為個人票,政界選委則大改組,引入三百一十七名直選分區提名委員,提名特首門檻為全體一千四百名委員的一成,以達致「間接公民提名」。組織成員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聲稱,方案能「發揮公民提名的效果」。同樣是一個沒「篩」走泛民的篩選方案。

十二.「十八學者方案」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十八名大專學者,包括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教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方志恒等,共同發表特首普選建議方案。

方案建議提名委員會參照目前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但將第一至第三組別的公司及團體票改為個人票。引入「公民推薦」程序,即取得全港選民的百分之二(約七萬名選民)至三(約十萬名選民)聯署推薦,再直接爭取最少八分之一提委會委員提名(每名委員只可提名一人)成為候選人。又是一個不會「篩」走泛民的篩選方案。

十三. 學民思潮及學聯方案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學民思潮和學聯提出學界普選行政長官方案,強調公民提名必不可少,由全港百分之一選民、即約三萬五千名選民聯署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委會無否決權。若由提委會提名,應廢除四大界別,提名委員應由立法會直選議員組成,獲百分之八委員支持便可成為候選人。

建議政府修改條例,取消候選人政黨背景的限制,如果公民提名被指違反《基本法》,特區政府有責任反映港人意願,向全國人大提出修改《基本法》,將公民提名納入《基本法》中,令港人重掌原本應有的提名權、被選權和選舉權。

十四. 胡漢清方案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建議:調整「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包括把全數區議員加入「提委會」,因為人數眾多,建議把第四界別,即「政界」一分為二,第四界別[一]有二百三十個區議員,加七十名立法會議員;第四界別[二]則包括另外一百九十五名區議員、全體人大代表及六十九名政協界代表。建議把漁農界票數,由現時的六十票大幅減至十票,並引入婦女界及青年界,各佔十二票;本屬第四界別的鄉議局,也會跟以上三個界別同納入第三界別。

任何合資格人士,只要取得一名提委會成員提名,加一人和議,就可成為「參選人」。而提名委員會就選出三至四人,成為最終的「候選人」。

他聲稱此已體現了國際公約中,投票權要不受限制的規定。

十五. 陳弘毅方案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接受《經濟日報》查詢時指,行政長官一直由選舉委員會選出,不會出現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士,但一七年若落實普選特首,便須在法理上講清楚任命和罷免權。他指出,中央對特首具實質任命權及罷免權,是依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42條〉,任何任命是包括罷免權,而依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4條〉,亦講明中央依據《基本法》可免除特首。雖說中央具有關權力,但他指出,現時香港法例並無註明,當選舉產生特首後,一旦中央不予任命,屆時將如何重選。至於罷免權,由於特區法律不能規管中央行為,故中央可研究法例,註明在甚麼情況下行使罷免權,以令港人更清晰這個現實,他舉例指,「前特首董建華因病辭職,也要經中央罷免的程序。」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表示,聯盟成員已有初步共識,認同特首普選提名,應實行「雙軌制」,即可經提名委員會或公民提名,成為特首候選人。陳弘毅回應指,以公民提名直接產生候選人,不符合《基本法》,但可接受以公民提名,推薦準候選人予提名委員會作考慮。

二○一三年九月十四日,另一名基本法委員會成員譚惠珠,回應陳弘毅的「公民推薦」建議:「照計《基本法》來說是沒有這個需要」。

二○一三年九月廿一日,陳弘毅於電台節目上解釋,八十年代制訂《基本法》時本港未有政黨,故當時設計普選制度未有考慮到政黨提名,至於現時泛民主張的公民提名則難以符合《基本法》〈第45條〉,但他亦強調:「實施〈第45條〉,提名委員會有廣泛代表性、民主程序時,應該盡量設計到一個方案係可以實現到自由公平的選舉。」

二○一三年十一月廿九日, 陳弘毅在《明報》「論壇版」發表〈探討特首普選的折衷方案 盡可能尋求最大共識〉,表示,李飛已重申提委會由四大界別組成、機構提名和與中央對抗不能做特首的原則;但泛民卻堅持公民提名,並對上述原則有很大抗拒。他擔心泛民和建制派會各走極端,令政制原地踏步。

陳弘毅以個人身份「冒險」提出「折衷方案」,建議提委會維持四大界別,但第一界別「公司票」和第三界別「工會票」改為「個人票」,選民基礎由廿多萬增至六十多萬;第四界別加入全體逾四百位民選區議員(真普聯學者顧問團和湯家驊,亦曾提出類似後者的做法)。

提名方面,參照李柱銘一度建議,以低門檻容許最多五人「入閘」,任何人取得提委會八分一成員推薦,可成為特首「參選人」。不過,提委會將以一人一票方式,投選哪些「參選人」成為正式「候選人」。其後全民投票,則採用湯家驊提出的「排序複選制」,即以排優次方式普選特首。如選出不合中央標準的特首,中央可任命第二高支持度的候選人。



參. 北京及港共政權的底線

一. 喬曉陽的「三個堅定不移」底線
二○一三年三月廿四日,喬曉陽在深圳與三十七名親北京立法會議員座談。提出「三個堅定不移」:中央政府在一七年實行普選的立場,特首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的立場」,普選辦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都是堅定不移的;而堅持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是條底線,否則中央與特區關係,屆時必然劍拔弩張,香港和內地的密切聯繫,必然嚴重損害;而愛國愛港這標準,未來會依次由未來的提名委員會委員、香港選民及中央政府判斷。「三個堅定不移」原則不得到香港社會多數人的認同,是不適宜開展政改諮詢的,就是勉強進行諮詢,也不會有好的結果,欲速則不達。超過一年後回望,除了不啟動政改諮詢的「狠招」外,北京的底線並無大變。

二. 李飛講話
二○一三年十一月廿一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和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訪港,聲稱為政改「講解一些法律觀點」。

二○一三年十一月廿二日,林鄭月娥中午在禮賓府宴請李飛等人,李飛在午餐會上發表演講,表明一七年提名特首選舉候選人,需要透過由機構提名組成「提名委員會」,又說「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另外解釋《基本法》〈第四十五條〉關於「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的規定何謂「民主程序」時,表示提名結果「必須反映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暗示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門檻至少會是委員的簡單多數。提名委員的「集體意志」將凌駕於選民的「公意」!

二○一三年十一月廿二日,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政務主任黃琛惠發出通告,夾附李飛講話全文,分發予各司局長、常秘、部門首長、副局長和政治助理。通告指:「正如政務司司長在座談會上的建議,鼓勵你與局內/部門內的高級官員分享該份演辭。」其後有政府部門按「建議」在內部傳閱李飛講話,甚至要求公務員在閱後剔名。(據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蘋果日報》A04要聞版〈政府統一思想 要公僕讀李飛講話〉報導) 何時「李飛講話」變成像「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般,要港高官像大陸官員一樣去「學習」?但事件亦反映出「李飛講話」是偽政改的「指導思想」。

三. 政改諮詢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政府提交《2017 年行政長官及2016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文件中沒有提及功能組別的存廢,及分組點票問題,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回應說,二○二○年若要落實普選立法會,先決條件是要落實普選特首,重施上兩次政改「拉倒便原地踏步」的故技恐嚇泛民。文件中的3.11段清楚表明只可斟酌於(一)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二)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基礎;(三)提名委員會的產生辦法;(四)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五)普選行政長官的投票安排;(六)任命行政長官的程序與本地立法的銜接;以及(七)行政長官的政黨背景。言下之意已完全否定公民提名之可能,敢問這究竟是哪門子的諮詢?

四. 梁振英連任傳聞的心理戰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政府提交政改諮詢文件的同日),《信報》余錦賢的「香港脈搏」專欄,有一篇〈高人勸民主黨撐普選踢走CY〉的政壇八卦文章,內裡說:「政壇高人深知上次撐政改的民主黨陰影未除,今次態度特別謹慎,故此不惜動之以情,在飯局內好言相勸,講出否決政改而無普選將有三大壞處。首先,既然泛民那麼反對特首梁振英,何不透過2017 年普選機會,讓市民以選票拉他下台;若政改不能通過,最大得益者當然是梁振英,讓他有機會再循小圈子選舉、透過中央操控的選委投票而連任。其次,如果無普選,泛民就背上最大罪名,令市民不能一人一票選特首。第三,中央曾說普選特首之後的立法會才有普選,如果2017年沒有普選特首,即是2020年也無普選立法會。(與同日林鄭所說的一樣)

「政壇高人亦向民主黨表明,中央確實期望2017 年有普選,叫他們不用懷疑;但表明中央未能大方至讓泛民入閘,因為阿爺不想泛民有絲毫當選的機會;阿爺同樣不容許立法會普選取消功能組別。

「有份出席飯局的民主黨人向筆者表示,『泛民無得入閘,就唔叫普選;中央要零風險,就唔好普選』。他深明是兩難決定,以他與中方人士的接觸所得,中央對泛民能否入閘仍未拍板,因中央洞悉香港政局,擔心梁振英在餘下任期能否繼續有效管治香港。」

余錦賢的報導,問接佐證了我對泛民「有得入閘屎都食」底線的推測,亦令人見識到中共說客的高明心戰技巧 ── 以倒梁利誘泛民接受第三次偽政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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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三月廿七日,《明報》「李先知」的「聞風筆動」專欄,以〈「連任辦」埋班「梁粉」要開工〉為題報導:「……政治耳語稱,CY 的『連任辦』已成形,由一些『梁粉』如羅范椒芬、紀文鳳等坐鎮,甚至有人說連辦公室也租了云云。然而怎樣說也好,現實是,不會有人承認有『連任辦』存在,但那又如何,政圈傳出這種風聲,有可能是部分『梁粉』積極為CY 打點部署,因而惹來懷疑,例如『梁粉」、身兼長策會委員及房委會委員的蔡涯棉不時為CY 安排與地產商見面,一些『梁粉』如羅康瑞、高靜芝、林奮強等不時相約吃飯。『梁粉』未有因為CY 當選而停下來,有說他們的眼光已放在2017 年『連任戰』。」(翌日特首辦發聲明否認傳聞)

二○一四年三月廿八日,《東方日報》A6港聞版版以〈中央求穩撐CY連任〉為題報導:「……東方報業集團接獲權威消息,指中央支持讓在前年七月上任特首的梁振英,於一七年競逐連任特首,若當選便再做五年至二○二二年,主因是梁振英有心有力、可靠實幹,一直站穩愛國愛港路線,由他連任特首可望維持香港政局穩定,避免因短時間內換人出現混亂。但權威消息同時強調,梁振英要成功連任並維持有效管治,前提是要檢討用人準則,批評現屆政府的第二、三線班底良莠不齊,導致政令不通。有梁振英支持者表示,梁振英上任近兩年來的施政企穩香港核心利益,對中央支持梁振英連任不表驚訝。」(翌日梁振英回應傳媒提問時說連任是「將來的事」,又否認有「連任辦」的存在。)

二○一四年四月十三日,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上海行的記者會上,回答問題後動身離開時,有記者再問他,中央是否支持梁振英連任,王光亞即稍停腳步,並說「未到這個時候,沒有這回事」。

梁振英是否暗中部署連任是其次,這種謠言繼續傳下去,將對泛民添加壓力,繼續為政改方案通過提供誘因!

有趣地早於二○一三年八月廿七日,《明報》「李先知」的「聞風筆動」專欄,以〈學民約章掀波瀾,泛民分裂建制偷笑〉,引述張文光的評論說:「……若只一味堅持完美方案……最壞的結局是政制原地踏步,『最開心的相信是梁振英』。」也許中共的說客一早已借梁振英連任威迫利誘民主黨!

五. 上海統戰之旅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應邀訪問立法會,何秀蘭於午宴期間向中聯辦官員建議,不如給全體議員回大陸考察,「認識國情」。

二○一四年三月中,中共初步同意邀請全體立法會議員到上海訪問。公民黨湯家驊說,若泛民議員可以單獨與京官會面,可增加他們赴滬的「吸引力」,所謂「與官私會」,正是密室談判的前奏,湯是公然為北京向泛民扯皮條!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及工黨主席李卓人,同稱因回鄉證被沒收而拒絕赴會,個人利益凌駕大局,不分輕重,但各自留有尾巴,劉慧卿說如京官與泛民議員進行「有意義的對話」,其黨就考慮派員參加,李卓人以湯的訴求為黨員赴會條件。三月十八日,梁振英回應「私會」訴求,說會代為轉達,泛民再墮統戰網羅,已成定局!

二○一四年三月廿一日,社民連的「長毛」梁國雄,三月廿一日曾要求,與京官的討論過程可錄音及公開。

二○一四年三月廿七日,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宣佈議員上海訪問的行程細節,將預留半日時間由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與議員舉行座談,內容包括政改問題,曾鈺成表示已反映泛民議員要求單獨與京官對話的要求,但對方不可置可否,曾又解釋北京官場一般不會事先說明具體安排,希望泛民議員尊重「主人家」的辦事方式。

明明可以在香港討論政改,泛民缺乏本土意識,偏偏跑到上海談,承認中共是政改的「主人家」,無視《基本法》寫明政改應由特區政府先行啟動的憲制原則!

二○一四年三月廿八日,公民黨湯家驊指出,主流泛民未必同意全程錄音、錄影,因為京官在此情況下,很多時都不便回應,「閉門可以開心見誠啲,有個電視機喺度,無乜幫助」,他呼籲「驚閉門會議會畀人鬧」的泛民議員要「再深思」。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十一名泛民議員宣佈參加週末立法會上海之行,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對記者說,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已「拍心口」承諾泛民可「單獨見京官」。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晚,民主黨開會過後,終於決定由黃碧雲及胡志偉參與立法會議員上海之行。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毓民在《太陽報》「毓民特區」專欄的〈泛民訪滬 潰不成軍〉評論泛民上海行:「四月十一日晚,立法會議員訪滬團抵達上海浦東機場,身穿「天安門母親運動」T 恤的「長毛」梁國雄,被海關點名搜查行李,沒收他事先張揚攜帶的平反六四單張及政治禁書,又要求他更換T 恤,他拒絕並原機折返本港。

四月初工黨的李卓人及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先後說泛民面對上海行的邀請,要共同進退,「長毛」在途中公民抗命,乃意料中事,本應一早訂下對策。最後卻只有工黨的何秀蘭及張國柱提早退出,梁家傑決定取消北上會合,以示抗議。

留下來的十名泛民議員聯名發表聲明,對梁國雄所受的待遇「表示強烈不滿和遺憾」,但又稱「要表達市民反篩選、真普選的熱切期望,以及泛民絕食戰友的決心……會把握一切機會,留在上海,向中央官員盡力爭取。」早前「長毛」曾要求與京官的討論政改的環節,全程可公開錄音或錄影,他既已再不隨團,沒有人會提出同樣要求,那兩小時的密談詳情,公眾將蒙在鼓裡,對該十名泛民當中一些渴望妥協投降的人物,卻是正中下懷!

梁家傑身為公民黨黨魁,卻沒有召回所有黨內回港,結果四月十二日其黨友郭榮鏗及郭家麒自訂行程,湯家驊則自行參加與政改無關的官式活動,還大剌剌的自稱來上海是談普選不是宣示政治立場,表明不會退黨。一個政黨竟有四個立場(毛孟靜的斷然拒絕、梁家傑的半途變掛、「雙郭」的自訂行程及湯家驊的緊跟統戰大隊),根本是黨不成黨!一場統戰之旅,令人看清泛民潰不成軍的隊形,坐待中共逐個擊破!

六. 王光亞上海講話(「四個一」原則)
二○一四年四月十三日,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上海與香港立法會議員訪滬團座談時提出「四個一」原則。他強調,特首普選是香港民主發展前所未有的巨大飛躍,立會議員肩負非常重大的政治和歷史責任,應放下一己之見,求大同、存大異,為香港的民主發展和市民的福祉做出應有的承擔。

「一個目標」:即如期實現全體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的目標。

「一個基礎」:行政長官普選制度要以基本法為基礎。王光亞表示,離開基本法講普選問題,就失去了討論的基礎。

「一個共識」:特首普選制度要有利於選舉產生一位愛國愛港的行政長官。王光亞說,特首必須擁護、全面準確地貫徹「一國兩制」,既要效忠實行資本主義的香港特區,更要效忠實行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種「雙負責」、「雙效忠」的政治要求決定了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者擔任。他表示:「我們也不可想像一個不愛自己的國家、與中央政府對抗的人,能夠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把香港管治好......我們很高興地看到,在這個問題上,香港社會正在形成共識。」

「一份責任」:按照基本法的規定,推動這次政改順利走完「五步曲(驟)」,「實現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全體立法會議員和廣大香港市民共同的責任。」

七. 李飛上海講話
二○一四年四月十三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與立法會議員訪滬團座談時解釋,採用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的辦法,可以減低「三個風險」。

(1). 降低政治對抗的風險。李飛說,國家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繼續實行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要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就必須求大同、存大異,兩種社會制度不搞對抗,香港與中央之間不搞對抗,香港社會內部不搞對抗。提委會是超黨派的,有利於提出各方面都能接受的特首候選人,降低政治對抗的風險。

(2). 降低憲制危機的風險。他解釋,通過選舉產生特首人選後,還要報中央人民政府予以實質任命,故需要處理好香港選舉與中央政府任命的關係,最大限度使選舉產生的特首人選能獲得中央政府的任命。

(3). 降低民粹主義的風險。他解釋,要保持香港的經濟地位,必須靠自由港、低稅率來吸引外來投資,必須保障工商金融界的政治利益,不能搞民粹主義,不能推行高福利政策。不過,從世界各國各地區的選舉實踐看,行政首長由普選產生,候選人為了贏得選票,很可能提出加大社會福利開支,甚至走向民粹主義。

八. 張曉明上海講話
二○一四年四月十三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立法會上海考察團的政改座談會發表演說,當中一段說:「我們與香港社會各團體以及立法會各派別議員之間的溝通,不僅僅着眼於爭取政改方案在立法會獲得通過,而且還希望以此為契機,增進政治互信,改善長遠關係。這是減少香港社會內耗、實現特別行政區良好管治的需要,也是促使『一國兩制』實踐獲得更大成功的需要。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與內地可以長期保持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差異,中央對香港也可以有較大的政治包容,但香港不應當與中央搞政治對抗。我們一直講愛國愛港是我們與香港各界別、各派別人士溝通的共同政治基礎,這一點既有原則性,也有包容性。判斷一個人是否愛國愛港,是有客觀標準的。鄧小平同志有過經典論述,後來又制定了基本法,概括起來主要是三條:一是是否擁護香港回歸祖國;二是是否做過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的事情;三是是否擁護並遵守基本法。當然,作這樣的判斷,不光要看他口頭是怎麼說的,更要看他是怎麼做的;不光要看他過去的歷史,更要看他現實的表現。甚麼人不遵守基本法,甚麼人喜歡與外部勢力勾勾搭搭,有時也不難判斷。要說明的是,我們沒有『一竿子打沉一船人』,從來沒有講過凡屬所謂『泛民』陣營的人士都不符合愛國愛港的標準。回顧中國近代以來的歷史,可以說幾代中國人歷經艱辛才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現代化道路,很不容易。儘管現在還存在許許多多的問題,但國家的發展進步舉世公認,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前景可期。我們真誠地希望一些抱有成見和偏見的朋友,多到內地實地了解真實的情況,走出對抗思維的慣性,把握時機,良性互動,這樣未來的道路也會越走越寬廣。」換言之閘口已為民主黨打開!

九. 王振民:公民推薦違《基本法》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在香港舉辦的研討會中表示,《基本法》條文已非常清楚, 「字面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他批評公民提名是對社會資源「最大的浪費」,若要在提委會的制度以外,另加公民提名或公民推薦等其他機制,等於變相取消提委會,是「迫政府……做違反《基本法》的事情」。這根本是大陸法的概念,與香港的普通法概念(法律沒明文禁止的便不是違法)相反!
肆. 未來情勢的關鍵問題及預測

五月初「佔中」第二次商討日將決定六月廿二日「電子公投」的選項,到底學民思潮/學聯方案能否入圍?還是會像元旦模擬公投以「行政長官提名程序應包括公民提名元素」蒙混過關?若「學民仔」方案入圍並大勝,泛民會否勢成騎虎,以公民提名為底線佔中,還是輸打贏要?若各方案比數接近,佔中三子又如何自圓其說?

「學民仔」能否遊說公民黨參加新五區公投?

由張曉明及王振民最近的言論推斷,預料將來北京與泛民的政改角力,將集中於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門檻,(勉強稱為)泛民最保守的「十八學者方案」,提名門檻為委員會成員八份之一(陳弘毅方案亦然),但「李飛講話」中的「集體意志」原則,己暗示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門檻至少會是委員的簡單多數。泛民希望制度為他們「度身訂造」,確保入閘;北京希望提名權絕對操縱在他們手中,只會給泛民入閘的口頭承諾,要泛民先通過高提名門檻偽政改方案,一七年特首提名時才「投桃報李」給泛民入閘(當然北京有機會「過橋抽版」)。

佔中可以召集多少群眾,視乎泛民爭取「真普選」的底線是否公民提名。

如果只是為了確保泛民入閘的方案佔中,人數必少,被警察抬走收埸,偽政改方案將會通過。

佔中人數多,尚有弄假成真的機會。升級至持久的街頭運動及公民抗命(包括不合作運動),扭轉訴求為「全民制憲、重新立約」。當然盱衡情勢,未來一年香港出現這種狀況的機會甚微。

偽政改方案若不幸通過,將代表香港民主運動的完結 ──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冒起的民主派,以和理非非的手法爭取民主三十年,終於「成功爭取」鳥籠民主。

屆時泛民主派將與建制派無異。

本土派將成「最後的反對派」。

正如去年末理大論壇結論中所說,中共正處於深重的統治危機,有可能出現巨變,到時香港的困局將有突破,「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就有可能,我希望我的支持者,不要為當下的境況懷憂喪志,要為將來的巨變做好準備。

伍. 我們的立場

聯合聲明:辭職公投,把政制發展決定權還給港人!
我們對政改的聯合聲明

特區政府在上(十二)月展開政制改革諮詢,除了定下「必須遵 照《基本法》、中共人大零四年釋法及零七年決定的底線」, 更提出《基本法》所沒有的「機構提名」,來「解讀」提委 會提名方式,這無疑是一個預設前提的假諮詢!中共政權三 番四次扭曲《基本法》,阻止香港實現真正民主自治,香港 人只有打破《基本法》的牢籠,奮起抗爭,內除港賊,外抗 極權,使本土民權運動開花結果,香港才能長治久安!對於 近日政改的討論,及泛民主派的主張,我們發表聲明如下:

一) 「三軌方案」為提委會擴權,豈是「真普選」?

由多個民主派成員組成的「真普選聯盟」(真普聯),本(一)月八日 提出「三軌方案」,建議由「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或提名 委員會(提委會)提名特首候選人,再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特 首。真普聯強調「三軌方案」符合《基本法》,若然政府提出的 方案與真普聯的期望落差太大,真普聯會考慮參與「佔領中環」 運動。

按照「三軌方案」,不論是「公民提名」或是「政黨提名」產生 的候選人,最終均須由提名委員會確認方能參選(真普聯同意人大 常委會零七年決定的提名方式)。所謂「公民提名」原來是「公民 推薦」,真普聯矮化「公民提名」,並為「符合《基本法》的提 委會」擴大權力,可謂荒謬絕倫!所有先進民主地區政治選舉提 名,都是由獨立的選務機構根據法律「確認」,而且只處理核實 身份及參選資格,並無實質政治權力,由小圈子推選產生的提委 會去確認「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等於由一小撮人篩選候 選人以便操控選舉結果,這種提名方式,可以稱得上「真普選」 嗎?


二) 民主黨有得入閘屎都食,自掘墳墓,可以休矣!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當(八)日亦在香港電台節目上表示「三軌方案」 都容許公平競爭,「公民提名」並非不可或缺;十日又發表聲明 回應人民力量、社民連及新民主同盟的指控,並表示歡迎真普聯 召集人鄭宇碩確認「三軌方案」並無「缺一不可」字眼。

政治評論家李怡認為,「相信民主黨的『缺一』是他們認為中共 不可能接受的『公民提名』,而無論政黨提名或提名委員會提 名,甚至『機構提名』,在目前提委會的可能組成中,民主黨都 有機會入閘。然而,最有可能在政黨提名或提委會提名入閘的政 黨,偏偏是2010年政改之後,越來越得不到市民信任的政黨。在 新近的綜援案事件中,更被認為是出賣香港人利益的政黨。」不 論從「政黨提名」或提委會提名民主黨都大有機會入閘,故對 「公民提名」態度消極,「有得入閘屎都食」,對實現真普選立 場搖擺。鄭宇碩拒絕承諾「三軌方案」「缺一不可」,容許各真 普聯成員「各自表述」,與民主黨一同玩弄「語言偽術」,放棄 「公民提名」設下台階,沆瀣一氣蒙騙港人,令人憤慨!
民主黨曾在一零年提出並支持引入篩選機制的政改方案,一二年 又參與小圈子特首選舉,現在更暗示可以放棄「公民提名」,政 黨私利凌駕港人利益,一以貫之!身為真普聯的一員,在議會手 握六票的民主黨多次出賣民主,希望打破悶局的港人,必須在下 次選舉揚棄這群偽民主派政棍!

三) 進步民主派沒有堅持「枉尺直尋,都不妥協」的立場, 為「三軌方案」背書,令人失望!

人民力量、社民連及新民主同盟屬於進步民主派,理應「枉尺直 尋,都不妥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提名委員會,堅持「公民 提名」到底。在真普聯表示「三軌方案」並無「缺一不可」字眼 後,三個政團沒有反對擴大提委會權力,為提委會可以確認「公 民提名」及「政黨提名」的方案背書。進步民主派就「缺一不 可」爭議要求民主黨退出真普聯,遭民主黨拒絕後卻沒有自行退 出以凸顯分歧,「為團結而相同」的取態,實在令人失望!

四) 辭職公投,把政制發展決定權還給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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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5-5 06:21 PM |只看該作者
我們認為,真普聯、民主黨都沒有堅持「公民提名」,無法代表 港人爭取真正的民主。香港民主運動已到最後的關鍵時刻,二零 一七年一旦實行由提名委員會提名或由提名委員會確認其他提名 方式產生候選資格,限制一般港人提名權和參選權的行政長官選 舉偽民主方案,港人以後只能在中共卵翼的建制派或「偽民主 派」二擇其一,支持真普選的人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含 淚投票」。港人不可以再依賴「偽民主派」和「為相同而團結」 的和稀泥政團為自己爭取民主,此時此刻必須覺醒,以「直接民 主」的方式奪回政改的決定權,向所有泛民主派政團施壓要求發 動五區辭職公投,向極權昭示民意力量,打破《基本法》的牢 籠,實現真正的民主自治!

普羅政治學苑 熱血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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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議員辦事處
二零一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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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個香港亂到七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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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無雙 忍影世界 玩過星曲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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