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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左2次post都唔理我 唉
我幫你地解釋左食煙&BF點解 又唔理我 唉....
點解我咁為你地 你地就咁...
今次 決意為你們報導一單新閒
發60條SMS箍煲不遂 狂男斬甩女友頭
【 本 報 訊 】 給 人 文 靜 害 羞 感 覺 的 癡 男 , 不 甘 女 友 另 結 新 歡 提 出 分 手 , 先 後 兩 度 割 脈自 殺 但 獲 救 。 拾 回 一 命 , 癡 男 向 女 友 狂 發 近 60 條 SMS ( 手 機 短 訊 ) , 苦 苦 哀 求 復合 , 但 女 友 不 為 所 動 。 他 疑 心 生 憤 怒 , 先 向 女 友 追 債 , 然 後 以 蘭 保 刀 和 尖 刀 向 她 的胸 口 狂 插 10 刀 , 再 將 其 頭 顱 斬 甩 , 確 保 她 必 死 無 疑 。 癡 男 否 認 謀 殺 罪 , 案 件 昨 在死 者 生 忌 前 一 天 , 於 高 等 法 院 開 審 。 記 者 : 黃 幗 慧
被 告 梁 百 鳴 ( 25 歲 ) , 被 控 於 去 年 3 月 7 日 謀 殺 李 睿 怡 ( 19 歲 ) 。 被 告 承 認誤 殺 罪 , 但 不 獲 控 方 接 納 。 控 方 指 被 告 患 有 適 應 障 礙 伴 隨 憂 鬱 情 緒 , 但 並 非 精 神 病患 者 。 精 神 科 醫 生 指 被 告 在 案 發 後 清 醒 。
死 者 生 忌 前 一 天 開 審
控 方 昨 開 案 時 指 , 生 忌 為 今 日 的 女 死 者 兼 職 游 泳 教 練 及 救 生 員 , 她 因 修 讀 會 所管 理 課 程 , 在 07 年 3 月 被 派 到 青 衣 灝 景 灣 的 會 所 實 習 , 與 任 正 職 的 被 告 認 識 。 二人 不 久 後 墮 入 愛 河 , 死 者 在 兩 個 月 後 與 被 告 同 居 。
死 者 為 人 開 朗 好 動 , 交 遊 廣 闊 , 亦 有 很 多 男 性 朋 友 。 死 者 的 胞 姊 李 睿 媛 在 供詞 中 指 , 死 者 不 乏 男 性 追 求 , 有 多 次 拍 拖 經 驗 , 但 感 情 生 活 不 複 雜 。 控 方 指 , 死 者與 被 告 的 感 情 關 係 不 穩 定 。 07 年 6 月 中 , 被 告 首 次 割 脈 自 殺 但 獲 救 。
直 至 去 年 2 月 20 日 , 死 者 與 被 告 吵 架 後 , 搬 離 被 告 的 家 , 返 回 葵 涌 石 籬 邨石 佳 樓 與 家 人 同 住 。 4 日 後 , 被 告 發 短 訊 給 死 者 , 希 望 她 珍 惜 愛 她 的 人 。 死 者 回 覆, 表 明 自 己 也 不 忍 心 看 到 被 告 沉 淪 。
示 好 不 獲 回 覆 催 還 債
翌 日 凌 晨 約 1 時 至 清 晨 5 時 間 , 被 告 每 隔 幾 分 鐘 就 致 電 到 死 者 手 機 或 家 中 , 共致 電 26 次 , 但 大 都 轉 駁 到 留 言 信 箱 。 同 日 , 被 告 再 尋 短 見 , 割 脈 服 藥 雙 料 自 殺 ,今 次 傷 口 更 非 常 深 。 被 告 留 醫 9 日 , 3 月 3 日 才 出 院 。
死 裏 逃 生 的 被 告 在 出 院 後 翌 日 , 便 展 開 短 訊 攻 勢 向 死 者 示 好 道 歉 , 表 示 「 我還 是 很 愛 你 」 。 被 告 在 3 月 5 日 , 向 死 者 狂 發 至 少 21 條 短 訊 , 起 初 流 露 對 死 者 的關 心 和 情 話 , 「 仲 唔 起 身 就 遲 到 」 、 「 搵 啲 野 ( 嘢 ) 食 下 ( 吓 ) 先 好 返 工 呀 ! 」 但由 於 死 者 沒 有 正 面 回 覆 , 被 告 開 始 不 耐 煩 , 態 度 由 友 善 , 變 成 漸 露 出 惡 意 , 指 二 人相 戀 時 , 曾 替 死 者 付 電 話 費 、 拯 溺 考 試 費 、 生 活 費 等 , 連 發 多 個 短 訊 , 要 死 者 還 債 1.2 萬 元 。
死 者 胞 姊 的 同 居 男 友 黃 英 鵬 昨 作 供 指 , 死 者 在 3 月 6 日 凌 晨 1 時 才 回 家 , 死者 解 釋 因 被 告 前 一 晚 等 她 放 工 追 債 , 她 惟 有 提 款 3,000 元 交 給 被 告 。 黃 致 電 給 被 告問 個 究 竟 , 被 告 初 時 聲 線 平 穩 , 但 一 提 到 錢 便 變 得戴 護 腕 以 斬 得 更 大 力
被 告 致 電 死 者 的 同 事 鄭 巧 如 , 直 認 「 我 殺 咗 Wilma ( 死 者 洋 名 ) 」 , 請 求 她 代為 報 警 。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說 : 「 阿 Sir , 佢 同 我 分 手 , 所 以 我 殺 咗 佢 」 。 他 承 認 戴 上護 腕 , 穩 定 手 部 以 斬 得 更 大 力 。 被 告 表 示 死 者 曾 以 粗 口 罵 他 的 手 傷 殘 兼 失 業 , 難 再與 他 相 戀 。 被 告 亦 指 , 死 者 在 案 發 前 幾 日 , 曾 向 他 說 「 你 殺 其 他 人 好 過 殺 自 己 」 、「 你 媽 咪 寧 願 見 到 個 仔 坐 監 , 都 好 過 白 頭 人 送 黑 頭 人 」 , 令 原 本 想 犯 案 後 自 殺 的 被告 從 窗 邊 臨 崖 勒 馬 。 聆 訊 今 續 。
案 件 編 號 : HCCC205/08


女 死 者 李 睿 怡
就 日 屯 門 強 隊 B F 大 多 數 也 是 有 跟 人 的 ,
有 消 息 指 佢 地 所 跟 隨 的 報 稱 為 "井X村 排X仔",
而 這 群 體 'X頭X X骨X" 大 半 數 也 二 十 歲 不 足 , 體 重 100KG下
有 多 次 性 愛 強 姦 經 驗 , 也 不 作 任 何 安 全 措 施(故 稱 術 語: "打真軍"
同 時 也 多 次 箍 煲 不 遂 斬 甩 女 友 頭
至此"箍煲不遂 狂男斬甩女友頭"更令BF 既基佬局勢 更為緊張.
男同志交友網站 不設密碼任瀏覽
(明報)4月16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案中男童經常瀏覽的男同性戀網,集合交友、討論區和廣告於一身,即使沒有登記入會,同樣可瀏覽網站,男同志從不同年齡和外形條件以至相片挑選對象,與他們通訊或約會。
在該本地網站交友網頁內,毋須以密碼登入,不論長幼均可按不同年齡組別和外形條件挑選心儀對象,如戴眼鏡、蓄鬍子、肥大、瘦削、好動、斯文甚至是亞洲人或西人等。即使要加入成為會員,成為「被選一族」,亦只需提供電郵登記。
網站內的男同志會員中,小部分會員無懼公開身分,放上個人照片徵友,但大部分人都不提供照片,或放上色情照片代替。在20歲以下會員一項內,就有不少自稱只有14或15歲的年輕人,最年幼的更只有12歲,他們當中有些表明想發生性行為,或可於視像鏡頭下赤裸身體,非常公開。
[ 本帖最後由 SAMSUNGR410 於 2009-4-16 09:52 A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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