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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n90526 於 2009-5-21 05:20 PM 發表 
連人情同道理都唔識解-.- 算吧啦 仲要新ac
我洗咩佢俾人情我? 唔補就叫道理? 咁好你買左陪壞ge ps3 你反到屋企發覺壞左 佢唔補俾你都係叫道理? 唔該你諗下先再講咩叫道理同人情
你所講既情況係抵觸消費者保障條例,產品在未經使用 / 保養期內出現任何問題導致產品不能完全正常運作下都有權要求更換/維修, 所以賣ps3比你間鋪頭 唔作出事後賠償係犯法
但係同今次匯思既情況完全唔同,因為早已經出左免責,你已經同意埋,加上服務上佢只係有意外而廷誤, 佢唔補係一大整條的道理, 佢亦無需要向任何人交代
「唔該你諗下先再講咩叫道理」,或者去參詳下消費者保障條例,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既官網有得你睇
用你既情況改一改就係,
一部ps3買之前,生產商(即sony)已經同你講定部機買返去可能有任何過熱情況玩唔到住, 不過cool down完之後一定玩到, 相關事項亦出左免責聲明, 你同意亦接受之下買左返去
當真係過熱既時候, 你以主機過熱要求作出交代, 要對cool down所花費的時間要求賠償
你認為sony必定 / 應該要給予交代嗎?
再舉多個例,
今日坐火車因為系統問題, 火車廷誤左30分鐘
港鐵有必要每次都向大眾交代? 又有必要賠?
更何況係一隻遊戲
更新唔到,段時間無浪費過,你可以選擇做其他事
商城物品既計費早已經寫得清清楚楚係包埋所有維護 or 意外所導致的停機
佢一早就定義好哂, 亦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仲有咩要交代,仲有咩要賠呢咁?
[ 本帖最後由 古利斯 於 2009-5-22 07:12 A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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