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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多句:係法律上(0.0好似係咁,錯左請更正)
人地有證據指證你詐騙,要反告/澄清,必需證明自己提出證據無罪
當然0.0網絡上唔方便公開個人資料
另外我覺得被騙個位既post公開到任何人既資料都唔係幾好
有理說不清0.0咖啡如果無做過,而覺得果個人係存心搞事已對你本人造成騷擾想講清楚,
可以自動去警署,提出佢圖中既案件編號,提供返有關資料反駁對方所有證據
0.0大家覺得咁做會唔會好d?
回樓主:
謠言止於智者(引用你講既名言),
如果你無罪,
早d去好過遲d俾人請去,你回過佢post代表你已經知道佢所講件事
到時俾人問起點解唔早d投案...=_=我覺得好難答
無罪固然唔驚,純粹一個建議
參考下,各位睇post既人
同埋=_=法庭未有裁判有關人士有罪,有關人士都係無罪=.=係唔係咁?
我覺得每人要為自己網絡上既言論負責0,0
[ 本帖最後由 siuorz 於 09-9-28 11:35 A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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