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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FUN論壇 綜合論壇 伊希歐之夢Online 魔界升lv人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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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界升lv人士注意!!!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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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12:48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霧雨魔里紗 於 09-11-12 12:40 AM 發表


多謝斯先生和雪花能給予一個正式並令人滿意的答覆
原本事情應該就此告一段落
可惜貴團某些個別人士還執迷不悟 死不悔改...

請注重用詞及語氣吧
如果5係你一直啫住人我相信佢都5會咁大反應
而且「死不悔改」究竟係形容邊類人你清5清楚? (強加莫須有罪名嗎?)

而且一次咁小既搶怪事件都可以拉埋大團落水
睇黎呢位仁兄對楓團有好大不滿咁
咁究竟呢個大團有邊方面得罪你呢?

另外就係, 係呢隻game搶怪既5止雪花一個
點解你地又5拉哂曾經搶怪, 依然在搶怪既人出黎講
同埋強迫佢地全部上黎道歉搞大件事呢?
係因為人地係大團所以要針對嗎?
如果係咁同你所謂既「雙重標準」毫無分別啵

[ 本帖最後由 cly 於 09-11-12 12:50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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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12:54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霧雨魔里紗 於 09-11-12 12:25 AM 發表
本人的理性議論在靈先生激烈爭辯之下顯得有點詞窮
只好"翻舊帳"引用各位之前類似的魔偶事件的文章

假如引用各位的文章會引起各位的不便我在此表示歉意
煩請靈先 ...


我不知道我還是否適合去說這樣的話
當初我和靈的發言都只是針對魔界殺人方面的回應
直到閣下的介入這個POST才開始向有關搶怪方面的事發展
而我認為我方的確是有些比較過激或是不恰當的言論
可是你也應該了解到,其中一部份的原因是閣下那些挑釁性濃厚的語句
當然,我能理解閣下被搶怪之後不爽的情緒
可是也應該先了解自己到底是想找渣還是想理性討論事件得到應有的交代甚至道歉
而你,霧雨魔里紗 ,的而且確傷害了部份楓團朋友的感情
你可以一句"雪花怎樣怎樣"就輕輕鬆鬆的打發了我以上的發言
問題是,你到底是想把我們傷害,還是事件得到解決?
我想你也只是一時激動罷了,決不會是如此處心積慮去傷害別人之徒
在我心目中,黑喵也是個很好很善良的軍團

如果下次還有搶怪事件降臨到你身上(不會再是楓團),拜托,請想一下如何更好的把事件解決

p.s.重申,我認為我們是錯了
另外,楓團也只不過是活人的數量比較多而已
我們,是愛好和平的一群

[ 本帖最後由 聖羅倫斯 於 09-11-12 12:58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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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1:16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ly 於 09-11-12 12:48 AM 發表

請注重用詞及語氣吧
如果5係你一直啫住人我相信佢都5會咁大反應
而且「死不悔改」究竟係形容邊類人你清5清楚? (強加莫須有罪名嗎?)

而且一次咁小既搶怪事件都可以拉埋大團落水
睇黎呢位仁兄對楓團有好 ...

個post係由我發出..
可能搶怪係真係一件小事
但你可唔可以容忍到一個人不停搶你怪?
先開怪的 被 後來加入的 拿走了 [(1774-141)/1774 ]/100% = 92.0519% 經驗值
如果你覺得咁樣冇問題 ,, 我無話可說 就是..

重申一點.. 當初我並唔知道 星咏 = 雪花
直到 斯大人 出黎話 雪花係 楓團人 .. 既前幾個小時 我先知道 雪花係入左楓團

如果你話 楓團 完全唔洗負上任何負責的話..
請你叫 他不要掛著 楓團的團圖

我冇針對任何團 / 任何人講呢番話
請大家向道理出發..

(既然當事人都出左黎道歉 .. 請大家 以和為貴 .. 珍雙經 好好去升lv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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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2:18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ly 於 09-11-12 12:48 AM 發表

請注重用詞及語氣吧
如果5係你一直啫住人我相信佢都5會咁大反應
而且「死不悔改」究竟係形容邊類人你清5清楚? (強加莫須有罪名嗎?)

而且一次咁小既搶怪事件都可以拉埋大團落水
睇黎呢位仁兄對楓團有好 ...

用詞已修改
下次我會注意一下用詞

我再重申一次我和楓團無仇無怨
在這次事件前相信楓團連我的存在都不知道
而我對楓團的認知亦只有"秋ser大團"
難道我真的吃飽太撐來找碴?
非也
我只是要求一個正式的道歉
我也沒有要他們全部上來道歉
只要有代表出來好好交代就好
可是就當時情況而言楓團並沒有明顯的行動表示
這亦是我不滿的另一個原因
原帖由 erttp 於 09-2-13 01:04 AM 發表

如你剛才所言
「K團清場問題已有改善」
我地認為前因係
「玩家於此大肆討論清場問題」
就此對K團施加壓力

所以
我認為
K團有如政府一般,政府有如牙膏一樣
你能夠比幾大既壓力佢,佢就會有幾多既反應。


我完全同意erttp先生的例子
所以就用比較強硬的態度表達出來以希望能得到合理的答覆
相信如果今天沒有我在這潑婦罵街的話
也不會見到雪花的道歉文吧

還有cly先生你知道雪花搶怪的嚴重程度嗎?
你知道他在搶怪拖王後不但沒有道歉還在頭上打上挑釁性的字句
老實說我是第一次看到這麼惡劣,毫無悔意的搶怪行為
這種搶怪行為可以和一般的搶怪行為相比擬嗎?
這不是搶怪為樂的話是什麼?
還是因為你們都在右下包場而對雪花搶怪一事一無所知?
如果對事情一知半解為何又要上來說三道四?

另外cly先生何以見得楓團是大團所以我要針對之?
如果每一個大團我都要針對相信我會很忙了
秋ser大團可不只有楓團但我卻只針對楓團?
還是cly先生認為楓團另有原因值得我針對?
還有本帖並不是本人所開的
難度閣下認為各位玩家是接收到「雙重標準」大氣電波之後在這開帖一起針對楓團?
看來有「雙重標準」的不是我喔
eg.酒吧裏發生一宗打鬥事件
年紀相約的青年a和青年b都以傷人罪被起訴
然而a被判重囚三年而b卻只要接受感化和守行為
難度cly先生又要指著法官說他「雙重標準」嗎?

還有我亦強烈懷疑cly先生在這的發言的公信力
沒有被雪花搶過怪(可是當時你們也有在該區練過 為什麼沒有被搶呢?)
對雪花搶怪的事件一知半解
卻先入為主認為我是「雙重標準」,針對楓團這大團(就閣下就論點而言 我應該針對秋ser所有的大團而不是只有楓團吧)無理取鬧
閣下不負責任 毫無根據的猜想令我蒙上不白之冤
並加深我與楓團之間的隔劾
我可以要求cly先生就這點道歉嗎?
原帖由 聖羅倫斯 於 09-11-12 12:54 AM 發表


我不知道我還是否適合去說這樣的話
當初我和靈的發言都只是針對魔界殺人方面的回應
直到閣下的介入這個POST才開始向有關搶怪方面的事發展
而我認為我方的確是有些比較過激或是不恰當的言論
可是你也應該了解 ...

我在上一帖得到正式道歉後就已經想息事寧人
可是想讓戰火繼續的卻是另有其人

我再重申我是為了得到正式的道歉才會發文
我也明白自己先前的語氣的確是有點過激及不當
我在此對冒犯到或受到困擾的楓團朋友致歉
相信楓團的朋友也能諒解
唯獨某些人的獨特觀點實在令人不敢苟同
令人不吐不快

玩olg就是為了遊玩,交朋友
如果是為了找碴不就是本末倒置?
而我絕對是無意亦不願違背這個原則 與貴團或其他玩家交惡

[ 本帖最後由 霧雨魔里紗 於 09-11-12 03:57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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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4:05 AM |只看該作者
鄙人也是一小團團長
看完這個長篇連續劇後, 感受良多

團長團友並不是父母子女的關係
沒有一個團長是理所當然要保護團友的
要放棄一個團友, 只需簡單兩下的滑鼠動作

團友犯了錯, 團長要與其割蓆實在是容易不過的事情
團長何以要背負著全團其他無辜團友的清白, 留下這個人
再在四面楚歌的情況下為其解圍
希望雪花大大真正明白到這片苦心的所在

雪花大大你今天仍可以在楓團內
不要慶幸你在強團內有人盲目袒護你
而要慶幸還有人沒放棄你, 沒讓你自生自滅, 沒讓你當過街老鼠
慶幸還有人希望借助 "團" 這個平台來試圖糾正你

個人認為
團長的責任不在於 "為防止某些不當行為發生而預先給團友說教洗腦" (不然鄙團應該早已雞犬不寧..)

發生不幸事情後, 亦不等於團長教導無方
需知道團長只有一個, 團員最多可以有三十九個
樹大有枯枝, 有時候是在所難免

但在發生事情後, 出作一個能代表其餘團友的一致立場
是對, 是錯, 帶領全團一起說, 這是必要的
這方面, 某字母團做到, 縱使旁人不一定認同

作為團友, 其實無形間已經背負著團的名聲
所作的一舉一動, 都會被團外的人對該團打分
該團在別人心目中的地位, 是每位團友積沙成塔建立的

生活在一個群體內
就算是集非成是也好
大多數人認同的信念就是硬道理

ECO 是一個互動的世界
每個人的一舉一動都會對其他人有著千絲萬縷的微妙瓜葛
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大多數 ECO 玩家認同需遵守的事情, 就是 ECO 世界內的法則

你在回教寺內吃燒豬
就算你有千百萬個理由支持自己
你就是錯~

更何況雪花大大你的所作所為
本來就應該是大是大非的

你所做的事情, 確實為很多人造成直接傷害
將心比己, 被搶被害的人是你, 你也會不開心吧?
為什麼不願意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你又容許自己這樣對待人呢?

既然不是雙重性格的人
何以會容許自己在虛擬世界內做一些現實世界自己不會(或不敢)做的事呢?

沒犯法, 捉不了, 沒人知你是誰...
以上都不應該是讓自己放縱的擋箭牌
亦正因為虛擬世界就是 "沒犯法, 捉不了, 沒人知你是誰..", 所以才顯得自律﹑自重的可貴

比起要迫雪花大大你沒誠意地道個歉
我相信 SASA 更希望向你灌輸所謂的 "價值觀"
希望你明白尊重別人﹑尊重自己的重要
這事了結後, 起碼可以避免你在某時某地又不自覺犯相同錯誤
不是每一次都有人苦口婆心花時間﹑花精神打幾千字來給你說教的
在現實社會上, 犯一次錯已經足以毀了你

整整十二頁的和平理性討論
絕對是健康的
個別的帖子也真的很有份量去作公民教育教材

錯無分大小, 錯就是錯
偷一塊的人不應該會比偷十塊的人 "較值得原諒"

故此希望不要有人覺得小題大做
SASA 的一堆精彩帖子也不是想要講服誰

只是每個人心中所捍衞著的事情都不一樣
你眼中的小事, 在別人眼中可以是大事, 反過來也一樣
該捍衞的事情就應該貫徹捍衞

最後嘛...
做人也要給點個性嘛
不想認錯 ( 或不覺得有錯) 就乾脆不要認錯嘛
真心悔過的話就請真心誠懇認錯, 沒什麼可恥的

"對唔住" 跟 "對唔住囉"
聽進耳裡是兩個完全不同感受的

與其跟別人說 "對唔住囉"
倒不如跟別人說幾句髒話
這樣, 被別人打的同時, 至少還可能會被人敬重是一條好漢....

[ 本帖最後由 fts 於 09-11-13 12:41 AM 編輯 ]
已有 2 人評分Good 收起 理由
藍天之雲-明 + 2 說出了我的心聲
陸小鳳 + 1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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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6:49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ly 於 09-11-12 12:48 AM 發表

請注重用詞及語氣吧
如果5係你一直啫住人我相信佢都5會咁大反應
而且「死不悔改」究竟係形容邊類人你清5清楚? (強加莫須有罪名嗎?)

而且一次咁小既搶怪事件都可以拉埋大團落水
睇黎呢位仁兄對楓團有好 ...



一個小小的火種,足以焚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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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7:35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fts 於 09-11-12 04:05 AM 發表
鄙人也是一小團團長
看完這個長篇連續後, 感受良多

團長團友並不是父母子女的關係
沒有一個團長是理所當然要保護團友的
要放棄一個團友, 只需簡單兩下的滑鼠動作

團友犯了錯, 團長要與其割蓆實在是容易不過 ...


12 頁裡面最有道理既一篇
希望大家睇埋 依篇野事情真係可以告一段落吧

[ 本帖最後由 ~小豆~ 於 09-11-12 07:3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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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7:54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霧雨魔里紗 於 09-11-12 02:18 AM 發表

用詞已修改
下次我會注意一下用詞

我再重申一次我和楓團無仇無怨
在這次事件前相信楓團連我的存在都不知道
而我對楓團的認知亦只有"秋ser大團"
難道我真的吃飽太撐來找碴?
非也
我只是要求一個正式的道歉 ...

不,我並不認為你這樣做是錯是找渣
問題在於你在用的語氣實在有點過態
我不會否認責任的,畢竟我之前的立場的確是有點過份強硬(嘛,已經被我家小依日哦夜哦的了)
正如fts所說,"對唔住"和"對沒住囉"雖一字之差,意思卻差天共地(重要澄清的是,全文完全沒人說過"對唔住囉")
而你哪些比較攻擊性及負面的言論毫無疑問或多或少的激起了反抗的情緒
這方是我真正所希望帶出的意思,而絕非閣下小題大造。
既然你已表達歉意,我也樂於接受
此事完結

另外,請不要針對相馬,動不動就道歉eco會變道歉online
cly也只是表達自己的個人想法,我並不認為侵犯了閣下或是其他人
不過小小吐糟一句,你要求靈先解釋其他人對字母團的指責才反駁你的
邏輯上又何嘗不是"車!佢地夠搶啦,又唔見你話佢做乜淨係話我",所以相馬說你也"雙重標準"
其實也不無道理
當然,這也只是閃過了的感想,不用太大反應的,不然又會是新的討論話題

對於fts的回覆,實在令我完全折服
道理、語氣、措詞皆無懈可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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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8:12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莉〥莉↘ 於 09-11-11 11:39 PM 發表

希望你可以重新開一個post
公開道歉
承認自己ge過錯
如果唔係ge話我諗我地d玩家點都唔會服

又關你事- -?你抽夠水未?
咁不如我以後殺一隻怪開一個帖道歉:唔好意思,(***,***)果隻紫雞又比我殺左喇
好無?

[ 本帖最後由 wans90 於 09-11-12 08:1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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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8:57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LY1314 於 09-11-7 02:28 AM 發表
用機械人 係 打怪 可以直接得到經驗值!!

而係魔界 打怪既經驗係 視乎 所扣隻怪既傷害值 而分得經驗,,

姐係 如果你 打怪 20 .. 如果另有人 同時同你打埋同一隻怪 佢打 30 的話
然後 雙方 都轉寵打的話 佢得既經 ...

baby我笑左 你抄人既>< 不喜可插XDDD (上堂先得閒睇2KF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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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9:01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霧雨魔里紗 於 09-11-12 12:25 AM 發表
本人的理性議論在靈先生激烈爭辯之下顯得有點詞窮
只好"翻舊帳"引用各位之前類似的魔偶事件的文章
























假如引用各位的文章會引起各位的不便我在此表示歉意
煩請靈先 ...

k團唔覺得想佢地道歉係佢地既事
而家係楓團
2個唔同既個體

[ 本帖最後由 joshuakg123 於 09-11-12 09:0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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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10:08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霧雨魔里紗 於 09-11-12 02:18 AM 發表

對於你在針對楓團一事我是先入為主了, 所以很不好意思

不過, 你說到「包場」還真是誣蔑了本人及本團
我們並沒拒絕任何人到右下打過一隻怪
亦沒有因為人家怪先開就猛搶他們
另外, 就「沒有被雪花搶過怪」一話
既然我們沒看過他本人何來被他搶怪?
所以我亦請你不要再一無所知 一知半解 說三道四好嗎?
所以我可以要求你就這點道歉嗎?

另外, 就「雙重標準」我可不認為我說錯了
即使你舉一個以「法律」為前提的例子
搶怪就是犯錯, 其他搶怪被貼上來的
亦有很多是不知悔改 肆無忌彈的人, 他們又不見得被你開炮?
就因為眼不見為淨的道理嗎? 還是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我能說的都說完了 所以不會再回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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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10:27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聖羅倫斯 於 09-11-12 07:54 AM 發表

不,我並不認為你這樣做是錯是找渣
問題在於你在用的語氣實在有點過態
我不會否認責任的,畢竟我之前的立場的確是有點過份強硬(嘛,已經被我家小依日哦夜哦的了)
正如fts所說,"對唔住"和"對沒住囉"雖一字之差, ...


cly先生不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卻主觀地對我的言行作出偏頗的猜度
在我而言
這種不必要的猜度是本人不能所接受的
我至少有澄清的必要

to:靈先生:大家都已經息事寧人閣下又可必苦苦相逼 自討沒趣呢?

原帖由 joshuakg123 於 09-11-11 10:53 PM 發表

這是價值觀的不同


犯人犯了罪
上庭跟法官說這是價值觀的不同就會被赦免嗎
既然是價值觀的不同閣下又有什麼權利用閣下的價值觀來封我的嘴?

原帖由 joshuakg123 於 09-11-11 10:53 PM 發表

只不過係一個遊戲


以閣下的論點引申
我也沒必要道歉
反正只是一個遊戲
不用負責
如果閣下認為olg不用負責的話
那我勸閣下改玩單機版遊戲好了

我和蠻不講理的靈先生不同
是能夠接受別人的觀點
所以在此以靈先生的論點提出一個一石二鳥的方案
相信靈先生一定會滿意並接受這個方案

就是楓團為上次魔偶以外的k團成員道歉(抱歉在這裡借用一下楓團orz)
因為以靈先生的論點來說
魔偶炸白名是個人事件卻扯上了整個k團(以靈先生的論點來說)
k團與事件無關卻無故遭受到楓團在內各方面的抨擊(以靈先生的論點來說)
k團遭受無理的抨擊是靈先生不能所忍受的(以靈先生的論點來說)

如果靈先生能身體力行來支持自己的論點(這應該輕而易舉吧 畢竟是自己的論點 用行動來証明應該不難)
那我也會道歉
而道歉的方式將會如下:
經過團內的教育, 霧雨魔里紗相信已經完全理解自己的錯誤所在
再有類似的程況我會踢,這樣的話滿意了沒有?(以靈先生的論點來說的道歉方式)

當然這段話亦不會由我來說而是假手他人(以靈先生的論點來說的道歉方式)

這個方案很划算吧
既可以確立閣下的論點
又可以得到閣下期待以久的道歉
可說是一石二鳥

還有請不要迴避上帖的問題
事情的對錯與個別的做法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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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2:37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fts 於 09-11-12 04:05 AM 發表
鄙人也是一小團團長
看完這個長篇連續後, 感受良多

團長團友並不是父母子女的關係
沒有一個團長是理所當然要保護團友的
要放棄一個團友, 只需簡單兩下的滑鼠動作

團友犯了錯, 團長要與其割蓆實在是容易不過 ...



我中意你!_!
=================分=================
各位係魔界升lv的玩家,對於早前搶怪一事,
我係呢度對受過影響的玩家們道歉,
希望大家既往不究,並且本人會盡量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對唔住
=======================================
希望解咩呢?命令?
姐係受害人仲可以追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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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虫虫@-@ 於 09-11-12 02:37 PM 發表



我中意你!_!
=================分=================
各位係魔界升lv的玩家,對於早前搶怪一事,
我係呢度對受過影響的玩家們道歉,
希望大家既往不究,並且本人會盡量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對唔住
============= ...


source :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B8%8C%E6%9C%9B

另外,跟進一下,你還是認為你的死不是自己的緣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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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發表於 09-11-12 05:15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ans90 於 09-11-12 08:12 AM 發表

又關你事- -?你抽夠水未?
咁不如我以後殺一隻怪開一個帖道歉:唔好意思,(***,***)果隻紫雞又比我殺左喇
好無?



唔洗理佢!(無視佢啦!)

佢不嬲都膠膠地(大把人唔掂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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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9:23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虫虫@-@ 於 09-11-12 02:37 PM 發表



我中意你!_!
=================分=================
各位係魔界升lv的玩家,對於早前搶怪一事,
我係呢度對受過影響的玩家們道歉,
希望大家既往不究,並且本人會盡量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對唔住
============= ...

玩家原唔原諒我都逼唔到
唔原諒我都無計,
唔通你想我改做"大家"""100%絕對要""既往不究"?
仲有
我都講左一件事還一件事
你咪張我殺你呢條粉腸的事
拉落我搶怪件事度講
我話過我道歉唔係道比你睇
原唔原諒又關你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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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09:26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ans90 於 09-11-12 09:23 PM 發表

玩家原唔原諒我都逼唔到
唔原諒我都無計,
唔通你想我改做"大家"""100%絕對要""既往不究"?
仲有
我都講左一件事還一件事
你咪張我殺你呢條粉腸的事
拉落我搶怪件事度講
我話過我道歉唔係道比你睇
原唔原諒又 ...

唔,雪花乖,說一次就夠了
另外有事找你,GAME中找小白鴿,道廣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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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11-12 10:23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fts 於 09-11-12 04:05 AM 發表



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在現實社會上, 犯一次錯已經足以毀了你

錯無分大小, 錯就是錯

只是每個人心中所捍衞著的事情都不一樣
你眼中的小事, 在別人眼中可以是大事, 反過來也一樣
該捍衞的事情就應該貫徹捍衞
欣賞你成熟的見解........之前都有留意過閣下的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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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勳章(賀詞)

240#
發表於 09-11-12 10:32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霧雨魔里紗 於 09-11-12 10:27 AM 發表


cly先生不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卻主觀地對我的言行作出偏頗的猜度
在我而言
這種不必要的猜度是本人不能所接受的
我至少有澄清的必要

to:靈先生:大家都已經息事寧人閣下又可必苦苦相逼 自討沒趣呢?



犯人 ...

to:靈先生:大家都已經息事寧人閣下又可必苦苦相逼 自討沒趣呢?
只是因為你逃避緊道歉
你可以唔道,唔會迫你
但我只會覺得你係一個唔敢對自己言行道歉既人
更會覺得你是個口臭,不完全了解事件就作出你自己認為是客觀的事去抨擊無辜的人

犯人犯了罪
上庭跟法官說這是價值觀的不同就會被赦免嗎
既然是價值觀的不同閣下又有什麼權利用閣下的價值觀來封我的嘴?

有說要封你的咀?只要你為你的無知而抨擊楓團既言論道歉
而楓團已經就監督不力道歉了,算是已經負了''社會責任''

如果閣下認為olg不用負責的話
那我勸閣下改玩單機版遊戲好了

請分清,團同個人既關系
單一人犯的錯,唔代表你可以單憑一個人既錯去成個團
你眼見以為我地包庇緊雪花..但知道我地冇包庇之後,知道自己講錯了
有為講過既野道歉?
我地一早已經沒有包庇過雪花

我和蠻不講理的靈先生不同
跟你價值觀不同就是蠻不講理?
你都幾好笑w0
你仲好似逃避緊你對無辜楓團團友既事咁w0?
那就是說你亂抨擊人就是對?
重點:你所認為,你所見到的事未必是事實所有,知道我們沒有包庇,是否應該就你因包庇而攻擊楓團的言論道歉?
話我地冇道德?對彈琴?
不要拎k團來當擋箭牌
k團也沒有要求過什麼道歉
你唔想道歉的話,隨你
如果你想有個好既下台階
唔想為左自己既言行負責任既話
你可以唔say sorry
也可以好似雪花咁..
對唔住後面加個滑稽既樣
我可以無視那滑稽既樣的^^
可以當你是真心道歉的喔^^''

最後強調一點
我覺得團唔應該負上社會責任
只屬於個人意見
不代表楓團全人
ff貼上也提到
團有40人..
團長很難從40個相隔電腦的人進行監督
楓團就雪花搶怪既事的監督不力道歉了
監督不力的道歉,在我而言只不過是門面說話而已

[ 本帖最後由 joshuakg123 於 09-11-12 11:1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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