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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FUN論壇 綜合論壇 原創小說及文學 【投票醒目】第3屆會員參與原創小說版 “最受歡迎小說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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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神眷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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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醒目】第3屆會員參與原創小說版 “最受歡迎小說投票”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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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2 01:13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青龍幽靈 於 2010-7-22 12:00 發表

宇宙本來就是一盤散沙,其實只是你把宇宙看得過重了,正如龍嘯兄所說,關鍵在於人的本心。我可以將宇宙當成一盤散沙,你也可以將宇宙當成完整個體。


你說的,在現時、現實的生活,確確實實是完全正確。
但你曾說,不必要去考慮宇宙中的一點。
我亦曾說過「原子的比喻」。
表而上三者沒有相關,但我想說,就是因為有一種做事前不去思考其他人的感受的人,宇宙才會成為散沙。
難道人真的要想原子一樣,沒有思想、感受,才能連成一個個體嗎?
身為人類--擁有高智慧思想的群體動物,亂闖別人的底線,這就是令宇宙成為散沙的主因。
我承認我是其中一,但我的能力範圍和了解對方的情況下,我不會故意去闖別人的底線。

返回主題,剛好最近是世界盃,就以世界盃來作比喻。
比方說,參加者都是球員,有亨利、史奈達、梅拿、卡卡……
當然有今屆世界盃的兩大英雄--蘇亞雷斯和恩尼斯達。
蘇亞雷斯手球救國,大英雄。
恩尼斯達一箭定江山,也是大英雄。
蘇亞雷斯被罰停賽,在這裡當然不會發生,但蘇亞雷斯被罰的原因是什麼?
「行為欠缺體育精神」。
恩尼斯達不能手球拍出射門嗎?
只要站在門邊,一定有機會手球拍出對方的射門啊!
他成為一箭定江山的大英雄,努力練習了多久我不知道,但起碼他由第一場努力到決賽。

「手球英雄」和「入球英雄」,兩種也是幫助球隊的人,也會有其他人欣賞。
我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我卻認為對有體育精神的恩尼斯達很不公平。
蘇亞雷斯說自己沒選擇,但在這個比賽中的「蘇亞雷斯」,也是沒有選擇嗎?
我不知道誰是「恩尼斯達」,但即使是這樣,對「史奈達」、「梅拿」、「韋拿」等等也是不公平的行為。
既然不用被罰停賽,這個投票,我們不能打出「手球」--出動別的版區的朋友以及請幾個親友來幫忙嗎?
其他人我不知道,起碼我不行,違反體育精神,偏激一點說不要介意,我認為是無恥的行為。

PS:你說既然是使用者的「本心」,那一切都是假的,那你又何必要用「本心」來解釋「宇宙比喻」呢?

[ 本帖最後由 ppivan 於 10-7-22 01:1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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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42#
發表於 10-7-22 08:45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pivan 於 10-7-22 01:13 PM 發表


你說的,在現時、現實的生活,確確實實是完全正確。
但你曾說,不必要去考慮宇宙中的一點。
我亦曾說過「原子的比喻」。
表而上三者沒有相關,但我想說,就是因為有一種做事前不去思考其他人的感受的人,宇宙 ...

既然關鍵在於「本心」,我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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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10-7-22 08:45 PM |只看該作者
對於百合兄的本意,我明白。
但是,比起人流及「本心」,何者更為重要?
得到人流,但失去「本心」,這個寫手的技術,將不再寸進。
至於青龍兄的說法,我還是說一句,真實與虛假,在某程度上也不存在。
這個世界,你敢說它是確實的嗎?書中的世界,你敢說它是虛幻的嗎?
你敢說自己不是盒子中人嗎?
至於pp的說法,我對足球沒有興趣,所以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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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2 09:45 PM |只看該作者
沒想到,一場玩玩而已的比賽,竟然帶出這樣劇烈的討論.

對某些人來說,勝利是必需,甚至是必然的...

但對我來說,心內的戰火早就被某事/某人用冰冷的水淋滅了.我也無力重燃.

所以我把每場遊戲,這些投票等都是抱著玩玩罷了的心態而已~所以我覺得未需用拉票這樣嚴重.

增加人流這點讚成,但效用多數不大!

只是發表個人意見而已~.無心參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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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2 11:18 PM |只看該作者
RE龍:比喻而已……
但你的說法,我完全同意。

RE千翼:
也許大家會當我開玩笑,不過我很認真的說:
我起初也認為這只是遊戲。
也許有人會覺得我也是其中一個認為勝利為必須、必然的人。
我可沒那麼偏激,我承認我想嬴,很希望嬴。
但嬴不了,我只會一笑置之。
我只是不認同參賽的人不重視、不尊重體育精神,找外援來幫忙。
至於你說效用不大,我極之同意。
若你不想回應的話,那……不管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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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0-7-23 12:04 AM |只看該作者
當一件事偏離了其本質,就是變質。
在某程度上,這個比賽已經變質了。
就如同道路一樣,如果旁生太多支線,反而適得其反。
那該如何減少支線?
設置指示牌反而更亂。
最佳的方法是取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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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1:03 AM |只看該作者
同意龍的說法

若有辦法的話,便只計算到了多個回帖的會員等的方法。
雖然此方法不能治本,但我認為還是有一定的效果阻止海量的外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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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10-7-23 07:54 AM |只看該作者
第一次如此憤怒和失望。對這個版如此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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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10-7-23 07:56 AM |只看該作者
現在的情況,總投票人數55,總票數230,平均每人投下了4票多;
暫時的第一名25,第二名24,第三名21;
24的叫著【有人獲得了海量的外援】
很多人都這樣叫著;
暫且不論外援的存在是好是壞,是對是錯
我看不到證據。

看不到說別人獲得外援的證據
也看不到說自己沒有獲得外援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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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50#
發表於 10-7-23 07:59 AM |只看該作者
麻煩各位看看第二次投票之後,人們的回帖。

得獎的自然開心,不得獎的,也在感謝投票給自己的讀者。讓自己知道自己的作品其實有這么多人在關注,被這么多人喜歡。

同樣的事情,看你從哪個方向哪個角度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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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8:00 AM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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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10-7-23 11:52 AM |只看該作者
說真的……回應,意見,關注才是我作為寫手這個角色最想要的。
PP若果你不是想要狀元的話,你會想到甚麼正當不正當?你自己問心。
嘿,得罪也要說一句,你認為樂少的文筆筆會比你低?
就算別人出手段,發怒的那沒有你的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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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1:01 PM |只看該作者
RE 13:
我都說過很多次,狀元我是想得到,所以我會想到正當不正當的問題。
我亦說過,若對方是正當的跟我比賽,即使我是最尾一名也會高興。
你說的也是對的,樂的文筆當然比我好,問題是這是「最受歡迎小說投票」。
我知道你下一句想說什麼了,但無論是什麼性質,沒體育精神也是會發生的。
我也得罪的說一句,你憑什麼說發怒沒有我的份兒?
即使我是最後一名,我覺得是沒關系的,只要看不順眼,沒有參加也有權發怒。

RE 百合:
此處不能上傳圖片,你要證據可到小偷所發的帖子內查一下。
那兒就有他請外援的證據,若被刪掉了所以沒有,我可以在別的途徑把圖片傳給你。
其一證據如上。
其二,他曾在M群中大言不慚的說要找朋友來幫忙,我不清楚那時有什麼人在線,但肯定有第三者知道。
其三,同時也是我反證的證明,我不知道版主可不可能知道什麼人投了什麼票,所以不太清楚方式。
若可,你大可以翻查一下截至現在所有投我跟他的票的人,我肯定在他的記錄中有很多小說版中沒出現的人。
若不可,也可以查回投了票的人,逐個詢問他們投了什麼人吧,也有相同效果。
這只有你才可以做到,我們去問沒人會相信我們是為了這事吧?

其實我以上說的證明你當然可以用一句來推翻掉:「吸引人流。」
如果你是這樣說,我也無可反駁,因為開創投票的是你。
但我仍想告訴你,這四個字不是擋箭牌,如果要靠這四個字來解決一切問題的話,始終不可能。
就如行政長官通過法案一樣,也要有議員的支持。
若要徹底解決問題,我想你也要說一點令我心服口服的原因吧。
滅火筒是可以極速解決火災,但不能一勞永逸。
要教懂居民防火知識,才是治本。
激光矯視可以令人暫時不會有近視,但若不加以防範,近視也會再出現。
問題是,激光矯視,是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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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1:29 PM |只看該作者
我早已說過,早在第一次投票之前,就已經確定了一點
【親友團】的投票,在這裡是被允許的。

【允許】的原因,不在於我鼓勵這樣的行為,當然是純粹由讀者來投票最好;
【允許】的原因,在於每一個人都可以邀請自己的朋友或者同學來投票,在這一點上,每個人都在公平的起跑線上。

如果你在意輸贏,
其他人找了,你不滿,你也可以去找; 有確切證據證明了投自己票的沒有一個【親友團】,投對手票的有多少是【親友團】,貼出來,大家看。
你跟我說,“我肯定在他的記錄中有很多小說版中沒出現的人”,我佩服,請告訴我,有甚麼辦法可以查到一個id有沒有到過我們這個版,至少我現在是沒有辦法,我不知道,您是如何“肯定”的。
我可不敢斷言,那些投票中,沒有在本版留下過cm的id,就是【親友團】。看貼不回貼,就是親友團?
請問您是如何有邏輯而嚴密的進行判斷的?

如果你不在意輸贏,
你要“本心”要“本心”,那就只盯住自己的得票好了;【把這個投票當成一個只有你自己一個人的投票,注意自己得票多少就好】;

不要一邊說著自己不在乎輸贏,一邊叫著“他有親友團~ 他得票比我高~ 不公平~”

【吸引人流】自然是投票的一個目的;
投票還有另外一個目的,讓參加比賽的每一個作者,都知道自己的作品始終處於被關注的狀態,每一票,都是一個讀者對你作品的肯定,每一票,都可以給作者以鼓勵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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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勳章(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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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2:42 PM |只看該作者
感覺現時每一個作者及版主也沈不住氣,被怒氣沖燻了頭腦,每個人也動怒了。

大家也太在意自己的文是否被收看,這很正常,是人從出生以來也渴望跟別人進行交流。

每一個人也希望被關注,被關注的感覺,正是寫文的動力之一吧?這點無能否認。

站內連結也可以丟到這裡吧?

http://www1.2000fun.com/bbs/viewthread.php?tid=4236499&highlight=

http://www1.2000fun.com/bbs/viewthread.php?tid=4236523&highlight=

外援又如何?投票任何一個在二千fun比較久的帳號也可以投票了,也是一般會員,不論你有沒有到過這個版,單純輕輕點一個連結就可以到這版,也可來這文中投票了。

如版主所說,的確增加了人流,但這些人流會否再次來到這裡?這些人流真的如版主所說了,的確是增加了。

但這些人真的單純去投票之後,會不會再留下來,看看這裡的文?

最受歡迎小說投票,如我先前所說,最受歡迎真的等同是最好的小說嗎?

有必要這樣去在意這個投票結果嗎?真正答案在自己心中。

先前再回來這裡,我看到【狀元】、【榜眼】、【探花】也一呆,版主想出這個方法去增加人流,是好是壞?

再看看頭三名是誰的文,文中內容到底如何?

我看過之後只有一個反應,大叫天呀。

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到這個投票反映的不是小說全部。

所以那個時候,我決定再連載停載已久的畢旅,我自己的盡可能完成這個小說,完成自己當初放下已久的責任。

我沒去拉票,只是定期更新我的小說,我自己投票投給誰我也忘了,我第一天就投票了。

理性討論吧!反正是最後三天了,結果再去執著的話,只有自己吃苦,如果自稱自己寫的叫作小說的話,就在這裡回文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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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3:12 PM |只看該作者
咪咁煩啦    一係取消哂比賽     大家變番以前咁~

開開心心咁爛尾啦    一乜二三呀    得個桔~

一係整D豬肉獎出黎   最佳文筆獎呀   最佳情節呀   最佳動作描寫呀~

大家都有獎    一舉唔只兩得呀   直情要乜有乜~



睇番以上既CM      我真係笑左出黎    不過係恥笑~

我恥笑某D人連個重點係邊都唔知

有比賽   自然應該做好自己  再用自己既優點吸引人  從而贏得支持~

但係竟然大部份人竟然放個重點落『勝利』到    連過程都唔做好  就想有結果~

恕細佬粗D講句  

預期哂心機落係度回文    係度大家凸黎凸去   

不如將心思放落自己既文章到   咪成日爛尾啦~

見到大家好似好引以為傲既『新坑』  我真係好作嘔

連小小責任感無   就係度諗點拎第一

『未學行  先學走』  

引用上面人兄既說話:

再去執著的話,只有自己吃苦,如果自稱自己寫的叫作小說的話,就在這裡回文一下吧?

作者們??  諗下自己有無資格做一個作者先啦   

成班好似細路仔爭玩具玩咁   笑死人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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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3:25 PM |只看該作者
RE Vjohn:
小VV說得很對,這個投票的確吸引了人流,但是那些被投票吸引而來的人流,能否真正留下,再次回到本版,這就不是我一個版主能夠決定和做到的事情,要看這版裏每一個作者的努力。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這個版就像一家飯店,我將自己的一大堆好友介紹來吃飯,他們應邀而來,而在我請他們大吃一頓之後,他們以後會不會自己再來第二次第三次,要看這家店本身的菜色菜品如何…… 如果這些人吃完一頓之後,不再回頭,那這家飯店的大廚可能有改善的空間,有提升的必要。
難道那個廚師會指著我的鼻子問:“他們吃過一次,不再回來,你帶他們來做甚麼呢?”

Re~傳說中的傻仔︻ :
嗯,最初我也不想在這裡多說甚麼,一直看到有人在這裡吵啊吵啊,吵到說要取消投票......
非常同意“做好自己”的觀點

最後說一句,只是一味的抱怨和指責,於事無補,如果各位有更好的,會使得投票更加“公平”的方法,請留言告知,定會從善如流。

而投票一定不會因此而受到影響,更加不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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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3:48 PM |只看該作者
RE 百合:
好吧,既然你道出了那麼一個合理的理由,那麼我也信服這個理由。
但我想要澄清,「不在意勝負」是處於「對方擁有體育精神」的前提下。
至於為什麼的推測得到?
根本不需要推測,在第二個理由已說到,「是他自己所說的」,那又何必猜測?
若我也去找親友團,違反體育精神,那就成了自己的雙重標準。
此人有請多少人來幫忙我不清楚,若問他多數也不會有結果。
既然是死無對證,那就算了。
若大家認為是我錯了的話,那即管如此想,
反正我要的東西(辦投票的另一理由)已得到,大家覺得我是怎樣,我也不會再說什麼了。
那之後的我便不作什麼回應,若有什麼人覺得我的說話侵犯了他,那我跟他道歉。

回VJOHN:
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我自己的情緒我可以掌握得十分清楚。
我的確在起初時有憤怒的感覺,可是後來的卻不一樣了。
總算是那種,無奈的感覺吧。
原因也許就是,面對這樣的場面,很多人不去發表自己的意見,
而且我卻馬大哈的,沒有把對話記錄留下來。
最重要的應該是,很多本來積極發表的人,一待到百合回來了,便只是勸我放棄。
在這裡我的問題又多了一個,百合難道不是人嗎?
為什麼其他人不敢跟他爭論?
我人是這樣,我不會認輸,直至有令我心服口服的理由。
結果出來了,我得到了那個理由,某程度上我是成功了,證明根本不需退避。
看來過份離題了。
看了你說的話,看來你們始終是不明白我所爭論的關鍵是什麼。
既然大家跟我的思路差那麼遠的話,再解釋也是陡然。
不過關於你最後說的一句,也值得去信服。
那我便停止吧,但並不代表我認同沒體育精神的做法,請大家別誤會我是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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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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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4:06 PM |只看該作者
唉,投票這事,沒有對錯之分,只是大家對於這個投票的目的和理解並不相同。

或者說,責任在於我在開設這個投票之前,對於投票的目的、意義寫得不夠明確。

兩個月之後的投票,名字不用【最受歡迎】這樣容易讓人誤會的字樣,改成【人氣小說評選】之類好了,雖然聽上去很像shopping mall裏面的促銷廣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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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3 04:27 PM |只看該作者
ppivan,你已經此時不應停止,而是另一個開始,一個磨合的開始。

如果你真的沒叫任何人的幫助之下,得到這個票數。

你就已經勝了這一回,也是公平公正之下得到這個票數,或許你在大家眼中你才是真正的【狀元】,而不是這個單純投票的結果了。

還有,我到了現時也沒跟版上任何一人接觸,最少這個月我沒有私下接觸版上任何一人,也是我的回文全也是自己的主觀想法。

你所爭論的關鍵,已經在這個投票上無法實行吧?那你還要執著這次投票的結果嗎?

只有退後一步來說,希望下一次投票可以你所爭論的關鍵:所有會員也以正當方式參賽
吧?

用回特首的話,一步一步地走,而不是一個跳步,這方式不單是現實,連在這裡也可以活用吧?

我希望你或有意見的大家,每個人也提出意見,慢慢跟版主們再理性討論,再好好磨合一下,真正更完善下一次投票的方式等等,防範好像這一次的問題再次出現。

同時希望下一次投票我還在寫文,也可以再次玩下一次的投票。

希望每個人也理解,快完結的東西再去執著沒什麼用,只有下一次去完善、修補過去的情況,每一個人也以最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下一次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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