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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FUN論壇 綜合論壇 原創小說及文學 【討論】《劍與魔法》作者讀者交流討論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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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劍與魔法》作者讀者交流討論帖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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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08:14 PM |只看該作者
百合我是女王拉提亞斯啊~

我的人物...是第7章出現...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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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09:49 PM |只看該作者
本人無意跟你吵架,也無意挑釁,我只會說一次

你覺得你寫得很亂嗎

先不說你的內容

故事分段不多,字體大得好像在想別人產生一種多字的幻覺

說話沒有規律

例如,什麼什麼說

然後說的話跳了第二行,實在太亂了,就算內容幾好看,你也無法吸引多數讀者

因為太亂了,實在亂得無法原諒

這不是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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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10:08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09:49 PM 發表
本人無意跟你吵架,也無意挑釁,我只會說一次

你覺得你寫得很亂嗎

先不說你的內容

故事分段不多,字體大得好像在想別人產生一種多字的幻覺

說話沒有規律

例如,什麼什麼說

然後說的話跳了第二行, ...

你真沒知~你不知百合的文章真正在PCGW腦玩家連載的嗎?

在此論壇只是次貨(也許...吧?)

還有...我可沒有發現你的問題...

好文章...就算是分段差~只要你肯看...什麼問題也沒有!!!

[ 本帖最後由 latias940620 於 2009-6-23 10:5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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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Alta活動勳章

24#
發表於 09-6-23 10:21 PM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latias940620 的帖子

先在此聲明我以下的對話只對樓上,非對樓主
那又如何?
能在書上出版就代表是極品?
無知的是誰?
可能你閣下沒看過好的文章吧,
還有,一出口就罵人?
品德也太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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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10:40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oksang933 於 2009-6-23 10:21 PM 發表
先在此聲明我以下的對話只對樓上,非對樓主
那又如何?
能在書上出版就代表是極品?
無知的是誰?
可能你閣下沒看過好的文章吧,
還有,一出口就罵人?
品德也太差了吧。

說我品德差?

真可笑~就算本人真是品德差...我都好過那些只會爆粗,那些只會用外掛,那些想要玩私服的人~

雖然我只有15 years old(那個字不懂打=.=)...我可看過不少好文章的~雖然大多是以GAME作主題...

還有...我只不過是詢問他有沒看PCGW腦玩家罷了~

覺得我罵人?你也太直率吧?

[ 本帖最後由 latias940620 於 2009-6-23 10:4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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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Alta活動勳章

26#
發表於 09-6-23 10:53 PM |只看該作者
那我只能勸閣下以後用詞小心一點,你給別人的感覺有點挑釁性,歲字的輸入法為卜竹6
,在下怪錯你,但真心希望閣下可反思一下自己的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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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11:05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oksang933 於 2009-6-23 10:53 PM 發表
那我只能勸閣下以後用詞小心一點,你給別人的感覺有點挑釁性,歲字的輸入法為卜竹6
,在下怪錯你,但真心希望閣下可反思一下自己的用詞

本人是比較直率一點~也許本人比較喜歡一針見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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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09-6-23 11:12 PM |只看該作者
什麼?

在雜誌裡發放又怎樣?

很好看嗎

好文章怎會沒有分段沒有格式

沒有格式沒有分段也可以叫作好文章嗎

你看中文書時有那些文章沒有格式沒有分段呢

在雜誌上發放是出版商的商業手法而已,根本沒有什麼好不好之分

假如要說到出版,那我的也有出版,又怎樣呢

很利害嗎,我不認為利害

在雜誌上出版是一個浪費時間的行為,老實說,每星期出版一集,那要何時才可以把故事完結

我跟出版社斷絕合作關係就是因為我是一直衝的作者

還有一點,你沒必要幫作者說好說話,你這樣只是幫人擋箭而已

這是很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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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11:18 PM |只看該作者
老實說

我也有出版的經驗

就是因為每星期只可以發放一集的關係,所以我就決定停止合作了

一個好的作者是不會,是不會,是不會,強調,是不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

那假如作者有心寫的話,他很快很快就會跟出版社停止合作

老實說,你沒必要幫人擋箭,你說你喜歡一針見血

我說你思想太幼稚,你這樣做只會令自己被人攻擊更多

我關心你才告訴你,沒必要再幫作者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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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11:23 PM |只看該作者
都不明白好好的討論作文手法等等也要弄成罵戰,雖然我認為有討論是好的,但如果大家只因為意氣用事而反駁他人,那根本無所得益,倒不如平心靜氣的看對方文章,有錯、有批評就嘗試改正,不然固步自封。
的確,能出書真的不代表該作家厲害,
而且我也不認為以上兩位作家真的是上等的,但進步才是我們要達到的,不如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吧,我也希望大家能進步,我也可藉此有所得著。
另外,如果大家想批評別人的文章,可看我的,我極想別人批評,這樣才能獲得更大進步。(順面宣傳
不過,希望大家平心靜氣。

[ 本帖最後由 阿爾伯特愛因C坦 於 2009-6-23 11:2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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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11:23 P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11:18 PM 發表
老實說

我也有出版的經驗

就是因為每星期只可以發放一集的關係,所以我就決定停止合作了

一個好的作者是不會,是不會,是不會,強調,是不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

那假如作者有心寫的話,他很快很快就會跟 ...

那我想問...何謂一篇好文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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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3 11:28 PM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6# latias940620 的帖子

每人定義不同。
有人認為只要取悅大眾就可以;
有人認為必須帶出社會現象的;
有人認為是帶出人性心理。

所以,好文章只是主觀定義,討論這個無甚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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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33#
發表於 09-6-24 01:30 AM |只看該作者
汗,沒有想到一個晚上沒有看,居然有這麼多回帖了,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09:49 PM 發表
你覺得你寫得很亂嗎

故事分段不多,字體大得好像在想別人產生一種多字的幻覺


分段不多…… 這個…… 在下愚鈍,在下一直都不知道分段多少也是評價一篇文章好壞的一個標準,既然您提出來了,我就看了一看
Nanashadow大作《強戰72日後》第二話,The Room —— 1200字,分12段,平均100字一段
本人拙作《劍與魔法》第二章 飄揚!飛翔獅子旗 —— 4000字,正文57段 ,平均 72字一段…… 你說我分段不多嗎?? 一頭霧水中……

字體的問題,我一直在試驗,本來是用小字體,後來嘗試大字體加綠色字,并徵求大家的意見,前幾天有好心人回帖說還是黑色好,那我就改回了黑色,如果你覺得大字體也不好,那沒問題,我可以改回小字體
不過“好像在別人產生一種多字的幻覺”這個就有一些“度君子之腹”了, 除第一章之外,第二章4000字,第三章4400字,明日即將更新的第四章4600字,字數是不要幻覺的。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09:49 PM 發表

說話沒有規律

例如,什麼什麼說

然後說的話跳了第二行,實在太亂了


這個…… “說話沒有規律”這個是文章的不足之處嗎? 那您一定是八股文的推崇者了吧,說話有規律?

甚麼甚麼說,然後說的話跳了第二行? 當時看到您指出這一點的時候,我還心頭一驚,心想:“不會吧,我居然會犯這樣的錯誤!”
可是我又看了兩遍1-3章,并沒有發現您所說的情況啊…… 不知道能不能麻煩您引用出來,一定“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09:49 PM 發表
就算內容幾好看,你也無法吸引多數讀者
因為太亂了,實在亂得無法原諒
這不是叫文章


真是很遺憾不能吸引您成為我的讀者,遺憾之至,不過請您不必過於為我擔心,MSN上眾多讀者加我為好友,到現在為止,讀者之中也有超過45位創建了人物準備加入,論壇上也有5-6位

至於“這不是叫文章”這句話,我認為您說得有些重了,請注意您的言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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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34#
發表於 09-6-24 01:42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11:18 PM 發表
老實說

我也有出版的經驗

就是因為每星期只可以發放一集的關係,所以我就決定停止合作了

一個好的作者是不會,是不會,是不會,強調,是不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



真是很奇怪,爲什麽您就認為一星期一集的連載就是“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呢?
一星期一集會有甚么不好嗎? 在經歷了一星期的間隔之後,如果讀者還會保持著強烈的慾望追看,那不是小說成功的一種標誌嗎?

如果一星期一集真的這麼“要命”的話,不妨那些美劇的編劇組成員不是要自殺了嗎?“一星期才一集啊!觀眾要一個星期后才會看到新的Prison Break, 一個星期后才能看到新的24 Hours!怎麼辦!怎麼辦!我們的作品停下來了!”

在下任職編劇之時,有幸通過電影業界的朋友拜讀過《Prison Break》中期的一些劇本,對美劇專業編劇組成員的高超技巧佩服之至。看過類似電視劇的各位都可以想像一下,如果這些劇本沒有拍成電視劇,而是改編為小說形式,每周發佈一集,我想一樣可以吸引到全世界的矚目!

在下愚鈍,自然不敢將拙作跟當紅美劇相提並論,在這裡提出,只是想告訴nanashadow,您說的“一個好的作者是不會,是不會,是不會,強調,是不會令自己的作品停下來”沒有錯,是至理名言,不過並不是每周一集就會另自己的作品停下來的。美劇的編劇們這樣想,我也這樣想。

您認為每周只出一集對於您來說不可接受,所以拒絕出版社的邀請,沒問題,我尊重我也理解。
但是我認為我可以接受,而且我認為這一周時間給我更多的機會安排構思之後的情節,讓更多讀者得以加入小說,非但不是壞事,而且是好事,所以我接受了邀請,請您也理解,請您也尊重。
世界上的事情,如果您做的是對的,并不一定跟您不一樣的,都是錯的。

[ 本帖最後由 神眷百合 於 2009-6-24 02:24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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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35#
發表於 09-6-24 01:51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3 11:12 PM 發表

在雜誌上出版是一個浪費時間的行為,老實說,每星期出版一集,那要何時才可以把故事完結

我跟出版社斷絕合作關係就是因為我是一直衝的作者

還有一點,你沒必要幫作者說好說話,你這樣只是幫人擋箭而已

這是很笨的行為


在雜誌上出版是一個浪費時間的行為? 剛剛看到您的高論時,我還沒有明白。看了下文才知道,您之所以認為“浪費時間”,是因為“每星期出版一集”,會不知道何時才可以將故事完結……

為甚麼這麼著急想把故事完結呢?

我搭起了一個劍與魔法的舞臺,我構築了一個虛幻空靈的世界,讓自己創造的人物和讀者創造的人物一起,在裏面探險遨遊,遇見一個又一個朋友,解決一個又一個難題,品嘗一次又一次成功之後再不斷面對新的挑戰…… 我希望自己、每一個創造人物進入小說的讀者、每一個閱讀小說的讀者都會在這一次次的冒險中獲得快樂,爲什麽要急著將故事完結呢?

“我跟出版社斷絕合作關係就是因為我是一直衝的作者”這是您的個性,我尊重,我也理解,但是,請記住,並不是只有跟你一樣,才是正確的。

您希望很快結束

我可是很持久的哦~ 嘿嘿~ 切勿亂想

[ 本帖最後由 神眷百合 於 2009-6-24 02:25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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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36#
發表於 09-6-24 01:54 AM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atias940620 於 2009-6-23 10:08 PM 發表

你真沒知~你不知百合的文章真正在PCGW腦玩家連載的嗎?

在此論壇只是次貨(也許...吧?)

還有...我可沒有發現你的問題...

好文章...就算是分段差~只要你肯看...什麼問題也沒有!!!


Latias乖~ 多謝幫我說話T.T

分段的問題的確存在吧…… 可能是我寫的時候忘乎所以,有所忽略,我會注意的~

希望大家也能看到,從第二章起,分段就已經趨於正常,至少分段率和《強戰72日後》差不多了 ^^, 那可是教訓我的“大師”作品呢!趕上“大師”作品水平,自然值得高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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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09-6-24 08:42 AM |只看該作者
一編好的文章除了分段和格式清楚之外,表達人物語氣,樣貌和環境事物等等要清楚,這點我也未能達到

再加上文章要有前言對後語,要解釋清楚當時的局勢和目的等等

分段方面不是越多越好,而是為了避免人家看到眼花,好像我的文章,我認為我的文章不會讓別人眼花,看過就知道有什麼分別了

還有相信劍與魔法這作品令編輯部很頭痛了吧,也許編輯部要幫你從新分段好和排好文字格式等等

老實說,我沒有買這雜誌看的

還有一點,作者不應該說分段的問題吧,你的解釋有失自己身份

什麼幾千字分段一次,噢,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定義

我說你根本不懂寫文章,得出這樣一個奇怪的解釋,你在開玩笑嗎

忘了說一點,電視劇的是做生意手法,他們要吸引廣告

加上寫的是文章,為什麼不要快快把手頭上的工作完成了,把目前的故事完成了,再寫別的故事

假如你是一個有心寫故事的作者你應該明白這點

我認為你這個人說話真的有幼稚很無理,故事書本怎樣可以跟電視劇比

分段次數怎樣可以跟字數作定義呢

我勸你檢討一下自己的文章和性格吧,為對抗而對抗,你得到這麼寶貴的意見也不珍惜,你還要攪對抗

看來你沒有準備做一個好作者,你自己睜大自己眼睛看看你的文章,還比垃圾箱裡的垃圾亂

假如你有心寫好自己的故事就接納一下人家的意見

我已經不想說了,我要上班了,別以為自己在雜誌上出版了是很利害的事,你給人家利用了

這是商業手法的一種

[ 本帖最後由 nanashadow 於 2009-6-24 08:51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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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38#
發表於 09-6-24 09:52 AM |只看該作者
真是奇怪,说到底,您還是覺得自己的好,我的不好……

        難道真的是“文人相輕”嗎? 自問自己在這裡也一向以誠待人,和論壇區中的朋友真誠相待,不知道為甚麼您要如此對待
   
        一會兒說“作者是不應該說分段的問題”一會兒又用分段的問題說我的文章,真是讓人無所適從呀。

        不過說到現在,我還真不知道,之前您說我分段的問題在哪裡,在下愚鈍,請高手指教,麻煩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點時間來,引用出我的原文,告訴我,這樣這樣分段是錯的,那樣那樣分段才是正確的,可以嗎? 麻煩您了……

       我從來就沒有認為在雜誌上出版是很厲害的事情,請注意,是“厲害”不是您所說的"利害", 請避免在文中使用別字,謝謝。 我不知道您是從我文章中,還是任何一個回帖中得出“我認為自己在雜誌上出版了是很“利害”的事”,我自問,從來沒有這樣想過,不妨請您引用出來,如果的確會給讀者造成誤解,我願意道歉,謝謝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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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玩過星曲WEB

39#
發表於 09-6-24 10:31 AM |只看該作者
回來了

其實真的有點問題 內容一眼看上來是不錯
但有一種不想看下去的感覺
問題所在是 太密集 如果能夠在內容裡分出一小段的話
眼睛應該能夠 放鬆一點。

e.g. 內容亂打的不過是看了你的排版問題而打出
   klhufhnwienifihnipwepiojvinweipnvipweipnipevwnnewpi
ivjeiwojvoirnionvionvoinwironvionrwionviorwnviopnriwpo
klvjroijviorjiovnireinvinerionvionerionvioernvioreniovnriove
vijrjhivorvjiohjioevhjioveiovioeniornvioeinveionioernviorev
oivjreonionriotniovnwionroinofoirwngonwsjkllngrlwnlgnlw

你好像是這樣。 如果能夠像以下

    ipjifpjeipjfipejipfjipjweipfjipewjfipiepwjfipjeiwpjijfipewjfp
ifjeiojioerwjfijewfiojweifjiwejfiojiowejfiojweoifjiowejfiofio
rdkjqwepjdpjeipjfipjewpijfpj

   pirjeiojfiojfwoifewiojfejwonfoinweionfoienwoifonewoi
oihfewohfoiwehfooewhfoiewhiofhewofhooefho

   ouihfrwhuofhwohfouhweouhfouhwefwehfouwehfo
ifewjiofjiowejfiowejfiowjeifojwkojfoiwjoifwnionwoifn

這樣會不會好看一些?

[ 本帖最後由 chan20008 於 2009-6-24 10:3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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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手 十週年勳章(賀詞)

40#
發表於 09-6-24 10:43 AM |只看該作者
好的,多謝chan20008的指點,我試試照您說的改一下

第一章已經修改好了,會不會好一點呢?

哈哈,看到chan20008這樣善意的提醒心情大好~ ^^ 這樣才是2000fun應有的氣氛~

[ 本帖最後由 神眷百合 於 2009-6-24 10:48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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