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嗯嗯 發表於 12-4-13 12:10 AM 
麻...其實我唔習慣講咁正經既話題....
呃人果個係一定有錯,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弱肉強食不知不覺地,它成了現代社會學的口號, 所謂「長江後浪推前浪」,不能追上時代,自然要被淘汰了。
物競天擇(Selection)
生物界給我們見到的是否如進化論所說的互相爭競,還是互相幫助呢?其實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動物和植物的呼吸。動物吸進氧氣呼出二氧化碳;植物吸進二氧化碳,呼出氧氣,正是互相幫助。神當初創造動物都是不吃肉的,人也是如此。生物各有美好的環境,和平相處,稱為伊甸樂園,及至人類的自作主張,不要創造主,而引進敗壞的因素,世界才有今日之各種不完全之處。 這樣「天擇」是什麼呢?按照進化論,「天擇」應該有創造性,故能生存。事實上,我們在前一章已經指出所有的突變,目前沒有發現一個是好的,突變過的生物只有比較不能生存。我們剛才也指出,會適應環境的本能只是原先有的潛能(基因庫﹐基因庫Genetic Pool)的表達,並非新變出來的。這樣,現實世界裡的天擇只是把突變過的生物淘汰掉了,或者在不同的環境中使用一向沒有表達的潛能來保存餘種。 野生動物家近年才悟出這原則。有一個時期,培殖群隊動物(Herds)如斑馬、羚羊、鹿等的原則,是使牠們與天然捕獲者(Natural Predators)隔離 即與獅、豹之類隔離。誰知後來發現反而叫群隊的整體之健康衰退,原因是傷殘、病患、以及畸形的動物增加了。與天然捕獲者接觸卻把畸形的動物淘汰了,得以保存本來群隊品種的優秀。明顯「天擇」是有維持、保護原本之品種的功用,並不是創造新的優秀品種。 「物競」的心態,「弱肉強食」的哲理,在人類社會裡種了不知多少的毒害。從種族歧視、殖民地主義、戰爭侵略、以致消滅異族、或是國與國鬥爭、互相仇殺,人類歷史的慘劇不勝枚舉。其實神造人類,本來不單是完全的,而且要在愛裡與祂交通,也彼此交通。這美麗的計劃已被我們的任意偏行破壞了,但是如今,因著神的恩典,我們還可以盡量保持現有的光景,這就是所謂「環保」了。相信進化論的人,不應該,也不會執行「環保」的,因為在「弱肉強食」的原則下,應該讓生物自生自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