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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FUN論壇 綜合論壇 童話交流區 因遭受恐嚇已交由警方處理 更新 : 見議開兩種貨幣 詳情 ...
樓主: AK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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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因遭受恐嚇已交由警方處理 更新 : 見議開兩種貨幣 詳情#1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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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09:19 PM |只看該作者
琥珀石 發表於 12-12-28 09:04 PM
其實要告都係老麥告
食緊多X記變白痴咖 E句真係犯左誹謗

X記等於老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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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09:21 PM |只看該作者
好好好好笑
樓主驚間公司賺唔到錢,又驚佢賺太多錢

不過如果依你提議,可以送月費,咁到頭來咪又係一堆分身既免費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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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07 PM |只看該作者
你覺得
"你知道我現在有權和證據控告你網路誹謗要求賠償的嗎??" 這句問句可以構成恐嚇嗎?

你最好有心理準備, 多一條罪名: 浪費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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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16 PM |只看該作者
唉...玩得開心咪得 你中意玩咪玩 唔中意玩咪唔好玩咯
係到嘈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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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39 PM |只看該作者
點解細個打機個時唔見咁樣"
6年級開始玩..而家咪姐係最多廿二-三"
你有你見解..人地都有...如果你話人地惡言相信"
人地都可以"有D野唔係因為你咁樣講"人地就會覺得你岩"
其實你咁樣..人地玩辨論"又可以告"?
點解你唔諗下"個個都係打機"玩就玩啦"
你有錢既你咪玩囉"
無錢既咪讀反自己既書"之後搵到錢先玩囉"
人地開隻GAME出黎唔搵你錢"
人地唔洗食?連幾十蚊都拎唔到出黎玩.."
咁我都真係幫唔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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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41 PM |只看該作者
E個post 值得花生 甘岩屋企又有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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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42 PM |只看該作者
舊玩家要懷念當然會玩 但問題係""有咩setting去吸引更多玩家增加人流""
樓主只係提議設有2種貨幣 1種係普通貨幣 1種係可因 [[可因]]係[[難]]得到 用途換月費

大家都係同一公平下要比月費玩 只係當中有機會可以換月費
當然可以換月費 要得到可因就唔會咁易 同一定多數量先可以換到啦
e.g.5個月先換到一個月月費 ((得到可因既途徑 係唔會咁易比人大量刷啦//可因不可易))

都係個句可唔可行 官方接唔接受都係官方既事 樓主只係講佢認為吸納玩家既建議
有D人覺得唔岩聽咪算 無謂回覆一D冇建設同希望打壓人地發表意見既言語囉
叫人注重用詞前 都希望先檢討一下自己先p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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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過星曲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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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49 PM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八月未央 的帖子


條傻仔會鬼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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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49 PM |只看該作者
1.表達意見沒問題, 批評也沒問題,
指名道姓稱呼來人身攻擊便有問題, 這是誹謗

2.至於"恐嚇", 我希望樓主真的有投案,
那他有可能會明白"恐嚇"的定義和甚麼叫浪費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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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無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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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52 PM |只看該作者
回覆 白糖朱古力 的帖子

很難說,
說不定他認為自己是對, 那我們應該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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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0:58 PM |只看該作者
唔知係唔係有D人見到某D字 就執著係個個詞語上呢?
人地樓主都冇話唔比月費 只係係月費當中再諗D野吸引人流姐

點評

星‧乂龍  咩有啲人?講清楚啦  發表於 12-12-28 1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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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發表於 12-12-28 11:11 PM |只看該作者
而家唔係月費問題, 我等警方的資訊, 睇下"誹謗"條例有冇咩更新,

我覺得可能有必要給經驗一些在網路上信口開河, 人身攻擊他人的人
至少讓他們明白咩叫"浪費警力" "誹謗" 和 "恐嚇"

點評

星‧乂龍  比啲教訓佢啦  發表於 12-12-28 1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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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1:17 PM |只看該作者
呢個post真係得啖笑

第一 照你咁講法,即係話得閒既人 例如隱青 小學 初中既人就可以狂打搵銀玩免費童話
忙啲既人 例如高中生,大學生 打工仔等等 (高中生 大學生唔代表係呀叔呀小朋友)就要比錢玩月費版童話 咁樣公平性何在呀?

第二 大部份想玩番既人都係負擔得起經濟能力既人 而唔係啲冇錢既人
同埋我相信佢地想玩番都有一個共通點 係佢地好懷念舊版面 好懷念舊system
仲有係少左啲比唔起錢既小學雞呀 佢地一開始玩嗰陣都係小學雞 不過佢地思想成熟好多
同埋嗰時玩童話既大人唔多 大部份都係小學雞 年齡差唔多 好易溝通倒
所以比唔起錢既小學雞就唔好玩算啦

第三 童話開番月費制既主要原因並唔係因為佢地想搵錢 如果佢地真係想搵錢
系免費ser度出多幾樣新道具 出多幾個新包 就哄倒好多人走去買架啦
佢地係想吸納番啲舊玩家番黎玩 搵錢只係次要

第四 樓主真係可以挑戰梁振英 雙面人黎既 一時又扮到好有禮貌 大大前大大後咁
之後又突然間鬧人白癡 又話人跟唔想時代步伐
有啲人言談間冇惡意 你回應就有弦外之音 你想點呀?
人地惡言先又點?仲細咩 人地話你幾句你就串番人
你發表意見預左有人唔受你嗰套架啦 禁唔受得起鬧 就唔好上黎開po啦

最後 我表態係撐樹熊人 報警嚇下個小朋友就啱架喇
比啲證據佢佢做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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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8 11:43 PM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r.豪 於 12-12-28 11:54 PM 編輯
arthaswong 發表於 12-12-28 10:49 PM
1.表達意見沒問題, 批評也沒問題,
指名道姓稱呼來人身攻擊便有問題, 這是誹謗


其實我就幾鍾意食花生既,如果你地雙方想玩大佢不妨比d提意你。

首先誹謗並唔係指指名道姓稱呼來人身攻擊,誹謗係法律上的定義應該係並非基於合理事實而對他人對出的虛構指控而使別人的聲譽受損,的確佢對你講「食緊多X記變白痴咖」的確可能觸犯左誹謗既定義,但係誹謗既指控係一項民事訴訟,係唔需要去警署報案架,你應該去搵你相熟既律師向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佢對你再作出誹謗性既言論,而且向法庭要求2kf壇主公開佢既ip地址令你可以向網絡供應商索取佢既地址向佢發出律師信,進行再一步既賠償。
網上討論區告人誹謗既案例其實可以參考楊受成告高登網友誹謗。

而另外個個佢話向你已經報左警係等同對佢作出左恐嚇言論,呢點係一定唔會成立的,
點解唔成立其實都唔需要我多講啦,唔信的話佢可以去試下既haha。

ps:當然啦,若果佢能夠提供出食x記係會損害智商既醫學報告,你控告佢既誹謗當然亦反之亦言地唔成立了。

最後,詳細既資料記得去請教律師,我買定花生。

補充:原來誹謗係有刑事的,但內容要被證實涉及惡意發布及牽涉公眾利益,或其嚴重性大至民事訴訟亦不可彌補,才會構成刑事罪行。
所以你要告佢都應該係要用民事的。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310/00176_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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