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閱讀權限
- 95
- 最後登錄
- 25-2-17
- 精華
- 0
- UID
- 180129
- 帖子
- 35537
- 積分
- 12728
- 註冊時間
- 04-4-21
- 在線時間
- 7115 小時
        
- UID
- 180129
- 帖子
- 35537
- 積分
- 12728
- Good
- 419
- 註冊時間
- 04-4-21
- 在線時間
- 7115 小時
|
原帖由 kam407 於 10-12-17 03:46 PM 發表 
點為之事主同意???
我同佢講過如果佢唔還番晒D野俾我....
我就會將佢個電話POST上網....佢話我鐘意....
咁係唔係即係佢已經同意左??
要由佢自己本人親自係到聲明
唔係既話,我會當作未能得當時人同意去處理
因為當時人未係到講到明
如果你係到post左佢電話,佢比人騷擾到去報警
警方可能會搵你同埋2kf既管理員(包括開2kf既人,以及管理該版既版主)
唔係話自己怕有事煩到自己
只不過係為會員唔想因為咁樣post電話出黎,日後可能比警方煩到你
佢呃你既,你都可以去報警
因為交易,當日一定你記錄,果d對話記錄雲起個ser應該會有3個月-半年既記錄係到
再者,亦可以搵到ip位去查,即使係網吧
可以去搵返當日犯案既既位於,再睇返閉路電視去搵
冇得到佢唔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