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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容小弟為各位冷靜的分析是次行動
首先,大家申請匯思帳號的時候
在「匯思遊戲網會員責任規範條款 」按下「我同意」,此份「服務交易協議」就成立生效,受到法律管制
這份條款中清楚列明了數點
在「本網站之免責聲明 」中,
.本網站就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時效及不中斷,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您同意承擔使用本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因該風險可能造成之任何損害。
.本公司保留隨時停止或更改各項服務內容或終止任何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或因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所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本公司對任何會員或第三者均不負任何責任。
.本公司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發生下列情況時;
*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 本公司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因不明原因被停止或無法提供服務時;
*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
.若您使用 本網站會員系統服務進行任何網上遊戲,計費涵蓋時間包括間歇斷線、回溯、日常維護、緊急維護以及登入伺服器所需時間。
就以上各項分析,無論有否消費的「玩家」(即使用者)各位,
在維server登入困難一事中,並不能向匯思提出任何「合法賠償」。
然後,再分析是次匯思的「補償方案」,由於是次匯思並不需要付上任何法律賠償的責任(匯思在字面上可真是做足功夫)
是次補償並不是真正的「賠償」,
而是以「補償」為名的「活動」/「回饋」
所以,是次行動的「對像」/「內容」(即回饋禮品),匯思擁有一切決定權,亦不需要為未受到回饋的人士作出任何責任。
然後繼續,
是次活動的對像,無可置疑是針對「消費者」,並非「使用者」
(曾經作出儲值消費的「維克塔」伺服器勇者)
在經濟學上,「消費者」的定義為「通過消費購買產品或服務以作個人用途者」(出至英文wiki)
所謂消費,指使用法定貨幣購入任何產品及服務
免費客戶並不可稱作為「消費者」,而是「產品/服務使用者」
法律上的「象徵性一元收費」,大概用途也是因為要成立一項雙方交易的關係(不清楚)
所以,即使付出了多少時間,在遊戲裡如何的活躍,只要不收費,也不能成立「消費者」的身份
以物易物,暫時並不列為「消費者」,而是「交易者」
不過,以虛擬貨幣(魔幣)換取服務/產品的人士,也有可能被列入可以補償之一
由於,服務/產品當初由原消費者購入
再通過雙方同意下,以大家認為合理的物件互相交換
由於並非匯思與用家直接交易,而是通過第三方交易,所以新的服務使用者有被列入「消費者」之一的可能性
就在於匯思針對的是「產品」(即購入點數卡&儲值),還是「服務」(商城物品)消費者
所以,是次行動,是充份合理
匯思當初有權利不作出任何補償,
是次補償行動,是匯思對部份玩家「禮品回贈」,是一項商業活動並非法律補償
所謂平等,是基於「條件相同/符合」,卻因為「法定歧視項目」,而產生「不公平對待」
目前本港反歧視法例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出至平等機會委員會
所以有否消費的確是一項作為是次活動中,選擇對像的公平評審項目
匯思並無任何不公平對待
所有人當初就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只是匯思給予消費者送贈禮物的活動一樣
最後,無消費者只可以說,匯思細利,只對消費者有優惠
不過反問一句,那為何當初閣下不去消費購買產品,而現在希望得到與消費者同等的待遇?
細利的,到底是匯思,還是閣下呢?
[ 本帖最後由 古利斯 於 2009-5-7 08:38 P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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