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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v3170 於 09-12-13 08:03 PM 發表 
救火設施都係 整左係度經常都無人用架
你唔得閒就搞下佢?
好多阿婆都放d$係屋企 靜擺唔用架
你唔去拎哂佢黎用?
男生用男廁 女生用女廁 傷殘廁比傷殘人仕用
呢樣野 小學生都識架啦
咁你都可以用歪理黎撐 ...
救火設施係政府規定要裝
佢唔規定就一定有人唔裝
阿婆d錢 我拎去用 算唔算搶?犯法
用傷廁係唔犯法 更何況殘廁唔同救火設施或者錢,唔做防火設施損失可以好大,錢用左就未必再有 用左頂多咪傷殘人士等幾秒 仲要睇番個環境個possibility非常之低
我想強調,如果社會所有人都有公德自律,法律是不必要的,法律本來就係約束人既性情,人本來就係自私
我只可以講一般人既公德水平及唔上閤下咁demanding,你經常可以見到四肢健全既人會用殘廁
我個人都無必要追求咁高既水平,it's useless for me
[ 本帖最後由 z型仔z 於 09-12-13 08:15 P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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