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最新修訂的警員及督察遴選程序(2011年5月1日起實行) 以下經修訂的警員及督察遴選程序將於2011年5月1日起實行:
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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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如持有中學會考五科(包括英文)第2等級(即2007年前之”合格”成績)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但未能符合所需最低中文語文能力要求,仍可申請該職位。然而,申請人將獲安排參加公務員考試組舉辦的政府語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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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的小組面試中會引入與警務工作相關的「實務事件處理測試」,用以評估投考人的中文和英文溝通能力、判斷力和搜集事實能力等。「實務事件處理測試」分為以下兩部分:
a)
第I部:模擬事實搜集評估 - 投考人可用20分鐘以中文及第一身把其所述事件記錄下來。
b)
第II部:模擬案件記錄評估 - 投考人可用10分鐘以英文記錄一份簡要報告,內容須載有日期、時間、地點、人或財物的描述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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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職位投考人如能展示掌握外語技能,例如印度文、烏爾都文、尼泊爾文、他加祿文、法文、德文、韓文或日文等,將會取得額外分數。有關的外語寫作及會話技能水平,將會透過兼職詮譯員於小組面試中作出評核。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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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督察筆試的英文和中文寫作測試的形式會有所修訂。新的形式包括草擬給市民的回覆、撰寫簡單的分析報告及意見書或就有關公眾關注的警政事宜撰寫新聞公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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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續面試環節中,當督察職位投考人完成向隊員的英文簡報後,他可在實踐領導才能練習的執行任務期間以中文或英文溝通。
http://www.police.gov.hk/ppp_tc/15_recruit/index.html http://hk.myblog.yahoo.com/mark_yucl/article?mid=929&suc=1 http://www.graceyard.edu.hk/ne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category§ionid=31&id=93&Itemid=571
第941期 (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5月3日)
學警及見習督察遴選程序獲修訂 人員是警隊最重要的資產。為更符合「警隊效能」及「平等機會」的人力資源原則,人事部最近檢討了學警及見習督察的遴選程序,並作出修訂,務求令遴選程序更切合警務工作需要,並減低少數族裔在遴選過程中被歧視的誤解。 減低對歧視的誤解
警隊內的多元文化可為警隊帶來更強大的優勢。掌握外語技能的人員,對警隊十分重要。特別在舉辦大型活動,如二○○五年世貿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和二○○八年奧運會及傷殘奧運馬術項目等,最為明顯。在新遴選程序下,學警投考人如能展示掌握外語技能,如印度文、烏爾都文、尼泊爾文、他加祿文、法文、德文、韓文或日文等,將獲得額外分數。有關的外語寫作及會話技能水平,將由兼職詮譯員於小組面試中協助評核。
另外,學警投考人如持有中學會考五科合格(包括英國語文但不包括中國語文),可獲安排參加政府語文(中文)考試。這項措施是一項額外的服務,能惠及一些未能在公開考試獲取中國語文資歷的投考者,亦可擴闊具潛質投考者的人選範圍,並可為投考人,包括少數族裔人士,提供達到入職中國語文能力要求的另一途徑。現時警務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將維持不變。
修訂遴選程序配合警務需要 在小組面試中引入與警務工作相關的「實務事件處理測試」,評估投考人的中文和英文溝通能力、判斷力和搜集事實能力。投考人以小組形式觀看與警務工作相關的兩段短片後,須把事件以中文及英文撰寫書面記錄。投考人無須再以中文回答三條問題作為「額外資料」之用,以免被誤解為額外的中文測試。
最後,現行見習督察筆試的英文和中文寫作測試形式將有所修訂,以更能反映實際工作需要。新的形式包括草擬給市民的回覆、撰寫簡單的分析報告、意見書或就公眾關注的警政事宜撰寫新聞公報等。
新程序的推行
經修訂的程序將於 五月一日 生效。作為提倡及實踐平等機會的機構,警隊歡迎任何符合投考資格及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加入,不分種族。投考人士必須通過嚴謹的遴選程序及面試,以確保他們適合加入警隊。 http://www.police.gov.hk/offbeat/941/c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