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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04352001 於 14-9-3 07:40 PM 編輯
peppergroo 發表於 14-9-2 12:53 PM 
起義亦要來這裡找人幫忙
到你找到遊行時間
你就會再找人幫你走這條路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佔中,有聲援者為你承擔這種抗爭的成本,泛民曾幾何時為他們的支持者發聲?泛民的成員有不少是律師甚至資深大律師的出身,又有誰會願意無條件為他們的聲援者去承擔法律的抗爭成本?還不是聲援者的家人獨自承擔,這時候這些所謂的泛民死到那裡去了?泛民必墮地獄。
自己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種準則。也就是,你要求別人做什麼時,首先自己本身也願意這樣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別人這樣了,那麼你的要求才會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別人去做到。
這句話所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身的存在以外,還得關注他人的存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切勿將己所不欲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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