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美容醫學醫學會理事長曾漢棋表示「絕大部分的藥物都只有寫一個適應症,只有少數寫兩個,寫到三個以上的適應症非常非常的少,藥品的作用是琳瑯滿目的,有的藥甚至有1-20種的作用,但是不可能一一都寫在仿單上,所以就這樣的原因,很多藥物的仿單上適應症是不夠我們醫療上的需求的,我們參考國外醫療先進的國家對適應症外用藥普遍的管理是寬鬆的。以美國為例,美國FDA對藥品的審核可以說是全世界最嚴格的國家,美國的藥物要通過FDA審核,要花6~15年,但是美國FDA對醫生適應症外用藥的使用是不限制,只要是合格的藥物,他們的醫生可以用在任何他們想要用的情況。根據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在2004年之統計,大約有40%的處方是屬於適應症外的用藥。」